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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有一个孤寂的住所

2017-08-08王春鸣

雨花 2017年7期
关键词:卷心菜灵魂文学

王春鸣

有一天我枕着《世说新语》,躺在十二楼的飘窗上午睡,猛然间醒过来,在最初的瞬间里头脑里一片空白,仿佛过去那么长的人生,都不曾有过。天蓝得就像一杯海水,此外什么都没有,世界无声无息,也没有风景。然后一架飞机出现了,那么高那么远那么小那么轻,像一枚古代的银币,被抛在天空里。它白白的那么大那么重,因为遥远的距离,我什么也感觉不到,只看见它轻飘飘划出一道飞机云,一道白线,那些过去的我随之纷纷扬扬地回来,头疼。

初生的婴儿都会啼哭,我的眼睛里也涌出泪来,同样没有缘由。我忽然好想后悔,却不知道后悔什么,我忽然好想原谅,却不知道原谅什么,我忽然好想热爱,却不知道热爱什么,那就原谅一切热爱一切好了,我知道多年以前一个春天的深夜,我也是哭着这样想的。是后来,才渐渐有了分辨、选择、舍离,和要命的寂寞……

是的,主要是寂寞,使我成了一个话唠,我不哭了,长大了,有理想了,我又是读又是写又是讲,从书案飘到讲台,看上去快意恩仇,其实自己心里明白極了,就是病了,无端地寂寞,觉得不认识金圣叹又听不到莫扎特弹琴的人生太寂寞,太蔚蓝,太空旷,太无趣。这种病很强大,能让人一眼认出来,因为它会由内而外。犹记得第一堂文学课,那时的我比现在要更浮躁一些,差不多相当于五十岁的李白那个程度。有大学生问我,什么是文学。我走下讲台,指着自己说:我就是文学。学生们有的若有所悟,有的吃了一惊,有的深以为然。因为我那一回走进教室却拎着竹篮子,竹篮子里装着U盘和点名册,牛仔裤又是绣花又是破洞,月白色土布衣服和周围的气场格格不入。这比搞一身巴布瑞和爱马仕更奇怪,因为那些奢侈品牌绝对不是个性和文学,而这样的奇服,却会让人想起屈原,他佩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哪里有一点政治家的样子,比起楚国的贵族政要圈子,他更适合和山鬼去厮混。

读了几本书,又总是一个人沉睡一个人醒来,就会得到一种文学和艺术的可怕自觉。这种自觉最大的后劲,就是让人在庸俗不堪的生活里,努力做一个自以为闪闪发光的神经病。我不是故意要这样,就是任性的,和自己能够喜欢的一切肆无忌惮地在一起。我也说不出这一身穿着里有多少自我虚构和自我迷恋的成分,也许海明威的小说里有多少,我就也有多少。张爱玲的文字里有多少,我就也有多少,嗯,她住在奇装异服里的一颗灵魂,才是真的文学和花痴。“衣服是一种语言,是表达人生的一种袖珍戏剧”。这也是寂寞的人才玩得出来的花样啊!

寂寞到一定的地步,字里行间会处处充满虚晃一枪的美好,你读吧,读着读着,痛感思念,也痛感绝望,庄子、屈原、李白、麦尔维尔、梭罗和聂鲁达,个个如此,有时候我翻看自己从前故意写下的文字,冷不丁也会被吓到,也会思念,也会绝望,我有点不认识那个我了,青春和矫情多么好啊!因为那时虽也在渐行渐远,却离初心不是很远,懵懵懂懂,却直达万物的本质。二十多岁的我,住在社会主义的新农村里,身犹在,心已远,远到老子的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远到魏晋士人的生活状态,把精神生活从变幻的社会关系中拔出,误打误撞地切近了生命的底蕴。

我喜欢过蓝色,它是远古初生的天,是最大的寂寞。而如今我淡了许多计较和钟爱,我不知道蓝色对我,是否还具备那种致命的美好,秋天时我甚至随手买过一件狗屎黄的衣裳。知心的朋友和我聊天,笑我如今写文章没有小树好,我穿着狗屎黄说因为他是孩子啊,我当然写不过,只要心里的那个孩子完蛋了,就再也写不好了,就好像灵魂失去了住所。这回答千真万确,让我后怕。我也曾就着清澈的诗歌和散文发誓,要永远有一颗明月心,不知不觉心里的明月变成砂砾,而我,竟不痛苦,若没有在飘窗上躺着看尽天空,竟也不曾想过,应该流泪。

是的,我对文学的定义曾经那样盛大而张扬,我也知道它不止是文学,而是一切的热爱和原谅,是生命的发源,但愿我不要忘记,但愿我永远寂寞,但愿我丢得掉那件黄衣服,但愿我哪怕什么都不再说,仍一往情深,明月在心。

这世上一切的灵魂都是月光一样晃眼又美妙的。我有一个朋友,全家都是博士,她说她新一年的目标就两个字:祛魅。看得我浑身一激灵,顿时灵魂出窍。据说这是一种文化态度,在我看来,它不仅是当代科学哲学对神性的消解,也是对于自然世界经验、浪漫的文学、还有精怪和灵魂的质疑,它恐怕会使人生无味。有生之年,我一直害怕启蒙,所以我愿意躲在文学和想象的外壳里,孤寂,又无比富有。

小时候我爱吃甜的,我相信这世上有些东西之所以好,好极了,皆因它是甜的。村里偶尔会有人来爆米花,奶奶给我米的时候,还会撕一张我练习本的纸,包几粒白色晶体,这就是糖精,放一点点进去米花就会很甜,用一两粒就可以冲泡出一大碗糖水。很甜真好,那时候的生活是完全本味的,不复杂。在排队等候的时候,我用双腿夹着米袋子,两只手捂住耳朵,而舌尖正在和一粒偷偷用指尖拨出来的糖精周旋。它一遇到口水,就猛地甜了起来,然后就是不绝如缕的苦,渗在甜里面,惹得口水一股股冒出来。这甜是糖的灵魂,就像一根针戳在身上,细小、诡异、痛苦。我与一只苦着脸的黄狗对视了一眼,太甜了是可怕的。

