鹅和蛇以及一只狗(短篇小说)
2017-08-16傅爱毛
傅爱毛
先说鹅老爷吧。
“鹅老爷”原是精神病院一个病人的心爱之物,这位姓包的病人乃一家知名企业董事长,生意做得风起云涌盖天红。然而,有那么一天,正在办公室埋头日理万机之际,包总莫明其妙冷不丁地发起愣来,眼睛直勾勾地呆望着天花板,老半天不眨眼,呈现出一脸汹涌蓬勃的生死疲劳感。再然后,他歪斜着眼睛,像外星人刚刚落脚地球村那样,瞅瞅满屋子等待着请示汇报的副总们,再然后,像昏睡五百年恍然初醒那般,拿万分陌生的目光打量着办公桌上的电话、电脑以及堆积如山急待处理的文档文案,突然,毫无来由地对着满脸狐疑的副总们狂吼起来:“滚蛋!统统给我滚蛋!马上给我滚蛋!立刻给我滚蛋!滚蛋!滚蛋!滚蛋!”等大家惊慌失措地滚蛋以后,他反锁房门,一口气砸了所有砸得动的物什包括无辜的电话、电脑和文件柜,正当他要一把火把自己和办公室同时点燃时,人们破门而入把他押送到了精神病院。
这之后,包总几乎丧失语言功能,“滚蛋”两个字成为他的万能致辞,无论任何人对他说任何话,他只有两个字奉送:“滚蛋!”甚至,只要听到一丁点声音他就大骂“滚蛋!”他什么人都不见、什么话都不听,就像扔一团用过的草纸那样,把自己呕心沥血经营起来的庞大企业集团和整个世界卷巴卷巴,一脚踢进猪圈里当作烂南瓜喂给猪吃,专心致志只守着一只大白鹅发呆充愣。他的语汇仅只剩下两个字:“滚蛋”。自那天企图点火自焚以后,除了“滚蛋”两个字,他未曾说出过第三个字,他以不变应万变,拿“滚蛋”两个字像机关枪一样对付整个世界。
医生说:“该服药了。”
他道:“滚蛋!”
妻子说:“该吃饭了。”
他道:“滚蛋!”
护士长被逼急了,逗他说:“要地震了!”
他道:“滚蛋!”
他老爹气恨不过,愤怒地对他喊:“你娘死了!”
他大义灭亲地照样奉送两个字:“滚蛋!”
副总报告:“公司马上要破产。”
他道:“滚蛋!”
他唯一没有发出滚蛋指令的,只有这位鹅老爷。
这只鹅是包总的爱物,包先生把它当老太爷养了足足十二年,视若自家亲爹般,以致他亲爹跟这只鹅不共戴天,像仇人般见了面就分外眼红。这位鹅老爷有个怪癖:哪怕山珍海味都一概不尝,只爱吃包总亲自嚼烂的馒头。没嚼过的馒头不吃,别人嚼的也不吃,包总包大人哪怕忙到焦头烂额,也要抽出空暇亲自替它嚼馍,甚至出差坐飞机也要带着它和馒头,以免它因绝食饿死。包总的牙齿成为它独享专用的食物粉碎器,包总不辞劳苦地替它嚼了十二年的御用馒头,哪怕让地球滚蛋,哪怕住进精神病院,始终不弃不离地带着它,一日三餐替它嚼馒头。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鹅”有旦夕变故。这只没良心的鹅在精神病院遇到另一个白会长以后,愣是背信弃义、翻脸不认人,忘恩负义地投靠至白会长门下,睬也不再睬包总一下,死心塌地跟在白会长屁股后,像他最忠实的奴仆一般,尽职尽责地替他看护着一群白鸽,不同的是:包总拿它当亲爹,它却拿白会长当亲爹。白会长有感于它的知遇之情,也对它礼尚往来、敬之若宾。需说明:白会长也是个精神病患者,因病前组织过一个协会(专门救助自杀者的民间机构),人称“白会长”。白会长未住院前养着一群鸽子,住院后,他的鸽子们每天定时飞来医院探望他,有时落身在医院的树上歇息过夜,有时落脚在医院的草坪上跟主人缱绻。白会长视它们若亲生儿女,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包总的鹅对它们一见如故、难分难舍,在精神病院里结下了真诚的友谊,进而爱屋及乌地对白会长也产生了深厚的依戀之情,对自己的主人包总横眉冷对、不理不睬,这令包总大光其火。
十二年的情分,竟是一夕抛却,包总怎么可能咽得下这口恶气呢?他想尽一切办法,希望这只鹅能够回心转意,跟他重修旧好。然而,任他千方百计,这只鹅不为所动,死不悔改地跟定白会长。包总无奈之下找白会长理论,白会长道:“你带它走呀!我也没有拦着它是不是?”然后又吼又骂,强行把鹅驱逐出自己的房间,呯的一声把自己的病房关死。孰料,那只鹅宁可整夜守在白会长的病房门口,哪怕饿得半死,愣是尝都不肯再尝包总替它嚼的馍。包总气得几度意欲跳楼,苦于被妻子严防死守着,找不到可乘之机,那病情亦随之加重了好几分,每天比往日都要多抛出几十个“滚蛋!”即使谁都不招惹他,他也会对着空气怒吼:“滚蛋!滚蛋!滚蛋!”
他妻子气得见了那只鹅就骂,“忘恩负义、投敌叛国、白脸奸臣”,什么难听骂什么,全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也都对这只鹅没有好脸色,见了它不是吐唾沫、就是翻白眼,疯子们见了它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有的叫它“叛徒”,有的喊它“卖国贼”。最后,大家众口一词,替它取了个绰号叫作“叛徒鹅”,致使“叛徒鹅”三个字像“岳不群”一样,在医院里成为伪君子的代称,院长在召开全体大会时也公开指斥个别员工简直就是“叛徒鹅”,恋人之间吵架也会互骂对方为“叛徒鹅”。这只千夫所指、恶贯满盈的叛徒鹅任人褒贬,依旧我行我素,气得包总把医生拿进口药都治不掉的口头禅“滚蛋”两个字奇迹般地忘掉,见了人就絮叨:
“我到底做错了什么啊?我做错了什么?!”
