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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端与终结

2017-08-17文珍

山花 2017年8期
关键词:季风

文珍

这个被我们闯入的,没有开端与终结的沙漠世界有时下雨。

楔子:沙漠综合征或大地深处的伤口

如果任何一件事都可以找到一个开端和终结,这件事于我来说原本早应过去。重新打开,大抵是2015年6月在北疆克拉玛依市的某天。那一天我随文联几个朋友来到此地,参观完两个油井工作队之后便在指挥中心的宾馆住下。刚刚习惯了戈壁滩上不计其数的磕头机的末世科幻图景,陡然来到这样一个遍植奇花异草的巨大人造绿洲,实在不啻于焦渴难耐的行者眼前突然出现海市蜃楼,整个人都沉浸在一种明知虚幻又不可自控的喜悦中。满目深浅的绿迅速舒缓了我看了整整一下午大漠黄沙的疲劳,而与此同时,我无法忘记刚才采访过的那些油田的工人们,尚未忘记世界上有一种病叫做沙漠综合征。

原本我是不应该知道这种病的。离开最后一个油井工作队的时候我看见一个穿着鲜红工作服的男人蹲在路边。我们的车辆从他眼前驶过,他头都没有抬一下。带我们参观的油田上的接待人员随便地往窗外看了一眼,就对他的同伴说:喏,又一个得病的。

我随口问,这是什么病?

沙漠综合征啊。那人奇怪地看着我:你从来没听过这种病吗?我们在油田工作的人,主要就怕得这个。

这到底是什么病?有什么症状?

和城里人容易得的抑郁症有点像。人老在沙漠里待着,看不到任何绿色和同类,眼前开始出现幻觉,皮肤脱水,目光呆滞,好像整个人被放进了一个套子里,对外界刺激应对迟钝,一旦反应过来又容易过于亢奋,喜怒哀乐都失去正常人的分寸感。这病油田工人尤其守井人很容易得,因为沙漠中油井和油井之间距离很远,每个守井人都最多只能照顾三四个井;一个人在沙漠里来回视察,一连几个月见不到任何同类,也没法说话。待久了,再回到指挥中心就会短暂地失去语言功能。

我问:就不能多派几个人一起看守油井?

另一个同伴笑起来:沙漠那么大,油井之间那么远,条件又艰苦,从哪招那么多愿意来沙漠工作的人?再说,你以为两个人就不病了?注意力都在彼此身上,日常矛盾被无限放大,能合得来的人少之又少,还不如一个人清静。别说人了,就连养狗都不行,狗比人还容易病。进沙漠久了,一入夜就乱叫,在沙丘上乱窜,撕咬,像被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吓着了,瘆得慌。

我蓦然回望刚离开的这个油井基地。四周都是茫茫沙漠,前几天又起了沙尘暴,因此路上很多地方都覆盖了一层薄薄的黄沙,车行进得很慢。因此回头看,仍然能看到那个蹲坐在路边发呆的男人,渐渐变成了一个越来越小的黑点。那个工作队的其他人若无其事地在营房里外走来走去。凝视久了,那人旁边陡然出现了一个快速移动的更小的白点,看不清楚是塑料袋,还是一只同样得了沙漠综合征的狗,正在向着新疆傍晚六点钟仍然高悬的太阳嘶叫。

幻觉正在产生。我收回目光。同时喉咙里感到焦渴。太阳穴的那一小块皮肤也开始绷紧。

可以想象,指挥中心之所以要花大价钱在沙漠上凭空地建起一块绿洲,从内地引入各种奇花异草,大概就是为所有刚从油井上回来精神恍惚的工人准备一个集中康复的疗养院。据说得了沙漠综合征的人总得一个月以上才能慢慢恢复正常,严重者可能此后神经会一直损伤下去。

石油工人收入不菲,但据说也是最孤独的职业之一。我由此突然意识到人类竟脆弱到根本无法面对自身。而都市里大概同样有无数的崩溃随时发生,只是被表面的正常秩序掩盖。

晚饭后我接到了丈夫林章的电话。他问:你什么时候采访结束?油井好玩吗?那些磕头机是不是很壮观?

我说,挺好的。油井上的人见到我们相当热情,介绍了很多情况。有个刚分配到油井的大学生还现场用磕头机从地底抽了半矿泉水瓶原油送给我——這可能是我收到最古怪的礼物之一了。我今天才知道原油是褐色的,很浓稠,几乎不流动。

他喜欢上你了。哈哈。

扯吧你就。我笑着说。

它很像大地伤口凝结的血液。我想,但是没说。这似乎有点太文绉绉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也忘了和他提沙漠综合征的事。但这次出行,林章前所未有地关心我的每日行程和见闻。也许和我已出来得太久、又走得太远有关。他当然希望我平安归去。

指挥中心占地面积相当辽阔——沙漠里最不缺的就是土地——四周遍种各种内地引进而养护代价极高的植物,占地几百亩的后园甚至还养了骆驼、鸵鸟和梅花鹿。当然还有孔雀,这架势和北京郊区那些温泉洗浴中心差不多。晚宴招待我们的三道菜,就是驼峰肉、炒鸵鸟蛋和鹿肉。我和一大桌子人一起进餐,意识到这次能在沙漠腹地品尝奇珍完全是个偶然。眼前这些看上去情绪饱满的油田工作人员,院子里每一棵成本高昂的绿叶和花朵,以及沙漠无比瑰丽的晚霞,日后都难以再见。我就在这样的心境下,饭后又在院子里漫无目的地闲逛了一会。直到那些姿态万千波澜诡谲的云和暗影,都渐渐和远处连绵起伏的沙丘变成浑然一体的玫瑰紫,继而又变成纯度极高无法穿透的黑色。

那一天非常漫长而丰富。上午我还在克拉玛依市看到了火灾纪念碑——就是那个“让领导们先走”的事件之后立起的——下午就被赠与一百毫升大地深处伤口的血液,平生第一次吃到了鸵鸟蛋,并得到了一个货真价实的蛋壳。那天晚上我正在洗澡,其实在这样极度缺水的环境里,我根本就不应该洗澡的,但是白天沙漠里那些被风扬起的细沙一直紧紧贴在皮肤上,只有大水从天而降才能冲刷它们。我整个人沐浴在清洁的罪恶感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和不安,也前所未有地觉得一个人活在世界上,原本是没有什么指望被救赎的。

就是在那个晚上,我接到了季风的电话。

她电话里的声音不大正常,似乎刚刚哭过。她说,我遇到了很大的问题……你一点都不关心我。

我认识季风已经十六年了。从没有见到她这样失态过。

而她下一句话却像个标题党:我明白张国荣为什么死了。

11:13 p.m.—12:00 a.m. 树洞开启

2003年4月1日,就是那个我非常喜欢的香港歌手从香港文华酒店纵身跳下那天,我和季风正在广州过着同居密友的生活。自从第一次在学院迎新晚会上见到这个纤瘦的女生,我就一直认定她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但是四年后的这天我对她的感情却受到一次冲击。我还曾就那天的事给一个杂志写过怀念文章,里面有这么一段:

“那时因为考研,在校外和一个特立独行的朋友合租了一套房子。我和她原本要好得无话不谈形影不离,可那天红肿着眼睛回去,告之噩耗,却换得一句:一个艺人嘛,死就死了呗。Leslie,你知道吗?就因为这句话,我转身关上门,在房间里点了7天蜡烛为你送别,而整整一礼拜没和她说一句话。我至今仍记得获知死讯的深夜,全世界好像惟独我一个人醒着,痛哭流涕地哀悼着一个陌生人。”

Leslie大家当然都知道是谁。而文章里那个“原本要好得无话不谈形影不离”的特立独行的朋友,正是季风。季风的形象远比这篇煽情专栏里这几个苍白形容词丰满得多。为此我一直觉得自己欠她一篇小说,哪怕就是她自己的故事。但此事该从何说起呢——我本来是一个从来不记录身边人事迹、自诩为最合格树洞的人。而季风作为一个早已离开我的生活多年的人,原本是不必战战兢兢站在我的审判席上的。

毕业这些年来,我们头五年还都争取每年在广州或者北京或者其他地方见上一面,这几年因为各自成家和工作渐上轨道,见面频率越来越低,但一有机会仍然互致问候。我几乎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的生日,而她总是忘记——朋友间这种微妙的错位也很正常,我不觉得有什么。但眼下的季风,却从没有像那句话那样软弱、蛮暴而令人生疑。

我问:你怎么了?

她答非所问:世间安得双全法。

这是仓央嘉措的情诗,下一句是“不负如来不负卿”。我陡然想起传闻中张国荣是爱上了他的助理觉得对不起唐生,才跳楼自杀的。

窗帘没有完全拉上,新疆和内地有两个小时时差,六点半之后宾馆的天光才开始慢慢变亮。在整个通话过程中,一直有一股看不见的小风在房间里打转,而漩涡中心则是一些细若微尘的沙土,也许是风从外面的八千里戈壁带来的。也许是这房间本来就有的。风却不知从何而来,明明门窗紧闭。

五个小时之后她还在说,而我接到电话的时候是凌晨一点。

我就是如此巨细靡遗地知道季风的秘密的。

12:01 a.m.—12:44 a.m. 海上花开

季风告诉我,最后一天她和许谅之在海上乘船的时候,当着船长的面曾对视良久,却终至无话可说。我问她那天是不是想好了和他一起殉情,她没回答。又聊了很久之后,她突然说,也许那天是真的想到过死。

他们彼此之间从没真正讨论过回不回去的问题。那是在宁波奉化的海上——其实当时她也分不太清楚是东海还是黄海。那边的湖啊海啊太多了,都是碧蓝色一大汪水。回去查了才知道是东海,就是《西游记》里龙王敖广的那个海。孙悟空那根翻江搅海的金箍棒就是在这个海底借的。季风从小最喜欢孙悟空。早知如此,也许她的决定会不同一点吧。但是谁知道呢,多半结果也一样。孙悟空除了七十二变和筋斗云之外,也还有紧箍咒。

那次她订的住处,是一个严重涉嫌山寨福建土楼的古怪所在。旅游APP说那是整个黄贤村里条件最好的宾馆,离海边长城很近,顺着山坡爬到顶就能看到长城外莽莽苍苍的丛林,以及丛林尽处的苍茫大海,视野一流。可事实上他们三天都没怎么出门,一直反锁在房间消磨彼此光阴。土楼的隔音效果一般,白天没人走动时,能听到走廊上的细微动静,晚上则基本清楚对面的麻将房自摸几把,又诈和几次。而他们的动静外面大抵也同样洞若观火。宾馆服务员有时会隔着楼层大声聊天,比方二楼的清洁工冲三楼喊:所有房间都收拾完了吗?

都收拾完了——只除了311——311说不用了!

而他们的房间就是311。

那几天季风和许谅之说过最多的话就是,起不起床。还吃饭吗。其实昂贵的住宿费里包含双早,可是他们压根就吃不上。没有一天能够顺利早起,总是一个人准备起身,另一个人就轻轻从后面抱住。于是又一起顺势倒下。偷情偷到这么敬业的份上,他们都开始钦佩自己。但这事毫无办法。这甚至和欲望都无关,只和日常分泌的绝望相关。

这地方离他们熟悉的城市过于遥远,总给人一种随时可以死在这里的错觉。事实上不光是季风反复想到过死。许谅之大概也有某个瞬间想过。

到黄昏太阳不那么猛烈的时候,他们偶尔也会下楼,手牵手地走到坡上去,凝视长城下面郁郁葱葱的群山,远处浩瀚无边的灰蓝水面。在土楼宾馆里实在待烦了,他们决定在离开之前出一次海,就坐攻略APP里强力推荐的那种驳壳小渔船,最多只能容三四人,本地船老大掌舵,可以一直带客人驶到海的中心去。这是季风提议的。许谅之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就答应了。

小时候看安徒生,说海的远方是最美丽的矢车菊的蓝,而比那颜色再深一点儿的,或许就是沉沉的蓝黑墨水,无数艳丽的鱼群穿梭于海底雪白的珊瑚礁中,是童话里才有的奇瑰梦境。如果正午阳光穿透深深的海水,就能清楚地看到海底几百米开外的旖旎风光。季风说:我理想中的葬身之地就是这样的地方。

但她尽量不和许谅之说这些。他大概也不喜欢她若无其事老和他说这些有的没的,像个让人心惊的躁狂病人。倘若间歇性软弱症发作了,她说着说着,就可能突然被他不耐的吻堵住。强烈地,不安地,绝望地,身体一再反复确认另一具肉身的存在。于是她顺势回吻他,一次又一次,吻到彼此都口干舌燥,只能停下来喝一口水。而起先烧的水早已经放凉了。

她对我说,你知道吗?那段时间里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许谅之每次烧水都只烧小半壶。宁可一次又一次下床重烧。他说够喝就好,多了会放凉。而我则每次都担心不够,每次都烧一大壶,放凉了许谅之又说反复加热不好,只能倒掉重烧。

她时常想这件小事意味着什么,然而一无结论。或者许谅之恐惧的是败坏,而她害怕的则是匮乏。又或者是,于她而言,要么零,要么百分之百。而他則可以接受少许,适量,若干。总而言之,可以从各个方面解读,又都似是而非,无法抵达真相的彼岸。两个如此贪恋对方、然而习性截然不同的人,从本质上来说是两个陌生人,却一刻不停地索取拥抱。总有说不完的话。总是接吻总是口干舌燥,因此也总要喝水。总是烧水。

除掉喝水,他们还时常忘记吃饭。

某个黄昏诡谲多变的光线里,她也曾仔细端详许谅之的模样,仔细思量为什么是这个人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和自己发生了如此难以言喻的纠葛。并学习那些爱情小说的女主角,用指尖轻轻划过他的轮廓:瘦削的左脸颊有一颗痣,淡褐色的,形状不大规则,和她右脸那颗刚好对称。法令纹很深,皮肤有点粗糙,但摸着还算柔软。她想让自己渐渐习惯这种陌生的手感,以及更多的,更多的曾经陌生的一切。

许谅之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你是从哪冒出来的啊。这时候季风就只能更没有底气地回问他:你又是从哪冒出来的?

