种粮大户粮食销售情况调查
2017-08-23唐继发
文/唐继发
种粮大户粮食销售情况调查
文/唐继发
我国农业的发展需要规模经营,需要种粮大户,但目前种粮大户面临比传统农户更多、更大的困难。为了解种粮大户在粮食销售环节遇到的困难,近期笔者调查走访了湖南省宁远县部分种粮大户(种粮面积超过30亩的农户),并就其粮食销售情况进行了了解,针对有关问题研究提出了一些措施建议。
一、基本情况
宁远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属于丘陵地带,人均耕地不足1亩,粮食作物主要是稻谷。去年全县稻谷种植面积超过30亩的农户共1002家,其中超过100亩的有117家,超过300亩的有17家,超过1000亩的有3家。这些种粮大户基本上都采取上半年种烤烟、下半年种晚稻的耕作方式。由于全县仅柏家坪镇、中和镇各有一个小粮库,当地农民主要向粮食经纪人、大米加工厂卖粮。与传统农户相比,这些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呈现以下特点:
市场意识有所增强。调查发现,农户种粮越多,市场意识越强。传统农户由于种植稻谷所得的收益在家庭收入中所占比重很小,不太关注粮食市场。而种粮大户一般会考虑种粮的成本收益问题,稻谷销售前通常要到县城了解行情,做好与经纪人或加工厂讨价还价的准备。种粮超过100亩的农户一般会主动寻找买家,甚至跨省联系客户,有的还与大米加工厂形成了稳定的长期合作关系。
售粮数量大且时间集中。传统农户每年收获的稻谷一般不超过5000斤,主要用作一家人全年的口粮,对外销售的不多。而一个种植稻谷100亩的农户,按亩产1000斤算,可产10万斤稻谷。留足口粮后,至少可卖出9.5万斤。当地种粮大户一般在稻谷收获、晾晒、整理完了就卖,售粮时间集中在11~12月份,春节前基本就卖得只剩下口粮了。即使种粮面积达几百亩的农户也会采取分批收获的方式,尽量不让粮食在家屯着。
二、存在的困难及原因
总的看,该县种粮大户的粮食销路不存在问题,且在当地粮食流通市场上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但调查发现,大部分种粮大户在粮食购销市场上的经营能力包括市场对接能力、议价能力等仍然不足,与他们由于产粮数量大幅增加而积累的市场风险相比明显偏弱,这使种粮大户在粮食购销市场上处于不利地位,有的甚至还不如“船小好掉头”的传统农户。
(一)市场对接能力没有质的提升。种粮面积在100亩以下的农户占该县种粮大户总数的88%。这些种粮大户总体与传统农户一样,以坐等粮食经纪人上门收购粮食居多。主动寻找买家的种粮大户,一般也是简单地电话联系后等买家上门拉粮。当地种粮大户对订单农业这种农企合作形式普遍不信任。如去年种粮面积达130多亩的中和镇欧阳朝辉反映,之前有公司与他签订合同,约定由他种植公司免费提供的优质稻种子,所产稻谷按照约定价格定向卖给公司,但后来稻谷价格下跌,公司毁约,使他遭受了不少损失。种粮大户掌握市场信息的方式一般局限于打听当地近期市场行情,对粮价总体走势缺乏分析把握能力和意识。由于与市场对接不充分,种粮大户难以进一步分享粮食流通形成的价值。
(二)市场议价能力有待提高。当地传统农户如果有部分粮食结余,一般是在来年新粮上市前择机销售,既为新粮收储腾出仓容,又可卖个好价钱。而种粮大户集中售粮的11~12月份正是当地全年稻谷价格最低的时候。调查发现,这主要是由于种粮大户因仓储和干燥能力不足,担心鼠偷、虫毁、霉变等造成更大损失,不得不尽快把新收获的粮食卖掉。这种由于粮食产后处理能力跟不上生产能力,导致不能较好地保存大量粮食以待价而沽的被动卖粮方式,使种粮大户在与粮食经纪人讨价还价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按来年6月份青黄不接时稻谷每斤上涨2分钱算,种粮100亩的农民选择11~12月份售粮将少赚近2000元。
笔者认为,这些问题与种粮大户自身素质和发展水平有一定关系,但其实质还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根源于农业组织化经营、社会化服务这两个体系建设落后于农业规模化生产的发展。农业属于弱质产业,农户难以通过自身力量化解经营风险。在促进粮食规模化种植的过程中,必须同步推进农业组织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但该县粮食经纪人素质参差不齐、粮库数量少、市场信息不畅等社会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突出,使农民生产粮食越多,积聚的风险就越大;而种粮大户在粮食销售过程中一般单打独斗,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和协作,加上农机专业合作社没有发挥应有功能,全县至今没有成立一个粮食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市场风险抵抗力难以大幅提高。
三、措施建议
马克思曾指出,从商品到货币是“惊险的一跃”,如果不能实现这一跳跃,那么摔坏的将不是商品,而是商品所有者。宁远县种粮大户售粮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代表性,且都直接关系农民的种粮收益。为解决这些困难,帮助种粮大户更好地实现这一跳跃,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精神,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户市场经营能力,降低市场经营风险。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帮助种粮大户做大做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必须通过发展来解决。一
是建立一个覆盖全国的监测网络。有关部门要系统摸清各地种粮大户情况,并对种粮大户实行专门登记、动态管理,确保优惠政策落到真正需要扶持的种粮主体身上。二是制定向种粮大户倾斜的惠农政策。对农户的各项扶持政策要尽可能与农户种粮面积挂钩,鼓励农户发展稳定、连片、集约的规模化粮食种植。针对售粮环节的问题,有关部门要为整晒有困难的大户提供翻晒场地和临时仓储存放地。同时,大力推广粮食烘干设备,改变粮食干燥主要靠自然晾晒的方式。
(二)促进组织化经营,增强种粮大户市场经营能力。一是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组织。依靠协会产业带动力,切实在技术培训、农资连锁、基地建设、订单生产、产品贮运加工、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作用,为种粮大户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二是发挥行政管理部门引导组织作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搭桥牵线,促进种粮大户间的交流与合作,引导种粮大户逐步建立起粮食运输、销售合作机制,并主动做好信息服务、政策讲解、技术培训、信誉评级等工作。
(三)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优化种粮大户市场环境。一是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制订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构建覆盖大户粮食产销全程的社会服务体系,为种粮大户提供“保姆式”服务。二是鼓励开展订单农业。鼓励企业与种粮大户合作,用合同将双方的利益连接在一起,形成利益均享、风险共担的整体。三是规范和促进粮食经纪人队伍发展。丰富农民售粮渠道,服务农民卖粮。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