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诸葛亮以法治蜀
2017-08-10杜凤萍
杜凤萍
摘 要: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他通过厉行法治,恩威并用,赏罚必信,任人唯贤,奖励农耕等律令和措施使蜀汉政治清明,国泰民安,国库富足,百姓安居乐业。
关键词:诸葛亮;以法治国;政治清明,经济发展
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和军事家,历来倍受人们的崇拜和敬仰。他的突出成就不仅表现在他辅佐刘备,使其从无立锥之地到三分天下而居其一,建立蜀汉政权,更突出的表现在他巩固、发展和壮大了蜀汉政权和经济实力。使蜀汉出现“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1)的局面,以及“田畴辟,仓廪实,器械利,蓄积饶,朝会不华,路无醉人”(2)的景象。
诸葛亮是何以做到这一点的呢?
1 以法治国 稳定政权
1.1 厉行法治 恩威并济 教令为先 诛罚为后
刘备集团初占益州,建立蜀汉政权后,当时益州的前统治者刘璋、刘焉父子懦弱无能,“德政不举,威刑不肃”。(3)地方豪强称霸,贪吏横行,专权自恣,互相吹捧,“君臣之道,渐以陵替,世风日下,道德沦丧”(4),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采取了严刑猛政的果断措施,严厉打击了豪强恶霸的不法行为。结果引起了一些豪强地主官僚的不满和反击。当时法正也劝诸葛亮不要限制太严,应该“缓刑驰禁,先垂安抚”(5).为此,诸葛亮专门作《答法正书》,其中说道:“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无道,政苛民怨,......刘璋暗弱,自焉以来,有累世之恩,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矣。”诸葛亮深刻的分析了秦因“秦无道,政苛民怨”而土崩瓦解,故汉高祖以“弘济”治国。但刘璋父子软弱无能,他“有累世之恩”,却“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若一味的“充之以位,顺之以恩”,反倒会滋生贪婪,以至于“位极则贱,恩竭则慢”,而只有“威之以法,限之以爵”,才能“法行则知恩,爵加则知荣”。只有恩威并济,把法的震慑力和恩的感召力结合起来,厉行法治才最有效。
诸葛亮紧接着与法正、刘巴、李严、伊籍等人共同制定了蜀国的法典《蜀科》,此外还亲自起草了《八务》、《七戒》、《六恐》、《五惧》等条规,通过制法科、颁律令,不断的完善和健全法制体系。使各级官吏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的约束和限制不法官吏,纠正了当时蜀地纲纪废除的局面。
诸葛亮在严施法治的同时,主张“教令为先,诛罚为后(6)”.主张首先要宣传法,让人知法、懂法以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法治意识,以增强守法的自觉性,减少犯法。他还专门设立“劝学从事”一职,对百姓“教之以礼仪“戒之以典型(7)”。硕儒、谯周、尹默都担任过这个职务。其次再对犯法者执行惩罚,诸葛亮认为只有“先令而后诛”则“亲人附,畏而爱人,不令而行”(8).才能达到令行禁止,以法治国的目的。裴度在《蜀丞相诸葛武侯祠堂碑铭》中称赞说:“刑政达荒外,道化行乎域中”。
1.2 赏罚严明 执法公正 不徇私情 不避权贵
诸葛亮十分重视赏罚必信在政权中的作用,他说:“赏罚之政,谓赏善罚恶也。赏以兴功,罚以禁奸(9)”。“赏罚不明,教令有不从,必杀可生,众奸不禁(10)”.同时指出赏罚一定要以公平公正为原则,“无偏无党”,“赏不可以不平,罚不可以不均”,且“赏不可以虚设,罚不可以妄加”。只有这样,受罚者才会心服口服,否则就会出现“忠臣死于非罪,而邪臣起于非功”(11)的混乱局面。