事实上他们从对方所不知道的角落突然冒出来,都只是为了毁灭对方原本的生活。因为他们各自都有家庭。

12:45 a.m. — 01:36 a.m. “每个人的困境都针对自身的弱点量身定做”

这个故事细说起来和寻常的不道德故事大概也没什么两样。在一起除了做大家都爱做的事情,最后也总是不可避免地开始设想事情的走向。许谅之结婚十年了,有个八岁的儿子,据说和太太分居已久。而季风在没遇到他之前,却从来没想过自己的婚姻会出问题。

我其实认识她的丈夫萧元。萧元和我俩在同一所大学,我们在广告系,他读社会学。也是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克服万难才走到一起的。季风和萧元头三年都不认识,是到了第四年行将毕业,才因为BBS见面并迅速发生了感情。是萧元先向季风表白的,而季风这时候还和初恋男友小刚在一起。小刚和季风从初中开始恋爱,大学异地,算上高中,在一起的时间整七年。而她一发现自己对萧元动了心,很快就向小刚摊了牌。但小刚拒不接受。他是富二代,大学的时候家里就给他买了车,当夜就从长沙一直开车到了广州。

后来有个BBS流传甚广的版本是,季风和小刚在学校外面的永和豆浆大王坐了整整一夜。

时值期末考试前夕,很多那天跑去通宵咖啡馆复习的大二大三师弟师妹都目睹了这样一对奇怪的男女坐在角落长久相对。到了下半夜女的先哭了,接着男的哭声更大。两个人抱头痛哭了很久。中间到底有没有说话,说了些什么,却没人知道。季风唯一告诉我的,只是两个人都依然觉得对方很好。也依然怀有极深感情。但是,毫无办法。

这次旷日持久的分手并非就此终结,至少又拖了一年。小刚只要有时间就过来找她,哪怕在宿舍楼下坐上整整一夜,只是为了等季风下来。她无法不接他电话、无法永远不离开宿舍、无法不见不肯放手的他。直到大四即将毕业,校园里还时不时见到小刚日渐瘦削的身影,像个游魂。

对于年轻情侣而言,大概没有比分手更重大的变故。但是像季风和小刚这样几乎是青梅竹马的情侣分开,仍然比一般情侣更极尽艰难。有好几次小刚跑过来,又要连夜赶回长沙上第二天的课,季风都只能够陪他一起开车回去。后来过了好几年她才告诉我:广州到长沙六百八十二公里,她很怕神不守舍的小刚会在路上出事。她是宁愿伤害自己,也不愿意伤害他的。——这样她会终身背负十字架,一生不得安宁。

他们的分手最终变成了一桩公案。而身为主角之一的萧元却好像短暂地从校园里消失了。后来才听说他去湖北农村做田野考察,去了许多地方。而那时我们同住,季风每晚给他打電话的时候总会哭。他在那边说什么则不得而知。

这事眼看就要拖成三败俱伤,而最后的解决,和玫瑰花有关。

大四上学期季风生日当天,萧元刚从湖北赶回,就发现小刚订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送到季风宿舍。兹事豪奢绝艳,几乎举校轰动。那束如鲜血一样艳红的花直径至少达到一米二,送花小哥一路吸睛无数招摇过市扛进校门,自信心在我们宿舍楼下时到达顶点,像一个真正的英雄一样大喊:陈季风,你、的、花!

但一个小时过去,他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毕竟是大宗买卖,小哥没送到事主手上不敢走,宿管阿姨又死活不肯让小哥送上楼,而当事人又坚持不肯下楼。仍然是无法解开的三角死局,极像对现实情形的一个反讽。因此这直径一米二的花束就得以在熙熙攘攘人来人往的校道上公开展览了一个小时,而所有当时赶来围观盛况的本校女生都在那一天终于知道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直径到底有多大,又有多香得让人绝望,全是花朵离开枝头后爱情死亡的气息。

七年恋爱,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再加上数夜辗转痛哭,加起来也没有改变季风离开小刚选择萧元的决心。所有人都相信他们是真爱,理由是萧元出身贫寒,和据说足够买下海口一条商业街的小刚的家境无法相比。事实上也是真爱。只是原因大概比这还要简单。

季风对我说,萧元总是很认真地听她说话。并在她说话的时候一直含笑看她。并且说,将来无论你想去哪里,想做什么,我都陪你一起去。我没什么梦想,你就是我的梦想。而小刚则十分之大男子主义,一直设想季风毕业后和他一起回海口继承家族企业。此外,萧元和小刚都骑单车带过她。甚至都经过了学校里同一个坡道。那个坡道中间钉了一排间距很窄的隔离桩,自行车可以从中间穿行,但后座如果带了人就很容易勾住脚。小刚每次从中间骑过去从不记得提醒她收脚。有一次她坐在后座一时没留神,整个人重重绊倒在地,小刚吓了一跳,等发现没事才哈哈大笑。后来她和萧元渐渐熟悉起来后,有一次萧元也带她经过那个坡道,离隔离桩还有一百米时,他已开始放缓车速,轻声提醒她收脚。她听话地缩回脚,心想:这个男生大概是可以嫁的。

此外,萧元整个人给人感觉异常干净。就算穿一件简单的白衬衣也依然是好看的。是五陵年少的好看。

认真听自己说话,懂得在隔离桩前放慢车速,干净的白衬衣。那个时候让我们相信真爱的,不过就是这么简单的几件事。但是所有人都没想到,季风和萧元真的会走进婚姻殿堂。因此五年之后,去广州参加他们婚礼时,我当场落泪。

我说,你们一定要幸福啊。一定会幸福的。

季风那天晚上为感谢远道而来的朋友,喝了很多酒,听到我的话忍不住哭了。萧元也哭了。他们哭得比任何一个宾客都凶,也几乎是抱头痛哭。也分头拥抱了每一个过来观礼的同学,包括我。

我一边哭,一边想起季风当年也曾经这样和另外一个人痛哭过。立刻又强迫自己忘掉。无论如何,这是婚礼。婚姻是神圣的,被上帝祝福的。这样情深意笃的夫妻如果不能到头,那么大概也就没有白头到老这回事了吧。

婚后萧元对季风依旧很好。他随她一起留在广州工作,又在黄埔买了房子。两人公司隔一条珠江,每天萧元都跨越海珠大桥,开车接季风回家。我后来出差去过他家一次,萧元亲自下厨给我煎了牛排,手艺很好。他看上去仍旧是一个干净清爽的男人,虽然鬓角沧桑了一点。他曾经当着我们所有人的面答应过要对季风好,现在看来,差不多也做到了。

我从来没有问过季风萧元对她到底好不好。因为看表面已经知道,很少见过像他们那样默契的夫妻。永远手拉手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却从不刻意秀恩爱,只是插科打诨地互相嘲笑。这其实是所有人更喜闻乐见也更认同的世俗的好,完全符合中国人传统观念中的“打亲骂爱”。

但七年过去。季风终于还是爱上了别人。

我问:这事发生多久了?

她犹豫了一下:……一年多。

老天。那你还爱萧元吗?

这次她迟疑更久:早已不是当时那种爱法了……但你相信吗,我们之间仍有感情,而且很深。

我知道她是在说爱过。她对萧元的感情怎么可能不深呢?看过他们微笑的样子的人都不会相信。不用说萧元对她,她对萧元有多好我也不是不知道。她刚毕业时是有机会出国工作的,生生为了萧元放弃了。日常生活也无微不至——大概是曾经让萧元等得太久太苦,季风在这段关系中,一开始就仿佛理亏。但这么多年,也一直言若有憾,心实喜之——这世上又有多少女子曾被这么死心塌地地追求和等待过呢。她对此不是不感激的。也实在是伤筋动骨怕了。

如果真有那么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那么它确实来过,又走了。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坟墓也不全都是衣冠冢。时光流转生生不息,不知为何我心里却难受得要命。好像什么最不应该损毁的东西被损毁了。也许我能接受这个世界上任何人包括自己出轨,都不能接受季风不再爱萧元——他们当初在一起实在太不容易了。

但这件事的因果到底是什么呢,是因为曾经太爱过所以无以为继吗?是他们的婚姻当真遇到了暗礁?又或者说,我们当年爱上的只是“爱情”,以及“爱而不得”的痛苦本身,那么现在,我们还可能会爱、还会爱上的又是什么?

但是季风坦承改变的只是她自己。和小刚那次一样。

她无法原谅自己的,也许是一直无以为继的都是她,而不是他们。

她大抵是我见过的罪感最强烈的人。大多数时候,我都能感觉到她对自己的深深憎恶和厌倦。她的感情就像一匹脱缰野马,然而给这匹野马配备的缰绳,不是强大理性,而是过分心软。

她二十二岁生日当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校道上展览时,就差点从六楼上直接跳下去。我当时就在她身边,亲眼看到她哭得有多惨。她对我说,小刚就像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但她就像无可遏制地长大的温蒂,他却和彼得潘一样跟不上步伐。她不得不为了某种成年的爱而把小伙伴抛弃在沙漠之中。这简直和亲手杀了一个人一样可怕。那是她第一次和我说到沙漠。又过了一些年,她说:我也许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谁离开谁一定会死呢。我当时只是无法原谅自己、也无法忘记那些真实发生过的往事。

当时她的眼泪无穷无尽地涌出,似乎可以冲走任何沙漠。她无法下楼结束这个荒唐局面,只因为萧元就在对面的男生宿舍楼上,默默地注视着整个事件的进展。她能感受到那看不见的目光的哀伤痛楚,而心完全被这毫不相让的两个人撕裂了。

但那时候,她还有勇气和力量做出选择。

而那时候需要选择的,还只是要不要下楼接受九百九十九朵殷红如血带刺之花。

我问,那个许谅之到底何方神圣?

季风在电话那端顿了顿,也许在那边微笑了:他就像世界上另一个我。所有的缺点,优点,无足为外人道之的古怪癖好。对一本书、一个电影的看法。人群中一模一样的孤单——

打住,这太酸了。我说,你下一句话就该说,世间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了。

但说到书和电影我便已经明白了一点。我知道萧元婚后几乎从不陪她去看任何演出,也不爱看大部分小说,他感兴趣的娱乐方式始终都是徒步远行,还是当初田野考察留下的后遗症。如果一定要看电影,他宁可在家看碟,而且最好不要烧脑之作,远离各种作家电影。而季风工作之余,一直在以钢铁意志保全自己的文艺爱好。她五年前就在电话里提过一次这分歧,当时我大概说了每个人兴趣爱好都不一样、求同存异之类的话。她便再没说什么。

在各个层面上说,萧元都是个无可指摘的好人。脾气温和。与人为善。业务能力出众。但是,我其实早就知道他和季风并非同类。他们甚至是太不像了——当初才会互相吸引。

01:37 a.m. — 01:59 a.m.

她是女子,我也是女子

我大一刚入学时就非常喜欢季风——最表层的原因是她看上去既瘦,衣品又好,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五官轮廓分明,是女生会喜欢的美女类型。而且从某个角度看,还有那么一点点像王菲。

从十二岁到十七岁,总有那么五六年,我青春期那些不曾恋爱无处释放的狂热几乎都用在了这位从北京去香港的非典型著名女歌手身上,后来才分了一部分给Leslie——高三那年她和窦唯正式离婚,后者有一天正好在本市一个酒吧唱歌,我知道后还恨不得带上几个同好把这渣男暴打一顿。出轨与背叛,深情与辜负,绝对的错对黑白,對于高中女生来说,能够理解的感情层面不过如此简单。但是王菲自己也唱过《过眼云烟》和《不留》。只是当时的我还不能完全明白。

总之我热爱王菲,而季风也是。除此之外,我们的共同喜好还有很多。但神奇的是,表面上我们完全是两种人。我喜欢文学和美术,她热爱摄影和音乐。此外一个显见的差别大概就是家境。我出身普通工薪家庭,而她爸爸则是海南著名的房地产商,她从小独立,高中就自己联系了北京的学校走读,大学期间更是交友广阔;而我看上去则比其他同龄人还更幼稚,毫无恋爱经验,喜欢一颗接一颗地偷吃舍友的大白兔奶糖,成绩也一直不好,和奖学金向来无缘。

时隔十多年,我早已忘掉我们是怎么成为朋友的。也许是我在人群里发现了她。也许是她有一次来我宿舍问什么事。可以肯定的是多半是我主动过去向季风示好的,然后她接受了。总之,到了大一第一学期期末,我俩已成密友。过了许多年,她和我说:你当时说我是你最重要的朋友。我一直记得这句话,很感动。

我哈哈大笑:我还说过这么肉麻的话?

但事实上,的确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就是这么想的。她看上去似乎比我们所有人都更清楚自己要什么,她社会上的那些朋友,包括地下诗人,摇滚歌手,酒吧老板……身后隐约浮现一个影影幢幢的异常庞大黑暗迷人的文艺世界,而我当时刚满十七岁,还正懵懂地站在这个世界的入口。

除我之外,她几乎和任何同学都没有深交。

那时她们班上有个男生从军训开始就被舍友认定在追求我。整个大一期间,也许是觉得我傻乎乎的很好玩,我一直被她们编派给各种男生。随便一个什么人和我多说了几句话,或者在图书馆打个招呼,舍友看到立刻就回来报告其他人:方宁又收获一个追求者!

这大概也是我和季风的不同之处。我是孩子气的、向往恋爱却丝毫不懂、也更开得起玩笑的。而人人都知道季风从初中开始起就有男友,她早就知道了感情是怎么一回事。

也是过了很久之后我才明白,虽然看上去很酷,季风二十岁时同样也只是一个年轻人。她的问题是心软得不愿意伤害任何人;以及因为得到的爱太多又太敏感而过分恐惧决定的后果。而这样的人,其实往往并不够爱自己。

那个被舍友强行摊派给我的季风班上的男生后来还真的成了我的好友。有一次突然对我说,他觉得我们全年级最好看的女生就是季风。而不是其他所谓班花级花。

这不凡见解立刻让我对他另眼相看。因为我也正好是这样想的。

我回头把这件事喜孜孜告诉季风,季风却说:你怎么会和人讨论这么没有营养的话题?

