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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民主协商认知度的调研和思考

2017-08-07本溪市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组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民主协商协商民主

本溪市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组

(本溪市社会主义学院 辽宁 本溪 117000)

关于基层民主协商认知度的调研和思考

本溪市社会主义学院课题组

(本溪市社会主义学院 辽宁 本溪 1170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倡导要积极开展基层协商民主,并进一步把“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党内外人士对于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认知程度,是决定此项工作能否有效推进的一个重要条件。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摸清不同领域、不同阶层代表人士,对于基层协商民主问题的认知程度。发现基层民主协商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层面探索加强基层民主协商的出路。

基层协商民主;认知度;思考

基层民主协商具体是指在行政村(社区)、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范围内,通过不同形式的制度平台,促进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就个人、社区、团体等的切身利益,积极开展对话、交流、沟通,并进而形成共识的治理方式。中共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述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指出要“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又明确提出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的要求和任务。2015年中共中央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这些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基层民主协商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同时也为基层民主协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更深入了解社会各界对基层民主协商开展的认知情况,更好发挥协商民主的效能,课题组以本溪市为样本展开调研。

一、基本情况

调查选取本溪市两县四区的部分企业、社区、街道、乡镇的工作人员,市、县区部分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村代表、社区代表等普通民众为调研对象。通过走访座谈、问卷调查、邮件调查和微信回答等方式开展。共发放各类答卷500张,回收485份,有效问卷为472,回收率为94%。所有调查对象年龄均在20岁以上,其中,民主党派成员85人,政协委员62人,社区、街道、乡镇工作人员127人,企业49人,社区居民48人,村民37人,其他82人(其中被调查对象身份有交叉)。从问卷所反映的情况看,我市在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实践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社会各界对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有一定的社会共识度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看,在回答“您是否知道基层民主协商这个概念”时,回答“知道”的占到73%。回答“您对本地区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的有关情况了解吗”时,认为“了解一些”的占到43%,“非常了解”的占到17%。调研中主流观点认为:“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是一个非常好的工作方向,要加大基层民主协商的宣传和普及。”在回答“您认为推进基层民主协商有必要吗”和“您认为通过基层民主协商形式来解决重大问题是利大还是弊大?”,被回答“必要”和“利大”的被调查对象分别占据到90%和95.2%。通过走访和调研,大家普遍认为,通过民主协商,能进一步增强党委、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在重大问题决策、重点项目引进等方面有很大成效。用过民主协商,能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理性参政的意识,调动激发民众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协商也能够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控制、净化政治生态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

(二)社会各界对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化建设有一定的认同度

从调查问卷的统计结果来看,各民主党派中的被调查者和政协委员们认为“推进基层民主协商有必要”的占98%;认为“通过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解决一些重大问题是利大”的比例高达99%;对“本地区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工作效果的评价是好的”占79%,在所有被调查群体中所占比重最高。

(三)社会各界对基层民主协商实践有一定的参与度

从问卷的调查结果来看,有28%的被调查对象参加过基层民主协商,在回答“您认为本地区开展的民主协商工作的参与人员构成具有广泛性”的比例达到35%。分别有18%的村民和21%的社区居民反映,他们参加过村(居)民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等;分别有75.8%的政协委员和54%的民主党派成员表示参与过基层民主协商工作。

二、问题分析

(一)民众认知有待提高

调查中发现,在回答“您是否知道基层民主协商这个概念”时,除了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回答“了解”比例较高外,其他的被调查对象知其略少。回答“您对本地区推进基层协商民主工作的有关情况了解吗”,“您知道本地区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进行民主协商了吗”两个问题时,回答不知道的比例占到40%和42%。在回答“您是否参加过基层民主协商的培训时”,回答参加过的仅占28.4%,党派成员参加的培训人数稍多,但也仅占46.9%。从走访和问卷分析能发现,就认知度而言,体制外人士不如体制内人士,普通群众不如领导干部。

(二)分头行动主导不明

在问卷中,被调查者对“您认为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的组织者应该是谁 (可以是多选)”给出的答案顺序为:政协、政府、党委、统战部。见下图。

“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的组织者应该是谁”得票率

统战部门没有被调查者认为应充当“协商组织者”的角色,而是在扮演着“配角”。通过问卷反馈和走访得知,统一战线在基层民主协商中的组织者地位尚未确立起来,而且,具体协商的主管部门也是五花八门。这种现象不是本溪个例,在全国各地具有普遍性。政协、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都有牵头,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积极地推进、各方面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还没有构成。中央出台的两份文件中没有明确基层民主协商谁来主管,这实际上是不利于这项工作的常抓不懈。