诸葛亮斩马谡、罚张休、李盛、黄袭、向朗,贬自己,奖王平,便是典型的事例。马谡是诸葛亮的亲信,但违反了军令,罪当问斩,而蒋琬认为“天下未定(《三国志·蜀志·马良附马谡传》裴注引《襄阳记》)”而杀马谡实在可惜,诸葛亮感叹的说:“四海分裂,兵交方始,若复废法,何用讨贼耶!”诸葛亮不但斩了马谡,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如处死了直接责任将军张休、李盛;夺了将军黄袭的兵权,就连丞相长史向朗,虽是诸葛亮的心腹,因与马谡是乡党、学友,“素与谡善,谡逃亡,朗知情不举,亮恨之,免官还成都(《三国志·蜀志·向朗传》)”。同时也不推卸自己责任,自贬三级,由丞相贬为右将军。而对于副将王平,虽“手不能书,所识不过十字”,但他能在街亭战中规劝马谡在前,收拾残局在后,受到破格提拔重用,加官晋位,封侯授爵。
诸葛亮不仅注重赏罚严明,而且执法不徇私情,不避权贵。他常以“吾心似秤,不能为人作轻重”(12)为执法信条。他罢廖立、黜来敏、斩马谡等都是他不徇私情的表现。他在《出师表》中告诫刘禅说:“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伪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召陛下开明之礼,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诸葛亮用自己的行动示范后主,用谏言引导后主治国要依法公正严明,不循私情,不避权贵。
诸葛亮执法严明公正但“严而不苛”,允许错者改过。如刘琰在刘备即位后,官至车骑将军。在北伐时,自恃是刘氏亲信,妄自尊大。在酒醉后言语虚诞,影响极坏。被诸葛亮怒斥后,心存畏惧,向诸葛亮上书检讨要“克己则躬,改过投死”。诸葛亮便对他从轻发落,遣回成都“官位如故”。当诸葛亮去世的消息,让被他流放的李严知道后,感到再无被召回的希望,故“激愤”发病而死。被贬到汶山的廖立知道后则泣而叹曰“吾终为左衽矣 ”。他们并不怨恨诸葛亮,而是在他身上为自己的前途寄予希望。因此说诸葛亮执法“严而不苛”,“刑虽峻而无怨者”。
2 制定措施 发展经济
蜀国的秩序稳定,政治清明,吏风端正,为发展蜀汉经济提供了前提和保障。诸葛亮深知只有经济发展、国力壮大,才能使稳定的政局得以巩固,才能“上下和睦,百姓安乐”(17)。唯有如此,才能向外拓展,统一大业。为此,诸葛亮在经济上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2.1 务农殖谷 闭关息民
诸葛亮崇尚为政以安民为本,安民以农耕为本。东汉末年连年战争,百姓“饥膏草野”(18),经济凋敝“民如浮云,手足不安”(19).为使百姓安居乐业,诸葛亮一方面让农民安心从事生产;另一方面实行“唯薄赋敛,无尽民财”(22)的政策,坚决制止横征暴敛。诸葛亮设置“督农”之官加强对农业生产的管理。他利用北伐将士“分兵屯田”,边种田边打仗;232年他总结前几次失败的原因是“军粮不济”后,就停止北伐,集中精力,务农殖谷,发展农业。
同时把手工业和蜀锦生产作为农业的補充产业,以增加经济收入。他认为“今民贫国虚,决敌之资,惟仰锦耳(《太平御览》卷八十五)”。他在成都首设“锦官”,专门管理蜀锦生产,成都因此被称作“锦官城”,由此出现了“锦绣专为蜀所有”(朱启铃《丝绸笔记》)的景象,蜀汉时,蜀锦作为军资军费的主要来源。
2.2 重视水利建设 稳定农业基础
诸葛亮非常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维修,他把当时的都江堰视为“农本,国之所资”(23),为此专门设置了“堰官”精心管理,并以“征丁一千二百人护之”。由于他对水利工程的重视,使“水旱从人,不知饥馑,沃野千里”的成都平原享有“陆海”的美称。即便是在蜀亡时,刘禅在降表中真实的描绘出蜀汉“官府帑藏一无所毁,百姓布野,余粮栖亩”(24),府库“尚有米二十万斛”(25)的一片丰饶景象,可见史载蜀汉“田畴辟、仓廪实”不是浮夸之语。
2.3 注重盐铁生产 典作农战之器
诸葛亮采取当年西汉著名经济学家桑弘羊向汉武帝提出的“笼天下盐、铁之利,以排富商大贾”(26)的建议,任命精干的王连、张裔分别担任盐府校尉和司金中郎将,专门管理盐铁等业的生产经营。《三国志·蜀志·王连传》载:“较盐铁之利,利入甚多,有裨国用”。诸葛亮还亲自指导采铁、冶铁、铸剑等工作,命司金中郎将“典作农战之器”(27),农械、军械同时生产。铸神刀、神剑、铁铜蒺藜等,若兵器生产者、组织者不尽力尽职,则“宜收治之”(28).从他《作斧教》、《作匕首教》、《作铠甲教》及铜弩机等实物资料能得以证明。由此可见蜀汉“器械利、蓄积饶”是比较真实的。
2.4 倡导节俭 抑制奢侈之风