她就是这么直接。虽然只比我大一岁,却好像比我大很多。是一位会让我感到略微紧张的朋友,一直让我担心自己是不是不够好,不够特别,不够真诚……一个直女能对另一个直女喜爱的最强烈程度,大概也就不过如此。只有极少数时候我会轻微对她感到吃惊。吃惊而已,并非失望。

有一次我们约好去北京路逛街——她很少叫我陪她逛街,通常都是自己一个人去,因为害怕浪费别人时间——而那次我才发现她的优柔寡断。因为零花钱不多,我很早就放弃了在一家价格偏贵的专卖店的寻觅,而她则一口气挑中了四件。但就连她也觉得四件太多了,因此就陷入了长达一小时的纠结之中。好不容易选中其中两件,刚结账出门,才走过第一个路口,她就反悔了:不行,我还是想要那两件。

立刻飞奔回去全部买下。

这并不酷,但很真实。自从那一次后,我感到离季风更近了一点。但是其他时候,她依然是富有决断力的,比如说,叫我一起去深圳看王菲的演唱会。

那次演唱会并不正式,只是在蛇口明斯克号上的一次小小商演。但我们年级很多女生都辗转听说了,包括季风和她们班那个级花,以及我。我还在犹豫去不去,她果断地说,一定要去。于是那个周五我们吃过中饭便早早去车站坐大巴赶往深圳。关于那趟旅程还值得一说的,就是大巴车一路都在放张柏芝的《星愿》。我高三暑假刚去电影院看过,再看虽然感动,倒还在情绪可控范围内。看前我就对季风说,小心点,看这电影可能会哭。

但我也没想到季风会哭成那样——不过一部商业电影。但她和我此前几乎从来没有像其他女生一样亲密地挽过手,但是那天却哭倒在我肩头。这让我终于发现了她表面的酷其实只是某种色厉内荏。同时发现她是爱的信徒——如果说真有什么信仰的话。

这件事给我留下的印象之深,甚至超过演唱会本身。傍晚明斯克号的甲板已经乌泱乌泱聚集了一大群人,后来又突然听说王菲改在下面船舱表演,一大群人(主要是女生)遂乱成一片,尖叫声四起。就在这混乱的当儿,季风飞快地冲我使个眼色:快跑。遂拉着我撒腿一路狂奔,一路踢翻甲板上的椅子无数,我好几次几乎跟不上她,但她坚定地不曾放手。因为季风的反应迅速和当机立断,我和她终于成了跑到船舱的头一拨人,王菲在小舞台上唱《香奈儿》的时候,几乎离我们就近在咫尺。我忍不住转脸看季风,发现彼此同时都激动地哭了。而那一刻台下的季风和王菲的确很像,在人群中有一种足以闪光的美。有别于其他人的真实羞涩的热情。

一起追星,这也是我和季风分享过的动人时刻之一。但我们之间值得记忆的时候比这还更多得多。

从大一到大四,只要她在学校没有和那些朋友一起出去,我们就一起上课,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去美术馆看装置展,一起去福利院当义工。她说喜欢我笑起来的样子——我疑心她只是找不到更合适的模特——给我在各种地方拍照。又送了我人生中第一瓶香水:Dior的真我。那经典细长水滴瓶身、瓶颈有一圈圈优雅金边的。我喜欢极了——然而,究竟何谓“真我”,我并不了解。

大四上学期复习考研时,她为了躲开不停往宿舍打电话的小刚,还短暂和我搬出去同住了一段。我们在江边合租了一套两居室的“豪宅”,我每天出门去教室复习,而回来季风总准备好了夜宵或甜点:冰糖炖雪梨、木瓜牛奶、椰汁西米露。她喜欢喝一种COINTREAU的橘子酒,也常请我喝上一小杯。彼此关上房间,也时时有熟悉的乐声传出:王菲,卢巧音,黄耀明,P.J. Havery,Nirvana,各种爵士摇滚。

我当时一心想考北京某大学的中文系研究生,也早已开始写作。复习日渐吃紧之余,却开始无望地暗恋一个男生。但是季风的好处在于从来不会越界盘问。

她依舊踟蹰于她自己的感情生活里。

大四最后一个学期,也就是那个可怕的生日之后,季风终于让小刚知道彼此再无可能,正式和萧元成为男女朋友。这时我考研已经结束,可以有更多时间和她看碟、交换书、喝酒、逛街……但她的时间必须留给等待得太久的萧元。之后时光就过得飞快。七月一毕业,暑假过后我便去北京读书。她毕业就和萧元住在一起。我第二年寒假回家还去看过他们一次,就是给我煎牛排的那次……那天中间有很长一段时间,季风不知是不是去帮厨,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扔在客厅,房间还在循环播放中文的流行曲。我记得很清楚的,是丁薇的《女孩和四重奏》。

我该微笑还要有一点骄傲

就算是没了你了我也不能让人笑

非常轻快而动听的提琴旋律。之后很多年,我听到这首歌仍然会立刻想起季风来。我们曾在一起听过无数歌,但都没有这首歌特别,也许是因为当时听歌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我已经失去了季风,永远失去了我们那些黄金一样的少女时光……她被萧元从我身边带走了。我比小刚更没有资格留住她。

02:00 a.m. — 02:14 a.m. 抽大麻的机器人

季风和我说了很久仍然没有具体回答我许谅之是一个怎样的人。她也没有给我看照片。后来我只能根据她和我说的只言片语自行发展想象。

想象中这个人很瘦,比大学时代的萧元更瘦,和大学时代乃至于现在的季风一样瘦。整个人很奇怪地没有什么气味。他那瘦削的血管明显突起的手臂,只有一层光滑的皮肤包裹在薄薄的肌肉和骨头之上。如果不看脸,也许就像某种设计得很好的生化机器人,触感、皮肤和骨骼都做得很像,但是没有肉。机器人不需要肉。而且他没什么气味。就算在床上,他整个人也静静地发出一种颓唐的,淡至没有的气息。连接吻也是。连做爱也是。

但是他又不是机器人。因此季风离开他之后很久再想起他的脸,总是感到一阵心脏久违的绞痛。唯独那张脸和机器人无关。想象中的他是单眼皮,圆鼻子,很瘦削的脸颊,总有一点惊异的上唇噘起的嘴。事实上没有机器人会设计成这个样子,只是我猜想这样子的人会比较适合季风。我想象我的季风常常吻那张嘴,或者說,那张嘴常常吻她。

我想他们在一起每天大概都会睡觉,吃饭,说话,一起探索此前所未深知的情欲世界。他们对彼此身体的了解至少和灵魂一样多。但是他没有气味,她却有。我知道季风有时候来例假,整个人会发出一种很淡的腥气,脆弱的,自然主义的,充满女性气息的。因为她痛经的缘故,我们同居时还给她熬过红糖姜汤,据说熬当归效果更好,但一直没有试过,因为据说最好炖鸡。我不敢。

我以前在电话里曾经嫉妒地问过季风:萧元有没有给你熬过当归汤?

季风过了几年直到这一刻才回答:许谅之给我熬过。

许谅之竟然温柔至此。就像代替我去爱季风的一个人。但是我很怀疑这样温柔的人,是否比常人更加软弱。

她告诉我,在这段关系里,许谅之一直显得比她更相信这是一场奇遇,更不愿轻易撒手。但不撒手呢,她想结果大概也是一样俗气的。最多不过就是各自离婚重组。可是她又十分怀疑彼此对待婚姻都不算负责任的态度,真在一起会不会过几年同样结局遗憾。尽管她对他和自己都信心不足,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整整一年半发了疯似地渴求彼此。经常才见面不到半月,又一起偷偷约定在周末远走他乡。在各自的城市见面总归有一点心理障碍,而每次碰头都在居住地外,却又都像是一次次未完成的私奔——因为最后又都好端端地回去了。

我问她,他和你说过要离婚吗?

季风说,因为我自己也离不了,所以从来没有问过。

她又说:我们在一起时,偷偷抽过一次大麻。

他们第一次上床时她曾经喃喃地对他说,想和他一起在床上抽大麻。我知道季风此前从来没有抽过大麻。正如她从来也不曾设想自己出轨。另外一个狂想是给他打针。你好瘦,血管太明显了,如果要给你打海洛因的话应该很容易。一直很酷的季风在狂暴的情欲和错乱的道德困境里应该不怎么说情话。这算是最接近的两次。她是想着给他打完了针就给自己打。一起沉湎,一起堕落,一起去死。

我想象既然这两个人从来都是世人眼里的好人,便只能在彼此面前袒露最真实而虚弱癫狂的一面。之后就只能默默穿好衣服回家。家里面有人在等。

然而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上床之外,也总是爆发程度相当严重的争执。甚至比合法配偶更惊天动地。她习惯性地用分手折磨他,让他在忙乱中赶来安抚。因为关系的不合法,他们对彼此的存在更加没有安全感。这多半是季风的错,因为她闹别扭的时候更多。但也可能是她爱得更多更强烈,这都说不好。在没有遇到彼此之前,他们都曾经在漫长的婚姻时光中渐渐遗忘了“爱”的存在,都曾骄傲地说过,“爱是一种过度被夸大的人类情感”。遇到之后便不再说了。但是季风也不太喜欢许谅之总是说“我爱你”。这个词已被无数和他们不一样的人用得太旧了。

这是爱吗。季风此时突然问我。你是写书的,我们这样到底算是什么?

我早和她学会了答非所问:你们是怎么开始的?

02:15 a.m. — 02:44 a.m.

金风玉露,或一夜大火

一开始他们只是两个素未谋面的同事,共同隶属于一个跨国4A公司,许谅之在北京,季风在广州,一南一北,又在两个部门,本来连认识的几率都接近于零。但有次她团队里一个姑娘黄千去北京出差,见到他立刻宣称遇到男神,回来花痴了三四天,说从没见过如此气质见识俱佳的北方爷们,进而怂恿季风:Monsoon,我地创意组咁缺人手,不如把我男神从北京调来啦。

Monsoon就是季风的英文名,听上去略微有点怪。但是外企都流行叫英文名,非要起一个,中英文同义总比什么Julia、Isabelle、Sydney强。黄千叫Zoey,也还不错。但许谅之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而季风此前对这名字唯一的印象,就是公司内部有一次全员评先进,两千多人里总共才表彰十个,其中就有这个许谅之。他们公司的工作重心在珠三角,整个华北地区三百多号人惟有他一个扬名立万,名字又老派,因此立刻就记住了这名字。能上那榜单的,至少都给公司挣了上百万,或者得过国际广告界的大奖。季风半心半意地问:Zoey,这姓许的多大,没结婚吗,能说调来就调来?

黄千叹口气:未到四十,听说结婚都十年了。宜家的好男人,结婚都早。又补充道:但这年头也不好说,结了也随时可以离!

就这样,在还没见过他本人时,季风已然知道他的魅力值了。她对黄千说:Zoey,回头这人来广州开会就攒个局呗,也正好让我学习一下首都先进工作经验。

好哇。黄千答应得很干脆。

机会想要,总是来得很快。一个多月之后,他们已经一起在上下九喝夜茶了。那地儿环境幽雅,味道一般,适合商务宴请。黄千打量这个许谅之的眼神让季风觉得自己的存在十分多余,尤其说的还是挖角这样毫不浪漫的事。想了半天如何措辞,最后还是直接说了。她是这么想的:说完赶紧撤。下属铁了心要破坏人家家庭,身为领导怎好意思不成全。

那天晚上黄千表现的确不够自然。一个至少谈过两位数恋爱的姑娘,一旦动心竟也不免羞涩,這人间奇景让季风不免多打量了男事主几眼。不到一米八的瘦高个,长相平平,黑框,板寸,看上去不苟言笑。深白风衣里一件低调的灰色短T,在这个暮春的夜晚显得莫名寒凉。那T恤上却全是各种形状被摁灭的烟头,组成一行英文:原谅我对你欲罢不能。唯独这烟头图案让季风多看了两眼,因为让她想起帕慕克的《纯真博物馆》,男主角用了好几年默默收集女主角芙颂抽过的4213个烟头——这情节实在缠绵至死,文艺入骨。她一直想给萧元买一件类似这样的情侣衫而不得,忍不住问:你这T恤是什么牌子的?

他飞快地报了个没听过的小众品牌。说完善解人意地道,没记住吧。要不你加我微信,我回头发海淘链接给你。

他们讨论衣服的时候,黄千一直百无聊赖地转着碗里的钢勺,懒洋洋地看看季风,又瞟瞟他。这姑娘肤白腿长,性情开朗,在大叔堆里恋爱几乎无往而不利,最近大概是转口味了,开始对各型文艺男青年感冒了。季风纵容她,不光是因为她加起班来足够疯狂,主要还是性格好相处。她的好几个前任季风都见过,中间甚至还有短暂交叉。如果许谅之真来广州了,大概也会飞快成为前任之一。黄千是绝不会真逼他离婚的,那样就真把自己套牢了。她猜。

季风一面暗笑,一面拿出了手机。许谅之拿过去“扫一扫”,发了请求。她点开一看,发现他的昵称是本名,签名档却是一首诗。诗是季风喜欢的一个诗人许德生写的。那诗人的知名度差不多和许谅之T恤的品牌一样小众,在银行工作,业余写诗,前几年因病去世了。季风甚至还受邀去北京参加了总人数不到五十人的追悼会,并一如既往地在追悼会上受不了沉重氛围,比家属哭得还伤心,最后不得不夺路而逃。

她一向知道广告公司藏了许多真伪文青,自己也不过其中之一——只是没想到会遇到一个同样喜欢许德生的。这概率理应低得可怕,她怀疑喜欢并仍旧记得他的,在这个世上统共也不超过一百个人。

就是那个我大学就认识,在银行工作,一直活得很憋屈的许德生。季风说。还有个姓顾的女同事一直暗恋他的那个。

她在电话里给我背他的诗:

永 生

还没转身已被遗忘,我爱过的

枯枝。生长出不属尘世的感伤

与即将永生的傲慢。寒冬腊月

梅影浮在白墙,永恒的

第六病室

我但愿被每一个他们彻底忘记

却希望同领塔纳托斯羞辱的你

在审判日来临前

记住我,记住肉身易衰

记住一切感知痛苦的瞬间

都不会太长。而所有的美

都的确需要一个终结

这首诗我知道,季风大学的时候就很喜欢。这不算许德生最好的诗,却因为某种黑暗阴郁的气息让我们记忆深刻。而这位许谅之的签名档刚好就是:所有的美/都的确需要一个终结。

这太巧了。我说。

季风说,不,这不是最巧的。巧的在后面。

那天许谅之好像什么也没察觉,只是很快婉拒了季风的挖角邀请,继续和黄千聊得不亦乐乎。季风告辞离开时,他们的话题是即将到来的世界杯。黄千喜欢和男生聊足球,但永远哈哈大笑地自称伪球迷。这种坦荡差不多就跟宣称自己其实只对面前这个男性感兴趣一样简单粗暴而行之有效。

第二天上班,黄千迟到了半小时。季风有点促狭地想,也不知事成没有。中午在公司食堂她刚坐下,就笑问,Zoey,怎样?

她抬起肿眼泡,淡定地说:Monsoon,我辜负了你的期望,失咗手。

忘了说黄千是广州本地姑娘。芳龄二十七岁,身高一米七二,性格在季风看来比百分之九十九的姑娘都率真,也算是美好奇葩一枚。作为没比黄千大几岁生活却乏味得多的同性上司,季风一直放弃对她做道德评判——反正没结婚,贪玩就贪玩一点吧,只要不影响工作——在这种事上季风和我一样,也是很双标的。

她说,啊,这人其实是Gay?看着也蛮像。

不。黄千说:许谅之直接了当地拒咗我。说实话,遇到过那么多男的,送上门来的不要,这还是头一个!

