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还是治:“十字路口”的共享单车
2017-08-16刘兴云
刘兴云
共享单车由乱到治,需要发挥政府的服务力、企业的创新力和社会的道德力,形成一个多方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城·事]
“网红”的尴尬
绿色出行、低碳消费和共享发展日益成为一种健康生活方式和时尚,由此催生出来的共享单车无疑是2016年以来最引人注目的“网红”。
然而好景不长。因乱停乱放、恶意破坏、单车事故、交通违法、老化失修、私人占用、恶性竞争等管理上的诸多问题,共享单车给城市环境、交通秩序造成不同程度影响,被舆论推向了风口浪尖。一些地方禁止共享单车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之势。
2017年3月,上海市黄浦区约4000辆共享单车由于乱停乱放、过多占用原有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原因,被有关部门统一收缴。
2017年4月23日,小鳴单车高调进驻绍兴市场。绍兴城区的街巷、广场等热点路段突然出现许多蓝色的共享单车。而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巡查人员发现,抢驻绍兴市场的“小鸣单车”没有经过审批,甚至没有跟相关部门报备过。4月24日上午,绍兴市越城区城管、交警等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对未经审批就私自投放市内的小鸣单车做出暂扣处理。
共享单车,将何去何从?
[分析]
共享单车“乱局”
共享单车因其高度自由性、便捷性、低成本、健康性、有效解决短途出行难题等诸多优势而受到公众青睐,尤其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和资本市场的推动下,退出城市生活多年的单车市场重返大众生活,迎来共享发展的“春天”。
据权威机构发布的分析报告:2016年中国单车租赁市场规模预计将达0.54亿元,用户规模将达到425.16万人,预计2019年中国单车租赁市场规模将上升至1.63亿元,用户规模将达1026.15万人。由此可见,我国共享单车市场规模和市场潜力巨大。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纷纷发展和推广共享单车,甚至一些二线城市的大街小巷也随处可见共享单车绚丽的身影。共享单车已是当今时代不可抗拒潮流。
共享单车市场的早期竞争者,主要有永安行、OFO和摩拜单车3家。其中,永安行是市政单车租赁业务者,其硬件以自主研发为主。OFO共享单车则着眼于用户共享和旧单车回收。摩拜单车则倾向于自主研发和统一管理。永安行、OFO和摩拜单车初步确立行业三足鼎立之势。
共享单车因其便利廉价、商业运营模式独具一格,深受广大市民欢迎,加之其符合国家倡导的“绿色、共享”理念和社会发展趋势,一经推出便吸引众多资本进入,在全国高歌猛进并引发一场“跑马圈地”的市场争夺战。据统计,到2017年3月,进入共享单车市场的企业已达17家,正上演一出车轮上“诸神混战”大戏。
在市场无序竞争的背后,共享单车这个新生事物也带来很多问题,甚至一度给城市交通和管理造成混乱。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式,各地纷纷出手,有的禁、有的治。然而,对于政府来说,无论禁还是治都非易事,需要耗费极大成本。对于企业来说,则是攸关生死存亡的大事。
共享单车是共享经济背景下产生的新生事物,既对城市的道路通行能力提出挑战,也对政府综合治理能力和公民道德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路径]
协同共治,汇聚治理合力
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是当前政府倡导和引导发展的方向,许多地方政府过去也曾经尝试过发展公共自行车,但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如今企业创新共享单车运营模式,解决了公共交通和绿色出行这个公共问题。尽管当前并不尽如人意,仍存在诸多问题,但政府不应摆出高高在上的监管姿态。服务才是治本之策。
增强政府服务力
当前,许多政府对于共享单车的态度更多的是保守地观望、沉默或配合,谈不上积极主动。如,上海、绍兴等政府发现共享单车规模不断增大,占用公共资源越来越多的时候,管理和规范的态度便开始强硬起来。显然,政府这种传统管治思维和角色定位已很难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及时加以转变。具体而言,要从“管理”转到“服务”上来,从“参与”转到“授权”上来,从“包揽”转到“激励”上来,从“效率”转到“人本”上来。
应对伴随共享单车出现的问题,政府应提供更全面、更精细、更精准的服务。其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骑行环境是制约共享单车发展的重要因素,政府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多方式加快非机动车道、路网建设,合理规划设置推荐停放点,实现智能共享单车与公交、地铁、长途无缝对接。其二,主动提供技术标准。政府要加快编制城区城市道路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明确设置原则、设置形式和技术标准,让城市规划部门和共享单车投放企业有章可循。其三,加强公共信息服务。政府要在一体化、集成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中增加智能共享单车信息服务模块,打破数据壁垒,共建、共享信用大数据,并纳入公民诚信体系。
政府要对共享单车市场进行合理规制和适当引导。既要鼓励自由竞争,又要防止企业形成垄断;既要确保投放量,又要控制投放量,规范竞争关系,协同各方利益,减少市场同质化恶性竞争。
政府要充分预判共享单车的选车、占有、扫码、侵权、违约、赔偿、停车等环节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如,面对骑车人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平台与骑车人之间信用纠纷、数据采集与公民隐私权等新问题,针对性完善现行政策和法规体系加以规范。政府还要鼓励共享单车企业组建行业协会,督促行业协会尽快制定、出台行业标准和规范。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帮助和配合企业严厉打击偷盗、霸占和故意损坏车辆等违法行为。
激发企业创新力
共享单车投放企业既是运营主体,也治理主体,要实现共享、共赢、共治的战略目标,需要在技术、运营和管理上进行大胆创新。
一是基础技术创新。共享单车从投放以来,出现的很多问题,既是一个用户道德素质问题,也是一个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规避的问题。企业要在单车研发、损坏监测、骑车地图、安全报警等技术方面寻求突破。
二是运营管理创新。企业要拓展共享单车赢利模式,尝试从单一的用户付费模式向多变模式推进,还可以与政府合作进入PPP体系。同时加强管理创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管理和服务。譬如,通过微信红包的形式吸引、调动市民来管理和运送散落在各个角落的单车,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是信用机制创新。企业要严格用户实名制验证,主动构建用户大数据平台和“黑名单”机制。对于共享单车使用者出现交通违规、乱停乱放、恶意破坏等行为时,共享单车管理系统根据规定扣减使用者的信用值,并根据信用值分级分段对失信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可分如下几个层次:增加使用成本、平台公布黑名单、禁止使用、纳入市民信用系统。
彰显社会道德力
正如马丁·路德所说:一个国家的繁荣,不取决于它的国库之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共享单车犹如一面道德之镜,折射出我国当前公民素质。
共享单车推出以来,我们经常看到共享单车被用户扔进江里、挂在树上、锁在楼下、藏在家里的新闻。这些行为和现象无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格格不入。
用户素质是共享单车发展大敌,管好骑车人是治理共享单车“乱象”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一是要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提升国民素质。二是要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采集用户不良使用信息。三是要完善公民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增强对素质低劣骑车者的道德约束力和舆论威慑力,努力营造一种诚信用车、文明用车的社会氛围,传递社会正能量。
共享单车是新生事物,也是“互联网+”交通大势所趋,发展初期存在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这就需要政府、社会以一种更宽容、更耐心、更开放的心态来接纳和呵护这个新生事物;需要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势,探索一条多方共赢的共享单车发展新路子;更需要发挥政府的服务力、企业的创新力和社会的道德力,形成一个多方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湖南商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