后来又遇到了味精,它不像糖精用甜解决一切,它在五味之外,又给菜肴平添了一味,叫做鲜。把平凡的菜变得无比鲜美可口,把不同的菜变得一样鲜美可口。自从老爸煮菜学会了放味精,黄瓜和青菜没有什么区别了,众多的菜就分成两种口味:放了味精的和没放味精的。吃过那样的菜之后,只觉得渴。从此以后,我对一切被称为“精”的事物充满了欲拒还迎的警惕。渴望接近,又害怕接近。

当然最可怕的还是茶,它来自植物最自然天真的叶子,看得到出处,气场也更是强大。我看到雨前毛峰俏立在水里,把父亲握着玻璃杯的手也染得碧绿透明,一下子就被迷惑了,后来又看见玉碗盛来琥珀光的普洱,如梦如醉的滇红,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人从自然界得到的最好的东西。它的魅惑在于独特的味道,口齿留香之际,两个灵魂相撞,甚至会让我感到自己的前世如何是自然的一部分,曾像羊齿植物的边缘那样柔软而锋利,曾像鸟的羽毛那样富于色彩又轻盈,曾像风一样自由来去。它还让我心慌,有一段时间我天天早晨喝一杯绿茶,然后每天都觉得自己忐忑不安,像丢了东西,又像做了小偷,入夜便失眠,全身就剩下一个大心脏,在咚咚咚擂鼓般跳动。这大概就是茶精了。

所有的精魂都是經过克制和浓缩的,像火种,把最本质的东西压抑到极致,一旦身体稀释不了,它就会爆炸和灼烧。那些难言的敏感,后来使我看到一粒草籽、一粒黄豆都敬畏不已,它们都是精怪,是精怪而假装平静,你只要许它一个春天,你看它会癫狂成什么样子。

我喜欢看人醉酒,酒精里面有风有雨有太阳月光,还有四时流转,所以能激发起人的血性,酒到酣处什么事都可以应允,什么事也都做得出来。关键是,酒精让你悬浮到了日常生活之上,你感到自己轻飘飘,手还在桌上夹菜,灵魂已经越过窗外的梅花到了千里之外。我也喝过酒,一口白酒闷下去,我就发现心里原来藏着一团烈火,被酒一点,噌地旺了起来,我想把它吐出来。可是满座的人都大惊小怪,他们把我杯子里的酒点燃了,那时情景,让我想到比恩尼描述的十六世纪绘画《穆罕默德升天》:他骑着天堂马,驰进深蓝的夜空,他的身体散发出强烈的光芒,这些光芒又分化作小朵跳动的火焰。我离这尘世,立刻就千百步远了。

然而最魅惑的还是妖精,这是人在想象世界里炼就的精怪,特别浪漫主义,我们每一个凡人,都不得不服从于生活给我们安排的形状,地面上的形状,于是从原始先民时开始,我们就假想了居于地下、空中、流水、树木和云彩里的神灵精怪,用它们来超越秩序和自身的局限。但是我们多么自私啊,那些花精、树精、狐狸精修炼到极致就是人形。原来人自己才是最厉害的。

想到这些完全是因为闲极无聊。

每当闲极无聊,就会心情不好,有的人无处可去,于是,独自旅行,聚众喝酒。我有故乡,其实它天空下的大地田野,和我一路奔走所见,没有不同,但我就是愿意走长长的路向它扑去。我游荡在田野里,我倾听万籁的和声,我挑一处松软的大地躺下去,郁结在胸中的种种,就像被栽到泥土里的根,向四面八方游走了。我和野草互相抚摸,收割走的麦子、油菜,仍将它们的气息留在大地上。就好像很小时,妈妈早起干活去了,她的气息仍然温暖我幼小的梦。不知道这世间可还有人这样试过,面朝蓝天躺下去,也可以侧身翻过来,躺在田里,这就是住院了。要读什么书?要听什么劝慰?

一切语言和人类的安慰都是徒然的,本来,伤害就从此而来。

我的左边是一畦卷心菜地,它们一字排开,盛大美丽。我从头到尾见过它们生长的样子,先是一颗苗,像所有的事物一样,因为幼小而无法辨认,然后它们慢慢张开,用根从地底下将自己擎起,又慢慢包拢,收藏起自己的心。那些心巨大而隐秘,可以吃,生吃也有淡淡的甜味,像没有长好的爱情。卷心菜的样子和玫瑰很像,据说它们本来就是玫瑰,但是想要实用些,于是请求上帝把自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相比红的玫瑰,我更喜欢绿的卷心菜,我一直希望有人爱我,他送我一畦一畦的卷心菜,爱的语言句句诚实,句句来自灵魂,句句都被小青虫咬出花边。好的花朵会美成精,是爱的代言。

有时候我也在想,我是怎样修炼成人形的。在出生之前,我的身体应该是木质的吧,我也许屈从于一把椅子的形状,也许是一块床板,半张桌子,总之木质松散,有的地方开裂了,有的地方有点油腻,又因为有些牵挂和懒惰,就端端正正地腐朽着,哪里都去不了。但是恰巧我有一颗银色的心,它的形状像荠菜籽,它在每一个春天都竭尽全力,终有一天,我发现自己流淌出绿色的血,那些不堪忍受的烦琐与尘嚣促我发芽,然后,成为我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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