转述到这里季风似乎稍微愉快了一点。这除了说明黄千不是许谅之感兴趣的类型之外,其实也并不说明他的道德底线比一般人高。我想。但没有说出口。

后来呢?

后来谅之再来广州开会,叫我们吃饭,黄千当然就不去了。

就这样?

不。不光是这样。季风说。你不觉得他喜欢许德生的诗很奇怪?你从来没想过他们之间可能有某种联系?

那次单独再见,她一时找不到话题,便重提想调他过来的旧事,他也笑起来:不是不想当你手下,只是上下级,总觉得不是我们关系的正确打开方式。

可以想象季风当时听到这句话的尴尬。但许谅之很快就补充说:我几年前就见过你,如果没错的话。

季风形容自己当时一声不吭,心如石子击中深潭。一个不大不小的谜底正自己生腿走向她,不知道为什么,它让她打了个寒战。

不是在什么别的场合,就是在许德生的追悼会上——我是他弟弟。你还记得参加过他的追悼会吧?

那是三年前。季风冷静地指出。你居然能记住三年前一个陌生人,这不科学。

你左边面颊上有一颗痣,和我右边这颗位置正好对称。他一边说,一边指着自己的脸。我不会弄错。

一阵鸡皮疙瘩悄悄从季风的背脊处蜿蜒爬过。她看着他,就像看一个鬼。诗歌的力量像一个亡魂一样开始现形。大学时代的诗人朋友对她发生的影响原来还没有结束,居然还有后文。

抱歉我还怀疑过你是我哥的情人。许谅之说。那次你哭得实在太厉害,让我们全家人印象都很深。他就是和婚外恋对象分手后跳的楼。对外宣称是癌症,其实是因为怕离婚失去儿子,不离婚又对不起外边的人。终于得了抑郁症。我是他去世后看他日记才知道外边有这么一位,后来才知道姓顾——现实生活中根本一点端倪都看不出来,我哥那么蔫不拉几一个人!幸好整理他遗物的人是我,我妈知道绝对崩溃。至于我嫂子知不知道,我不清楚。我还在追悼会上偷拍了一张你的照片,打通了他手机里所有通話次数超过五次的号码,发现是女的就多盘问几句。结果当然都不是。但因此我深深记住了你的脸,三年来一直没有忘。——甚至我一直在人海里找你。我总觉得我们有一天会遇到的。果然。

但我和许德生只是朋友。更准确一点说,只是一个喜欢他诗的读者。季风震惊地说。你想多了。

我后来就知道了。许谅之说,那我哥写了二十多年,真不枉了。

因为话题突然转到了逝者身上,那天晚上的谈话陡然间沉重起来。季风想起那次在追悼会上的大哭,不禁面红耳赤。眼前这人原来早已见过她和上次刻意装出来的职业假象毫无关系的、最软弱无稽的一面。

你知道吗,后来我常常想起你。许谅之说,也许因为一个陌生人那样哭我哥,我觉得很感动。我老想,如果我死的时候,有一个人肯这样哭我,大概也就够了——我哥老说他没有读者,你怎么认识他的?你真的喜欢他的诗吗?

喝了一点红酒的季风脱口而出: 我但愿被每一个他们彻底忘记/却希望同领塔纳托斯羞辱的你/在审判日来临前——

许谅之接口:记住我,记住肉身易朽 / 记住一切感知痛苦的瞬间/都不会太长——

两个三十多岁的成年人坐在餐厅里相对背诗,很快就自己觉察到了可笑,也就讪讪地不再继续。但此后他们之间的关系突然间就发生了一点微妙的变化。他坚持要送她回去。她反复强调自己家和他酒店完全是两个方向也没用。

必须送。他坚持说。

真不用。何必呢。

给我一个机会。他说。但是他没有解释为什么非要这么一个机会。

季风当时本来都已经站起来了,遂又重新坐下:那不着急。黑啤还没喝完呢。

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再次坐下是为什么。也许对诗人的弟弟的身份产生好奇,也许是对眼前这个男子本身怀有某种好感。喝完第一次点的黑啤,他们重又要了一扎,一开始是沉默地干杯,仿佛逝者仍突兀地横亘在他们中间;渐渐喝开了,就只说彼此的生活,聊自己喜欢的书,电影,话剧,音乐。甚至还说到王菲。

“那天夜里其实并没有下雨,但记忆中总给我一种一直在下雨的错觉。淅淅沥沥的雨声中,整个过去现在和未来都渐渐漂浮起来,变成一块浮冰,在雨水中融化得越来越小。我正站在某块浮冰之上。而许谅之在另一块属于他的浮冰上。我们隔着几千公里,仿佛永远不能靠近。但是我们一直在说话。一个话题紧接着下一个,愉快、轻盈、默契渐生,口干舌燥而线头永远不断。许谅之本质上竟然也是一个诗人。他提到若干书和电影,有些我看过,有些并没有。都默默在心里记下名字,心想回去以后要一一找来补课。不知为何我的心静静地像着了火。在这个假想的雨夜,每一滴久旱后的雨都是一滴火焰。一夜雨就是整夜流火。赤地千里。寸草不留。”

“你知道吗。方宁,他竟然也喜欢王菲。很少有男人这么喜欢王菲。我问他最喜欢王菲哪首歌。他说,《扫兴》,想了想又说,还有《暗涌》《不留》。最后那首据说是她自己作曲填词的。那一刻我的感觉当真是毛骨悚然。他连排序都竟然和我一模一样。”

事情从聊到《不留》这一刻开始起,突然就失去了控制。

许谅之和她聊着聊着,就开始抽烟。他抽烟的样子让季风觉得异常眼熟,后来才想起来,那样垂着眼深深吸入肺腑,正是自己曾经吸烟的姿态。而因为萧元不喜欢她吸烟,她已经戒了很多年。

她忍不住说,给我一根。

许谅之给她点上烟。她刚吸一口,服务员就板着扑克脸踅过来:小姐,我们餐厅是禁烟的。之前许谅之抽烟服务员倒不管。

那我们走吧。许谅之掐掉烟,喝尽最后一口啤酒,蓦地站起身。

季风披上外套随他走出门去。

那天晚上到底说了些什么季风早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很奇怪地一直打不到车。

而想象中我看到这两个人沿着天河东路走了很久,一路会经过无数酒吧和人群,看到无数喝醉了的脸和踉跄步伐。几个大叔站在人流最集中的地方卖卡通氢气球,淳朴打扮呆滞表情和这灯红酒绿十分违和,同时又让人生出无法言说的空虚悲哀。这就是我们所有人身处其中的人间世,像个不入流的荒诞剧。

许谅之坚持要陪季风走到能打到车的地方,并一直送她到家。在室外他一直抽烟,一根接一根。也顺手递给她,低头用手拢住火替她点燃。季风每次都默默接过,在暮春微凉的空气里深深吸入又呼出,心底某种不确定的柔情随之蠢蠢欲动。她想已经很久没和萧元之外的异性单独待到这么晚了。虽然不能确定他是一个真正的朋友,还是萍水相逢把酒尽欢、酒醒之后再无干系的路人。

走到一个路口,她会比许谅之先快步走过去,回头才发现他并没跟上。就像那些年她总是大步走在我前面一样。我那时总是要非常拼命才能跟上她像小马一样的步伐。而电光石火间,灯已经变了。他们被车流分挡在了马路两边,汽车一辆接一辆飞驰而过。那个红绿灯间隔时间也许特别长。隔了整整一个天河城浮华世界的渺小男女张皇对望,季风回不去,许谅之也走不过来。

像一种注定离散的隐喻。

我仿佛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一幕。

02:44 a.m. — 02:49 a.m. 第一次坐夜车

那晚许谅之陪季风走了总有两三里地,才渐渐看到空车。他正待伸手,她却阻止了他:这附近好像有一班公交车可以到我家。

这和她明明准备起身,却重新坐下喝黑啤一样让自己诧异。但是来不及解释,那辆公交车就来了。

晚风渐凉,车厢很空。季风很久没有和人并排坐在没开灯的夜车的最后一排,如同回到初中和小刚一起坐车回家的少年时代。是上车之后,季风才发现这个男人其实很会说冷笑话,一直让她笑得前俯后仰,事后再回想,好像也没有多好笑,但是换做他说就不同。也许和喝了一点酒有关,微醺中她当真快乐得无以复加。

他身上略带一点黑啤焦香,瘦削的肩胛骨轻轻抵住她的肩。笑着笑着,沉默了。她几乎当即也感到了某种危险咻咻然的气息,车厢寂静了一刻,又复活。

要到站了。她说。

是吗。他在暗中不易察觉地叹了口气,就像在说:太快了。

季风想:当然也可能是我自作多情。

下车后许谅之一直把她送进小区深处,她家所在的高层楼下。这一路他们都没太说话,俩人似乎都有点醉了。但这沉默因为一整晚的相处,竟也丝毫不觉尴尬。

终于他嘟囔地说,我明天就回北京啦。

一路平安。季风假装哼一声:在别人手下好好工作。

他笑了:还记得这茬儿呢,真记仇。喝醉了以后他的声音比喝醉前更温和。略微沙哑,很好听。

你能顺利找到小区门出去打车么。她问。

他说,能进来就能出去。

进楼门前季风立定,微笑着向他招手。许谅之直直地站在黑暗里,早已超过了正常告别需要的时间,又突然醒过来似的摆摆手,头也不回地走掉。她进了电梯,推开家门,只见客厅灯火通明,萧元正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满脸心满意足。他甚至都没注意到她回来。

季风咳嗽一声,开始换鞋子。萧元笑着看她一眼,点点头,立刻又转向那个热闹非凡的机器匣子。她走进房间,没开灯,在床边静静坐了一会,没开灯。外面的声浪被隔绝在门外,然而仍然有轻微的动静声色从缝隙里流入。电视嘉宾的笑声和尖叫总是很夸张。中间也夹杂着萧元短促的一两声笑。

手机就在这屏幕内外的笑声里突然亮了。

是许谅之的微信:回宾馆的路上,还是坐来时的那班公交车。我好像喜欢上了广州的夜车。窗外的风渐渐变凉,你睡了吗。

季风不知道怎么回。输入了好几次,最终还是删掉了。

那边也没有再发。

02:45 a.m. — 03:13 a.m.

“我一直试图活得丰盛,但是”

季风比我厉害的地方还在于,就是不管怎样逃课和玩,成绩一直很好。我挂科的好几门课,她虽然和我一样临考才抱佛脚,却总有惊无险地通过。有一次,一门她几乎从来没有去上过课的网页设计原理,最后居然还拿了罕见的高分。这和天赋有关。她一直擅长各种考试。而工作之后聽说她的业绩也一直很好。萧元一直以此为荣。更神奇的是,她依然是一个无比热爱文艺的人,兴趣和工作竟然可以得兼。

她告诉过我,只要六点准点下班,就正好可以打车去广州友谊剧院或者话剧艺术中心看剧。她依然保留了至少每三月去一次广州美术馆、每两月去一次星海音乐厅的习惯——只是广州好的展览和演出都实在太少了。

而萧元结婚后日益被幸福和宁静充盈而渐渐发福,也因为在报业集团工作的属性使然,在外奔波劳累,应酬众多,回到家里就只想休息。他依然非常喜欢季风,但似乎不再把季风的梦想视为自己的梦想——本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广州也曾是一个属于传统纸媒的城市。而一个广告从业者的日常爱好似乎也的确算不上什么梦想。

因此季风就渐渐习惯了一个人去看电影、话剧、粤曲、展览和听音乐会。只是偶尔会在看完戏回家的路上突然给我打个十几分钟电话,但很多电影我其实并没看过。后来我便明白了她其实只是实在找不到人可以聊这些,电话的尾声她总是说:方宁要是你在广州就好了——我过段时间如果去北京出差,你陪我看那个什么什么剧好不好?

聊着聊着,我有时会突然难过起来,问她:萧元真的那么忙吗?你在广州没有可以陪你去看演出的朋友吗?

季风说,太麻烦了。懒得费事约。

我知道她的意思其实就是没有这么一个人。我早已习惯她总是答非所问。

也许有时可以叫上Zoey——就是黄千。但黄千总是在闹恋爱。她又说。

她的下属黄千也许和我以前一样,也许一直有点盲目崇拜季风,甚至包括重复她常说那句豪气干云的话:人一辈子精力有限,老风花雪月何成大事。

季风的确比业内一般男的拼多了。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只争朝夕她自己都不知道,也许是从小优等生当惯了,一步步按部就班升至最高学府,广告硕士毕业后又进了业内口碑最好的4A公司最重要的创意部,在适婚年龄嫁了自己喜欢所有人也说可嫁的靠谱对象,在巨大的正确的惯性推动下,几乎没有任何危机悬念地平稳行驶到今天。工作七年,终于升至华南区创意组组长,团队堪称忠心耿耿,上司也青眼有加,如无意外,仍会继续升迁,直至触及职场女性的玻璃天花板;结婚六年,婚后和丈夫关系仍属良好。不是没吵过架,但一般不隔夜。彼此都不是性情激烈的人,也不是不珍视现世安稳——事实上,在职场中遇佛杀佛遇魔杀魔早已耗费掉了全部精力,哪里还顾得上后院起火?

表面看来,季风的赢家人生唯一BUG也许就是没要孩子。在二胎都放开了的今天,头胎都没生。

你为什么一直不要小孩?我问。虽然我也没要,但是问别人总归更理直气壮一点。

想过,但一直没下定决心。你还记得我们宿舍的田莹?结婚后没两年就生了小孩,我去看过的。她还得了产后抑郁症。

萧元从没催过你?我问。

催过。

完全可以想象两边家里人逼得多厉害。两边大人你方唱罢我登场,在这样四面楚歌的情况下萧元被迫转移给她部分压力很正常。而季风也一直的确认为是自己的问题。直到那个和许谅之聊天的晚上,她才悄悄意识到生活状若光滑的表象下,其实早密布裂痕。一不留神踏空,裂缝就会断然吞噬她。

她想要的爱情。婚姻。乃至于整个人生。似乎都不是这样的。

这一年季风年满三十二岁。

“就在最意气风发打算扩充团队、开疆拓域的这一年。同时也是积极备孕的这一年。上帝开始嫌弃我此前活得过于向上、正常而浅薄无知。爱好文艺也不过是叶公好龙。他终于决定把我这个名利之徒奋力推到一个真正困难的漩涡里面,让我了解了解万事万物运转的真相。”

03:14 a.m. — 03:40 a.m. 只发生过一次的事情,就像没发生

她和许谅之再见面是在三个多月后。还是许来出差,在机场直接给她打的电话:在广州吗?

