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下家庭“冷暴力”探析
2017-08-10马海云霍昌梅
马海云 霍昌梅
摘 要: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个体,是最重要的社会组成核心,家庭和睦的可持续性发展则是社会稳定发展、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家庭“冷暴力”呈现出越来越普遍的特征,逐渐动摇和破坏着社会的和谐,这种对家庭成员在精神层面上进行攻击和折磨的新型暴力形式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中。本文通过剖析家庭“冷暴力”的现状、特征及其危害程度等方面,经调查实践深入了解家庭“冷暴力”当前的社会现状,并从法律视角对家庭“冷暴力”的防治对策进行讨论,从而提升公众对家庭“冷暴力”的认知程度,并提出促进家庭和谐,防治家庭“冷暴力”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家庭“冷暴力”;成因;危害;对策建议
家庭“冷暴力”实质是一种软暴力,它不是简单的身体伤害,而是长期的精神与心灵的伤害。表面上看似和风细雨,但实际就像一把锋刃,日复一日地给家庭成员带来精神伤害。这种所带来的伤害不仅需要长时间治疗,更是难以愈合。小家庭的幸福美满对构建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预防和控制家庭“冷暴力”的发生,对于营造和谐幸福的家庭生活,对于实现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在理论与实践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及现状
与家庭“热暴力”不同,可将家庭“冷暴力”的主要表现形式归为以下几类:
1.1 精神折磨
据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捷教授介绍,女性遭遇的家庭暴力以肢体暴力为主,而男性遭受的家庭暴力以“冷暴力”居多,“精神暴力比较突出”。从调查数据结果不难分析出,家庭“冷暴力”占现阶段家庭暴力的比例越来越大,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家庭暴力形式中的比重由低到高分别为:性暴力、肢体暴力与精神暴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精神上的伤害是家庭“冷暴力”最普遍的表现形式,主要表现为对配偶冷漠、蔑视和放任,将言语沟通降至最低程度。
1.2 经济制裁
在我国大多是女主内男主外的家庭模式,一些家庭女性的经济来源大部分是通过男方给予,这很容易导致男方故意掌控女方经济的手段来实施家庭“冷暴力”,从而产生家庭矛盾。而女性则认为管住了伴侣的钱袋子,也就相当于拴住了配偶的心。于是,男人们遭受到愈益严重的“经济紧缩”时,也变相的导致了家庭“冷暴力”的发生,也会产生家庭矛盾。在大多数夫妻生活中,夫妻不和睦的导火线之一即是对配偶的经济掌控这类经济制裁方式。
1.3 社交控制
人与人之间都有交往的需要。然而控制家庭成员的社会交往,显然是家庭“冷暴力”的一种行为,即人身自由的限制。社交控制主要表现为:①社交范围限定,限制甚至禁止对方与异性进行除工作以外的正常交际;②查看对方的短信,监听对方的电话;③限制对方与亲朋好友之间的正常走动,对其到访的客人态度冷漠、不予以理睬。社交控制实际上是一种侵犯对方自由权利的侵权行为。
2 家庭“冷暴力”的成因及危害
2.1 家庭“冷暴力”的原因
关于家庭“冷暴力”的成因,在此次的调查问卷中的调查结果,从相关数据可以看出,76%的人群听说过家庭“冷暴力”,而真正了解家庭“冷暴力”的只有60%,遭受过家庭“冷暴力”的有24%,参与调查人群认为造成该类暴力行为是由于:性格不合、家庭经济条件差、性别歧视、工作生活压力大、婚外恋、生育问题等,而大部分人认为性格不合及工作生活压力大是主要成因。另外,96%的人认为家庭“冷暴力”需要得到我们的重视,且认为家庭“冷暴力”对婚姻和家庭的危害极大,应该尽量避免,只有极少部分人认为家庭“冷暴力”无需重视,无法避免。
2.2 家庭“冷暴力”的危害