包总见谁就跟谁诉苦把冤伸,一天几趟跑去缠主治大夫,要她替自己讨公道。大夫实在不耐烦了,气恼地劝训他:“只不过一只连话都不会说的大笨鹅,又不是天仙美女俏佳人儿,至于吗?”
包总心如刀绞地痛陈:“坏就坏在它不会说话啊!它若是个会说话的俏佳人儿,我就可以送珠宝钻石给它,不管是别墅宝马、还是天上的星星,它要什么,我送什么。可恨就可恨在它不会说话,你不知道它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就这么不吭不哈背叛了我,搁谁谁不伤心呢!啊?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倒霉的人没有了!啊?愣是被一只鹅生生地抛弃了!一只不会说话的鹅啊,我养了整整十二年的鹅!”此后好长时间里,包总见人就感叹:“一只不会说话的鹅啊,我养了整整十二年的鹅!”
精神病院的疯子和非疯子们听到他“鹅”字一出口,拔腿就跑,怕耳根长茧子。医院最俏丽的小护士“胡蝶”姑娘,听说包总愿意送给叛徒鹅珠宝钻石和宝马别墅,立刻把相恋几年的男友打入冷宫,企图取代那只背信弃义的叛徒鹅在包总心中的位置,趁着月黑风高之夜,把叛徒鹅绑架到医院黑咕隆咚的墙角旮旯处,企图实施血腥的谋杀勾当,幸亏被半夜捉蛐蛐的一个名叫笑笑的孩子及时发现,才救了鹅一条命。包总大笔一挥,当即开出一张支票,算作给笑笑颁发的“见义勇为奖”,支票上鹅蛋般排着圆溜溜五个零,俊俏的“胡蝶”姑娘看见后,眼馋得直流口水,偷哭了三五场。发生过这起谋杀未遂事件后,鹅的人气指数直线上涨,由“忘恩负义的岳不群”,一夜之间华丽转身,成为鄙弃钱财的清高义士。俏丽的“胡蝶”女士成为众夫所指的“女财迷”、听到鹅叫就面红耳赤,最终羞愧地辞职而去。
此刻,人们终于理解了鹅的背叛行为,很显然:包总身上铜臭味过重,熏得鹅兄实在难以忍受,才弃之而去,也算他活该。男大夫们一改往日对叛徒鹅的反感,纷纷慨叹:“钱多怎么着?钱多就能霸占一只鹅?莫说宝马别墅,哪怕金山银山,鹅也不会稀罕!要是美女们都像叛徒鹅这样,具有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气节就好了。”女医生女护士和女疯子们则保持羞愧的沉默,仿佛个个都成了贪财恋金的浊物,这只雅鹅愣是用自己的高风亮节把女人们映照得面目可憎。
哪怕被一百个女人背叛,包总都可以等闲视之,被一只鹅背叛,这太过残忍,他一心想要弄明白,到底鹅为了什么缘故要抛弃他。他已让整个世界都滚蛋,失去这只鹅,他很可能会崩溃致死。为了挽回鹅心,把它从白会长那里抢回来,包总抱着孤注一掷的决绝,对医院里一个姓魏的博士大夫死缠烂打,期期艾艾地请求懂得鸟语的魏博士跟鹅谈心,以便弄清真相、化解嫌隙,战胜“情敌”白会长。需说明:传说魏博士能够“通灵”,跟石头、树木以及动物都能沟通无阻,更不要说疯子们了。无论把自己武装得多么壁垒森严的疯子,他都能打开缺口,进入其“灵魂城堡”、探索其“精神迷宫”。医院的老槐树上曾飞来过几十只乌鸦,且一来就不走了,大有安营扎寨、长住久居的架势,给医院的患者们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阴影,医院采取了包括火攻在内的多种强硬战略,都无法赶走那群阴森可怖的不速之客,最终,还是魏博士出面跟乌鸦谈判,才使乌鸦安静有序地自愿撤离精神病院。包总坚信,魏博士既然能跟乌鸦谈判成功,就能说服一只无情无义的鹅。魏博士起初不肯答应:包总不是他接诊的患者,依照医院“首诊负责制”的惯例,他不便越俎代庖。包总开出了好几个鹅蛋的支票企图向魏大夫行贿,魏大夫虽没有接受他的鹅蛋支票,最终答应跟鹅沟通,并很快发现:问题的症结可能与一个墙洞有关。
接下来说说这个墙洞吧。
墙洞很小也很隐蔽,跟碗口差不多大,又被杂草掩映着,极难被注意到。魏大夫发现,那只鹅很奇怪,只要经过这个小小的墙洞就会神色异常,有时故意在墙洞附近贼般踟蹰徘徊,到了没人的时候,还会从垃圾里叼来碎馒头之类的食物,趁人不备往墙洞里送。需说明,那只鹅虽是包总带进医院的宠物,但医院规定:晚上睡觉时,患者的宠物不准带进病房,这只鹅便经常独自在院里散步,而它散步的地点始终不离墙洞周围。
事实上,住在精神病院的患者有相当一部分对整个世界和所有人类都感到绝望,他们往往把自己仅存的那点感情扭曲地寄托在某种宠物身上,没有宠物存在,他们当中的一部分人极有可能自毁身亡。因此,带宠物住院的病人并非偶然,医院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查房时动物不在病房里就装作不知道。病人养的宠物五花八门:指猴、密袋鼯还有皮堡斯之类应有尽有,最受大家喜爱的是一只名叫“崇拜”的小狗。它的主人是个特别渴望被崇拜却从未得到过任何人崇拜的中年男人,這只小狗不只取名“崇拜”,而且会用动作表示崇拜。只要对它发出“崇拜”的指令,它马上举起前肢作举手崇拜状,有时候连严肃的医生见到它也会开玩笑地指令:来个崇拜!它就赶忙恭敬又虔诚地对医生表示崇拜,哪怕最疯的疯子要求它崇拜,它也会认真地崇拜不误,因医院里人人都能得到它的崇拜,于是人人都喜欢它。