(三)协商民主意识淡薄

协商意识不够强,相关人员协商素质和协商能力有待提升。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多数的受访者认为“基层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民主协商意识不强、方法简单,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积极性不高、素质有待提升”。在基层民主协商实践中,我市与其他兄弟县市一样都面临着一些共性问题。一是有些基层干部民主协商意识不强和协商能力不高。一些基层干部的权力本位、官本位思想仍然比较浓厚,讲究上下级关系,对基层民主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习惯“以会代议”,不习惯以平等身份与广大群众进行交流互动、倾听群众的心声。二是基层民众自身民主意识淡薄和协商能力较低。协商民主是上层建筑,也是具象的事物,要求参与的主体既要有参与意愿,又要有参与能力。一些村(居)民受固有思想影响,停留在让领导为自己做主的层次上,习惯唯命是从。而且常常为生活奔波忙碌,无暇顾及更多民主要求,导致其对(村)社区事务态度冷淡。一些群众受文化素质所限,又很难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四)协商方式有待拓展

在走访实际调研中,发现存在协商平台搭建不足、协商渠道狭窄不畅、协商方式简单固化等问题。最常见的协商方式就是座谈会,而大多村(居)民对这种官方式的会议兴趣不大。分析其原因,首先是有的基层干部承担的行政性工作过多,千头万绪,事务繁杂,基层干部疲于应付,主动思考和开展协商活动比较有限。而且农村地区居住相对分散,组织协商活动花费时间较多、成本较高等,这种人力、财力的不足导致没有能创造出更灵活的协商平台,协商模式简单化、活力不足,无法将基层民众的愿望和利益实现到最大化。

(五)协商机制尚需健全

课题组问卷调查显示,相当多被调查者认为党政部门只会将部分内容按照协商成果执行。在回答“您认为我市开展民主协商工作中形成的协商意见是否能够全面反映给相关部门”,回答不清楚的比例为53%。较多人认为基层协商民主中存在以通报替代协商的现象。通过走访和问卷反馈得知,基层民主协商常流于形式,漠视民意、决而不行等现象仍有发生,协商、监督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例如,一般各种协商会议的召集都是由乡(镇)、村(社区)等相关管理部门主持的,议题的确定、程序的制定都是领导事先规定好的。在会议进行过程中,由于各级领导干部在场监督,许多基层民众不能够畅所欲言,久而久之,协商难免走过场,参与者也失去积极性。而且协商过后,很多没有完全按协商成果执行。

三、采取的主要对策和建议

针对现阶段从基层民主协商认知度调研所反映出的种种问题,要进一步提高基层民主协商的认知度、切实发挥基层民主协商的优势和作用,就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足开展宣传这份力

加足开展宣传这份力是指加足马力,加大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的宣传与公开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基层民主协商工作的认识程度。一是依托党委中心组学习平台,将协商民主理论与相关方针政策纳入学习重要内容,加强镇(街道)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干部掌握协商民主的有关理论和政策。二是充分利用移动终端普及和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条件,通过建立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方式,面向区域内的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人士等精英群体进行更广泛的民主协商宣传,深化精英代表们对基层民主协商的理解。三是通过会议、报刊、广播、宣传橱窗、村务(社区)公开栏、农村广播、各种反应协商民主的文艺作品等形式让协商民主的理念进社区、进村庄、进企业,让更多民众了解基层民主协商的原则、主体、方式、程序以及协商的重要性,鼓励广大基层群众勇于参与、广泛参与、乐于参与。

(二)下好统筹协调这盘棋

下好统筹协调这盘棋是指建立基层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职责明确、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各基层部门要树立起“一盘棋”思想,重视工作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协调性。部门之间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彼此间又要密切协作、整体推进,进而形成携同推进基层协商的强劲合力。一是切实发挥基层党委的领导作用。党的领导是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根本保障。建立明确、统一的领导机构。在市、区、镇三级成立推进民主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其成员,各基层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的协商领导主体架构。二是明确由统战部门牵头主抓民主协商的开展。“协商”正是统一战线的看家本领,统战部门具有组织、渠道、制度、经验、人才、使命和功能等优势,可以把目前自发散乱的多层次、多渠道的民主协商实践形式统摄于党委的领导之下,逐步推进基层民主协商有序化、规范化、整体化发展。