据《三国志·蜀志·董和传》载:当时刘璋统治下的益州:“时俗奢侈,货值之家,侯服玉食,婚姻丧送,倾家竭产”。诸葛亮坚决反对这种腐败风气,他对上规谏后主,对下教育部属,感化百姓。他在《治人》篇中,把超过庶人标准的生活,都列入奢侈禁止之列,认为只有“不贵难得之货”才能“使民不为盗”,只有“不贵无用之物”,才能使民心不乱。唯有如此,国家安定才能得以保证。
诸葛亮竭力推行“躬耕勤苦,谨身节用”,“丰年不奢,凶年不俭,素有蓄积,以储其后”(29)等一系列勤俭节约的措施。提倡减兵省将,把军队人数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平定南中后,在南中“不留兵,不运粮”,减少军费开支。他一反当时“婚姻丧送,倾家竭产”的时弊,以身作则,临终遗命“葬定军山,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需器物”(30),他因酒可乱性,色足以迷人,在天旱之年,特别反对嗜酒,宣布“酿者有刑”(31),并规定家有酿具者,“与作酒者同罚”。还劝谏后主:”愿陛下清心寡欲,约己爱民”(32),诸葛亮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蜀汉臣民树立了廉洁的典范。他虽为一国之相,“两朝开济”却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他家仅“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他“不治别生,以长尺寸”,“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乃至“妾无副服”(33)。在诸葛亮的影响和带动下,蜀汉大批官吏都比较清廉俭朴,如董和“躬身以俭,恶衣蔬食”(34),刘巴“躬履清俭,不治产业”(35),邓芝“不治私产,死之日家无余财”(36),费祎“家不积财,儿子皆布衣素食,出入不从车骑,无异凡人”(37)等等。这些至少说明蜀汉官吏极度奢侈的现象很少有。蜀汉“朝会不华,路无醉人”。
总之,诸葛亮把儒家的“仁治”和法家的“刑治”巧妙的结合起来,辨证施治,通过“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38),“立法施度,整理戎旅,科教严明,赏罚必信”等手段,使蜀国一度国泰民安,政治清明,国库富足,百姓安居乐业。他的以法治国虽不能与现代的依法治国相提并论,但他以法治国的实践和成效,被很多史学家所肯定,被政治家所崇尚,他的治蜀方略为后世依法治国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和史料研究。
注释
(1)陈寿《诸葛亮集表》.
(2)《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裴注引《袁子》.
(3)(4)诸葛亮《答法正书》.
(5)《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裴注引《蜀记》。
(6)《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之《教令》.
(7)《诸葛亮全集》。
(8)(9)(10)(11)诸葛亮《便宜十六策·赏罚》。
(12)《诸葛亮集》之卷二《杂言》。
(17)《诸葛亮集》之卷四《东夷》。
(18)《三国志·蜀志·刘二传》。
(19)(21)(22)(29)《诸葛亮集·文集·治人》。
(20)《诸葛亮集》之卷四《不陈》。
(23)《水经注》卷三十三《江水》卷。
(24)(25)《三国志·蜀志·后主传》。
(26)桑弘羊《盐铁论·复古》。
(27)《三国志·蜀志·张裔传》。
(28)《诸葛亮集·文集·作斧教》。
(30)(38)《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
(31)《三国志·蜀志·简雍传》。
(32)《全三国文》。
(33)《诸葛亮集·文集·与李严书》。
(34)《三国志·蜀志·董和传》。
(35)《三国志·蜀志·刘巴传》。
(36)《三国志·蜀志·邓芝传》。(37)《三国志·蜀志·费祎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