医院最令人惊惧的是一个名叫“艳平”的男病人,他养了一条蛇作宠物,与这条蛇须臾不离地黏在一起,像连体人那样形成“人蛇共生体”,虱子般寄生在他身上的蛇会不时探头探脑、暴露形迹,多次在地铁之类人流密集之地把人吓得半死。因为他身上生活着一条蛇的缘故,最终蛇的存在覆盖他本人的存在,他在人们眼里成为蛇之化身,比蛇还要令人恐怖,被家人强制住院从而治疗其病态的“恋蛇癖”。因担心蛇去人亡、造成恶性医疗事故,医院不敢贸然强行捉拿寄居在他身上的那条蛇,只得依照通常的“顺势疗法”,权且允许他“与蛇共生”。在收他入院时,院方请专家专门鉴定过,他身上寄居的蛇确系无毒宠物蛇,不过,他还是被安排在医院的隔离病房,出入受到严格限定,以免蛇惊吓到别的患者。
顺便认识一下这条宠物蛇吧。
其本名就叫“美女蛇”,由国外进口而来、身价昂贵,堪比豪门千金。这位“美女”斑瓓娇俏、遍身碧绿,像一根刚采摘的青豆角般鲜翠欲滴,主人对它的昵称就叫“豆角”。医生查房时,娇贵的“豆角小姐”被强制性临时关进带有输氧孔的瓶子里,只要医生转身离开,其主人就会迫不及待地把它从瓶子里放出来,让它回到自己身上:或装在衣服口袋里,或像项链一样绕在脖子上,抑或当作手镯环在手腕上,大部分情况下,干脆就让它蜗居于身体的任何一个它所喜欢的部位,比如腋窝窝或肚脐眼旁边,或者温柔地缠绵于其腰间。如果那条蛇不自己暴露形迹,谁都不会知道,这位举止斯文的男人身上日夜寄居着一条蛇!
虽然大家都相信“豆角小姐”十分温柔善良,不携毒也没有攻击性,但还是对其退避三舍,每次医生查房和护士派药都要再三确认,亲眼看着“豆角小姐”被关进瓶子并拧紧瓶盖,才敢走近那个名叫艳平的患者。不料,医院有个自闭症孩子对美女蛇一见如故,如同久别重逢般相见恨晚,腻在艳平的病房里打死都不肯离开,那孩子的陪护家长只得忍着恐惧,胆战心惊地遵从孩子的意愿,让他们同居一间病房,先是发展成为关系最为亲密的病友,后又相互成为对方的最佳良药。
艳平的病很平常,被医生命名为“宠物癖”。有宠物癖的人很多,但绝大部分人都以狗猫为痴迷对象,迷恋一条蛇,未免太过匪夷所思,哪怕妖娆的美女蛇,也让人难以容忍,其妻用尽一切手段,想把“蛇”情敌击溃,最终自己落荒而逃、完败于蛇。艳平先生誓与“豆角小姐”共存亡,须臾不肯离弃。若要他抛弃蛇,除非先拿去他的脑袋,看那情势,怕是要“生则同裘眠,死则同穴居”了。“豆角小姐”仿佛是他的魂魄,只要离开他的身体一小会儿,他就会浑身哆嗦、牙齿打战,发了毒瘾般。只要“豆角小姐”黏到他身上,他立刻药到病除,乖驯得像只最温柔的小绵羊。那位“豆角小姐”也足够邪魔,跟主人天生一对。它不喜欢自己本该居住的瓶子,关进瓶子不超过半个时辰就会上蹿下跳、以头撞壁地寻死觅活,它爱且只爱寄生在主人的身体上。它错误地把主人的身体当作自己的家,一回到家便如鱼得水、无限地娇柔妩媚,其娼媚之态几可媲妓:或在主人身上爬来爬去,用光滑的肌肤狎昵地爱抚主人,或吐出湿漉漉的小红舌信,娇滴滴地亲吻主人,或撒娇作痴地盘成菜花状,酣眠在主人身体的某个部位。艳平先生身高六尺、体毛浓密,“豆角小姐”栖息其身如同出没于叠嶂峰峦,倒也游刃有余、安然自得。
艳阳高照的那个夏日午后,艳平先生身穿一条大裤衩在院里散步,他的主治大夫,一位林姓美女医生把自己的患者认真打量一番后,错误地断定,那位“豆角小姐”不可能藏在艳平的裤衩里,既然除了裤衩,患者身上别无他物,“豆角小姐”一定睡在病房的瓶子里。既然豆角不在,她趁机放心大胆地与这位患者亲切地交谈了起来。说实在,由于对“豆角小姐”心存惊怵,可怜的女医生几乎找不到机会与自己的患者深入交流,谁知,女医生刚说了不到三句话,愤怒的“豆角小姐”就因醋意大发,从主人的头发里跳将而出,看那架势,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女医生吓得仓皇逃遁,崴断一只鞋跟后,坚决不再做艳平的主治大夫。
为了治愈艳平的恋蛇癖,医院专家组费尽心机,才制定出“移情疗法”的方案:要让患者摆脱蛇,不能采取任何强硬手段,只能让他潜移默化地把对蛇的痴恋之情,不觉不知地转移到人身上。大家认定:年轻漂亮的林医生红唇皓齿、身姿窈窕,具备美女蛇之特征,于是安排她做艳平的主治大夫,期望艳平移情于她,从而疏远“豆角小姐”。林医生既然被大家公推为“美女蛇”,只好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谁知,“豆角小姐”死死地霸揽着艷平,根本不给她机会靠近半步,且动不动就醋意大发,美女医生不堪其辱、拂袖而去,专家们再次会诊研商,制定出一个新方案:竞争疗法,派一位不怕蛇的男大夫接管艳平,不动声色地勾引“豆角”,以期达到调蛇离山之疗效。但,艳平担心这位帅哥医生喜欢上他的“豆角”,从而夺其所爱,把医生当情敌、处处防范,查房时他早早就把“豆角”装进瓶子,再把瓶子锁进抽屉,美男大夫根本见不上“豆角”,纵有千般伎俩,亦难以施展。不过,比起艳平的家人来,大夫们尚算幸运。艳平的前后两任妻子皆因不愿与美女蛇同床共榻而愤然离去,艳平的家人也因对蛇不共戴天的仇恨而被艳平视作仇敌,艳平据此更加坚信:最毒的毒蛇也没有人更恶毒。天可怜见,他的同室病友,那个患自闭症的名叫阿三的七龄男童,竟然对“豆角小姐”一见如故,两个人跟美女蛇难解难分、其乐融融,像天生的一家人那样。
既然提到阿三,只好再说说阿三了。
依照通常的看法,阿三生来就是个“外星人”,与地球人井河两不犯,若是有谁听到他跟妈妈的对话肯定要当场疯掉:
“阿三,你饿了吗?”