季风说,不在广州,还在北京吗。

明晚有空吗?我过来开会,忙完请你吃饭。

好。

那次接近一百天他们不曾联系彼此。事实上,之前总共就只见过两次——也许对于他来说,是三次,还得加上追悼会上那次。即便如此,这也并不构成必须再见的理由,也不知这重见的默契从何而来。季风只好对自己说,他大概在广州认识的人太少了。而他们之间,总算还有一个已逝的许德生。

但她依然觉得心慌了。猛地想起他送她回家后没几天做过的一个梦。还是和他在夜里走路,没心没肺地晃着肩膀说冷笑话。依旧非常愉快,像回到心如撞鹿的少年时代,一切损坏和衰败尚未开始的时间。

这个梦让她嗒然若失。这三个月她时不时会翻看他的微信朋友圈,大多是直接转发各种公众号文章和北京的展演信息,很少加推荐语;很少转发诗歌,包括他哥哥的。但他的签名档一直是那句诗。他的寡言间接影响了季风——她也很久都不在朋友圈插科打诨地假开心了。

他们仿佛是在比赛沉默,但季风又想,这未免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人家大概本来就是这样的。

第二天那个碰头会开得比季风想象中要久很多。这次公司接了一个大案子,要帮一个香港和内地的合拍片做全案营销。也正是有港资背景,制作团队才决定找这家总部在广州的4A公司做宣发,粤港文化差异至少不会太大——否则一般都会找小一点但更专业的公司。但同时又因为故事背景设置在北京,因此北京也是重镇,那边分公司也必须派高手参加,如此一来,舍许谅之其谁,难怪会一直从上午开到下午,中间连一条短信都没时间发。

季风的办公室在总部七楼,而会议室在九楼。时至中午她才猛然发现,整整一个上午,自己每隔五分钟看一次手机。始终没有任何消息。

至少十五个人的头脑风暴大概正在她头顶两层的地方无声发动着。她利用自己的权限,在公司绝密资料库里调阅许谅之写过的所有广告文案,的确非常出色。广告有时候也很像诗,影像文字排列组合有无限可能,但最好的文案都须精确抵达受众可能动心之处。季风从没有见过一个人能够如此简洁又足够诗意地表达出各种商品的特点。这样一个人,必定深谙痛苦、欢乐和种种求之不得涌出的瞬间。

她忍不住畅想了一会儿他发言时的专业姿态。中间也不是没想过问他会开完了没有,但终于忍住了。

中午在一楼食堂也没有看到他,大概那十五个人统一叫了外卖,边开会边吃,学日本4A的做派,大案子面前争分夺秒,废寝忘食。那电影十一月就要上市,总共才两个月时间不到了。黄千依旧大喇喇端着盘子在她对面坐下:Monsoon,今日你唔舒服?

季风说,没有啊。

但你脸色好难看喔,惨白。

昨晚房间有蚊子,可能没太睡好——

对了许谅之从北京过来开会了,你知唔知。

季风差点以为许谅之也给黄千发了信息时,她又及时补充道:今天在九楼会议室找大领导签字,失惊冇神突然睇到他,吓得我!

还在生他气?

搞咩笑,呢D梗嘅小事早翻篇啦——我喔。

季风笑道,那,最近和你新男朋友还好吧。

Monsoon你讲紧边位?上月南航果位飞机师?早分咗啦。宜家呢位系广州美院教师,自己都画画。黄千嘻嘻地笑起来,我钟意他都无他,纯粹因为他把我画得靓过本人。又把自己打理得好干净,走出来衣服上冇乜松节油气味。又成日揾我当私家模特儿,说将来成名后,我之于他,好比女诗人翟永明之于何多苓,画史留名,永垂不朽。

祝你男朋友早日把自己整成亲爱的提奥,也祝你早日进入当代岭南美术史。季风完全听得懂广东话,但坚持不说。她俩从来都是各说各话,绝不影响沟通。她冲黄千耸耸肩,竖起大拇指:照我说,Zoey你就该写非虚构,对各行各业都有相当深入的了解,比那些记者可牛逼多了。

Monsoon,我就钟意你呢种损人不带脏字嘅人!将来我真成作家了,第一本签名书必须送俾你!

瞎贫了一会儿,季风的焦虑感暂时消失。为遏制自己不停看手机的欲望,她没把手机带到食堂。吃完饭黄千还想叫她去楼下的星巴克买杯咖啡,季风却突然火急火燎地非要赶回办公室。再看手机,上午心慌意乱中下单的两个同城淘宝都送到公司楼下了,却依旧没有許谅之的信息。

那个下午也不知道怎么浑浑噩噩过去的。直到五点多快下班了,那个等了一天的电话才打来:领导,终于放出来了。我都快饿死啦。想好了带我吃什么吗?许谅之的声音听上去疲惫却愉快。

季风攥着手机,心跳得非常厉害。镇定了好一会才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笑道:谁是你领导,就是一地陪。

那天她慌乱得足够让自己生疑。手忙脚乱收拾东西用了五六分钟,又想起黄千说她脸色不好,飞快跑厕所照了一次镜子,补了一层淡妆。又翻箱倒柜找了一本一直想送给许谅之的书。坐电梯下去时,看见在一楼大厅长椅上的许谅之,因为等太久即将石化了。

她有点不好意思地和许多人一起走出电梯,在人潮中慢慢地笑着走向他。

那瞬间发生了很奇怪的事。她告诉我:明明许谅之已经看到她了,却突然扬起脸转过去,同时深呼吸了一口气。过了几秒钟才重新回头,脸上毫无笑容。他看上去远没有电话里面那么收放裕如。这一定还是我想多了,她对自己说。可是走得愈近,心跳愈快。

03:40 a.m — 03:59 a.m. 一次想象中的对话,最漫长的一夜I

“地陪在此,你今天要花几钱雇我?”终于季风走到他面前,立定,弯起嘴角。那一定是个相当灿烂的笑容。她笑起来一直比不笑好看。

“你原来会说广东话,黄千还说你不会。”许谅之说。他也笑了。“广州比我想象中有意思,也许因为有你。”

广东话的特别之处,在于保留若干古音,还有普通话里没有的入声。声线往下沉的,因此随便一句什么话,说出来总是比普通话性感。

都说广州人市井。也许是珠三角毗邻港澳,得开放风气之先,家底太殷实丰厚了,连修地铁都市政自行掏钱搞定,不要中央财政一分钱拨款——和北京上海处处向中央伸手完全不是一个做派。又不像北方人讲究穿着,注意力全放在吃吃喝喝上。要不怎么说,食在广州。北京这方面比起来就粗糙得多,一座自称帝都的焦虑之城。饮食也没什么本地特色,除了护国寺小吃,就是庆丰包子铺。不是火锅,就是川湘菜。又辣又上火。

很难想象,两个人在火锅店里互诉衷情。因此季风很可能会带他去喝夜茶。夜茶必须去莲香楼,陶陶居,广州酒家——不见得老字号就更好吃,真正动人的,大概是老店特有一种若干年来氤氲不去的“叹世界”的纯正闲适——“叹世界”就是享受生活。就是虚掷光阴。就是杀时间。从一早上六点不到,就有本地人过来排位,而且不见得都是无事可做的老人。点壶菊花茶,三只虾饺,一份豉汁排骨,有一句没一句闲聊,或者看报纸。就此跌落到无休无止的光阴之外,一分一秒,慢慢消磨。就像《志明与春娇》里说的,“我们又不赶时间”。

季风和许谅之这么晚才遇到彼此。

他们当然也不赶时间。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季风带他去淘金北路的The Hops喝精酿啤酒——因为她也带我去过。那儿音乐和装修俱佳,适逢周末人会非常多。这样的地方,唯其嘈杂混乱才能营造出大都会夜店的完整。空气里都是各种啤酒苦中回甜的焦香,无数品牌的香水构造出一个周五晚的荷尔蒙帝国,各色烟熏妆,红唇,柔软眼风,光怪陆离。

许谅之倘若是进口啤酒爱好者,看这酒单必定会眼花缭乱——北京都没品种这么全的欧洲啤酒!季风或许有点得意:南蛮文化沙漠不比首都文化中心,进口洋酒总还有几瓶。唐代羊城就有进口贸易了,清朝就叫做十三行。——他们可以从十三行一路畅通无阻地聊下去。或者,从任何一个话题——既然知识储备相当,兴趣爱好一致。聊沙面,石室圣心大教堂,省港大罢工,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南越王墓,聊陈家祠上下九如意坊羊城八景,聊长隆野生动物园华南植物园。又或者最简单的,从广东话说到粤语歌。她会和许谅之说到我们当年喜欢听的歌吗?她会不会也一直没及时更新她的流行歌单?说来说去还是王菲,卢巧音,黄耀明,张国荣的老歌。最多不过再加一个陈奕迅和Beyond。但是许谅之知道的,也许更少,不过四大天王,陈百强,谭咏麟,罗文,黄秋生。只要想说,话题总是能无穷无尽地延续下去。更何况,说什么毫不重要。重要的,是说话的人本身。是乐莫乐兮新相知。

酒至三巡,许谅之将如何和她表白?比方说,他们当时正在喝修道院啤酒——为什么非得是这牌子?或许因为这啤酒比国内啤酒度数高得多,多喝几瓶就有点上头,季风酒量一直不好,而许谅之总该比她强。周末晚上九点,店里的人越来越多,逼得两个人说话声音越来越大,都听不清对方的话,又舍不得不说。

就在这时,许谅之才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说:“说起来也真奇怪。”

“什么?”

“我说,也真奇怪——”他声音反而降低了。

“什么奇怪?这酒味道奇怪?比利时的,十几度,苦。”

“我回去以后梦见过你两次。”他不再看季风,在嘈杂人声的掩护下相当平静地说,“有一次,是坐夜晚的公共汽车。你也和现在一样哈哈大笑……还有一次,是和你去看个什么画展。但是那展览内容完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是和你一起。”

他大概用的是正常音量,甚至比正常还小点儿。他一定是故意的。但季风却每一个字都听清楚了。听清楚了就再也笑不出来,只能低头盯着自己的手指看,指尖发烫代替脸红。旁边的一桌很可能适时爆发一阵哄堂大笑,不知道说什么说得这么兴高采烈。过了一会儿,仿佛还嫌不够热闹,几个人荒腔走板地唱起生日歌来。那群人里到底是谁过生日呢,是那个坐在中间一直大声嚷嚷的小胡子鬼佬,还是那个坐在边上一直大笑的金发靓女?

“我知道不该和你说这些。你的生活一看就特别平静,特别幸福。”他会在噪音里心平气和地继续说:“不像我早把一切都搞砸了。”

好感与好奇心引发关切。一句话生出无数句话。但说起来也不过就是些俗套:夫妻互不理解,理念不一致,脾气不对付,诸如此类,等等等等。互诉衷肠,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肯定和彼此规劝。言不由衷却又势必如此。交浅言深只能避重就轻。如此情形,只能如此对话。而即便在这样荒诞诡谲如末世狂欢的图景中,即便人声鼎沸酩酊大醉,季风也知道和他说自己做过完全一模一样的梦有多么不合时宜。她什么都说不出口,只是持续不停地轻微颤抖。她端杯子的手仿佛很随便地放在桌上,有那么一个瞬间,许谅之似乎想伸手过去碰碰它。但终究没有。

就在这大笑与大笑之间的短暂空隙,她竭力控制着喝多了之后的一阵阵空虚发冷,突然递给他一本书——唯独这书的细节是真的——帕慕克的《新人生》。

新人生。就像那天晚上的风是新的。整个天地是新的。眼前人也是新的。人生进行到中段,看似光鲜亮丽实际一败涂地,猛然间,在一个精酿啤酒屋里,隔着无数人声笑语,隔着十年已荒废的人生,眼前出现恍似可以重头来过的海市蜃楼。但将来还要过很久季风也许才能知道,一个旧的问题,并不能由一个新的问题来解决。一个遥远的终结,也不能由另一个未经验证的開端求得。

上述对话纯属想象。但那天晚上季风和许谅之去坐了珠江夜游的轮船,却也是真的。那晚萧元正好出差。她因此得到了一夜短暂然而虚假的自由。

自由意志引导飞蛾扑向烈火。

04:00 a.m. 关于船

说到坐船,我和季风也坐过,而且是许多次。从中大码头到北京路天字码头的渡轮,只要十五分钟就到市中心,船票只要八角钱,若干年后才涨到一块二。整个大学期间,我们基本都用这方式斜跨珠江。珠江向来不以清澈著称,但就算再浑浊的水面,在夜晚依然美丽。那时两岸也没有那么多灯。如果是夜轮船,站在栏杆边,低头看水面被碎珠溅玉地分开,江风扑面,就仿佛乘风破浪驶往未知的深邃的人生。那短短的意气风发的一刻钟,至少是来不及哀伤的。

有一张照片就是我们在船上横渡珠江时用数码相机自拍的。是春日的下午,她穿一件黑T恤,长头发扎成马尾,笑得非常灿烂。而照片上的我穿着深红色麻布右衽大襟袄褂——某个暑假去凤凰旅行时买的当地民族服装——颜色热烈而笑容矜持。一中一西,一红一黑,对比鲜明。

时值大四,季风尚未搬离和我同住的小屋,但已正式和萧元在一起,我们已经很少一起出行,除了继续去福利院当义工。季风也问过萧元要不要同去,但他说他田野考察时已经看到大量刺目的穷困,深感无力,不太愿意再面对那些人。“那些人”是哪些人?我当时就想问。但能有机会和季风独处,我其实也是高兴的。

义工工作主要是负责陪一些肢体残障人士聊天,设法从学校或社会收集一些二手物品送去——旧收音机、手机或学生宿舍的旧衣服都在可捐赠范围内——以及教她们画画做手工,或者陪着做些简单的复健训练。说是他们,其实主要是女性。年纪从十几岁到二三十岁不等。有一个患小儿麻痹症的姑娘阿梨,叫这名字也许因为她一笑就有两个梨涡,长相十分清秀,只是走路一只脚使不上劲,只能慢慢拖行。季风叫她“靓梨”,经常给她带书,本子,画笔,巧克力,甚至有次还带了一件从没穿过的绿连衣裙,说自己穿这个颜色不好看,她皮肤白,应该更适合。我记得阿梨高兴得当场就哭了。但是那条连衣裙,我却从没见她穿过。

还有杰女。也是本地人,短头发,尖下巴,行动迅捷,个子非常矮小。两三岁时得脑膜炎留下后遗症,便被父母遗弃,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但因为残疾不太厉害,可以做一些简单的复印打印工作。她和我要好,有时候会悄悄和我说些在外面上班的事。我这才知道有些公司会专门雇佣残疾人,按照国家政策可以减免税收。但她每晚还是住在福利院里。和我们一样,杰女也是属于能在“外面”和福利院之间进出自如的人,自己也能挣一点钱,几乎是所有人羡慕的对象。记得有一次她告诉我,她在公司里偷养了一只流浪猫,是某个下雨天捡的。但不能带回福利院来,“姑娘”们会不喜欢——她们叫工作人员“姑娘”,和香港电影的叫法一样。

几乎所有人都说广东话,但对着我和季风则改说口音很重的“国语”,福利院食堂有一台电视,她们应该就是从那上面学的普通话。很多人本来语言能力就有限,这样一字一句地说就更吃力。但是很感人。

除了阿梨杰女,还有一个我俩都很喜欢的朋友,是个脑瘫,也是女的,手脚纤细如儿童,日常坐在轮椅里,头出奇的大,两只眼睛往两边分得很开,嘴唇非常薄,时常有一种淡淡的嘲讽表情。所有人都叫她阿姐。阿姐是所有人中普通话最好的,也许因为年纪最大。她总是目不转睛地看人,很仔细地听我们说话,而代表她们大家的共同需求,通常都由阿姐提出,作为谈判代表。

季风和我每次过来和离开都会拥抱大家。她们似乎喜爱一定程度的皮肤接触。阿姐密布皱纹干瘦如鸟爪的手总是紧紧抓住我,像一个纡尊降贵的女酋长。我从来不知道她到底有多大年纪了,但是我尽量久地让她握着。我喜欢她,也许因为她说话很有教养,说“谢谢”时简短而尊严。

事实上,我一直怀疑是她们教育了我,而远非我帮助她们。每次从福利院出来,我和季风都会沉默良久。一些没说出口的话语在空气中酝酿:我们真的帮到她们了吗?那些和外界保持联系的东西,华而不实的衣服,大量本子、笔和书,对她们到底有没有用?

