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担当不等于乱作为
2017-08-22张剑虹
中国老区建设 2017年4期
□ 张剑虹
某地在审核招商引资项目时,有两个职能部门负责人提出,其中一个项目污染环境,不符合国家政策。当地某领导勃然大怒,痛斥这二人没有担当精神。事后得知,项目是这位领导引进的。
斥责他人没有担当,这位领导的行为就是有担当吗?当然不是。
所谓担当,是指对事情敢于负责,对结果勇于承担。领导干部肩负着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发展责任,在谋划工作、谋划发展、推进责任落实时,首先是要对群众的利益、对当地的长远发展负责。要做到所有的发展都是为了造福人民,拒绝为了个人政绩急功近利式的发展。
只有这样一切为人民利益着想,一切从长远发展考虑,一切都依法办事,才是真正的有担当。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既要整治为官不为、有事不干、有责不担,也要整治以敢担当为借口的乱作为,把敢担当真正落实到一切为了人民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