“火车。”
“阿三,别把衣服弄脏了。”
“火车。”
“阿三,快看那只大白鹅!”
“火车。”
阿三会在整整几天的时间里,用“火车”两个字对付整个世界,他所说的“火车”究竟指代什么,只有上帝知道。当然,除了“火车”,他还有许多别的日常用语:比如,他会连续多日只说一个词“希达”(音译),饭是“希达”,睡觉是“希达”,肚子疼也是“希达”,这个万能“希达”在他的思维里根据情况不同其所指亦大相径庭,需要其父母想破脑袋像拆解密码一般去破译。简单地说:他既在这个世界上,又不在这个世界上。他虽不像精神分裂病人那样,拿幻觉制造“独立王国”,却比那些人孤独和顽固一千倍。精神分裂患者们幻想出来的独立王国是有形的,医生可以想法攻破,阿三不同。他生来就活在自己的世界,那个独属于他的世界没有形态和边界,却比任何铜墙铁壁更坚固,拿原子弹都炸不开缝隙,父母哪怕把他抱进怀里,彼此之间却还是隔着整整一个世界。谁能想得到呢?阿三的父母披肝沥胆、数不清的权威专家们呕心沥血也未能攻破的堡垒,一条小小的美女蛇居然轻而易举就钻了进去,且双方亲密无间、情同手足,不存在丝毫隔碍。
据阿三父母讲,自从爬出娘肚子,到七岁零三个月又五天,阿三愣是不曾有一次响亮地笑出声来过,永远机器人般面无表情。然而,每当他与那位“豆角”蛇腻在一起忘情地玩耍时,却会不时发出咯咯咯的笑声,那笑声爆米花样爽脆酥香,使其父母十二分地欣慰陶醉外加惊诧莫名。也是邪魔:那条蛇跟孩子仿佛天生心有灵犀,阿三让它做什么它就做什么,阿三只要伸伸手指头,它就心领神会,像在娘胎里早就认识那般,以致阿三的父母对那位“豆角小姐”充满羡慕嫉妒恨,由以前与蛇的势不两立,到对它心生好感,到最后自己也认认真真地打算着,要收养一条美女蛇作宠物,从而诚心诚意地向蛇学习,以期能像蛇那样进入儿子封闭的王国。那孩子因与蛇交好,很有可望走出全世界都难以攻克的自闭顽症,令专家们摩拳擦掌,把“宠物疗法”作为研究自闭症的专门课题,列为重点科研项目,遗憾的是:科研经费迟迟不到位,急煞了专家们,“豆角小姐”却成为整个医院的“名人”,独领风骚地出尽了风头,许多外地专家不远千里来到这里,专为一睹“豆角风采”,鄙人虽对蛇恐惧到丧心病狂之程度,还是忍不住好奇,斗胆对蛇主人艳平先生进行了一次“专访”:
“为什么‘豆角蛇——啊不——‘豆角小姐会那么听孩子的话呢?”我问。
“‘豆角知道孩子真心喜欢它。”
“它是怎么知道的?”
“谁真心喜欢你,你难道会不知道?”
“孩子为什么一点都不怕蛇呢?”
“那,你为什么那么怕蛇呢?”
“蛇有毒,会咬死人。”
“你怎么知道?”
“大家都这么认为,这是人尽皆知的常识。”
“坏就坏在这‘人尽皆知上。孩子不这么认为。”
“为什么?”
“孩子心里没有‘毒这个东西,更不存在‘蛇会咬人这个概念,要把这些观念灌输进他的头脑,比心脏移植还要困难。蛇在他眼里很可能跟他一样,也是个孩子。当然,这是我的推测,也许蛇在他眼里是别的什么,比如玫瑰花或者白雪公主——对不起,我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所有的词语其实都是言不及义的遮蔽,连‘蛇这个命名也是一种人为的偏狭,‘豆角小姐不是蛇,它是它自己。人类错误地给它附加了‘蛇的所有概念,这些概念便像雾障一样笼罩了它的本来面目,孩子心里不存在这些雾障,他看到的就是本来的它,究竟是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反正他看到的不是我们眼里的蛇,蛇看到的也不是一个自闭症的儿童,他们看到的彼此都是上帝本来的造物,就这么简单。”
听着艳平“简单”的阐述,我想到了一句“简单”的老话: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我忽然有些明白了:还没有见过蛇以前,我已经开始害怕蛇了,因我根据接收到的既定信息根深蒂固地相信:蛇是魔鬼撒旦的化身,阴险而又狡猾,但,孩子没有这些成见。由于“自闭”的缘故,这些刀子般锐利的“类常识成见”穿不透他的知觉之墙,于是,蛇跟孩子亲、孩子跟蛇亲,蛇知道他、他亦懂蛇,没有畏惧、没有怀疑,只有最原初的信任和爱,这是孩子和蛇之间的秘密默契。
“那,你为什么爱蛇呢?”我问艳平——这个人高马大,被定义为患了“精神病”,从而被迫住院接受治疗的男人。
“蛇爱我。”
“比你妻子还爱你?”
“超过妻子爱我一万倍。”
“你怎么知道蛇是真心爱你的呢?它又不会说话。”
这个名叫艳平的膀大腰圆、块头剽悍的男人忽然绯红了脸,羞涩把头扭向旁边,双目直视着天空,沉默半天,低声道: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肯,好好地,抚摸我。从来没有。从来没有!从来没有!”
