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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与文化产业

2017-08-17蒋丽

文艺生活·下旬刊 2017年7期
关键词:影视改编网络小说文化产业

蒋丽

摘 要: 网络小说与影视业的结合,催生出许多热门IP剧。这些IP剧反映的不仅仅是文学的价值,它还体现了当今文化产业发展的某种趋势。本文以IP剧为例,探讨文化产业与文学的相互关系及影响。

关键词:网络小说;IP剧;文化产业;影视改编

中图分类号:I207.42;J9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7)21-0009-02

在当今的文化产业中,文学艺术创作在互联网技术的支持下,与影视业逐渐融合,形成一种新的文化现象,也就是俗称的IP(知识产权)剧。IP剧,是指在有一定粉丝数量基础上的国产原创网络小说、游戏、动漫为题材创作改编而成的影视剧。这一现象的背后,又反应着中国当前的文化产业的一种发展趋势。

一、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

在工业生产背景下,文化产业中两个分支:影视和文学发生融合,进而杂交出了一个新的艺术品种——影视剧本(影视文学)①。传统的影视剧的创作模式一般分为两种:一是由编剧创作出符合导演思想和要求的影视剧本,另一种则是将文学作品进行改编。在整个创作活动中,所有的环节都属于封闭的状态,只有创作者才能参与其中。观众始终处于一种被动接受的状态,他们没有话语权。这是传统影视剧本的生产方式。

现如今,影视公司会选取网络上的热门小说,将其影视版权买下,再由编剧将小说改编为适合拍摄的影视剧本,通过演员将其演绎出来,这一系列过程称为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在这种区别于传统的影视创作的方式中,观众不再处于被动地位,受读者追捧的小说才会被改编。而在网络文学中,网络小说如同浩瀚星河,数量繁多,但同时也是纷繁芜杂、良莠不齐。有些网络写手就揣摩观众的喜好和心理,顺应市场潮流、迎合读者。在这样一种创作方式下,许多的影视剧仿佛是一件件被流水作业生产出来的商品,充满着模式化、标准化。但文学艺术最重要的独创性往往被忽略。

纵观如今的影视业,已有了上百部“IP”剧,而且这种发展势头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就以去年一整年的影视业来看,由网络小说改编成的影视剧就已经超过了100部,其中包括《微微一笑很倾城》、《锦绣未央》、《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翻译官》、《诛仙》等大火的影视剧。这样的发展态势标志着“IP 影视”逐步迈入发展期和模式化。它所代表的新模式,可能对今后的影视创作,甚至整个文化领域的产业化都具有深远影响②。

二、IP剧的市场性与文学性

诚然,文学是受政治和经济的制约,但它还是拥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不过在如今所有商品都讲究市场化的情况下,文学的独立性变得越来越弱,尤其表现在IP剧上。而网络文学尤其以网络小说的影视剧改编逐步形成了自己的商业范式和文化范式,确立了其商业性与文学性的双重身份③。

(一)影视剧本的丰富

在网络文学还没有盛行之时,影视剧本的产生都是依靠传统的创作方式。而这种方式下的影视剧本数量少、类型单一。编剧创作剧本就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然后根据导演的实际拍摄要求下进行二次创作,加之我国影视剧创作“导演中心”模式,以及对演员尤其是所谓明星演员的过度依赖,导致编剧收入偏低,且贫富分化严重,优秀编剧、优质剧本因之缺失、匮乏④。而新兴的小说改编就解决了剧本数量少、类型单一这一难题。据不完全统计,每天都有成千上万部的网络小说诞生。而且网络小说的类型繁多,包括言情、武侠、仙侠、修真、耽美等等,这些给影视公司提供了极大的选择空间。近年大火的IP剧中都市言情的有《杉杉来了》、《何以笙箫默》;校园生活的有《微微一笑很倾城》、《匆匆那年》;古装大戏的有《琅琊榜》、《甄嬛传》;仙侠类型的有《花千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魔幻题材的有《幻城》等。

网络小说的兴起改变了传统影视剧本“供不应求”的局面,对促进影视业的发展发挥了很大作用。传统的影视剧本不仅量少,而且大多都缺乏新意,题材都被局限于固有的模式,很难跳脱出思想的禁锢。而网络文学则不一样,他们的创作不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因此,网络小说的题材丰富性也能促进影视剧的多样性。

(二)“粉絲效应”

网络小说是在网络上进行创作和传播的,写作者创作好一章将其放到网上,然后看读者的反应再进行创作。在这种过程中,他们已经不再是单纯的读者身份了,他们会和作者进行直接的交流,对于故事情节的发展有时候会提出自己的想法供作者参考。而且他们还会影响周围的朋友,将自己喜欢的小说推荐给朋友,进而扩大粉丝圈。

一部成功的网络小说拥有非常庞大的粉丝群体。所以,由小说改编成的影视剧,其关注度就会大幅提高,宣传效果大大增强。而当影视剧开播之后,原著书迷会转化成该剧的影迷,为这部电视剧提供收视保障。例如古装大戏《琅琊榜》,传言这部剧期初是因为演员胡歌的粉丝在阅读完这部小说后,发觉书中男主角梅长苏与现实中胡歌的经历非常相似,都属于经过创伤而后涅槃重生。因此将这部小说推荐给影视公司和胡歌本人,希望由他出演这部电视剧的男主角。而这则传言导致这部剧未播先火,同时也为它的收视率带来了一定的保障。

