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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的策略探析

2017-08-21刘云山

文教资料 2017年16期
关键词:导师制新常态职业院校

刘云山

摘 要: 新常态下,职业院校针对存在的专业培养目标不明、教学现状与社会需求脱节、教学设备不足、学生角色转变难等问题,大力实施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实施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只有在做好导师的聘任工作、明确职责、保证师生间的交流畅通、健全考核评价等基础上,才能促进其健康发展,才能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关键词: 新常态 职业院校 导师制

新常态下,国家对职业教育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并将职业教育与国家的未来发展联系在一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进行了总体规划与布局。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国政府根据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供给侧改革及“互联网+”等新业态做出的战略选择,也是根据“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精神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对于职业院校来说,能否培养出适应经济社会需要的高技能型人才,以满足国家发展对职业人才的需要,是职业院校必须直面的重大课题。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职业教育必须进行教学方法、手段、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应是改革的应然之举。

一、导师制的含义及特点

所谓导师,是指对学生的文化知识学习、科研论文写作、实验实践等进行具体指导的教师。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是一种创新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其特点是师生关系密切,是一种导学关系,教师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对学生进行思想、学习、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在教育教学的发展过程中,导师制首先运用在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中,对于职业教育来说,由于职业教育对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定位的不同,所采取的教学方法與手段与本科教育有着本质的差异,但导师制同样适用于高等职业教育。实践表明,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后,课程、专业和学科建设成效显著,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知识应用能力显著提高。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的主要做法及特点是:在学生的整个学业学习期间,给每一位学生配备至少两位导师,一位是学校导师,另一位是企业导师[1]。不同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的方式方案有所不同,有的学校导师是由班主任或者辅导员担任,工作重点是对学生进行日常生活、行为习惯、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生活教育,而有的学校导师是让有经验的专任教师担任,工作重点除了生活教育外还要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创业就业教育,这两种不同的学校导师各有特点,在具体的实施中各个学校要结合自身情况选择运用;企业导师是要根据学生的专业安排经验丰富的企业技术人员担任,工作重点是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尤其是实践知识、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自始至终都要通力合作,一起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此外,导师还要在教材建设、课程开发、人才培养方案的确定及科研开发等方面进行更高层次的深度合作。

二、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的SWOT分析

随着职业院校导师制的引入、推广和实施,导师制对职业教育的发展取得良好效果,它的意义和作用越来越显著。为了进一步发挥导师制的积极作用,克服消极作用,笔者简单分析职业教育实施导师制的优势、劣势及发展前景。

首先,导师制的实施改变了专业培养目标与生产实践脱节的现状。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一直提倡轻理论重实践,将理论教学课时压缩,将实践教学课时大幅度提升,但由于种种原因,从实施效果看,并不尽如人意。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面对生产的实际技术问题,时常无从下手,原因是在学校学到的知识与生产实践脱节严重,学到的知识和能力不足以应对工作岗位要求。这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是相悖的,它既影响了人才的培养质量,又影响了职业院校的生存与发展。在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充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可以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真实的工程案例作为教学内容,将理论知识、实践技能贯穿于教育教学中,从而满足企业岗位的实际需求,使学生一毕业就可创业就业,完全适应工作岗位,改变专业培养目标与生产实践脱节的现状。

其次,导师制的实施解决了教学现状与行业企业需求脱节的问题。当前,国内工业正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继德国提出“工业4.0高科技战略计划”后,我国提出“中国制造2025”。国内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技术、新材料、新理念层出不穷,新形势对教师提出新的要求,然而职业院校教师除了日常教书育人的常规工作外,还有很多教科研工作,这与教师提高自身实践技能、适时掌握最前沿科技信息的愿望相冲突,因而时常出现教学内容跟不上行业的发展,教学的软、硬环境现状与企业需求脱节严重的现象,学生的就业率当然会受到影响。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行,可以利用企业导师对行业最新动态的把握将最新的知识技能贯穿于对学生的培养,它不仅能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让学生的知识、技能保持与行业同步,而且能提升学校导师的教育教学水平,让教育教学现状与行业、企业需求保持一致。

再次,导师制的实施能帮助职业院校走出实践类教学设备不足的窘境。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性,校内校外实验、实训设备是实现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基本保障和条件。然而,大多数职业院校由于投入资金有限,拨款难以到位,普遍存在实践类教学设备不足的现象[2]。这必然会影响学生实验、实训课程的学习效果,影响学生技能的提高。与企业共同推行导师制,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设备、仪器开展实践教学,这将大大缓解职业院校实践教学设备不足的现状,学校在借助企业实践设备的同时,还可以由企业导师将学生带到生产一线感受真实的工作环境,让学生一边操作设备一边体会职业氛围。导师制的实施能真正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并帮助高职院校走出教学设备不足的窘境。