“抚摸?”
“抚摸。”
“你说的‘抚摸是什么意思?”
“就是,抚摸的意思。”
艳平又沉默良久,之后,梦呓般滔滔不绝起来:
“我有过很多女人,我爹的钱我两辈子都花不完。”的确,艳平是个富二代,若不是他爹捐赠医院一辆救护车,医院很可能将他这个“蛇人”拒之门外:“可是,没有一个女人肯好好抚摸我,没有一个!我哪怕像小南瓜那样去亲吻她们的脚趾,她们也不肯用心抚摸我。”
“小南瓜”是他继母养的一只贵宾狗。艳平的生母和他爸离婚几个月后生下艳平,然后丢下孩子离开,且再也没有探望过艳平一次,艳平是被若干个保姆像接力棒一样轮番带大的。由于后母超常地苛刻,家里的保姆都做不满三个月就不得不辞工,从小到大,艳平经历的保姆多达两位数,其继母在艳平不满一周岁时因宫外孕被摘除子宫后,就收养了那只名叫“小南瓜”的贵宾犬,她把“小南瓜”当亲生儿子宠爱,坐在餐桌旁吃饭时都把它抱在怀里不肯放下,她纤柔美丽的玉指几乎不舍得离开“小南瓜”的身子半刻,她无限柔情地抱着“小南瓜”抚摸个没完没了,连“小南瓜”的小蹄脚和蹄脚上的每一枚小趾蹼都被她疼爱地捏在手里,像抚摸梅花瓣一样抚摸个没完没了,她甚至像袋鼠妈妈那样爱怜地把“小南瓜”裹进自己的上衣里,让它直接肉对肉地贴着自己胸口睡觉。然而,从小到大,她从未有把自己的手指触抚到艳平身上过一次!半次都没有!对她而言,不共戴天的情敌生下的这个名叫艳平的孩子根本不存在!她以她的视而不见完全地抹杀掉和忽略掉他的存在,使他形同虚无。
小小的艳平羡慕死了那只抱在继母怀里的名叫“小南瓜”的贵宾狗。每当继母抱着“小南瓜”娇娇嗔嗔地百般爱抚时,他总是把自己的一根小小的手指头伸进嘴里,默默地,一边拼命吮吸、一边躲在角落里看着那浓情蜜意的一幕,直至把手指吮出血来。为了纠正他吮吸手指的恶习,父亲拿胶带把他的两只手都缠裹起来,越缠他越倔强,只要避开父亲,他就会躲在角落里拿牙齿狠狠地撕咬双手,直咬得皮开肉绽,连脚趾头都不放过。有时候,他会实在忍不住羡慕,自己大着胆子恬着小脸儿从躲藏着的角落羞怯地出来,故意出现在继母眼前,直勾勾地盯着她和她怀里的小狗,兩只乌溜溜的黑眼睛仿佛在无声地哀求:抱抱我,摸摸我吧!妈妈,妈妈,妈妈,摸摸我抱抱我吧,只摸一回也行、只抱一次也中,我会跟小狗一样乖。不,比小狗还要乖一千倍!可是,继母看不见他。哪怕他故意撞到继母的眼珠上,她永远都看不见他!他用尽了一切伎俩,几乎无所不尽其极,偷藏她的化妆品,弄坏她的餐具,弄脏她洗净的衣服,以期引起她的注意,使她能够看他一眼,哪怕踹他一脚,甚或把他暴打一顿也行,只要她能感知到自己的存在,然而,对继母而言,他根本不存在!绝对不存在!从来都不存在!不要说跟他讲话,她连正眼瞅他一眼都不肯,那只贵宾狗才是她比心肝宝贝还要亲的儿子。于是,他死心绝念地再自己退回自己的角落,把小小的身躯绝望地匍匐到地板上,下意识地模仿着小狗的动作,先是拿嘴唇不顾一切地亲吻着继母的皮鞋,继而伸出热乎乎湿漉漉的小舌头,像小狗那样认真舔啮起那双锃光瓦亮的皮鞋来。皮鞋冰凉,舔着舔着就会变热,变热的细羊羔皮鞋热乎乎的,小嘴唇触上去很柔软。那温热的柔软使他贪婪痴醉,于是,他把整个小脸儿都紧偎上去,就那样一次次用脸贴着继母的皮鞋睡熟过去,再自己睡醒过来。偶尔地,“小南瓜”无意间在角落里发现他,也会把他舔醒过来。不过,这样的机会极少!极少!这对他而言,简直如同过年般幸福: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继母才会跟“小南瓜”分开,交由保姆照顾,保姆偶尔疏忽、“小南瓜”又恰巧在角落里碰到他的片刻,他才得以跟“小南瓜”艰难邂逅并急切亲密。
那是怎样的亲密啊!每一次都是,他学着继母的样子掀起外衣,把“小南瓜”紧紧地贴在热乎乎的小胸口上,嘴里呢喃地叫着:“妈妈,妈妈,妈妈!”他不知道什么是妈妈。在想象中,“妈妈”应该就像“小南瓜”那毛茸茸的肚子一样,又温热、又柔软,他对那温热的柔软太过贪婪了,总是把持不住自己,每次都是:小狗被他类若癫痫般的激越吓坏而拼命逃掉,只有极稀罕的时候,小狗不逃,温驯地伏在他的怀里,伸出小红舌头,像他舔鞋子那样舔着他的脸。小狗舔一下,他叫一声:“妈妈!”再舔一下,他再叫一声:“妈妈!”可是,小狗不肯好好给他抱,总是随时准备逃跑,不像鞋子那样乖乖地待着,一动不动任他亲吻任他抱。于是,他日复一日地迷恋起鞋子来,并最终养成了一个小狗的嗜好:喜欢匍匐在地上亲吻别人的鞋子。只要看到一双鞋子,他就会不可遏制地趴到地上去亲吻。甚至,有客人上门来,他有时亦会下意识地扑过去亲吻其鞋子。那时他还不到三岁,不知因此被父亲惩罚过多少次,不过,却终究也没能打掉他这个毛病。后来,父亲对他进行反向惩治,先是命他脱掉鞋子,大冬天在雪地里赤脚罚站,后又命人在鞋子上涂了巨味辣椒油,让他一点一点地用舌头舔干净。在父亲的百般刑罚之下,他似乎改掉了舔鞋子的嗜好,然而,对鞋子的痴癖却历久弥甚、从未丝毫减弱。
“我最喜欢的是那种宽宽胖胖的绒毛棉拖鞋,有眼睛、有耳朵,看上去就像小肥猪。夜里躲在自己的房间,我总是喜欢趴在床上,把脑袋拱进小肥猪肚子里睡觉。爸爸每次发现我钻进小猪肚子都要打骂我,说我变态。他越骂,我越离不开小肥猪,不钻进肥猪肚子,我根本无法睡觉。”
据艳平讲:拱进“猪肚子拖鞋”里睡得久了,他进而迷恋上各种各样的鞋子,即使成年以后,亦终究未能摆脱对鞋子的迷恋,只要见到中意的鞋子他就买,家里素常都放着整柜子的各款鞋子,像开鞋店一样。
“鞋子对你来说,肯定不只是鞋子吧?”我问艳平。
“我也问过自己许多次。后来慢慢明白了:是妈妈。”
“鞋子是妈妈?!”
