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现代化的生态意识
2017-08-16杨雪冬
杨雪冬
面对着新的多样化治理问题,“生态化”治理具有内生、合作、全过程、可持续的特征,成为新的治理理念。
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地方治理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着新的多样化治理问题,有必要并且极其迫切地需要调整思路,树立新的治理理念。生态化治理就是选择之一。
生态化治理是将治理看作一个系统工程,保持内部关系的动态协调平衡和整个系统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全过程的整体治理。各级地方党政部门作为地方治理的主导性主体,要提升协调多样化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动员多方面治理資源,促成治理共识合力形成的能力。这有助于提高治理问题解决的针对性、有效性,减少问题的外部化和反复性。从根本上说,生态化治理具有内生、合作、全过程、可持续的特征。
实现生态化治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首先,要把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作为实现地方善治的基础性条件。政治生态也是生产力。良好的政治生态可以提高政治信任,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形成工作合力。政治生态建设不仅要从全面从严治党入手,还要践行好群众路线,改善党群关系,调整政社关系,规范政商关系,从而使每个地方不仅有生态环境的绿水青山,还有政治生态、社会环境的绿水青山。
其次,要重视各项工作之间的关联性。尽管存在着党政分工、政府职能分工,但是分工不能分家,就公共治理而言,各项工作之间都存在着关联性,不能搞单打一,寄希望一招鲜,更不能搞单兵突破,应该统筹规划,加强各项工作之间的协同性,实现整体治理。因为,从根本上说,各项工作体现的都是党的治国理政能力,动用的是公共权威。如果只顾着突出本地、本部门,乃至某个领导的工作成绩,那么长此以往,必然会造成各项工作之间的断裂,削弱党政的公信力。
再次,要重视每一项工作的可持续性。毫无疑问,公共治理活动的可持续性并不容易维持,因为需要必要的资源、人力,乃至组织和精神的投入。然而,这些投入并不一定就能产生预期的效果,反而会因为社会效果差而削弱党政机构的公信力。
同时,除了要科学规划,合理投入外,还要清醒认识到,每项公共治理活动都承担着展示制度特点、影响社会舆论、塑造社会行为、培养社会精神的多重功能,这样才能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避免滥用公共权威的强制手段,通过扩大公共参与,提高治理透明度等多种方式,实现其制度教化作用。
最后,各级地方官员要有清醒的“功成不在我”的意识。相对于人民的事业而言,每个官员的政治生命是有限的,许多工作都不可能在自己的任期中或者职业生涯里完成。从长期和全局看,传好接力棒,是每个官员的义务和责任。如果光鲜的成绩后面是一本烂账,也许会得到升迁的机会,但也会被记录在历史之中。因此,各级地方官员,尤其是主政者,一定要敬畏历史、敬畏人民、敬畏规律。这样才能获得“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的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