也是不必对方回答就可以自答的:她们也和我们一样活在这个世界上。也会想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也喜欢美丽的东西。也希望自己更美。我们做的事情,大概是有意义的;即便不大。

季风和我一直都害怕自己并不真正有用,或者所谓的善良只是自欺欺人。渴望自主去爱,去选择。但是总更快地被他人的情绪本身打动、影响和裹挟。分不太清楚同情和爱的边界。有一颗对痛苦过分敏感且消化不良的心。

好几次季风离开福利院的时候都掉了眼泪,但是她在里面的时候从来不哭。

我记得她有一次哭是为阿梨做矫正手术的事——也难怪,那么年轻美丽的一个女孩,据说家里父母俱全,家境大概也不会太差——可听说手术风险很大。那段时间几乎福利院人人都在谈论这件事。听说那手术极其复杂,要打断腿骨重接,会非常痛,术后还要戴矫正器几年。

所有其他人都没想到阿姐会非常明确地反对她去手术。“你这样还不够靓吗?”她非常直接地问,“你已经靓过我地所有人了,有咩必要去冒呢个险?万一神经没接好彻底废咗点算?找个死佬过日子有梗重要?”

杰女试图打圆场:“阿梨都是希望过更正常嘅生活啊,同她们一样嘅——”她端起下巴努嘴指指我們。这种时候我们就被无情地划成了陌生的“她们”,和他们所有人都不一样的,外面的人。

阿梨躲在自己床上的蚊帐里,很久都不出来。也不说话。季风坐过去,轻轻掀起蚊帐,才发现她一直在哭。

“我呢个鬼样冇人会爱我。一世都唔会有任何正常人肯爱我。我净系希望有一个普通男人爱我啫。玩玩都好啊,至少经历过。但是一路都冇人肯掂我。好似我有病菌,系鬼,系妖怪。”阿梨哭着,反反复复说。这时候她甚至忘了要和季风说“国语”。

那天季风离开福利院的时候一直心情沉重。坐船时终于对着江面掉了泪:“阿梨那么美,偏偏是她——我觉得阿姐也不是嫉妒。她只是不理解。”又哭着问我:“她们会不会恨我们太正常,也得到太多了?其实也从不理解她们?”

一路轻轻拍打着她的肩膀的我也哽咽得根本说不出话。

我后来最怀念的和季风在一起的时光,也许就是和她一起去福利院,以及和她从福利院回学校的渡轮上。也许是发动机老化的缘故,驾驶舱附近有很浓的柴油味,但是甲板四面敞亮,只要远离发动机舱站在船舷边就闻不到。我们总是并肩站在船头,一起眺望着江边的建筑,大多数时候都自觉是对社会有用的人而如释重负。但那次季风脸上终于流露出某种超出承受范围的东西。其实我也一样,终于明白萧元口里说的“刺目的穷困”是怎么回事。

不光穷困,所有无法改变的痛苦境况都是刺目的。

毕业后我去了北京,季风还独自坚持去那里了一两年。几年后再问她,她说工作太忙有点顾不上了。再后来。我也就再没有问。

而当时去福利院的我们还如此年轻,热情,天真,除了愿意服务社群之外,永远在谈论艺术、文学,种种目所能及的不平等不合理——无论那些谈话是多么幼稚且纸上谈兵——谈论我们将要如何变得强大,最终改变这个不够合理的社会。

而十多年后的我们自己,却也慢慢变成了这个社会的一部分。

我猜季风后来想起当年,或者也会感到某种理想轰然落空的空虚。越秀福利院几年后就不知道搬到了什么地方。我给阿姐、杰女和阿梨都分头打过很多次电话。只有一次杰女的号码打通了,其他人的都成了空号。但空自响了许久也没有人接,也许她也怪责我后来彻底消失在了她们的生活中。

越打不通,我越忍不住想知道,阿梨的手術成功了吗?她找到那个愿意碰她的男人了吗?杰女还在外面工作吗?那只小猫慢慢长大了吗?阿姐的脑瘫好些了吗?

我和季风一样,同样对自己感到失望。

让我们失望的不光是责任感的损耗和无法改变一切的无力,也许还包括对于爱,婚姻,和其他种种当年确信之物的无以为继。

因为和季风一起坐过船,所以我完全可以想象那天晚上她是如何和许谅之一起站在珠江游轮的顶层,看着船如何慢慢通过海印桥、海珠桥,中大对岸的二沙岛,星海音乐厅,以及后来被称作“小蛮腰”的广州新电视塔。江边都是新盖的高层江景房,风景早已与我们读书那时截然两样。或者一样的,只剩下珠江的宽阔水面和充满潮湿水汽的夜风。突然间,我就明白了季风为什么要带许谅之去坐游轮。

她也许想让他一夜之间,经过她整个充满梦想、却也无比脆弱和迷惘的青春期。

04:01 a.m.— 04:44 a.m. 一个漫长的夜晚Ⅱ 第二次坐夜车

季风说,她和许谅之那天晚上一开始只是一直不停地聊天,就和大学时代的我们一样。中间有那么一刻,她突然安静下来,因为发现游船正在经过中大码头。

许谅之还在说话,她轻轻推了他一下,指码头给他看:这就是中大。

那是我们的母校。中国最美的高校之一。北门门口就对着宽阔的珠江,还有自己的码头。广场上高高矗立一个白色的汉白玉牌坊——我猜想谅之会不怎么喜欢牌坊这个意象。那后面的整个意象太虚伪了,也许。

但季风会和他解释说,这是根据五山校门的原牌坊形制后建的。此牌坊非彼牌坊。

此刻在想象中我重新看到那个被灯光由下而上打亮的巨大的白色牌坊。北门广场上热闹非凡,很多人在上面溜冰,放风筝,放震耳欲聋的音乐跳广场舞。这也是我们当时读书没有的景象。后来牌坊修好了,才变成了市民热爱的江滨广场。

一切记忆中的事物都在不可逆转地消失中。

二十岁和三十岁的天空迥然有别,连珠江,都早已不再是那同一条珠江。

我不清楚季风到底有没有想过那天一切会向男女间最不可逆转的深渊持续滑落。在深夜仍然舍不得离开彼此的两个人,素昧平生却一直有说不完的话。或者那一夜的她真的无比渴望了解一个有趣的人。每个有趣的人身后都是一个浩渺宇宙。

她只是茫茫然地,被某种看不见的巨大力量向前推行。或许许谅之也是。

从船上下来已近十二点,她正准备打车回家。许谅之却突然请她再陪他多待一会。不用很久。就再待一会儿。今天是周末。季风无法拒绝。去哪里?继续找个地方喝一杯?

她想了想说,不如我们再去坐夜班车吧。

说过那是个周五。江边的酒吧必定到处是红男绿女,无数喝醉没喝醉的人站在马路边扬手打车。而大部分驶过去的夜车却空空荡荡。好像那些习惯坐公交车的人到了九点多早就纷纷上床:乘车去医院的老人,坐车去学校的孩子,还有上班族们。所有属于白天的正常人类绝不会在这个时间四处游荡。而他们信步走到最近的一个车站,也许正好有一辆车缓缓入站。她想都不想地就拉着许谅之飞快地跳上去,投了币,又和第一次一样径直走到车厢最后一排。

两个人必定因为这个意想不到的举动孩子气地兴奋起来。笑很久。

“我们到站就下车,随便换一辆车再跳上去。完全没有目的地,也不挑任何车,好像突然就逃到了正常生活的时间和秩序之外。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么感激广州是一个有很多夜班车的城市。”

就这样,他们坐了整整一夜。直到天色渐渐熹微,她终于渐渐感到困倦,靠在座位上睡着了。等她再醒来时,她发现自己整个人倒向了许谅之的肩膀。而他僵着脖子,显见很长时间都没有动,生怕惊醒她。他身体非常瘦削,一定要如此靠近,才能够稍微感到一点体温。

而她醒了竟也不敢动。像被什么命运注定之物钉死在了座位上。

两个人就这样僵硬地,又心如鹿撞地靠着。车窗外经过无数家尚未开门的店家。骑楼。南方旧日的殷实。无数充满秘密的小巷。平日里视而不见的美。

清晨五点半。

夜班车在晨光熹微的广州城里静静地开着。在铺着青石路面的小巷里穿行。路上杳无人迹,而一路骑楼边婆娑的树影间天光慢慢变亮,就好像两个人一起慢慢进入一个无法定义也回不了头的异度空间。车厢里除了他们,还会有什么乘客见证这罗曼司发生的一刻?

无数和他们一样的男女千百年前早已踏入此禁地,此后也依旧会有无数的男女走入这禁地。但是此时,此刻,这个尚未醒来的世界唯有他们。

终于她害怕他脖子发麻,轻轻直起身子:对不起我刚睡着了。

我知道。这一晚上我真高兴。

我也很高兴。季风轻声说。好久都没有这么高兴。

有什么东西悄悄被证实了。就好像两朵花盛放后无限轻盈地一起落了地。但两个人都只是抑制不住地笑起来,各自扭头看往别处。

一阵清冽的花香被清晨的风从窗子里吹进来,他们几乎同时闻到了。她转头想告诉许谅之这就是广州的白兰花,面颊却突然被猝不及防地吻了一下。一个轻得几乎让人伤心的吻。像个最浅的梦。此时正是昼与夜的交替,梦与醒的边界。她一时间不能确定这是不是真的发生了,脸上还挂着来不及褪去的笑意,说:白兰花你有没有见过?四川叫黄角兰的……

他不让她说下去,又用了一点力气吻了她脸一下。这下没办法装下去了,她呆呆地掉过脸。

车已经完全开到大马路上去了。天光彻底大亮,但苍白的路灯还没来得及熄灭,清晨明亮的阳光从车窗照进来,把路边树枝的阴影打在彼此脸上,造成瞬息万变的明暗,就好像命运本身在不断演习自身。季风微微侧过头去看窗外,不再看他。又好像什么结局都看见了。夜车在清晨似乎永无止尽地向前晃悠悠地行驶着,仿佛挣破黑暗驶向光明的永恒。

车窗里的两个人大概都是这样希望的。

04:45 a.m.— 04:58 a.m.

该发生的一切关系都会发生

这一切就是事情的开端。季风说。对不起才刚刚说到这里。我实在太不会说故事了。我只是想让你原原本本知道到底我身上发生了什么事。这事原本是不可能发生的。

我說,没什么,我就好像又和你一起看了一场电影。继续。

那天早上季风最后带许谅之去陶陶居吃了早茶,点了豉汁排骨、虾饺和皮蛋瘦肉粥。而许谅之中午就回了北京,再次彻底从她的视野里消失。季风则像回望温柔乡已作荒凉冢的书生,偶尔想起那个一直在路上的夜晚,就很容易失眠。好在工作很忙,真失眠个一两天,因为朝九晚七,生物钟再混乱也只能精疲力竭地调回正常。更好的是这已是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无数言情小说、心灵鸡汤和社会新闻都告诉我们,婚后和其他人的暧昧需有自动熔断机制。出于自尊心季风当然不会主动去找许谅之,这毫无必要。事实上,更希望事如春梦了无痕的那个人应该是她。如无意外,本来最多一年半载,她便将生儿育女,和亲爱的萧元进入新的人生阶段。

而现在一切似乎也依然在正轨上。除了一个被遗落的夜晚之外,她没有失去任何。

梦却属于理智不可控的部分。她总是梦见他。反反复复。动荡黑暗的夜班车。驶过珠江盛大夜色的夜航船。所有的夜晚连接起来,她长久在记忆中醒不过来。也并不伤心。因为还没来得及陷进去人就消失了。

当然也并不真的感到多么快乐。

如此又过了貌似平静的一个月。有一天,是个八月寻常的黄昏,季风下班后正准备走出大厦,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坐在公司楼下花坛边的长椅上发呆,不知道已在那里坐了多久。人看上去倒没有太瘦。她以为又是梦,还用力掐了自己一下。

眼泪和痛感同时汹汹而至。她遂擦掉泪,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喂。

你回来了。许谅之转头看见季风,这次他立刻笑了。我还在犹豫要不要给你发信息,你就看见我了。

她问,你来出差?

