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知语法观对高中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
2017-08-22王琼
王琼
【摘 要】随着认知语言学的迅速发展,认知语法所持的语言观,对语法本质及语言结构的认识为当前的高中语法教学提供了新视角、新思路。本文着重探讨认知语法观对高中英语语法教学的启示性作用,以期引起广大高中英语教师的重视,逐渐更新传统的语法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
【关键词】认知语法;语法教学;启示
【基金项目】本文系“东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专业领域培养综合改革项目(编号:JSGG140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33.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7)21-0004-02
语法即“语言的用法”,是关于语言如何使用的知识,是对语言内的语言单位如单词、短语等是如何组合在一起,从而产生符合语言规则的句子的描述。虽然当前任务型教学、交际教学日渐受到重视,但它们并不排斥语法教学,且语法能力在当前几个主要的语言能力模型中仍占据着首要位置。在高中英语教学中,语法教学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国内的语法教学主要在传统结构主义视角或生成主义视角的框架下进行,通过机械背诵语法规则学习语法知识,忽视学生的主体认知因素在学习语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随着认知语言学的迅速发展,认知语法所持的语言观,对语法本质及语言结构的认识为当前的高中语法教学提供了新视角、新思路。
一、认知语法观照下的语法内涵
认知语法观是从认知语言学视角解读语言知识。认知语法是由美国语言学家Langacker 于1976 年提出的概念,它与当时盛行的以乔姆斯基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生成语法体系有着完全不同的语言观,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认知语法强调语言规则的学习是后天对实际语言使用的抽象(abstraction)和概括(generalization)的结果。首先,与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相对,语言知识不是先天存在于大脑中等待被激活的。认知语法观的哲学基础是经验主义,语言知识的学习是人与客观世界不断互动的产物,是人自身感知世界的结果。语言知识是在使用中获得,语言使用与语言知识包括语法知识处于同一连续统(continuum)上,并不存在乔姆斯基提出的语言能力(competence)和语言运用(performance)的二元划分。其次,在学习语言知识、对实际语言进行抽象和概括的过程中,不能脱离于人认知机制的发展。语法并不是像乔姆斯基所言的那样是一个封闭、自主的纯形式系统,与其他人类活动毫无关联。语言能力的发展是认知能力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依赖于人的认知机制的发展。
第二,认知语法观强调语言形式—意义的配对结合(a form-meaning paring),其中意义是主体。认知语法认为,语言的本质特征是象征性(symbolic)或符号性,在认知主体的概念化与外部世界的互动之间建立起系统的联系,语言充当着某种符号化功能且符号都具有意义。意义栖身于生成并理解表达式的说话者的头脑之中,因此研究意义就必须借助于认知过程,语法研究同样不能离开对意义的分析。语法是包含了一系列复杂象征关系的有意义表达式的内在抽象共性的集合,也即象征结构的集合。研究语法就必须研究意义或功能,语法不是独立自主的,不能独立于词汇和语义的语言模块(module),认知语法强调词汇和语法的连续统观,二者不能割裂开来,这与乔姆斯基的理论基础产生了质的差异。形式语言学阵营的生成语法片面注重形式,忽略意义,而在认知语法观下,意义成为语法研究的中心,语义结构通过约定性的语言符号单位,也即语法构式(construction)表达。
二、认知语法对高中语法教学的启示
由上述对认知语法基本内涵的阐述可以看出,认知语法理论的核心内容包括基于用法观、词汇—语法连续统观、意义主体观、象征观,这对当前的高中语法教学也起到了一定启示作用,下面从3个方面加以具体阐释:
1. 注重语法规则中的理据性、像似性
认知语法注重解释语言现象的理据性,也即“为什么是这样”。认知语法观认为任何语言结构都不是无缘无故、随意构成的,构成语法规则的表达式均有其存在的理据性。因此,教师应注重转变传统的语法教学模式,不是让学生通过机械练习、机械记忆的方式学习语法,更应该减少使用当下语法课堂上常出现的“就是这么使用的,你们背下来就行了”“这就是固定搭配”等类似说法。教师在实际语法教学中应注重讲解语法规则背后的理据性,分析具体语言表达式背后的动因,为学生提供合理的解释,这不仅可以使语法学习变得生动有趣,更有助于学生的长久理解与记忆。
例如,我们可以依据图形、背景理论解释高中英语语法中的强调句型结构“It is/was...that...”。如在It was after traveling abroad that they realize the importance of learning English well.这一句子中,It was后面引出的内容是图形,首先引起读者(或听者)关注的、凸显(profile)的对象,而that后面的内容就是背景,是虚化、模糊的。这样的解释力就比直接告诉学生“it is/was和that中间的成分是被强调的部分”要强很多。
