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法制工作的思考与探索
2017-08-17吴狄
吴狄
摘要: 自从我国共产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展开以来,建设法治中国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发展目标,各级政府工作也均在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基本工作思路。但是在政府法制工作逐步调整与完善的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不足。而本论文正是基于此,对现如今我国的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思考总结,以探讨其现如今所存在的工作问题,并根据我国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探索出一些可行性的改善办法,以更好的为我国政府法制工作服务。
关键词:思考;政府法制;探索
我国的法律建设一直深受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一方面是因为我国的法制建设理念与氛围还有待完善,另一方面是我国法制体制与发达国家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而这也正凸显出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确立的重要性,以希望通过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来维护社会稳定与有序发展。现如今的法制环境构建需要政府法制部门在法制宣传、法制行为以及法制意识上进行一定的改善,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利益冲突、各项矛盾的频发使得法制的重要愈发体现。并且社会对法制认识也存在一定的概念模糊,比如法院对聊城虐母杀人案的判罚就引起了社会的广泛重视,社会上有些人从人性的角度认定法院对于欢的判罚较重,而有些人从法制的角度则认为于欢杀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不仅关乎我国政府法制建设的效果,也反映出我国政府法制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法制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制干部素质与法制工作的新要求脱节、法制干部队伍作用发挥存在瓶颈等现象,
1. 政府法制工作现状分析
虽然我国现如今的政府法制工作任务越来越来繁重,政府法制机构职责越来越多的同时,涉及的法律事务也更加纷繁复杂。但是,在这种形势下,政府法制部门却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更加制约了我国政府法制工作的有效推进,更加加重了政府法制工作的任务艰巨性。这些问题形式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2.1法制干部队伍力量薄弱
现如今的政府法制部门除了具有参谋和助手等工作角色性质之外,更应当加强推进依法行政方面的组织协调和督促作用,这就对政府法制力量提出了新的要求,除了部分地区的政府法制部门聘请了法律顾问、设立了仲裁会、行政协调室以外,大部分地区的政府法律部门都是基于历史原因、不完善的质量监督体系、工作任务的分配和工作需求的提高等,政府法制行政机构或多或少存在人员紧张的问题,甚至有些地区对政府法制机构缺乏重视,法制观念较为欠缺,从而造成政府法制形同虚设。
2.2法制干部素质与法制工作的新要求不符
政府法制工作有较高的专业和综合性要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需要掌握法律理论和法律实践能力,但也熟悉企业管理质量监督体系的基本理论知识,但也有很强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但是在现今的基层政府法制部门中,法律意识和个人素质不高是典型问题体现,比如缺乏法制理念与意识,在问题处理的过程中习惯性的利用人治思维,办事不懂法,遇事不讲法,处罚不依法等现象较多。同时,相关政府法制制度建设还不完善配套,比如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制度,执行中仍然存在着不经法制机构审查的现象。
3.政府法制作用发挥存在瓶颈
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实施需要一定的制度和政策手段支撑,对发现的违法问题需要有效的法律手段进行处理。但是现如今的政府法制人员工作被动,缺乏系统性与前瞻性,有些制度在不完善的情况下,使得政府法制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起不到规范引导、事前管理的作用。同时,尽管政府法制部门执法监督职能清晰,但流于形式的监督机关与监督范围,设置是一些监督程序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监督尚未制度化和规范化、监督范围窄的问题,低频率、低水平的监督,监督不良影响等。
2.政府法制工作的改善分析
2.1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
提高政府法律意识的关键是培养法律思维。如责任思考,分析方法即使用权利和义务,政府法律工作人员都应该考虑它的权利在工作,应该履行的义务,不履行义务的承担后果;它还包括公平和正义的概念思维的过程,根据法律程序要求在你心中。它还需要处理合法性与合理性之间的冲突,解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法律人员应具有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其政治敏感性。
2.2推进政府法制队伍标准化建设
政府的法律工作要以专业规范的方式开展,必须促进政府法制标准化,职责明确定位基本要求组织和法律机构,设置访问专业法律人员,在不同的变更设置中避免领导注意,或者由政府法律组织干部的情况。同时在日常工作中,提高执法人员的职业法律体系的质量,建立一个高质量的行政执法队伍是最有效的方法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为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同时,有必要建立和完善政府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公平执法,以解决执法质量、执法意识、执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3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方法
根据我国政府法制部门自身人力相对短缺,但是法制任务繁重的现状。可以此围绕增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和改进工作方法探索出一些可行性的改善途径。比如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协助处理政府法律事务,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协助开展政府法制工作。随着社会上各种矛盾的显现,政府法制也可以成立相应的仲裁会,比如房地产仲裁会、医患纠纷仲裁会等,以更好的为社会法制建设服务,同时,面对现如今较多的群众复议问题,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可以设立下一级的群众行政复议接待室,这种工作模式既方便了问题申請人,也可以提高我国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效率。
总结
2008年所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要求,我国政府法制机构要努力当好市县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和顾问角色,通过这种角色作用在推进本地区的依法行政方面发挥统筹规划、督促指导、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方面的基本作用。面对现如今政府法制工作所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推进政府法制队伍标准化建设、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方法以更好的完善我国政府法制工作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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