“对。鞋子就是妈妈。”
“小时候,我喜欢晚上把脑袋钻进猪肚子拖鞋里睡觉,到了白天,从猪肚子里拱出来,我就会感觉特别冷,冷到浑身哆嗦。但是,大白天我不敢把脑袋钻进猪肚子里,会被爸爸打骂。不拱进去又感觉实在太冷,哪怕是夏天,我还是感觉冷到难以忍受。没办法,我只好穿上皮棉鞋。皮棉鞋里也有肥猪拖鞋那样的绒毛,只是,那绒毛藏在鞋子里面,若是不仔细看,没人知道那是棉鞋。夏天穿了皮棉鞋在爸爸的眼皮子底下出现,他也很少发现。他不知道:那皮棉鞋就像是妈妈,被妈妈抱着两只脚,我才会感觉暖和些。我别的都不怕,就是怕冷。
成年以后,倒是不在大夏天里穿棉鞋了,艳平却绝望地发现,自己无法从性爱中得到满足,只有一边津津有味地舔着女人的脚趾、一边像小狗那样被女人拿手指爱抚着才会灵魂出窍。然而,她结识的女人都无法满足他对“抚摸”的细腻无度的需求,直至遇到“豆角”,他才有幸满足了自己的被抚摸欲。
“可是,‘豆角没有手啊,怎么抚摸你呢?”
“不,它的整个身体就是一只手。这只‘手专为抚摸而生。为了把抚摸延伸得更长久更柔软更细密,它又把这只手化成了一根肉乎乎的指头。蛇,其实就是一根很长、很长、很长的女人手指头。不是吗?”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的大男人,像遭遇狂风袭击那样,几乎“死机”。
“你见过哪个女人生有这么长的手指头吗?”他问。
“没有。没有。确实没有。绝对没有。”我肯定地回答,“没有!”
“这只手指头喜欢整天整天撫摸我。”
“你也喜欢被它整天整天抚摸吧?”
“你不想被爱你的人抚摸吗?”
“想,”我认真地回答,“当然想”,顿了顿,又道,“非常想,”再顿了顿,补充,“特别想。”
“但是——如果——“豆角小姐”不抚摸你,你就不能活吗难道?毕竟它是一条蛇啊。”
“也许死不了——但是——那样我会感觉冷。非常冷。特别冷。像坠进冰窟那样透彻骨髓地冷。大夏天穿上棉皮鞋也还是冷。我别的不怕,就是怕冷。”
艳平突然沉默起来,好半天才低声呢喃:“冷。浑身冷。只要它一离开,我就会感觉冷到寒心蚀骨。穿多厚的衣服和棉鞋都不行,捂到十八层棉被里也不行,就是冷。透骨地寒冷!冷得就像死人一样冰凉冰凉。”顿顿,艳平又梦呓般低声说:
“事实上,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那种穿骨入髓的寒冷。”
我犹豫片刻,道:“妈妈的肚子,应该是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吧?子宫嘛,是上帝给孩子预备的宫殿。”
“不,我在里面确实感到了寒冷。真的。”
“你能记得吗——那是一种怎样的寒冷?”
长长的沉默以后,艳平凄眯着眼睛幽幽地说:“那种冷,就像——就像——就像一只明晃晃的铁钳子——就是铁钳子——那只铁钳死死地夹住你透明的心脏,就像夹碎一只鸡蛋那样,把你戳破、捣烂,拖拉出热乎乎的被窝,扑通一声丢进垃圾桶,再拎出去倒进恶臭扑鼻的苍蝇堆里,然后,点火把你烧成一撮灰,或被野狗叼走啃吃掉。就是,就是这样的——冷!”
我听得毛骨悚然。可这样残暴猛烈的“冷”是从哪里来的呢?我望着艳平的眼睛,艳平似乎读懂了我的疑问,平静地说:“我爸无数次当着我的面痛斥:‘当初根本不该让你妈把你这个孽种生下来!他们都相信:生下我是他们犯下的天大错误!我是他们人生的灾星。自从怀上我以后他们就开始无休止地吵闹。其间好几次,他们决定把我做掉。有两次,我妈已经躺到了手术台上,医生的产钳也已经探进了子宫里,由于阴差阳错的缘故,刮宫手术被迫取消。一次是由于做手术的妇产科大夫莫明其妙地晕倒,一次是突然停电。最终,天灾战胜人祸,我还是侥幸逃脱产钳,九死一生来到了人世。”
我长长地沉默着。
艳平突然问:“你有孩子吗?”
“有。一个女儿。”
“你邀请过她吗?”
“邀请?”