不,在等你。他望着她呆呆地说。

她想洒脱地笑着说,骗人。但终于没有成功。

我下午在这等了整整两个小时。我想如果你今天上班了,下班能见上,那就是有缘。今天不上班,或者没看见我过去了,也就算了。我就买晚上的机票回北京。也没什么别的事,就想确定一下你还好好存在这世界上。

季风说:然后他说,去我酒店楼下喝啤酒吧。那儿也有一家很好的精酿店。我就明白了。我就和他一起过去。

后来跟他去房间她并没有再哭。一直哭好像有点太矫情了。这个世界上每时每刻都有人在出轨,像他们这样品行不端又经不住诱惑的糟糕男女恐怕为数不少。关上房门他就用力抱住她,她也轻轻回抱了他。因为一个月的禁忌、疏远和抵抗,也因为三十年的陌生、一见如故和诱惑。

他轻声说,我从来没有这样过,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这太可怕了。

但是,再见到你好像在做梦。他又说:为什么是你?你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

她起初想转头避开他的吻,但他的嘴一次又一次顽强地找过来。找到了,就用力吻下去。她一阵虚脱。酒精开始发挥作用,也就渐渐放弃抵抗。什么东西在放开,拧松。闸口被悄悄打开。心底某个地方的哀伤像水一样默不作声漫上来,但离没顶之灾还为时尚早。

而许谅之会有那么强烈的欲望也是她始料未及的。他看似软弱,却如溺水者紧紧抱住伸向自己的援手,宁可一起沉没也不肯放开。而她呢,她需要做的,仅仅只是随波逐流。被另一个强大的欲望本体裹挟着不放。然而她竟然就在过程中被这样的强烈和病态打动了。也许对于季风这样的人来说:被强烈需求就是被爱,而被爱就是爱。我说过这两者她一直分不清楚。

“后来有一次我们一起在电脑上重看《霸王别姬》。因为小豆子唱的《思凡》,我特意百度了戏本。里面有一句,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许谅之看了就说,这说的好像就是他那次自己跑来广州。好好地上着班,突然间就完全不能忍受,觉得下一刻马上就要发疯,一定要再见一面。可是这一节其实还有别的话:‘咱把眼儿觑着他,他与咱,咱共他,两下里多牵挂。冤家!怎能够成就了姻缘,就死在阎王殿前,由他把那碓来舂、锯来解、把磨来挨、放在油锅里去煠。哎呀由他!”

“先知道必定粉身碎骨,然后才是:

火烧眉毛,且顾眼下。

火烧眉毛,且顾眼下。”

那天事后,他们睡着了一会,醒来后发现已经十点多了。她起身开始穿衣服,许谅之则像具尸体一般躺在床上一动不动。季风走过去俯身查看,他只是闭着眼。待她靠得足够近了,才突然伸手抱住她,吓她一跳。

别回去了。他轻声说。至少晚一点再走。我明天一早就得回去上班。又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见到你。

季风硬起心肠说,再不走,电话就该来了。平时加班也没有加班到这么晚的。

他无言以对,颓然松手,身体蜷成一只大虾,背对着站在床边的季风。她察觉到某种性倒错的荒唐——难道此时此刻崩溃的不应该是自己?——又感到一阵不能抵抗的软弱。此前一直是她在哭,现在却轮到这个男人毫不掩饰他的脆弱。她想直接开门走掉,终究不忍,又慢慢走到他脸朝向的床边,蹲下来看他。

他不肯睁眼,试图重新把她拉上床。

“那是他第一次和我说到私奔。却好像已经说过无数次那样自然而然。他杳无音讯的一个月里,也许已经想过无数次了。”

“我用力挣脱,站起来后退几步,离开床边。还是什么都没说,因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过了一会慢慢踅到门口,做了一件很无厘头的事:把门口的取电卡提起架空,又在门口等了一会,耐心地看着黑暗一点点吞没床上的身体,再把取电卡放在桌上。他的身体彻底消失在暗中的那一刻,我轻轻关上了房门。好比刚才发生的一切都被关在了身后。按了删除键就可以假装一切没有发生。”

“在回去的计程车上我同样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好像所有眼泪此前都在等待与煎熬中流干了,而此刻的我,只是一个铸下大错而没有心肝的躯壳,冷淡注视着窗外二环疾驰而过的昏黄路灯,人行道上稍纵即逝的树影和行人。路上风景依旧。而一切的一切都和那个夜晚、今天下午之前永远不同了。”

最恐惧的大概永远是一切将发生而未发生的瞬间,现在反倒松懈下来,就像箭已离弦。季风对着车窗上倒映的那张模糊的脸淡漠地微笑着。就在那时的士司机对她说了一句什么,她没听清。

您说什么?

我是问,您家就是这条路吗?

没错。到了前面岔道先左拐,过了第一个路口再右拐,就到了。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很平静。

回家以后萧元仍然在沙发上看电视。周五晚上的天天向上。电视台真伟大,每天都提供无数免费精彩的节目,挽救了多少宅男宅女的单调落寞时光。他含笑瞥季风一眼,点头以示招呼,并没问季风从哪里回来。甚至没有看一眼墙上的挂钟已过十一点。他看上去需要那台聒噪不已的电视机,需要那些贩卖快乐的娱乐主播,远比需要她这个有血有肉的活人更多。她陡然间想,要是我过去敲碎电视机屏幕会怎样呢。或者径直走到阳台上跳下去呢。

“我从来不知道潜意识里自己竟如此渴望打破这常规安全稳定的一切。自己亲手一砖一石打造的,固若金汤的现世堡垒。我的围城,我的城。而一切狂想都仿佛在一瞬间真实发生了:电视机屏幕砰然炸裂一地,萧元震惊地看向我,而我缓慢跪于一地玻璃碎渣上。世界濒于毁灭,末日即刻降临,眼底流出鲜血,爱人尖叫逃散;而事实上,墙上的挂钟静静走着,时间只过去了不到一分钟。”

“一切照常运转。而这房间里并没有人察觉到另一个人的异样。”

季风突然怜悯地想,萧元每天都好端端地坐在那里看电视,又有多少稍瞬即逝的情绪被她永远错过了呢。

这晚许谅之没再发信息。大概是为了保护她,却也让季风更无法确定刚才发生过的一切是否真实。人生的这个夜晚被永久遗落、封存于陌生宾馆房间里。新人生的萌芽即将被断然扼杀在襁褓中。几乎不存在的微弱可能性被吹散在载她回家的出租车窗外。季风已经不再年轻,不再无知,永远不可能像当年那个少女阿修罗一样杀伐决断,像对待小刚一样对待萧元了。他们之间的感情毕竟更真实、深刻和不同。但一旦回到现实人生,电视机里的世界看上去依旧完美无缺,和昨天、前天、大前天也毫无二致。季风默默走进卫生间冲了个热水澡。并终于在热水喷洒中蹲下痛哭起来。

周一早上看到黄千,她倒非常想和黄千聊聊。身边知道许谅之这个人的人只有她。只有她能告诉她那个昨晚曾拥抱过的肉身真實存在,而不是一个正乘坐飞机离她越来越远的幻影。

黄千中午吃饭又主动说起最近的恋爱:咳,和那画家又分咗。成日扮噻嘢,真系当自己梵高咩——又成日话我系他缪斯。呢低梗嘅鬼话我真是听厌了。你见过缪斯仲要给艺术家洗衣做饭挣钱养家嘅咩?都是应该找番个大好青年。艺术家离嗮谱。此前摧毁了本小姐自信嘅是边位来嘅?哦,许谅之。

再次听见这名字,季风心底悲喜莫辨的电流通过,手几乎抓不稳筷子。但她脸上没什么表情。黄千过一会又嬉皮笑脸:对了,许谅之对你的兴趣明显大过我。Monsoon,你要小心。

她笑着:别胡说。

真系嘅。他果次就一路问你结婚未,生仔未。和他统共单独呆了未到半小时,成廿分钟他都系度绕大弯打听你……Monsoon?Monsoon?

哎。

你安先未听我讲嘢?

Zoey你刚刚说什么?

我说,这个许谅之大概唔是婚外恋的好对象。黄千笑道,太自我了,又脆弱,真同他恋爱会很笃人惊。抽咗身我亦都看清楚了,好在人在北京,否则真得提醒你小心火烛。我觉得他是果低一旦动了心就不要命嘅类型,这样的人根本不适合当情人,太激烈。

一套一套的。季风哈哈大笑,手却悄悄在桌下握成拳,长指甲狠狠折进肉。你怎么不早说?

Monsoon,讲真啊,最近相亲果个我都有低想定下来了。一晃廿八九,都老大不小了。就是最近要去他家吃个饭,观察一下到底系唔系妈宝男……

对面还在叽叽喳喳说着鸟语。而季风的心早已飞到了两千公里之外。某人该落地了。

她突然说:Zoey,记住我的话,永远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

04:59 a.m.— 05:30 a.m. 一些碎片

“后来我们再次缔结了不道德关系也依然是快乐的。一回生,二回熟。如果第一次还有意乱情迷的成分,那么第二次第三次就是毋庸置疑的背德,明知故犯的偷情。酒店的房间拉上双层遮光窗帘,暗沉沉如同黑夜号航船,不透一丝光亮。这黑暗让我感到安全,就像重新回到上次的房间,来到了现实世界之外的某地。在这里我们只有彼此,也只需要彼此。一次又一次拉着对方一起沉降到事物的最深处。不由分说,无休无止。”

像两头受了伤知道大限将至的鲸鱼,在黑色海域的中央缓缓浮起,再下沉,再竭尽全力浮出水面大口喘息。脑海中出现幻觉,蓝色火山,红色荒漠,绿色花朵,紧紧闭上的眼睛,远处轰隆隆而来的夜车,仔仔细细碾碎每一寸筋骨皮肉。而后一切终止,散落在铁轨边的骸骨,空洞眼窝里开出最后的黄色野花,花枝纤细,花朵硕大,在傍晚微风里摇荡不已。最微妙的一点不确定,咸砂砾如汗水,白碎石如牙齿。粉身碎骨,轰然四散。

我看见事后躺在黑暗里静静地搂着他的季风,一身一额的汗。一方面,她根本就不认识这个人,前世,今生,日常,一无所知。另一方面,这一刻偌大的人世间确又只认识这么一个人。他们是战友也是同谋。在魂飞魄散中一再确认灵魂和肉身的双重存在。

他们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并且都很出色。他们分属两个城市此前一无交集。他们各有家庭。他们甚至都已孕育或即将孕育下一代。这样毫不相干的两个人,然而上天决意让其相遇,果断出手,互相终结。

季风说,有一次黑暗里许谅之精疲力竭地问她,我就是想知道你为什么如此符合我的趣味。

你怎么回答的。

我说,你不见得完完全全符合我的趣味。但是你的存在本身提醒了我活着还有趣味。

我们总是比男人更会说情话,但这又有什么用呢。这并没有什么用。对于解决他们现时的困境,尤其没用。

我想象她转过脸细细吻他。

我想象他们在阴天、晴天、下雪天见面。在广州,北京,宁波,各种可能的地方见面。——我后来就明白了为什么好几年季风都说没有来北京出差的机会。其实不是没有机会,只是没有见我的时间——在有月亮的夜晚、没星星的夜晚、下雨的夜晚写信。用QQ、微信和各种即时社交工具聊天。谈论公司里的人事变迁,一起看过的、想同看而未必成功的电影和话剧。不断交换书和推荐书单。不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各自失眠,在一起的时候才会睡得最好。就像茫茫人海里两个终于找到彼此的孤独症患者。像好朋友甚至超过像情人。

但是这两个好朋友也一直互相伤害。无法可想的。

“要是我们可以不争吵就好了。要是这样的情况可以不争吵、只是好好一起待着就好了。”季风说,“争吵耗去了本来就不多的时间和无数精力。你相信吗,我们总是吵得像永远不会和好了?”

我当然相信。因为彼此无药可救的罪恶感和内疚。因为长久限于僵局无所作为的焦虑茫然。永远互相误解和彼此责怪。感情越深,要求越高。他们都不是心肠硬的人。我从来没有见过许谅之,但我知道。

因为季风说他像她。

05:31 a.m.— 05:59 a.m. 海上花落

季风是和许谅之在五六七八次分手未果之后来到海上的。

大抵是一艘小小的快艇,一个本地船长给他们掌舵。出海前俩人曾经撂下的无数狠话,流過的眼泪都不必再提了。只是看海浪如刀如斧劈开墨玉色的浪涛,激起无数洁白宛若珠贝的浪花;就和珠江的渡轮或游轮一样。船的本质就这样,永远飘荡于生活的洪流之上。而所有现世安稳的可能性,都被刀劈斧削过后遂又完复如初。

那一刻季风倘若低头,想到的大概只是自己的问题。是婚姻和爱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诸如此类的。而不是和许谅之或者萧元或者任何其他人可能共有的未来。

不远处许谅之可能在驾驶室和船老大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可以想象这小船麻雀虽小,可五脏俱全。容不到十人的船舱,却有煤气灶,灶下放着一桶纯净水,挂着半兜鸡蛋,四个西红柿,一把还算水灵的空心菜——某处大概还藏着一把他们没发现的面条。船老大多半是个中年男人,肚子微凸,肤色黧黑,看上去四十多岁,不大爱笑。甚至可能缺了一颗门牙,也不知是海上遇到风浪磕掉的,还是别的缘故——这豁牙会让他的笑容显得异常憨厚,也更像英剧里随时可能翻脸的隐藏杀人狂。

许谅之在一旁会先默默观察好一会儿,才断定开船实在简单,终于忍不住要求自己试试。船长手把手教他控制船舵,小艇在双重操纵下如剑鱼一样笔直划开水面,平稳驶向远方。季风也过去试了一下。

“我发现在无风无浪的正午控制一艘简易机动船往前开,实在是天底下最容易的无聊事。”

“连恋爱都比开船困难,而开船又比结婚更无聊。”

他们已经出来快一礼拜了。这天下午,他就要回北京,而她就要回广州了。在同一个车站分道扬镳已经不是第一次,各自回归彼此生活,却很可能是最后一次。离开前的最后一晚她已经和许谅之说了,这次回去后,如果一切依旧无法改变,也许她会考虑生个孩子,此后不再相见。她想再给萧元一个机会——这和许谅之离不了婚既有关系,也没关系。她本来自己就有需要面对的无数现实。婚姻生涯里生出的万千枝叶,藤藤蔓蔓,恩情亏欠,沉重遗骸。而他也是。他但凡能走成,一开始也许就会调来广州工作。也就不会在这三年里,无数次向季风走来却又无数次离季风而去。

“从小到现在,一直持续反复地做同一个梦。总是梦见考试。而且无一例外的,不是数学,不是语文,不是物理,不是化学,不是英语,是政治。”

“永远在大考前,永远是微风燠热的初夏午后,永远是独自一人在老师办公室等待考试开始。多数时候头脑空白,有时也会发现试卷下就是标准答案,但往往还没有开始抄,梦就醒了。”

“和烧水问题一样,我曾经想过很多次这个梦到底是什么意思,也真的曾咨询过心理医生。医生说你的问题在于过分紧张。而这个他不说我也知道。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是政治呢。是因为我在人世间的政治一直不够正确吗?”

