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动物园发生老虎咬人致死事件
2017-08-08
2017年1月29日即大年初二下午,一名男子进入宁波雅戈尔动物园老虎散放区,被几头老虎攻击撕咬,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相关视频和图片被传到网上,立即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当晚,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通过微博发布了初步调查结果:涉事男子张某事发当天下午未买门票,先后翻越两堵3米高的围墙,钻过铁丝网,进入老虎散放区后最终发生意外。死者家属则称,就算人是从后面翻进去的,也是动物园管理不当。
而据宁波雅戈尔动物园办公室张主任介绍,事发时饲养员正在向游客示范给老虎喂食,突然发现有人进入老虎散放区,并被老虎撕咬。饲养员根据应急预案,立刻采取食物诱导、鞭炮驱赶等方式,对其进行营救。事发时老虎园区内一共有7只老虎,饲养员将6只赶回了笼子,而攻击男子的那只一直不回笼。由于老虎紧咬住男子不放,园方最终决定射杀老虎,解救被困男子。目前,有关方面仍在对事故进行调查,暂未公布责任认定结果。
多维解读
若是敬畏规则,老虎岂能咬人
毋庸置疑,大多数野生动物园都有把“不要脸贴或手扶隔离网,要和隔离网保持距离,以免被动物抓伤、咬伤”等警示语写进标识牌中,或者将注意事项印在纸上发到每位游客的手中。对这些条规我们不能熟视无睹,我行我素。因为这些规则看似呆板枯燥,但在关键时刻,每一条都蕴含着拯救生命的力量。遵守规定、敬畏规则,是我们每个游客最基本的行为规范。如果我们牢牢地把它记在心上,少一些鲁莽行事、投机取巧,少一些盲目自信、刚愎自用,我们就会离安全更近一步,老虎咬人的悲剧就不可能上演。
这次老虎咬死人的事件,只是一个因不遵守规则而遭到惩罚的极端个案,但生活中往往给人的却是相反的例子,这就是我们这个社会规则意识不强的深层次原因。生活中做生意守规矩的没有制假贩假的挣得多,马路上拥堵时加塞的反而跑得快,开车违章扣分超额可以用别人驾照补扣等现象屡见不鲜。此间并非没有规则可循,而是规则没有得到公开、公正、公平地认真执行,时间一长,就给社会做出错误的示范,遵守规则的人就是受气筒、倒霉蛋,于是人们就会不由自主地“不走正道走邪路”。希望大家都能从老虎咬人事件中吸取教训,更加敬畏规则、遵守规则。
生命堪悯,规则当守
生命堪悯。涉事男子命丧虎口,于家人是丧亲之哀,于你我则是秋鸣也悲之痛。尽管男子去世令人悲痛,但情归情,责任判定仍需回到以法律为准绳的框架中来。对于动物园动物伤人,《侵权责任法》明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动物园免责的唯一法定情形,就是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注意,是监管,而不只是提醒。男子有没有越过围墙擅入“禁地”,动物园方面有没有尽到隔离还有现场救人的责任,关乎两方的责任比例划分。
在网上,好多人“同情那只被击毙的老虎”。这是种感性判断,糅合了不少基于“小道消息”的臆断。若在紧急情况下,为了救人而杀虎,采取“枪杀”之类的应急办法,合乎人道主义原则,符合民法上的“紧急避险”要素,当然这也得视枪杀老虎是“事中”还是“事后”、具体情境合宜与否。真相是结论的依据,就目前看,许多把靶心对准死者的说法失之过激,个别网友将这出悲剧“段子化”的做法也实不可取。死者已矣,殷鉴犹在。宁波这起老虎咬人事件,虽责任仍待厘清,但其隐喻仍具警示性——敬畏规则,往往也是种自我保护的方式,规则意识缺失背后连着的,往往是灾祸之始。
时评佳作
老虎咬人,我们最该做的绝非“嘲讽”
文/社 论
宁波老虎咬人视频传出后,一阵“咬死活该”“老虎可怜”的舆论风暴由此掀起。在春节当口,面对这样的惨剧,哪怕内心有再多的“怒其不对”,也不宜摒弃基于人本原则的起码悲悯。要知道,尊重逝者,哪怕只是出于一种“仪式化的哀悯”,也是一条基本的公共行为规范。一个不能约束自己言论边际的人,即便挥舞着规则的大棒鞭挞别人,又如何让人相信他自己会是规则的模范遵守者?
就舆情而言,那些“逃票该死”之类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同情人还是同情老虎,本身也是伪命题,将两个问题人为对立,也是在有意无意地将怒火引向不幸者,增加其罪责。这本是人类社会无须讨论的问题:纵然老虎死得“冤”、值得同情,也不影响掉进“虎穴”的遇难者获得同情。
是的,挑战规则要付出代价,但这代价跟“死”之间隔着太多的不可知与难控因素,比如死者也不知道翻墙翻进的会是老虎散放区等。张某固有过失,但承受的代价已够沉重,虽然老虎凶猛是其本性,可张某终归不幸,再用“作死”“该死”之类的审判式话语对其进行嘲讽,也是人性层面的逾矩。
讨论分析动物园的事前防范、事后救助是否存在疏漏、谁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等,仍在待解的问题集合之内,但或许已非最有价值的命题。张某存在逃票、擅闯的行为,理应为其后果承担最大责任。而动物园方的管理责任是否应涵盖对极端个例的安全无虞兜底,仍需探究。相信动物园管理方和张某亲属会在民法框架内,妥善解决好善后事宜。
但作为一起公共事件,不应满足于民事争议的解决,更不能止于“隔岸观虎”,因为漠视规则、不守底线的行为绝非张某一人独有,作为惯常现象,此类弊习已深刻地塑造著我们这个社会的秩序形态。这并非泛化的“我们每个人都是那个逃票者”式的抽象拟喻,而是言指我们无法否认的现实:很多人都认同要有规则意识,但可能只是“嘴上认同,行为上却很诚实”。
规则关乎文明。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基于儒家纲常伦理、农耕熟人社会和封建宗法秩序的规则。但现代文明语境中的规则,是一套完全不同于传统社会的崭新体系,对其制定和执行程序都有严格要求,必须具备内植于普罗大众生活日常的平等、开放、包容等品格。规则的落实要靠外在的强制和干预,更要依靠内在的信服和自觉,特别是内心的敬畏。如果规则的执行变成身份的博弈,规则的效力会随着场景的差异而不同,那这样的规则注定无法担起勘定行为边界、守护公序良俗、保障生命伦理的重责大任。因为规则治理是“平之如水”的整体,哪怕细微处的失守,都可能导致整个规则体系的蚁穴之溃。
一旦不守规则成习惯,危险虽然不会每次都冒出,但风险炸弹就埋在那。张某之不幸在于,恰好遇上“炸弹”被引爆。从网络上激荡的言论来看,或许我们社会中的大多数人对遵守规则有很高期待。但如何突破对待规则的利己主义,让规则成为全社会自觉维护的行为边界,才将真正决定着以后类似的悲剧是否还会再发生。
——摘自《新京报》
点 评
面对老虎咬人事件,单纯地批判死者不守规则,或者批判网络围观者的冷漠无情,可能都有些偏颇。本文则一开始便站在人文主义的立场,提出无论如何也不能“摒弃基于人本原则的起码悲悯”,分析为何“逃票该死”一类的说法完全错误。进而从情理层面过渡到法律层面,探讨我们每个人都说得好听,但不一定会落到实处的规则意识,对规则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深刻解读。文章逻辑顺畅、笔锋如刀,情理交融、说理透彻,条分缕析、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