最后,导师制的实施能帮助学生完成角色转变。当今大学生由于对自我和社会认识不足,缺乏务实、耐劳的精神,对前途与专业存在一种茫然感,走向社会后,对自己到底能从事什么样的职业,适应什么样的岗位迷茫,对社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这些与学生在校学习生涯、学业成绩和个人素养有很大关系。这种茫然感、恐惧感必然会让学生产生角色转变的困惑,使得以后个人的社会化、职业化转变存在很大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它影响了学生的职业规划与职业发展。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后,企业导师将目前行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标准、生产工艺流程、职业道德规范等信息传授给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生通过参观、体验、实习、实训等逐渐融入真实的就业环境中,在对工作岗位熟悉后就会慢慢形成职业道德意识和职业行为规范,从而实现学生角色的平缓转变。

三、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的对策

职业院校实施导师制后取得很大的成绩,学生的思想、行为的养成、职业生涯的规划及知识与技能的提高都有长足的提高,但又存在职责定位不清、学生和导师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不明、导师制的评价机制等方面的不足。因此,要常态化地增强导师制的效果,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措施。

首先,要切实加强双导师的聘任工作。《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职业教育的课堂教学必须以应用为主,努力促进学生将知识转化为实用技能。为了达到“意见”要求,在推行导师制时要注意导师的聘任工作,根据双师型的要求聘任导师,对于学校导师要从本专业中具有双师型资格的教师中选聘,学校导师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过硬的实践技能、丰富的教书育人经验及极高的工作热情;学校导师的聘任要从青年教师抓起,对教师从事实训教学要有制度规定,有意识地让青年教师积极参与产学研工作,通过产学研合作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对于企业导师,要从本专业企业工程师、技师、技术能手中选聘,企业导师要具有丰富的生产一线技术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操守、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及传道授业意愿。对满足要求的人可聘任为企业导师,未达到要求的不予聘任;同时,也要在薪资待遇、职称评定、出国学习、培训等方面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参与导师制人才培养工作,在制度的保障下让导师得到学校与社会的肯定,让他们有成就感和获得感[3]。

其次,要明确导师的职责划分。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在教学过程中虽然角色不同、单位不同、管理方法不同,但是要共同完成学生的技能及思想生活等教育教学任务,因此,明确导师的职责极为重要。学校导师的职责主要是理论知识传授和人格心理塑造。学校导师的主要职责:一是心理辅导。学校导师通过与学生交流、倾听等方式让学生排解心理压力,释放压抑情绪,及时纠正学生错误的想法等,使他们的心理处于正常的状态。二是思想引导。学校导师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与学生的谈话以了解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思想动态等信息,实施因材施教,引导学生个性化的培养。三是知识传授。知识传授是学校导师的根本职责,通过课堂讲授、课后辅导等方式,将专业知识传授于学生。企业导师关系到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推行的成败,在学生实训阶段,企业导师起主导作用,企业导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技能经验和工匠精神将直接影响学生的实习质量和人格魅力塑造。企业导师的职责:一是企业导师通过现场指导、示范教学提升学生的实践技能和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能力;二是企业导师以自身的工匠精神、产品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精神与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三是企业导师通过言传身教让学生熟悉企业的环境、文化及按章办事流程等。

再次,要保证导师与学生的交流畅通。受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工作性质的影响,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对学生的培养方法不尽相同,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应相互沟通,相互协调,及时调整。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可根据各自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学校导师可利用工作时间或者业余时间与学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也可以借助于现代通信方式,如电话、QQ、微信、微博等与学生沟通,交流的内容涵蓋学生在学习和实训过程中所遇到的疑惑,生活上所碰到的困难、心理问题及思想上的波动等问题,对学生所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引导学生努力学习,争取取得优异成绩,将专业知识学牢、学扎实。企业导师可来校或在企业现场指导学生,也可以通过现代通信手段跟学生交流,交流内容涵盖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对实践操作、职业规范、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疑惑,这些疑惑主要是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方面的问题,企业导师要当好学生的实践课顾问,当好学生就业路上的引路人。

最后,要健全导师的评价机制。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教学模式还处于探索阶段,对于实施导师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应由其所在的院系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评价要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结合起来[4],过程评价是考核导师制实施的流程、教学方式、课程组织等内容,结果评价是考核导师制实施后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教学目标的实现等内容。评价的最终目的是全面考核导师制的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方向。在进行导师评价考核时,两位导师在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做出公正的自我评价后,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要根据对方平时的协同工作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相互之间进行评价。与此同时,学校与学生也要参与评价,学校结合两位导师的日常工作情况、学生的培养效果对两位导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内容进行结果评价,每一位学生结合自己日常被指导的情况,对两位导师的工作做出评价。评价合格的导师给予续聘与奖励,不合格的导师予以解聘。

参考文献:

[1]马驰.高等职业院校“多元导师制”教育模式的研究[J].现代职业教育,2016(16).

[2]吴燕,李娜.职业院校导师制教学模式的实践与探索[J].科技视界,2016(27).

[3]王海梅.关于高职教育实施导师制的探索[J].职业技术,2016(14).

[4]叶珊.职业导师制度模式建设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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