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课改下小学语文教师专业素养的探讨
2017-08-17陈远林
陈远林
摘要:随着新课改的推行,传统小学语文的教学模式开始面临变革,这便对相关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新要求。相关教师应该改变“填鸭式”的教学模式,深刻认知并实践“新课改理念”,把握儿童的共性心理和阶段性心理,在对学科知识融合教学的同时重视对学生思维的启发,进而在新课改下呈现出教师应有的专业素养。
关键词:新课改;小学语文;教师素养
新课改的推行,对传统小学语文的教学模式做出了新的要求。它要求相关教师改变以往“填鸭式”的应试教学模式,关注学生的全方位发展。一直以来,“小学语文”都是整个教育体系的重要版块,它对于学生人文素养的基础奠定、对于学生综合素养的提升都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这便要求相关教师对小学语文教学加以重视,全面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进而探索出符合新课改理念的教学模式,以帮助学生实现综合能力的全面发展。因此,笔者本次论述,将从教师新课改理念的深刻认知、对学生心理的把握、对学科知識的融合运用以及思维启发等方面层面出发,进行新课改下小学语文教师应有的专业素养的初步探讨。
一、深刻认知新课改理念
新课改环境下的教学活动的开展,在于教师对“新课改”理念有清晰而深刻的认知,认识到这一教学理念对于时代教育趋势的符合性,并愿意在日常教学中对其加以探索和落实。
在小学语文的日常教学中,这便要求相关教师以发展而全面的眼光来进行日常教学。也就是说,教师应该认识到这一基础学科对学生未来的长远影响,进行由提升学生的语文“能力”到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这一教学目的转变。“语文素养”这一词语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包括学生对信息的处理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对事物的认知能力、以及自身的人文知识积淀等等,要求教师对学生的思维、情感、个性进行全方位引导。总之,在“新课改”下,学生不应该是传统教学中刻板知识的“接受者”,而是相关理论的探索者、思考者甚至创造者,相关教师应该认识到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关注其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的协调发展,将“新课改”理念付诸实践。
二、把握学生心理
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作用对象,相关教师必须对其心理特质进行深层次的把握,进而为探索出符合学生喜爱和需求的教学模式。“小学语文”的作用对象,是心智尚未成熟的儿童。一方面,他们有着儿童的共性心理特征,另一方面,不同学龄阶段的学生又有着明显的心理差异。因此,教师应该从这两个层面出发,对学生心理进行深度把握。
(一)把握儿童的共性心理
小学阶段的学生,大多处于6至12岁的年龄阶段。这一阶段的学生,正处于心智建构的关键期,他们大多表现出思维简单、热爱新鲜事物等特点;教师的言行教诲,对他们也有着较大的影响力。
因此,一方面,教师应该贴合小学生群体的心理特征,在日常教学中引进趣味化元素,从儿童的视角入手来进行相关教材解读。比如引导学生对《狐假虎威》故事进行角色扮演;在讲述《美丽的西沙群岛》时,通过多媒体技术手段放映相关的视频以及图片,从视觉角度吸引学生注意力等等。另外,儿童思维大多纯粹而有个性,他们珍视自然和生命,习惯为相关物体赋予“人”的思想体征。比如课文《陶罐与铁罐》便是为两个不具备生命特征的物体赋予了“人格化”特征,相关教师在教授的过程中,应该注重对儿童的心理进行感悟和贴合。
另一方面,教师要发挥好自身的“示范作用”,与学生进行平等而充分的沟通交流。在小学生的心目中,“教师”往往有着很大的权威性,教师的行为以及价值观,对儿童有着直接的影响。这便要求相关教师规范好自身的言行举止,为学生树立“榜样”;同时与学生构建平等和谐的关系,尊重学生的个性化思维。
(二)把握不同学龄儿童的阶段性心理
小学阶段整体持续时间较长,从一年级到六年级,学生处于身心的迅速成长期,不同学龄的儿童心理差异较大。因此,相关教师应该把握不同学龄阶段学生的心理特征,并进行区分对待。
比如,一二年级的学生身心稚嫩,对外界和自身缺乏准确的认知,他们的基础知识水平大多被动地取决于教师的引导;三四年级的学生开始具备了基本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这便要求教师关注他们的信息加工和结构化的语言表达;而五六年级的学生则开始初步具备了自己思想体系,教师可以尝试引导他们构建自己的审美意识和人文素养。
三、对学科知识的融合运用
“小学语文”从来都不是一门孤立存在的学科,它具备着较强的综合性特征。在新课改背景下,不同学科之间的界限被逐渐打破。因此,相关教师在把握好语文教材知识的同时,还应对教材所涉及的哲学、美学、艺术、科学等相关知识加以融合运用。
比如,《黄河象》一课,涉及到考古、生物学知识;《凡卡》一课,涉及到旧时沙俄的历史;此外,教师在讲述《草船借箭》时,可以向学生介绍“季风”等地理常识,还可借用“三顾茅庐”“七擒孟获”等同类故事对学生进行教学拓展。而想要使得这种“融合教学”模式得以充分实现,相关教师必须加强自身的知识积淀,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养。
四、对学生思维的启发
在新课改背景下,学生不再是被动接受知识的“机械式群体”,而是具有独立思维和个性的学习主体。因此,相关教师应该具备启发学生思维、发展学生创新精神的教学意识。
一方面,教师可以对学生设置合理的问题,鼓励学生交流思考、发表个性化见解。比如,讲授《黄河象》一课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就“黄河象”死亡时的场景和原因进行想象和描述;在讲述《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教师可以引导学生就“假如小女孩的奶奶还在世,小女孩会幸福吗”这一问题发表个性化见解。
另一方面,教师应该培养学生的探究实践精神。比如,在引导学生进行“春景”“雨”等自然主题的写作时,教师可以突破教学的空间限制,带领学生走出教室、贴近自然,进行有感而发的写作;在讲授《自己试一试》一课时,可以引导学生进行“金鱼放入水杯”的家庭实验。
总之,新课改背景下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从表面上看,是对教师“技能”层面的要求,然而深层次上,其实是对教师“理念”层面的要求。它要求教师对“新课改理念”进行把握和认同,在进行自我语文专业素养提升的同时,确定起学生的主体地位,关注学生的心理,启发学生思维,从而在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好自身的引导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