“就是,在怀孕以前,你诚心诚意、全心全意地向上苍祈祷,请求神赐给你孩子,无论神给你怎样的孩子,男还是女,丑还是俊,聪明还是愚钝,你都以爱的胸怀无条件地接受,这就是邀请。”顿顿,艳平又道:“我没有被邀请。我的到来纯属令爸妈迫不得已的意外。”
“哦,这很正常。我女儿的到来也是意外。采取了双重保险措施,她还是杀出重围,不速而至,跟我一样不屈不挠!我奶奶多次对我讲,我擅自闯进我妈肚子里以后,我妈想尽了一切办法要把我赶走。那时候做刮宫手术很不方便,我妈也舍不得手术钱,就用最笨的土法子:天天干又重又累的体力活,重复做许多高强度跳跃动作,希望能不花一分钱就把我震掉,可我还是死赖在我妈肚子里不肯挪窝。我妈没辙,便去找瞎子揉肚,这是乡下堕胎的‘偏方。他们认为瞎子心黑,能下得去狠手。揉一回得送瞎子两只鸡蛋,花费掉六只鸡蛋以后,我妈怜惜鸡蛋,不舍得再破费,我到底没有被揉死,厚着脸皮从瞎子的魔爪下侥幸逃来人间。”
“呵呵,一样一样,跟我一样绝对意外!我爸多次斥骂说:我这个意外到来的孽种毁坏了他的整个人生,他全部的失败都源于我这个莽撞的意外。你知道我小名叫什么吗?‘狗咥!我爸暗暗期盼着,狗能把我吃掉就省心了。”
“你有孩子吗?”我反问他。
“有。谁没有孩子?人人都有孩子啊,他们坐在月宫中的菩提树下,等待着被邀请回家。若是天黑了爸妈还没有发出邀请,他们就变成小精灵睡到菩提树叶上,再变成露珠滴到地上。我邀请了,可她不肯来。她情愿待在上帝的乐园里,自个捉蝴蝶玩儿,也好啊。我的宝贝是个花仙子一样好看的女孩儿,我经常梦到她。”
“你,是怎么邀请她的?”
“在心里诚心诚意地呼唤:宝贝,来吧。来吧,宝贝!人世间是个美丽的地方,我已经用爱给你搭建好一间小屋,你住在里面什么都不用害怕啊我的宝贝,跟你在天上住的神殿一样坚固温暖。来吧我的乖乖,别害怕!”
“那,她为什么不肯来呢?”
“她知道,我不够爱她。尽管我用心发出了邀请,但这个邀请并非全心全意。这是一份不完全的邀请,她能感知到。”
“为什么不给她完全的邀请?既然你诚意要她来。”
“我,给不出。给不出啊!”艳平面露羞赧的惭怍:“哪怕拿出全部诚意,也还是不足额。有什么法子呢?你命里原本就贫瘠,倾其所有又怎么能给出足够多呢?”
“你说的贫瘠是什么意思?”
“贫瘠嘛,就是说:先天不足。你看上去白白胖胖、健全无缺,可是,你内里却匮乏最要紧的东西:蜜糖。‘蜜糖晓得吗?爸妈心里流出来给予孩子的琼浆。蜜糖不足,你就会终生匮乏,永远没有办法能补足。蜜糖就是邀请,匮乏就是匮乏,没办法——你的孩子是什么味道?苹果还是荔枝?”艳平忽然突兀地问。
我茫然地望着他的眼睛,心说:破绽到底漏了出来,终非天衣无缝啊,精神病就是精神病,那“病”被藏得再深都能露出来。
“每个孩子都是妈妈的生命之树上结出的果子。”艳平继续说:“喂足了蜜糖的孩子是甜的,热乎乎漿汁饱满,是水蜜桃。有的孩子发酸,因妈妈心里分泌了太多嫉妒到子宫里,是青葡萄。有的孩子又苦又涩,那是妈妈拿苦痛煨煲了子宫里的羊水,结出的当然是苦瓜。有的孩子像毒蜘蛛一样往外喷毒,那是妈妈把仇恨渗透进自己的血液结出的怪果。若是妈妈心里藏着刀子,你猜能生出什么孩子来?”
“不会是螳螂吧?”我调侃。
“刺梨!谁都不愿去碰。”
“你的孩子是什么?”
“若是一定要用水果来说事,也许类若——榴梿?”唉!必须承认啊,我的孩子不够甜。我就像一棵苦楝树,还能指望结出番石榴?”我羞惭地故意把话题引向他的孩子,问道:“那,你的孩子是怎么知道,你的邀请不够完全而拒绝到来人世间呢?”