关于家庭“冷暴力”对家庭关系影响的危害,笔者经过实际考察表明:经问卷统计显示,可以发现,家庭“冷暴力”对家庭关系的影响主要在以下方面:①对于夫妻之间,大部分人认为家庭“冷暴力”会造成夫妻间不信任,感情脆弱,会伤害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还有部分人认为家庭“冷暴力”甚至会造成外遇、离婚、自杀等后果;②对于孩子,100%人认为家庭“冷暴力”会影响孩子的性格脾气养成,大部分人认为家庭“冷暴力”还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学业事业、与他人的交往方式,甚至是今后对待婚姻的方式;③对于父母与孩子之间,大家都认为家庭“冷暴力”会使孩子与父母会产生隔阂,不愿意与父母沟通交流。大部分人还认为家庭“冷暴力”会使亲子间不信任、孩子不尊重长辈及孩子产生叛逆心理,甚至会让孩子觉得自己得不到父母的关爱,从而选择离家出走;④对于家庭其他成员,大部分人认为家庭“冷暴力”会造成互相使用“冷暴力”、家庭不团结、家庭感情脆弱,甚至把“冷暴力”遗传给下一代,只有极少数人认为家庭“冷暴力”对家庭其他成员没有影响。
3 家庭“冷暴力”的防治对策
由于经济地位不平等、社会传统观念影响、個人认知不足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执法力度不足等因素,家庭“冷暴力”不仅影响家庭和睦,且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利,从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笔者认为,至少从以下五个方面采取措施,有效控制家庭“冷暴力”。
3.1 在普法层面,增强公众对家庭“冷暴力”认知,增强民众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
我国对于家庭暴力的认知和立法起步相对而言比较晚,加之对家庭“冷暴力”的普法宣传力度不大,导致公众对其产生很多误解。因此在呼吁全社会关注家庭“热暴力”的同时,更应注重家庭“冷暴力”所带来的精神伤害。这要求我们要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开拓公众的法律视野,特别是对家庭“冷暴力”的认识、对防治和消除家庭暴力的意义重大。法律援助机构之所以积极普及家庭“冷暴力”的法律知识,并给予法律咨询,是想让人们意识到家庭“冷暴力”是一种暴行,它已经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权益。因此提高公众对家庭“冷暴力”的法律认识和创造制裁和消除家庭“冷暴力”的社会环境,从而达到更好预防家庭“冷暴力”的效果。
3.2 在社会救助层面,加大对家庭“冷暴力”的社会援助力度
社会机构不仅能帮助遭受家庭“冷暴力”折磨的受害者解决困扰,还可以更进一步有效的防治家庭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从而实现家庭和睦、幸福美满的结果。《社会工作概论》中提到,社会机构在救助受害者使其实现个人人生价值的同时,还能有效促进家庭和谐安康。
4 结语
当今在我国法制社会建设快速发展之下,法律也必然成为了防治和解决家庭“冷暴力”的最有效的手段。然而,目前法制建设也面临公民法治意识淡薄,公民缺乏知法懂法用法的技能这一难题。法律并不能成为消除家庭“冷暴力”的全能武器,因为法律具有其滞后性与事后惩罚性的缺陷。因此,在抵制家庭“冷暴力”时,不能停留在事后的惩治和救济上,不仅应有效利用法律武器,还要防患于未然,增强《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力度,让群众明确当自己遭遇家庭“冷暴力”而无法解决时可寻求法律的救助;同时还应加强对施暴者的道德谴责,调动社会全体成员的积极参与,并关注遭受家庭“冷暴力”精神伤害的受害者,呼吁以社会道德力量消除解决家庭“冷暴力”。
参考文献
[1]本报记者 陈丽平. “冷暴力”应否由法律调整分歧明显[N]. 法制日报,2009-02-07(002).
[2]本报记者 刘一平. 不言不语冷暴力伤人伤己伤家庭[N]. 深圳特区报,2006-07-19(B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