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把握讲解课文的限度
2017-08-05王孝国
在实施语文新课标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一定程度上片面理解了自主学习精神,导致部分教师错误地认为,自主学习就是尽量少讲,否则,便被认为是满堂灌,于是该讲的不敢讲,一味让学生自主学习,结果学生对课文囫囵吞枣,似懂非懂;另一部分教师认为还是应该讲,否则学生很难真正理解课文,于是无论哪种类型的课文,事无巨微,一概讲之,学生听得朦朦胧胧,不得要领。这些现象存在的主要原因除教师不能正确理解新课标精神外,也与教师不能准确把握讲解课文的限度有关。教一篇课文,哪些问题该讲,哪些问题不该讲;该讲的讲到什么程度,不该讲的如何处理等这些技术性问题搞不清楚。鉴于此,笔者认为对这个问题有必要进行讨论。
那么,教学实践中怎样准确把握讲解课文的限度呢?
首先,要参透教学目标。教学目标是教学的纲,是所有教学活动的依据,同样,也是讲解限度的准绳,离开了教学目标,限度就没有参照,就成了空中楼阁。从结构上来说,语文教学目标分学期教学目标、单元教学目标、课文教学目标、节次教学目标,我们这里讨论的是课文教学目标;从内涵上来说,语文教学目标分知识目标、能力目标、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其中,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是教学的价值取向,是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价值引导和健康的精神熏陶,它渗透于整个教学过程,与教学活动无法进行结构性剥离;能力目标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形成于教学活动的终结,而且呈潜移默化性、习得性特点,没有限度界定的可能。因此,唯有知识目标才可做谈论讲解课文限度的话题。面对一篇课文,在确定了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教师在备课阶段,就应该对课文中的基本问题进行归类,看哪些是实现教学目标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哪些是应该涉及的问题,哪些是與教学目标关系不大、甚至没有关系的问题。完成了这个环节,在讲课阶段就要做到有的放矢,对于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就要多讲、精讲、讲透;对于应该涉及的问题,简略提示即可;对于与教学目标关系不大或没有关系的问题,应该舍弃不讲。
其次,要弄清楚课文在教材中的地位。现在的中学语文教材都是按单元编排,一个单元确定一个训练重点,为了完成该训练重点任务,每单元都确定了一、二篇重点课文,以前我们称之为课内讲读课文,现在叫做精读课文。这样的课文,集中体现了该单元的教学目标,涵盖了该单元应掌握的知识、应训练的能力、应培养的情感和价值观,所以在阅读教学中,教师自然要对这样的课文格外用心,并进行必要讲解。当然,讲解不仅仅是分析课文内容、理清课文知识要点、归纳课文写作特征,重要的是通过讲解,指导学生读书方法,训练学生语文能力,帮助学生挖掘课文所体现的价值观。还有一层意思是,通过教师的讲解,使学生领悟到类似文章的写作方法,积累作文能力。因此,对于精读课文必须多讲、精讲。非精读课文,实际上是给学生提供的训练素材,也就是说,要求学生运用在精读课文中所学的知识、方法去学习非精读课文,这既是对所学内容的练习巩固,也是对相关能力的提高与升华。所以对非精读课文,就要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教师尽量少讲或不讲,教师只对课文中的一些关键问题进行提示、对学生的阅读方法进行必要的指导即可。
其三,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情况。在确立了哪些课文该讲,哪些课文少讲或不讲之后,不是说该讲的就大讲特讲、一览无余,不该讲的就秀口紧闭、寂然无声。在把握讲与不讲界限时,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情况。就该讲的问题来说,有些问题虽然很重要、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关键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学生凭借知识积累就可以理解或解决,教师就不必再费口舌,只需给以提示即可;如果这些问题学生对其缺乏必要的认知基础和知识积累,教师就要细讲、多讲。如果依照教学目标是不该讲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如果学生不甚明了、又对学生理解课文造成障碍,那么教师就要花点时间进行必要讲解。总之,对于学生通过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可以理解的问题,教师只要稍作提示即可,不必重复啰嗦,以免喧宾夺主;对于学生凭借现有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无法理解和解决的问题,教师就必须讲解。
这是第一层意思。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在充分考虑学生认知能力和知识积累情况时,还要着眼于学生的差异性。每个班都有基础较好、基础较差的学生,这就要求教师要有耐心,在不影响正常教学进度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必要的方法给以分别对待。自然,对于基础较好的学生,以点拨、提示为主,引导他们自主学习;对于基础较差的学生,教师必须要多讲、细讲,不如此,这类学生便朦朦胧胧,似懂非懂、似知非知,久而久之,他们的语文能力势必愈来愈差。这就要求教师下一番功夫,分门别类,采取多种教学方式,恰当处理讲解限度与面向全体学生之间的关系,既要避免因“多讲”给基础较好的学生造成累赘,又要避免因“少讲”给基础较差的学生造成知识空白,以实现理想的教学效果。
当然,所谓讲解课文的限度,并没有特定界限和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准,完全靠教师根据教学目标要求、课文特点、学生知识能力差异而灵活把握。总起来讲,对于必讲的问题,务求用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提示给学生,使他们掌握、会用;对于可讲、可不讲的东西,根据学生具体情况,若有必要,可适当涉及,若无必要,便简略不提;对完全不必要的问题,则应果断舍弃,以免增加教学的枝蔓。
(王孝国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张家集镇中心学校 44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