“你晓得孩子是什么?神啊。你晓得胎儿是什么?心啊。就是一枚怦怦跳动的赤裸裸的心啊,水晶一样透明,她怎么可能不知道?知道的,知道的!孩子知道天地间的全部秘籍。”
“她,也可能是害怕‘豆角小姐才不肯来的吧?你爱‘豆角超过爱你的孩子。”
“不。她不是害怕,她是怜惜我。她很懂事啊,我的宝贝乖!她宁肯独自在那个世界里玩耍,腾出位置给‘豆角来陪我,她知道我舍不得‘豆角。”
“豆角”探出小红舌头,娇滴滴地在艳平的唇角亲了一口,艳平也情深意笃地回吻它一口,看这光景,要分开他们尚需下大功夫。不过,自此以后,我对“豆角小姐”不再那般惊怵了。一根女人的手指头,细长而又温柔,又甚好怕的?我进而推想:如果“蛇”是女人的手指头,那只大白鹅在包总心里又是什么尤物呢?看来,呈现在每个人眼里的世界都是大相径庭的,谁都很难进入别人的灵魂房间。
再接着说鹅。
这只鹅晚上睡在病房门口,有时睡不着,就会趁着夜色独自在院里溜达散步。它一溜达,就会到墙洞那边去。魏大夫由此断定,墙洞里面大有文章。然而,蹲下身子仔细往洞里打探多次,却什么都没有发现。但是,当他故意躲开,远远地观察时,鹅又会往里叼送食物。经过蹲点守候,魏大夫终于发现,那墙洞里藏着一只耗子那般大的小狗。只有鹅出现时,小狗才敢把毛茸茸的小脑袋贼遛遛地探出来,其余的时间,它都不声不响地藏在墙壁深处,连头都不敢露。墙洞里冷冰冰、又黑又暗,整天待在里面肯定非常难受,魏大夫试图把小狗唤出来,使了许多法子诱惑都不行,小狗听到一丁点动静就躲,似乎对洞外的一切都畏之如虎,唯独对那只大白鹅没有怯意。
一只小狗为什么要日夜躲进极其逼仄难受的墙洞里不肯出来呢?魏大夫凭着职业敏感推断:这小狗的心理受到过严重伤害,可能患上了恐惧症。联想到鹅对包总的突然背叛,他找到包总作陪护的妻子不动声色地打探,挖掘到一个重要细节。
几个月前的一天,不知什么缘故,包总的躁郁症又发作了起来,妻子陪着他在医院的草坪上散步时,碰到一只流浪在此的狗妈妈带着自己刚出生不久的小狗在嬉戏,包总的左脚不小心踩到一坨狗屎上,突然怒火万丈地飞脚朝狗妈妈踢去。狗妈妈受伤躺倒在地以后,他仍不解气,又狠命地拿脚去踹狗,左脚踹累换右脚,一连踹了几十脚,直到狗妈妈不再动弹为止。包总的妻子回忆说,每次丈夫发作,她都感觉像是经历天塌地陷的噩梦般,不敢稍事劝阻。等丈夫好不容易平静下来后,她只顾忙着带丈夫回病房服药,未有特别留意那只脏兮兮的狗妈妈,等过了两天她再想起时,那片草坪上早已没有狗母子的踪影,她心想,两只流浪野狗,随它吧。直到此刻在魏大夫的提醒下她才回忆起来: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鹅的性情开始发生巨变,先是阴郁着脸子生闷气,对他们两口子不理不睬,紧接着又绝食,不再吃丈夫嚼的馍,再然后,遇到白会长和他的鸽群以后,它决绝地离开丈夫,投奔了白会长。他们两口子始终认为是神神道道的白会长对鹅使用魔法,迷惑住了鹅,从来不曾想到过,鹅是对她丈夫寒了心。
魏大夫分析:作为动物,鹅与小狗具有天然的亲缘关系,包总残忍地当着鹅的面对小狗施暴,无异于“杀鸡给猴看”。这样的残杀行为,极大地伤害了鹅,它的离开决非“背信弃义”,而是忍无可忍。包总口口声声说自己养了鹅十二年,事实证明,他对鹅只是作为私物而占有,决非发自内心的爱。如果他真爱鹅,就不会当着它的面残杀其同类,而且,鹅的心理受到严重伤害以后,他仍然无知无觉、丝毫不醒悟,还污蔑鹅为叛徒,这足以证明,他心中根本无爱,鹅离开他,是他咎由自取。
很显然,目睹了包总暴行的小狗受到的刺激和伤害更加严重,很可能留下终生不可愈合的精神创伤,对整个世界都产生畏懼心理,才会钻进巴掌大的墙洞里不肯再出来。不可原谅的是:残杀行为发生后,包总夫妇把狗母子置之脑后、不闻不问,几个月以来,一直是那只同样目睹了主人暴行的鹅在关心小狗,每天不弃不离地叼送食物到墙洞里。
魏大夫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狗妈妈当时即惨死于包总脚下,清洁工第二天发现后就地掩埋了它,那只小狗从那时开始,已在墙洞里生活了几个月,哪怕夜深人静时分,也不敢走出墙壁一步。只有鹅出现时,它才敢试试探探地把苹果大的小脑袋探出墙外片刻,而且还在杂草后面躲躲闪闪,稍有风吹草动,即刻消失进墙洞深处,把自己变成了穴居的“小壁狗”。
为了治疗小狗的“恐惧症”,魏大夫每日三次,像做功课一样,虔诚地蹲在墙脚跟,一遍遍地对着墙洞念叨:“对不起,请原谅,谢谢你,我爱你!”不管他怎般念叨,小狗就是死活不肯出来。医院里知道这件事的人,偶尔也会往墙洞里投送食物,哪怕投送香喷喷的火腿肠,小狗也不敢露头,它只相信那只鹅。魏大夫伤心地说:“小狗对墙壁外面的世界再也不敢相信,很可能终生生活在墙壁里,就像那些退守在个人独立小世界里的精神分裂症患者们那样,它的行为与精神分裂病人如出一辙。”
魏大夫认为:精神病医院出现罹患恐惧症的“壁狗”,乃是医院的耻辱,小狗躲进墙壁一天,这种耻辱便会笼罩医院一天,他郑重其事地给院长提议,让医院关注这只患了恐惧症的小狗。院长则认为:真正患上心理疾病的乃是魏大夫本人,而非小狗。倒是包总夫妇,真心诚意地向小狗道歉,同时也谅解了鹅,并和白会长成为莫逆之交,因两人化敌为友、相谈甚欢。那只大白鹅已得到平反昭雪,却被习惯性地叫作“叛徒鹅”:它背叛的是最应当被背叛的冷漠和残暴,这样的背叛可歌可泣,整个医院都认为它是英勇悲壮的“叛徒鹅”。白会长对它十分敬重,真诚地称它为“鹅兄”。这位鹅兄自觉替白会长掌守鸽群,若是有谁胆敢加害鸽子,它就会拼死护卫。鸽子是白会长在外面时精心饲养的,他被关进精神病院以后,这群鸽子也跟着他来到医院。精神病院虽戒备森严,却也挡不住鸽子的翅膀,它们晚上栖身于院内的梧桐树梢,白天在草坪上踱步,既不占用医院的病房,也不吃医院的禄粮,病人们看到草坪上安详自在的鸽子,都会油然而生怜爱之情,院长没有理由像对待乌鸦那样驱逐它们,于是,这群自愿跟来的鸽子再加上叛徒鹅和那只“小壁狗”,成为医院最好的“组合搭档”:吃食时,小壁狗把毛茸茸的脑袋钻出墙洞并张开嘴巴,叛徒鹅伸长脖子,直接把食物叼进它的嘴里,鹅喂一口,小壁狗吃一口,鸽子们则在一旁站岗放哨,其乐融融、煞是有趣,仿若天使临降于伊甸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