许谅之并不知道季风这个梦。他同样也不知道,季风曾经在一次见面之后回到家中,一阵冲动下不由分说地关掉电视机,站到萧元面前说:我们谈谈吧。

萧元下意识躲开她的眼神,心急火燎地满世界找遥控器:你干嘛?那节目还没完。我们看完再说,好不好?

看她把遥控器紧紧攥在手里,丝毫没有完璧归赵的意思,他只好问:你怎么了?工作上遇到什么麻烦了?

工作上没有麻烦。我有麻烦。

你一个工作狂能有什么问题?为了工作你都可以不生孩子。

我不生孩子,不是因为工作……我真的不喜欢你了。大概。

萧元顿了一下,笑起来:又来了你。老夫老妻了,还这样。好端端的,非来这么一出?嫌我看电视剧还不够,非得自己演?

季风说,我说的是真的。对不起。

知道你事业心重,我也没想逼你。

我不喜欢你了。大概。季风轻声又重复了一遍。

他置若罔闻,依旧是哄小孩子的语气:小风,你生气了,我今天不看电视了,咱们早点休息好不好?我这就去洗澡。

季风呆呆地看着他。眼泪什么时候流下来的她并不知道。泪腺后来就渐渐变成完全不受自己操控的一个腺体。有自由意志,可以随意决定充盈或干涸。大滴大滴浑圆的水珠不停落在她手背上,并且渐渐塞住了鼻子。呼吸变得非常困难。

她哽咽地说,萧元我可能没法和你生孩子了……对不起。

你今天情绪不太正常,是不是例假快到了?马上也快到你生日了,我给你买了一个礼物,不过还在路上——你肯定会喜欢的。

我不要礼物。我不会喜欢。你不要再给我任何东西。我——

你不喜欢礼物没关系。但是要知道我一直喜欢你。全世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你知道的。

萧元飞快地打断季风。季风那句“我喜欢上别人了”也就此胎死腹中。

并且他垂下眼,立刻起身走开。卫生间传来欢快的水声。他在里面大声哼歌,是张信哲的《过火》。季风站在客厅的中央不动,手紧紧攥成拳头。舒肤佳的沐浴露香味传到客厅。她闻这熟悉香气,整八年了。

他很快地洗完上了床,不再看电视。

也不知道是舒肤佳的香味还是萧元的举动让季风意志最终瓦解。也许是那首《过火》。季风一直不知道萧元到底知道了多少:那些无法解释的晚归、短信、电话和彼此错过的夜晚。

“那瞬间我想起萧元最初追我的时候,也是这样软弱,忍耐,竭力逃避一切冲突,一直默默地等我做个决定,等了整整一年。然而他十年之后最终得到的还是一场泡影,像个笑话。说不好是他太聪明还是我太傻,我太坏还是他太好。就在摊牌前一天晚上,他看完电视走进卧室,以为我睡着了,还悄悄地替我掖了一下被子角。他每个冬天都会替我脱靴子,每次我来例假只要不出差都会给我煮红糖姜水。广州最冷的夜晚有时甚至会放弃一直追的电视剧接我下班。对我年复一年地加班熬夜没有任何意见,只对我不肯生孩子明确表示过不满,但这不满仍旧是软弱的,轻易就可以被忽视不计,被遗忘的。”

“也许他也只是想好好过日子。也许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好好和我过。大概我也让他失望了好多次。他的幸福生活在《潜伏》《亮剑》《士兵突击》《非诚勿扰》里。他每天都对着电视机哈哈大笑,也许因为我让他笑不出来。”

这一切让季风再也无法说出下面更残酷的话了。也许离最终说出一切,還有很远的路要走。而这个晚上的力气显然已经不太够了。

她当时就想对许谅之说:你错了,不是只有共同生养的孩子,才会让人失去改变一切的勇气。还有时间,还有年深日久一起共度过的,那些点点滴滴的真实瞬间。还有他人必然的痛苦。还有那些我们不忍心举刀杀戮和抛诸荒野的最亲爱的人。那些怜悯和软弱,才是人生。

但许谅之怎么可能不懂。我懂。萧元也懂。

“我总是不知该如何说出口那句最关键的话。我总是太害怕当一个真正狠心的人。倘若我们最终分开,大概因为彼此都不够努力——也实在不知该如何努力。既然如此,那么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就只适宜如此终结。‘所有的美/都的确需要一个终结。这诗用在这里,似乎也是合适的。”季风说。

“《杜伊诺哀歌》里又说,美无非是我们恰巧能够忍受的恐怖之开端。”

我一直怀疑许德生那首诗受到了这首诗的影响,我说。许德生大概是活得不耐烦了,才无比渴望一个终结。其实茫茫人世,哪有什么真正的终结——甚至死亡也结束不了一切。比如许德生的死,就让你和许谅之遇到了。

季风在电话那端沉默了很久之后说:“所谓开端和终结,到底凭什么来界定呢。——他们似乎都不愿意结束。但是我却无比渴望终结自己。即使不结束,也会需要一个打破和重新开始。这就是人生。这就是永永远远无法稳定下来的人生。再这样分裂下去,我只怕我会发疯。”

她和许谅之从认识到现在不过一年零三个月。漫长一生之中的四百余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不知道船老大是否通过只言片语猜到了他们的关系,而当真如一个负责最后审判的上帝,审慎地躲在他的操作室里,偶尔瞥一眼默不作声的情侣。她那一刻一定很想和许谅之说一点别的什么,比如回去以后都要好好生活,诸如此类的废话。但就算不说,他也会好好活下去的——而出于为自己开脱的想法,她也尽可以指责他没想好就徒然扰乱自己的生活,但这些她同样都说不出口。

他们是中午十一点上船的,预计一点钟下船。然后季风坐两点半的火车回广州,许谅之坐两点四十五的火车回北京。

这些天亲密如此,而分离终将到来。这一刻因为不可重来而变得格外漫长,痛楚,艰难。季风感到她要是不说点什么,就只能够从甲板上跳下去,或者把船长推到海里,天长地久地驶着这艘船漂泊海上——说实话后一种想象她比较喜欢。

有那么几分钟,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想象中,几乎忘记了许谅之的存在。等猛醒过来,已经快一点钟了。船老大正开足马力往岸上驶去。

离岸越来越近,离这一段无法定义关系的终点也越来越近。时至今日,他们尚未为他们的轻易动情付出过任何代价。阳光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身后的水面很快归于平静。靠岸后她却听到许谅之和船老大说:再开回去吧。我们加一倍钱。

船老大摇摇头,扶着她的胳膊肘一起下了岸。你们不是要赶火车的么?再不下船来不及了。他一面说,一边试图用绳子把船锚系紧在岸上。许谅之却不肯下来。

不要走了,再住一晚。最后一晚。他说。她对他摇摇头。他则慢慢倒退,倒退,一直倒退到控制室里去。船老大连声喝止,而他抬头看着她,像要说点什么。他的脸上有一种什么东西碎裂掉又重新组合起来的东西,脸颊两边的咬肌分明地凸出。他在设法毁掉一个安排好的结局看来。而他要对她说些什么呢,这一刻她完全不知道。说实话,她也不想知道。她只是觉得天气实在太美了。在这样一个生离死别的日子里,这样的美简直令人心碎。但是如果是在一个别的什么日子里,比如说一个热情故事的开端,那就非常合适。那些岸边的大而无用的白石头,一大片被晾晒的焦枯海带,老早就废弃的工厂厂房,台阶上孤零零的木靠背椅,和岸上船老大茫然的脸,那一刻都过于明确,就像命运指向本身。

说时迟那时快,船老大已经把锚紧紧系在岸上。季风不想显得太冷酷,她问,老板你结婚了吗?

早结了。我今年都快四十啦。他腼腆地说。

结了几年?生孩子了吗?她顺口问。

船老大答了句什么,她没听清,就见刺眼的光线里,许谅之已经下船,向他们走来。小艇停泊在码头,随着他跳下来整个船身震动了一下,水面波痕随即一层层荡开,经久不息。岸边的水居然是墨绿色而不是蓝色的,涟漪透明而丰盈,无限光滑,让人晕眩。

他手里不知何时擎着一个绿色封皮的本子。走过来的神情让季风陌生,几乎让人恐惧的温柔。他和其他的一切都是这样的清晰,这样的美。美此刻存在,就永远存在,既不是开端,也不是终结。

许谅之轻声说,季风,我一直没有告诉你。我离婚了。就在上个礼拜。

06:00 a.m.— 06:45 a.m.

你会发现……没有终点

“后来呢。”我问。

“当天我回到家中已是深夜。萧元早已沉沉睡去。我打开客厅的灯,看见桌上摆着生日蛋糕,和一个包装好的礼物袋。我才想起前天原来是我的生日。打开礼物,发现里面是纳特·金·科尔的《爵士遭遇》。不知道萧元托了多少人才辗转从国外的旧唱片店里买到的,正是我一直想要的国内早就脱销的那版。不是打口碟。不是盗版。里面有那首著名的Pretended,‘装相。就是我俩都喜欢的村上的那本《国境以南太阳以西》里提到的歌。但是我记得从来没和萧元说过。”

“我知道那首歌。然后?”

“然后我打开客厅的音响,把碟拆开放进去。只放那一首《装相》,从凌晨十二点半一直循环放到三点,发现邮箱里许谅之的长信。看完信,走进房间,在萧元身边躺下,很快睡着。第二天才开始失眠。直到和你打电话为止,再也没有睡着过一分钟。”

“没有了?”

“没有了。”

季风的生日是7月17日。而我接到她电话的那一天是2012年7月20日深夜。三日未眠,7月21日清晨,她终于说完整个故事,听上去似乎精疲力尽。挂断电话的那一刻,天已经快要亮了。当然我知道故事并没有终结。只要人们都还活着。都还在爱。

我也的确记得那首歌。里面这样唱,

在你忧郁时假装很快乐,

这并不很难

你会发现幸福没有终点

每当你假装

记住每个人都会梦想

一切还好就和看上去一样

这一定是萧元想了很久之后选择的最恰当的礼物。他并没有季风想的那么不了解她。但我想到季风一个人在客厅里听歌的样子,不免感到非常难过。季风让我知道这一切,她因此不至于发疯。她却不知道早在她参加那次版聚之前,我就在社团认识了萧元,并且默默暗恋了好些年,连萧元自己都知道。这些年我和林章的关系一直不够融洽,这也是前因之一。故事的开端和终结从来都不曾明确,但是一些无法定义的感情永远蛰伏在黑暗里,甚至比美更久长。

《国境以南太阳以西》里说,“活法林林总总,死法种种样样,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剩下来的唯独沙漠,真正活着的只有沙漠。”

此刻我所在之处,四周的确都是浩瀚如海无穷无尽的沙漠。所谓的“沙漠综合征”也许就像村上说的“西伯利亚癔病”。太阳东升西落,每天周而复始,有一天你身上什么东西突然“咯噔”一声死掉。于是大步走向太阳以西,梦想着重新开始人生。季风就是如此。但她不知道,每个人其实都对他者的困境视而不见。而沙漠和沙漠,都是一样的。

十二年前,在萧元等季风做一个最终决定的那段时间,有一天他曾经非常苦恼地来找我,因为我是季风最好的朋友。我陪他出去吃饭,后来又一直顺着学校的围墙,在月亮地里一前一后走了很久。我一直试图安慰他,说季风是真的喜欢他,一定会给他一个明确的答案。只是要给她一点时间。她需要时间来看清楚自己的心意。

萧元说:有时候真怀疑我其实不合适她。她喜欢的那些我都不太懂……但是,我就是喜欢她这个人。真的。她和她看上去的样子不一样,你知道。

我敷衍道,感情这种事,就是不太好说的。

他说,方宁,有时候真希望季风是你。你看上去总是如此理智而稳定。你其实比她明白得多。

我比月色更惨白地对他笑了。他好像感到了某种危险,不说话了。

一路走过去,学校里的飞檐,树影,月色,都仿佛在月色中低声诉说着某些人们永远不知的秘密。时值九月,南方的草木依然葳蕤繁茂,散发出不可遏止的辛辣蓬勃的芬芳。这样的一个夜晚……此后余生永远不会再有。我走得越来越慢。

萧元突然说,你看,萤火虫。

微弱得幾乎难以发现的光静静伏在墙外的灌木丛中,光芒还在持续变得黯淡。我走过去,静静地看了很久。等那一点淡绿再度如奇迹般重新亮起,从枝叶上越飞越高,直到消失。

萧元在我身后目送那一明一灭萤火远去,才说,方宁,我送你回宿舍吧。今天见面的事,不要让季风知道。谢谢你陪我说话。

走回宿舍的路上路灯昏黄,我走得极快,不再看他。到了宿舍楼下,他站在黑暗里,笑着和我挥了挥手,看上去脆弱而孤单。我最后看他一眼,一路狂奔回宿舍。终于在六楼楼梯尽头泪如雨下。

这就是属于我自己的故事。非常之短,很快就能说完,因为并没有真正开始过。我不知道应该庆幸,还是应该感到遗憾。我也不知道如果我遇到和季风一样的事,到底会怎样选择。任何选择似乎都代表了无穷无尽的眼泪、分裂、痛苦,以及爱。

但我永远也不会遇到。

“通往地狱的道路都由美好的愿望铺就。”

“但我们竟然还曾经企图改变世界。让世界变得更好而不是更糟。”

天正在慢慢亮起来。今天上午我们一行人还要去参观沙漠里的胡杨林,那号称生而不死一千年,死而不倒一千年,倒而不朽一千年,三千年的沙漠里的树。永生的时间标本。房间里的旋风不知何时已经停了,只留下漩涡中心的一小堆细沙,像万事万物热情燃烧殆尽的残骸。

我站在窗边,看着窗外这个孤悬于沙漠中心,酷似一个巨大幻觉的人造园林。半个淡白的月亮还没来得及在天边隐退,像一片被剪完扔掉的指甲。远处有只狗断断续续地叫着,不知道在沙漠里,还是在围墙内。每分每秒都在发生美得惊人的事情,而每个大天使都是可怕的。我低头打开手机通讯簿,默默找到了萧元的名字。又按掉,重新找林章的名字。

那一刻我的确非常困,不太清楚自己想做什么。也许我只是想说说其他事。也许我只是想确认所有人都好好地还在。还在同一片无边无际,无始无终的沙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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