(三)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

网络小说与影视公司的“联姻”在如今看来无疑是一件非常成功的事情。网络小说可以为影视剧带来高收视,而影视剧又能从另一方面为网络小说及网络作者提高知名度,扩大其影响力,打造“明星作家”。

首先,网络小说的超高人气为影视剧的收视奠定了基础。当这些IP剧开播之后,网络上就会出现一些例如“扒一扒原著与电视剧的不同”等类型的帖子,影迷和书迷便会参与讨论。即便有些影视剧并未符合大家的审美趣味,但是火爆的访问量和讨论量也给这些影视剧提高收视率。而且除了影视公司获利之外,演员有时也会因为一部影视剧而大红大紫。例如现在的人气小花旦赵丽颖在出演了《杉杉来了》、《花千骨》等热门IP剧之后,人气是水涨船高,顺利跻身为一线明星。

其次,影视剧的成功同样的也会给网络小说和其作者带来利益。就拿被称为“言情小说之后”的《何以笙箫默》来说,这部小说不仅被翻拍成电视剧,同年又被影视公司改编成电影。在这样一种大肆宣传下,这部小说被一版再版,而且它的电视剧版权费就高达七位数,其小说作者顾漫也成为“明星作家”,拥有自己的专属论坛和官方网站,并入选中国作家富豪榜。

如今,以互联网为传播媒介的网络文学的影视剧改编正在改变着人们的娱乐习惯和思维方式,网络文学的影视剧改编的潜在商业价值成为文化创新的新起点和新方向。

三、影响

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逐渐成为一种文化现象,从它的产生到盛行都给整个文化产业带来很大影响,它都不再拘泥于传统模式,打破了文学与市场经济的壁垒,并在科技的辅助下有机融合,促进了文学与经济的发展,提升了文化软实力。

(一)促进各方面的发展

网络小说的影视化促进了网络文学的发展,这点毋庸置疑。此外,网络小说的影视化对于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也是有一定影响。一些优秀的IP剧在国内取得效益与口碑的双赢成绩后,便开始文化的对外输出。由网络小说《步步惊心》改编成的同名电视剧,刚开播就获得广泛好评,许多读者都表示它符合自己的期待视野。而后,这部电视剧被引进韩国,韩国民众对此也是大力称赞,之后韩国某影视公司还翻拍了韩国版的《步步惊心》。这种文化的影响力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大众的生活,中国以前都是属于文化被输出国,我国青少年在韩剧或日剧的影响下变成“哈韩”、“哈日”族,长此以往我国的文化软实力必将日渐衰退。而随着网络文学以及影视改编的发展,我国的文化软实力也逐渐提升,不再是单纯的文化被输出国,也有一些经典的文化代表作流传到国外,通过文化渗透改变这一不良局面。

(二)反映影视行业的漏洞

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网络安全逐渐成为一大问题,而在文化这一角度,首当其冲的便是知识产权问题。国内的许多盗版文学网站十分猖獗,甚至有的盗版网站能够达到和正规文学网站同步更新速度,而当红作品也几乎都有转帖,形成了以广告投放为核心的灰色链条⑤。

而在经济利润的诱惑下,更有些作者放弃了文学创作的严谨性与科学性,用“复制——粘贴”轻而易举地将别人的劳动成果窃取,甚至有些抄袭过的小说还能被改编成影视剧。2014年4月15日,台湾著名言情小说家琼瑶在微博中称,由湖南电视台的金牌编剧于正担任编剧的电视剧《宫锁连城》抄袭自己的作品《梅花烙》。此后,经过长达19个月的诉讼,法院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无独有偶,去年大火的IP剧《锦绣未央》原著小说因涉嫌侵权而被告上法庭。原作小说《锦绣未央》(原名《庶女有毒》)涉嫌抄袭200余部小说,抄袭证据能装满三个行李箱。因此,想要网络文学更好地发展,还必须要加强监管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意思,严厉打击盗版、抄袭等现象。

四、结语

总之,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是顺应文化和经济的发展潮流,它也是这个时代创造的产物。当然,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它还存在着些许不足但同时也带有能促进大众文化以及文化产业发展的某种动力。不过值得肯定的是,在未来多方的努力下,网络小说影视剧的改编会得到更为长久、健康的发展。

注释:

①赖敏.产业链上网络小说与改编影视作品互动影响研究[J].中华文化论坛,2016(10):92-96

②封寿炎.防止 IP 影视“其兴也勃,其亡也忽”[N].光明日报,2015(002)

③朱爱莲.跨界·破局:网络文学与影视产业发展模式探析[J].新乡学院学报.2016(01):21-23

④赖敏.产业链上网络小说与改编影视作品互动影响研究[J].中华文化论坛,2016(10):92-96

⑤徐瑶,任金洲.从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看跨媒介文化产业的发展[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6(04):76-78

参考文献:

[1]韩骏伟,胡晓明.文化產业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

[2]文红霞.新媒体时代的文学经典化[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2.

[3]赖敏.产业链上网络小说与改编影视作品互动影响研究[J].中华文化论坛,2016(10).

[4]封寿炎.防止 IP 影视“其兴也勃,其亡也忽”[N].光明日报,2015(002).

[5]朱爱莲.跨界·破局:网络文学与影视产业发展模式探析[J].新乡学院学报,2016(01).

[6]杜鹃.网络传播与文化创生——以2010-2011年网络小说改编电视剧为透视点[J].电影评介,2012(07).

[7]祁建.网络小说进军影视产业的隐忧[N].争鸣与探讨,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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