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2017-08-15衡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文/赵 超,衡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新探
文/赵 超,衡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随着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城市社区已取代了农村村民委员会,成为了我国基层组织结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与城市社区的迅速庞大相对应的是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落后于社区的发展,这对于基层社区的管理、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了挑战,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也势在必行。
城市社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城市社区管理对于构建基层管理体系、加强党和政府对基层的控、实现群众的安居乐业而言有着重要的意义,是我国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主要由街道办事处没和社区管理委员会两部分组成,前者是政府行政机构,后者是基层群众自治性质的组织。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就,但是在新时期下,也存在着很多问题,本文将从当前城市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径。
1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下的现状问题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社区人口规模也不断的庞大,这给社区管理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当前的社区管理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使得社区管理难以应对挑战。
1.1 街道办事处效率低下
街道办事处效率低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冗余人员过多,则其中既包括领导安插进来的关系户,也包括一些多余的机构,街道办事处很多机构实际上并无什么实际工作,但却依然有很多的工作人员,如房屋征收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等等实际上都应当精简人员。第二,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当前我国除了北上广深等一些大城市之外,有能力的年轻人大都不愿意扎根基层,这使得基层街道办在人员的新老交替上遇到了障碍,使得基层街道办人员年龄结构大都偏大,影响了街道办的工作效率。
1.2 社区居民自治功能不能正常发挥
社区居民自治一直是我国基层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前基层社区居民自治工作却遇到了很多阻碍,导致其功能无法正常发挥。这里的问题主要存在与以下三点:第一,上级单位并不社区居委会看作是一个自治组织,而是认为这是同属于于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管理机构,因而将其视作下属的行政机关;第二,一些社区委员会的领导者长期以来缺乏对民主自治的正确认识,官僚主义思想严重;第三,长期以来社区居民缺乏参与社区自治的热情,使得社区自治的很多工作无法正常展开。
1.3 社区工作经费不足
一直以来,社区工作经费都处于不足的状态,这使得对于保证社区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和维护社区的公共设施、提高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等等都产生了不利影响。究其原应,一是国家对于基层社区管理还不够重视,雷声大雨点小,对社区管理工作扶持力度不够;二是地方政府对社区放权力度不够,大量的资源依然集中在地方政府手中。
1.4 社区内部权责划分不明确
社区内部,大到街道办,小到居委会、物业公司,都存在这权责划分不明确的问题,直接一些来说就是权力都想要,责任都不想担。例如,街道办本应只是对居委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居委会原则上来说是属于群众自治组织,然而实际上居委会在承担责任的同时却并未得到街道办的放权,二者之间存在严重的权责不对等的问题。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居委会和小区物业之间,二者都是作为服务性质的机构,在功能上有所重叠,这也使得二者往往在出现问题是相互推诿,给社区管理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 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究
处理问题要有对性,针对当前社区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例如,进一步精简机构,完善职能、对基层社区管理单位进一步放权,提升其工作效率、鼓励民间组织的建设等等,需要我们用积极地态度去解决。
2.1 精简机构、完善职能
对于街道办存在的冗余人员应当予以分流,对于当前一些功能性不强的机构应当精简,将更多的人力资源投入到需要的部门之中。例如,统战部、计生办、农林水办等就当前而言其功能已大大减弱,而对于关系到群众生活的社会事务办、综治办等等却往往人手不足。街道办内部应当精简机构、协调人员,完善管理体制。与此同时,还应当加强人才的吸引与培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完善职能。
2.2 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
在现行管理体制之下,社区管理机构的责任与权力不对等,使得社区管理工作难以有效展开,因此,政府应当进一步加大放权力度。例如,在对社区街道管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管理等方面,区政府应当充分给予街道办权力,而不是事事都要插上一手。在另一方面,街道办也应当充分对社区居委会放权,应当明确街道办对于居委会只是指导关系而非领导关系,应当给予社区居委会充分的自治权,让社区居委会自主处理社区居民事务。
2.3 加大资源投入
政府对于社区管理工作应当尽力扶持,不能单纯的认为这是属于街道办自己的事情。当然,这里所说的资源投入不仅仅指的是资金的投入,也包括人才资源的投入、公共资源的投入等等,使得基层社区管理机构有足够的资源完成对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2.4 完善立法,明确各基层机构权责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离开不了立法的改革,体制改革应当建立在法律的框架之下。首先,法律应当对基层社区管理机构的内部结构进行合理规范,杜绝基层公务人员泛滥之乱象;其次,法律应当对地方政府放权力度作出合理限定,督促地方政府在法律框架下积极放权给基层;最后,法律应当对基层组织中的权责作出明确的划分,使得各基层机构明确自己的责任和权利范围。
3 总结
本文通过对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出了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几大要点。然而,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问题总是会不断的出现,我们应当以发展的眼光看待社区体制改革,以创新精神完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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