(三)练好能力建设这门功

练好能力建设这门功是指基层干部和协商主体都要提高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基层民主协商是一种实践活动,需要人们具有一定的能动创造力。基层民主协商要改变过去“不懂协商、不敢协商、不会协商”的状况,使基层干部和基层群众变得“懂协商、敢协商、会协商”,善于用协商的办法解决面临的问题。首先,依托社会主义学院等办学平台对基层干部和村(社区)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其组织开展协商的意识和能力。着重从基层民主协商所要求的几种能力,包括政策掌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以及做群众工作能力等多个方面进行培训,帮助他们提升政策素养的同时,教会开展协商的具体方法和技术,提高基层干部的民主协商能力。其次,上级部门要对培养基层干部民主协商能力多鼓励与支持。因为基层民主协商的成功实施,也有赖于上级一定程度的指导。上级领导干部要对基层干部爱护与鼓舞,要敢于为基层干部担责任,促使基层干部更主动、更积极、更热情地为基层群众工作。第三,要增强基层代表作为协商主体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代表人士等密联系群众的作用,加强培训力度,制定培训规划,规范培训内容,丰富培训形式,提高协商能力,引导城乡居民开展好协商活动。第四是要不断扩大参与的协商主体。协商民主的本意就是协商主体要从精英主体扩展到普通民众,实现基层协商应有的直接性和大众性,要扩大吸收弱势群体、新社会阶层、新社会群体、老党员、老干部、社会工作者等人中的有见识、有公益心的人士到协商活动中来,增强参与主体的多元性。第五是培育普通群众的协商意识和协商能力。应专门培训一批宣讲协商民主理论的专(兼)职人员,并定期派他们深入乡、镇、村或城市街道、社区、居委会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题讲座,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介绍协商民主的运作规则和要求,增强民众的权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其参政议政能力。

(四)搭好协商渠道这座桥

搭好协商渠道这座桥是指拓宽协商渠道、搭建丰富多样的协商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协商方式。一是加快乡镇政协联络委员会规范化与科学化建设。尝试建立基层政协工作联络点,通过提案、社情民意反映等形式,推动协商工作向基层延伸。二是积极开展基层议事协商会、居(村)民代表大会、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等协商平台,把民主协商扩展到更基层、更贴近群众的地方。三是在城市社区或有条件的农村,努力推动建设网络协商平台。充分利用社区网站、QQ群、微信群等搭建协商平台,利用政务信息网上设置的“领导信箱”、“政务行风热线”“微博议政”等方式,收集网民意见建议,扩大民众政治参与。四是继续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搭建沟通平台。与新电子媒体相比,传统媒体有不受时间和地点的种种限制的优势,可借鉴参考深圳电视台的“委员议事厅”栏目、兰州电视台的“民情民生大家谈”栏目、杭州电视台的“我们圆桌会”栏目等直播方式开展协商。五是培育引导社会民间组织的有序参与平台。从政策、人才、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各类非政府组织与非营利组织发展的支持,吸引广大基层群众参与到各类组织之中,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六是实行基层干部驻村(社区)协商的方式。实行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的形式,按照固定时间、固定人员、固定地点的原则,建立由职能部门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片区民警、群众代表组成的工作团队,每月选择一个固定的周末,了解联系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不能现场办理解决的,由专人记录、上送、跟踪、反馈。

(五)划好制度建设这条线

划好制度建设这条线是指需要建立健全促进基层民主协商发展的规则、制度与机制。民主建设与发展必须与制度建设相呼应。基层民主协商的启动、过程、结果和事后监督都需要有刚性化的制度做保障,以确保民主协商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首先,需要促进协商程序制度化。对于协商议题的确定、参与人员的条件、协商过程的原则、协商的时间和地点、协商结果实施等,都需要明确细化和具体化,确保协商规范进行,防止协商的随意化。其次,需要完善协商保障机制。要认真落实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的主体责任,要把民主协商的发展纳入基层党委政府和党政官员政绩考核,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和财政保障,推动基层民主协商向深入发展。再次,需要建立监督机制。防止权力对协商活动的不正当干预,把民主协商置于阳光之下,确保民主协商过程真实、公平、透明,不断提高民主协商工作的实效。可以邀请社会组织、有公信力的专家或媒体观察团等第三方,发挥社会团体和舆论的监督功能。第四,需要建立协商反馈机制。民主协商一般是为解决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问题。对已确定落实的协商成果,要建立跟踪和反馈机制,及时向群众反馈落实情况,让群众进行监督;对协商后不能执行的事项,也要及时反馈,说明情况和问题。通过反馈,让群众更好地体验协商民主的实用性,切实感受到当家做主的喜悦感、以及体现协商活动的严肃性。

基层民主协商发展正方兴未艾,但由于基层民主发展水平普遍仍然较低,注定基层民主协商在实践中还不是一帆风顺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基层民主协商作为群众政治参与的有效途径,正在不断完善中,必将为基层民主发展开辟一条新路。

课题负责人:孟 翚,女,本溪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课题组成员:刘卫国,男,本溪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姜凤和,男,中共本溪市委统战部,处长

D082

A

1672—4496(2017)02—043—06

2016年度辽宁省统战理论研究课题

责任编辑/李 敏

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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