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职院校“以学生为中心”管理理念的实践研究
2017-08-17蔡雪梅彭隆
蔡雪梅+彭隆
摘 要: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是回归教育本源,实现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四川城市职业学院(以下简称“我校”)作为一所民办高职院校,将“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贯穿于管理的每个细节中,尊重、理解、关心学生,其经验与成效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以学生为中心;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8.5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17-04-23
“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源于美国儿童教育家杜威“以儿童为中心”的观念。它强调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尊重学生的个性和人格从而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和潜能。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也就是树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既涉及办学价值取向的问题,更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我校自2008年成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一个中心五个融合”的育人理念,“一个中心”,即“以学生为中心”。我校始终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将“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深入落到实处,包括人、财、物、时间、空间等,将“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贯穿于管理的每个细节中。“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在我校得到了深刻的诠释。在2016年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的《2016年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咨询报告》中,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排在四川省第20位,是四川省唯一进入全国600强的民办高职院校。
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管理理念的重要意义
1.教育教学规律的需要
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既是世界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必然趋势。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是否“以学生为中心”,既是“传统教育”与“现代教育”的本质区别,也是“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本质区别。只有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才能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自觉性、责任感,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2.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学生的培养、培育是学校的生存发展之本。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一方面,有利于调动学生的主动性与学生全面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只有考虑学生所需,满足学生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民办高职院校才能得以生存与发展壮大。
二、深入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
1.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评教指标体系
学生评教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教学质量。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评教指标体系,是以学生为中心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培养创新人才的内在要求。我校从学生的视角和切身感受出发,充分体现学生在评教中的主体地位。评教指标体系简洁明了,学生评教方式简单可行。对学生评教的结果以不记名的形式实时反馈给教学分院,并在管理部门的干预下针对学生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与调整,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成长。
2.实施多元化发展性评价
评价是对学生学习和发展状况最好的反馈方式,对学生进行多元评价是素质教育的理念,教学和学生管理要让学生看到自己的学习成果。修改调整教师考核、学籍管理、考试及奖励等制度,以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成长。我校鼓励采用多元化的发展性评价,如鼓励学生以作品代替毕业论文等,取消单一的考试评价方式。
3.转变课堂教学中心
课程是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是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是学校一切教学活动的中介。课堂教学由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转变,体现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念,同时创设多样化的课堂学习产品,鼓励教师广泛应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课堂教学,让教师走下讲台,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让课堂气氛活跃起来。我校深入开展课堂教学形式改革,在硬件上,教室内全面采用活动桌椅等,全面满足课堂教学形式改革的要求;在软件上,将教师课堂教学形式改革作为绩效考核及教师个人奖励的重要指标,充分调动教师教学改革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真正实现课堂“以学生为中心”。
4.树立服务意识
教育属于服务性行业 ,教师从事的是服务性工作。在学生管理中,教师要从“管理学生”转变为“服务学生”。我校秉承“职能部门为教师服务,全体教职员工为学生服务”的理念。这种服务的理念不仅体现在服务的态度上,更体现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我校为便于学生各项事务的办理,设置了学生事务大厅、客户服务中心,以及“一站式服务网站”、自助打印等。学生在处理日常事务时,只需在网上预约,便可直接得到处理結果,避免了学生到各相关职能部门或单位办理各类事务的繁杂。这既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成果,更是学校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管理理念的具体体现。
5.建立反馈机制
“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是否落到实处,学生是否满意,只有通过学生反馈才能得以证实。为了确保“以学生为中心”管理理念达到应有的效果,我校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设立院长(校长)接待日等。在座谈会上,学生可以畅所欲言,就学习、生活中所面临的各类问题进行反馈。在接收到学生的反馈信息后,学校定期召开各部门协调会,商议协调学生所反馈的各项事宜,确保“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落到实处。
6.为学生发展进行专业而全面的指导
就读高职院校的学生尤其是就读民办高职院校的学生,由于中学时代“被边缘化”,导致其自信心缺失,对于学习和生活缺乏理性的思考和把握,处于一种被动应付的局面。我校深入实践“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转变传统的“辅导员”角色,实行专业教师担任“班导师”的制度。所谓“班导师制”,是指由专业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日常事务的管理与引导。“班导师制”便于专业教师深入学生当中,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研究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既有利于加强专业教师与学生的交流与沟通,在课堂上“因材施教”,更有利于为学生提供专业发展的全面指导,担任学生全面发展的导师,帮助学生发掘自己的优势潜能,进行学习设计和人生规划。
7.实施学生自我管理
积极探索有利于学生学习的组织管理形式,从学院管理走向学生自我管理、同伴管理、小组合作管理。我校借鉴国际经验,在新校区试点实行“书院制”的育人模式,设置社区学院。“社区学院”打破原有的行政班级,实行学生全面自主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三、结论与启发
“以学生为中心”的管理理念,是影响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只有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将由传统、单方面的学生管理向学院、教师、学生共治转变,将“以学生为中心”作为评价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才能实现民办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才更有利于学生的可持续学习与发展。
参考文献:
[1]叶 澜.教育概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194.
[2]吕 鹏.以学生为中心的学评教指标体系构建[J].现代教育管理,2014(3):42-45.
[3]刘献君.论“以学生为中心”[J].高等教育研究,2012(8):1-6.
[4]肖 锋.试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J].杭州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6):98-102.
[5]蒋鸣雷.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探讨[J].机械职业教育,2012(4):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