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的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
2017-08-16董清艳
董清艳
摘要:为保证沈阳市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沈阳市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建成“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介绍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及监管平台的主要功能、特点及效果,为各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借鉴。
关键词:校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
中图分类号:X8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61(2017)05-0087-03
食品安全是关系社会民生的大事。对于小学校园中的青少年而言,他们正值身体生长发育的关键期,维系校园食品安全是保障人身健康和学习进步的重要保证。为保证沈阳市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维护师生及公众健康,沈阳市采取切实举措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投资530余万元建成“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形成独具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多方位、多层次、全过程、全信息的大数据“智慧监管”模式,保障小学校园及公众食品安全。
1 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主要措施
1.1 推行试点先行措施
为做好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研究制定了《农产品溯源操作规程》、《农资监管平台业务流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实施方案》、《农药经营登记备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20多项建设规划和方案计划,为平台建设定好方向,打好基础。为使规划方案行之有效,首先做好试点先行工作。下发《追溯试点单位遴选标准》、《市农经委关于推荐蔬菜生产基地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的通知》、《沈陽市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按照均衡分布、以点带面、以大带小、以上带下、多级结合、全方位渗透等原则,从352家推荐试点单位中精心遴选150家先行试点,并把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作为试点的重点,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2 争取资金支持
搞好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资金是关键。对此,有关部门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和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与关注,分别向省农委、市主管市长、市人大、市政协领导报告农产品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情况和面临的资金困难,争取省市财政资金支持530万元。同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方案》与各区县(市)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带动区县投入资金,做好平台建设工作。此外,将科技示范园区等项目资金与追溯试点单位相结合,为每个生产基地试点单位配备2.7万余元的农残速测仪等配套设备。通过加强平台建设和提高监测水平,保障小学校园和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
1.3 规范试点单位标准化建设
沈阳市按照软硬件一起抓的思路,针对两级监控中心、县级农资备案室、乡级检测室、生产基地检测室、农资经销监控室5类主要场所,逐个明确建设标准、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等,推进标准化建设。一是规定生产基地检测室追溯建设标准“11有”,即桌椅柜、宽带、电脑、速测仪、冰箱、二维码打印机、监控摄像头、生产记录和质量检测档案、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二是主要工作“5要”,即全程信息采集、质量安全检测、二维码追溯、检测过程监控和规范化管理。按照简单好用、信息兼容、长效发展、满足多方需求等原则,逐个环节设计,逐个步骤推演。开发检测信息数据库,实现检测信息、生产信息和企业信息三度融合;开发农业投入品追溯专用软件,实现农药生产信息、经营信息、备案信息的深度融合。通过标准化建设,推进沈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过程监管,为小学校园和社会公众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1.4 加强平台监管
为切实管好用好平台系统,专门组建农产品监控中心,要求每周上报一次检测数据分析报告、舆情分析报告,每天巡查一次试点单位,及时处理数据超标、举报投诉和舆情信息等,开展标准化平台监管、检测数据监理、农资备案管控、举报投诉受理、舆情分析、收贮运企业管理等工作,发挥平台系统的信息获取功能,强化远程执法监管作用,保障小学校园和社会公众食品安全。
1.5 及时更新设备及知识
组织开展速测仪、条码打印机、监控摄像头等使用培训,现场签订“试点企业承诺书”并发放《致全体试点企业的一封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单位”标识牌,明确试点单位责任及要求。建立“农产品追溯”QQ群,将培训内容共享在QQ群内,方便学习讨论,提高使用仪器设备的能力和意识,并及时分享追溯工作动态信息,增进了解,推动工作。利用沈阳电视台“看今天”等栏目,多次在新闻频道宣传追溯体系建设及二维码使用等内容,检查试点单位建设现状,最后将结果通报给当地人民政府,推动追溯体系等智慧监管工作在校园等基层单位同步展开。
2 沈阳市农产品信息化监管平台主要功能
沈阳市农产品信息化监管平台为全市实现农产品网格化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主要功能包括:一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县(市)向乡村两级拓展和延伸,保证监管工作无死角、无肓区、无缝链接;二是明确全市1 519个行政村、123个乡镇、61个乡镇监管站、9个区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主体职责;三是建立以4 000多家生产单位、856家农药经营单位、40家收贮运企业、40家采摘园等生产经营主体为主体的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四是实现各级监管主体工作情况的时时互动和监控;五是利用平台完成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的大数据汇总和分析整理;六是依据监管信息实现农产品监管工作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的公开公平公正。
其中,独立研发的农药经营条件网上审查系统,可以让县、区(市)农药经营条件审查人员通过网络完成审查工作,方便基层和农药经营业户,大大节省行政成本,快速高效完成审查任务。精心设计审查流程,即:经营单位对照清单及标准进行规范整治和汇总材料→县级执法大队进行材料初审和上传→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进行终审和颁证。将工商执照、经营场所和库房面积、人员资格等设定为必须条件,通过分类分项设置分值,经营单位可自我评价,及时进行规范整治,提高审查准备工作透明度。审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方便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办理审查工作。自系统运行以来,已上传农药经营单位876家,达到全市总数量913家的95.9%,颁证856个。审查系统可自动生成表格,汇总整理经营单位相关信息,并对颁发的合格证书逐个进行拍照留存,形成完整的审查资料。该系统还与农产品追溯系统进行融合和绑定,对提升农产品监管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3 沈阳市农产品信息化监管平台的特点及效果
沈阳市农产品信息化监管平台具有监管功能多样化、监管环节全程化、监督生产标准化、农资监管程序化、质量追溯便捷化、投诉处理透明化、收贮运监管简易化、网格监管清晰化、农药经营条件网上审查规范化等诸多特点,在日常监管工作实现了视频监控“千里眼”、语音通话“顺风耳”、质量追溯“全程管”、检测数据“全兼容”、农资备案“查到根”、网格监管“无缝隙”、舆情监控“早汇报”、举报投诉“强制理”、远程服务“帮到底”、信息共享“云服务”等多重监管效果。
截至2016年底,全市共设置试点单位191个,其中农产品生产基地51个、农药经营店44个、乡镇监管站61个、县级检测中心10个、农资备案室10个、收贮运企业10个、水产品养殖基地5个;共备案农产品生产及检测单位274个,上传检测数据74 190条,打印二维码39万多个;备案农药经营企业122个、企业商品1 425个、农药商品1 361个,打印二维码43万多个;通过网上审查和颁发农药经营单位合格证书856个;发布舆情信息164条,其中正面舆情35条、消费安全类58条、行政管理类40条、网络谣传类12条、过程管理类11条、技术支撑类8条;受理举报投诉30起,其中产品质量投诉15起、诚信投诉5起、服务投诉1起、价格投诉1起、消极抱怨性投诉1起、负面宣传型投诉1起、极端激进型投诉1起、建议性投诉2起、批评性投诉3起。通过平台建设,实现多重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为校园和社会食品安全提供了保障。
参考文献
[1] 徐晨曦.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原因及对策浅谈[J].经济,2016(7):00219-00219.
[2] 汤鲁彪,刘士全.基于供应链系统的校园食品安全探究[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23):44-45.
[3] 钱永忠,王芳,高山,等.新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问题探讨[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01):13-15.
[4] 刘燕洁.沈阳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J].辽宁农业科学,2011(2):60-61.
(下转第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