再如,学生知道in是形容词的否定前缀,但为什么存在irregular、impossible而不是inregular或inpossible呢?此时,教师应从形态学角度给学生讲解该构词法的理据性。原来是一个语素(morph)在不同的语音环境下有不同的语素变体(allomorph)。以表达否定意义的语素in为例,当原有形容词以双唇音(bilabials)p、 b、 m、 w开头时,in变为im(如impossible, immoral);当原有形容词以卷舌音(retroflex)r开头时,in变为ir(如irregular, irresponsible);当原有形容词以舌边音(lateral)l开头时,in变为il(如illegal、illogical);其余語音环境下,采用in。解释了这里面的缘由之后,学生就能掌握得更加牢固、记忆更加持久。
2. 语法教学是基于使用(usage-based)的教学
在传统语法观念中,语法被认为是一系列抽象的语言规则。受此观念影响,学生好像背下了这些抽象的规则知识就可以正确地将它们应用于实际语言表达。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背下了语法规则并不代表学生能够准确无误地将它们用于语言实践,原因在于教学中出现了因果倒置的现象。依据认知语法的观点,语言知识的掌握源于人与客观世界的互动以及自身的认知体验。同样,语法知识的掌握也应在实际语言使用中获得,即通过使用低层次、具体的语言表达式来抽象概括出高层次、抽象的语法规则,再将抽象概括出的规则用于语言输出,这是一个由具体图式到抽象图式再到具体图式的过程。因此,语法教学应是基于使用的教学,教师应注意创设贴近学生日常生活的、真实的条件语境,使学生在使用中掌握语法知识。如在讲授高中语法中的重难点——分词做状语的用法时,教师可以先给出如下的实例:
1. Taking her books in her arm, our English teacher came into the classroom.
2. Being happy and excited, the students went out to take their P.E. Class.
3. Built in 1962, our school building is over 50 years old.
4. Given more time to prepare, our class could have performed better in the competition.
教師在给出上面的例子后,让学生自己去观察这些简单易懂又贴近真实生活的句子,提醒学生要注意分词形式与句子主语之间的关系。以这样的方式使学生掌握现在分词与主语构成的是主动关系、过去分词与主语构成的是被动关系这条规则比直接枯燥乏味地去灌输语法条目会更加生动,学生也更容易消化理解。在日后的语言实际运用中,学生正确输出的可能性也会更大。
3. 注重将语言形式与意义有机结合
受结构主义和生成语法体系的影响,当前的高中语法教学普遍存在着重视形式、忽略意义的现象,教师在没有创设真实语境的情况下,直接将语法规则机械地讲给学生,忽视带领学生分析语法规则背后的意义。认知语法观认为,所有的语言表达式包括单词、短语、小句都是形式和意义结合,教师在语法教学中不仅要传授学生语言表达式的基本结构,更要注重讲解该表达式的意义,学生只有了解了缘由才能更好地掌握语言知识。如以下两例:
1. They got married and gave birth to a baby.
2. They gave birth to a baby and got married.
在传统的结构语法和生成语法体系下,and前后连接的是并列成分,因此上述两个句子是等同的。但事实上,上述两个句子表达的意义是完全不相同的,and不仅表达形式的并列,它更表明一种意义层面上的前后顺序关系。再如,what a clever boy!这句话中,如果仅从形式上分析,这是一个典型的感叹句。感叹句是用来表达说话时说话人的情绪,那么这个句子就应该是赞扬小男孩聪明。但是,如果给出了该句上下文的语境,那么这句话可能表达的是赞扬,也可能表达的是惊讶的情感,更有可能是对小男孩的讽刺。可见,仅仅从形式上分析语言构式是不够的,必须要结合具体语境下的语义,包括语用意义、语篇功能意义等。
在当前的高中英语教学中,语法教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教师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也因此变得尤为重要。本文首先简要概述了认知语法的基本内涵,并结合语法实例,探究了认知语法为高中语法教学提供的启示,以期为高中英语语法教学提供一定指导,为语法教学模式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陈力.基础教育英语语法教学价值分析[J].课程·教材·教法,2011(3):75-80.
[2] Langacker,R.W.Foundations of Cognitive Grammar[M].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87.
[3] Langacker,R.W.Cognitive Grammar:A Basic Introduction[M]. 2008
[4] Goldberg,A.E.Constructions at work[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6.
(编辑:杨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