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文学奖花落美国音乐人鲍勃·迪伦
2017-08-08
2016年10月13日,瑞典文学院将2016年度诺贝尔文学奖颁给了75岁的美国音乐家、诗人鲍勃·迪伦,以表彰其“在伟大的美国歌曲传统中开创了新的诗性表达”。尽管三十多年来,鲍勃·迪伦一直活跃在音乐圈,但他创作的歌词却被认为“朗读出来就是一首诗”,美国诗坛怪杰艾伦·金斯伯格曾评价其为“最棒的诗人”。
鲍勃·迪伦 1941 年出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希宾,20多年以后,他成了上世纪60年代世界反主流文化的主将。他的音乐涉及很多严肃的社会问题,和美国当代史中的越战、民权解放运动、学生运动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他的《像一块滚石》《答案在风中飘荡》《手鼓先生》《政治世界》《重访 61 号公路》等作品,不仅确立了其在摇滚音乐界的教父级地位,也奠定了他20世纪伟大诗人的身份。他还分别于1996年和2008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多维解读
诺奖还是诺奖,文学已非那个“文学”
事实上,诺贝尔文学奖的评选,似乎也带着某种出人意表的文学修辞。历史也已经证明,评选无法像机器一样精确,既有漏选也有误选。但无论如何,它毕竟是举世关注的风向标,排除“意外”,它至少强调了以下两种倾向:
其一,它表明西方意义上的文学,日益强调其综合的、通俗的和异质的特征。在中国,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崔健和金庸也逐渐进入了文学史视野,但毕竟是“非主流”。而与中国文学始终保持着高傲纯洁的血统不同,西方文学日益与大众传媒、女性主义、种族问题、后殖民等文化思潮密不可分。在今天的美国,几乎很少找得到“纯粹”的文学研究。其二,它表明了西方一如既往对思想和社会问题的关注。正如诺奖委员会对鲍勃·迪伦的评价:“他把诗歌的形式以及关注社会问题的思想融入到音乐当中,他的歌充满激情地表达了对民权、世界和平、环境保护以及其他严重的全球问题的关注。”这是严肃文学之“神”,同时也是村上春树屡次折戟的原因。
需要客观地看到,这次诺奖,也许会对未来文学产生一些微妙的影响——在多元化的媒体时代,它打开了文学新的窗户,为未来进一步把电影、新闻纪录等样式纳入文学视野开辟了道路。这似乎是一个取其“神”而舍其“形”的过程。我们也许会本能地抗拒,但也要保持开放思考的心态。毕竟,谁能预见百年之后,“文学”会是什么样子?
把诺奖颁给鲍勃·迪伦是文学的返璞归真
为什么当我们得知鲍勃·迪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会产生疑惑甚至排斥?除了因为文化的隔阂对他不够了解以外,更重要的是我们对文学的理解可能太狭窄了。简单地说,文学是以语言文字为工具形象化地反映现实和抒发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但是学院派的文学定义已经将文学局限在小说、散文、诗歌、戏剧这四大种类上,对于像民谣、说唱等形式的口头艺术,学院派基本上已经将其排斥在外。实际上这是把文学置于云端里,使其与文学所赖以生长的地气出现了隔绝。必须指出,这种自我封闭的文学定义正在扼杀文学的生长,目前出现的“文学边缘化”倾向作为一种全球化的现象,正是这种自我封闭的文学定义所产生的结果。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此次将这一至高无上的文学奖颁给一位民谣歌手,看似离经叛道,实际上正是一种文学的返璞归真。
把鲍勃·迪伦放在文学的家族里,也许他还不能算是一位出类拔萃的作家或诗人,他的一些作品甚至可能让学院派嗤之以鼻,但是诺贝尔文学奖通过此举拓宽了文学的定义,使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文学的魅力。
时评佳作
每一条小径都通往星辰大海
文/任姗姗
或许多年以后,人们终会心平气和地谈论这届诺贝尔文学奖。但现在,关于美国唱作人鲍勃·迪伦的讨论仍在喧嚣中。支持者认为评委会态度先锋,大胆突破;反对者则认为将文学奖颁给歌手,更像是评委们的一次集体“致青春”。
对诺奖而言,这不是第一次把文学奖颁给“非文学”人士。此前有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和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2015年的得主阿列克谢耶维奇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一位记者。而在全世界数不尽的文学写作者中,无论做出怎样的选择,都无疑是另一种层面的“遗失”。我们还可以列出另一份名单:列夫·托尔斯泰、易卜生、契诃夫、卡夫卡、乔伊斯、博尔赫斯、纳博科夫、卡尔维诺、普鲁斯特、伍尔夫,包括鲁迅、老舍,他们都是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但又无可争议的大师,依然在一代代写作者和阅读者心中闪耀着无法遮蔽的光芒。
奖项最大的价值不在于对过去的肯定,而是对未来的召唤。因为获奖,文学作品得以传播与二度传播,经典化和再经典化。连日来,鲍勃·迪伦迅速占领微信订阅号、刷屏朋友圈,他的作品和人生得以走进更多人的视野。在我们的时代,经典与大众,主流与非主流,纯文学与俗文学之间并没有一道无法翻越的高墙,在表达人性的维度和阐释理想的媒介上,文学、音乐、绘画、舞蹈甚至影像,就像花园里一条又一条彼此交叉的小路,都能通往星辰大海。
与其说诺奖颁给了歌手和20世纪60年代,不如说是颁给了诗意和一颗不老的心。因为,不老的诗意是一个时代的指针。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诗人总是一个时代最敏感的群体,他们拥有一颗不老的心,所以常常感时忧世,“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他们有“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自信力,也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人间大爱……如果说,节奏与韵律构成了诗的重力,那么这个世界就是诗意的重力。
在那首脍炙人口的成名曲《答案在风中飘荡》里,鲍勃·迪伦浅唱低吟:“一个人要走过多少路,才真正配称为人?……在冲进大海之前,山能有多少春秋?”是啊,任何的诗意都不可能脱离自己的时代,没有生活的诗一定是干瘪而了无生趣的。“人生不止有苟且更有诗和远方”,这句近年来挺火的流行语,其实也深刻袒露了当代人对诗、对诗意生活的呼唤。
幾年前,一位焦虑的诗评家曾感慨:“读诗的人还不如写诗的人多。”因为,中国人活得太紧张、太匆忙了。匆忙的人写不出诗,匆忙的人读不下去诗。但现在,我们看到越来越多的诗意在回归日常。还记得“穿越大半个中国”的农妇余秀华、在电视晚会唱“从前慢”的歌手,以及一夜间层出不穷的那些读诗公号吗?那一个个在枕边刷屏读诗的普通人,一个个在农田、在流水线上写诗的劳动者,他们用诗意沉淀生活,用诗意去补充人生,那郁郁葱葱正在生长的不正是一颗颗不老的诗心吗?喧嚣过后总会走向平静。对于经典,时代终会给出答案。
——摘自《人民日报》
点 评
本文采用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先是坦承迪伦获奖的争议,并且如数家珍地列出一连串与诺奖擦肩而过的文学大师,表明没得诺奖并不妨碍他们的伟大。继而用一句“与其说诺奖颁给了歌手和20世纪60年代,不如说是颁给了诗意和一颗不老的心”来承上启下,用深刻隽永的语言,详细阐述了诗人和诗歌对生活的重要影响,表达了对诗意生活的呼唤。文章引证丰富,娓娓道来,足见作者深厚的写作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