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写视域下的《孟子·寡人之于国也》
2017-08-05刘福江
高中议论文写作教学需要一些范例才能让学生有模仿的东西,现行人教版教材中有一些课文,特别是其中选入的一些议论性文言文可以作为议论文教学的范例。只是我们在处理这些课文时如何让其为议论文教学所用,这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此文旨在从读写视域来处理《寡人之于国也》的教学,力求解释此文教学与议论文教学的关系。
一、读《孟子·寡人之于国也》的内在逻辑
《孟子·寡人之于国也》是一篇跨世经典,编在高中必修(三)第三单元,此单元主要是议论性散文,所以此课总体呈现出议论文的性质。对其议论性解读如下:
文章的论点是梁惠王对国家不够尽心。但全文不是围绕梁惠王如何的不够尽心而展开,而是以孟子与梁惠王之间对是否“于国尽心”争论展开。梁惠王觉得自己已“于国尽心”,而孟子则认为梁惠王“于国尽心”不够。全文就处在这样的“駁”与“立”中。
文章一开头即是梁惠王“于国尽心”的陈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其理由是“河内凶,移民,移粟”,而“河东凶亦然”,并且把自己与邻国进行比较——“察邻国之政,其尽心不如寡人也”,由此梁惠王得出了“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的结论。此处梁惠王用的是负类比法推理,梁惠王把自己与邻国相比,邻国没有做的事自己却做了,相较于邻国来说自己显然更尽心了。但是“更尽心”就意味着“尽心”了吗?显然不是,因为“尽心”在此文中是一个无界限的概念,即怎么样才算是尽心了很难说。梁惠王也只是觉得自己在凶年时比邻国多做了些事就认为是“尽心”,而没有确立“尽心”的标准,也正是因此而给孟子留下了反驳的缺口。孟子从“王道”角度论述“于国尽心”并分成两个层面阐释。首先是“王道之始”的层面要有节制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不违农时耕种,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使民养生丧死无憾”。其次是“王无罪岁”的层面要主动发展生产,兴办教育,勇于承担责任,让“天下之民至”。用现代社会发展理念看第一个层面只是帝王引导百姓对现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即遵循可持续发展。第二个层面是帝王要引导百姓努力发展生产兴办教育,是勇于承担责任主动作为。两个层面相比,明显第二个层面要比第一个层面更高,因为第一个层面没有创造财富而第二个层面则努力创造财富。所以孟子认为,作为帝王“于国尽心”应该承担起作为帝王的责任,主动作为,让百姓“不饥不寒”。
至于“以战喻”则只是孟子说理的过渡,其目的是要阐述外在程度表现不同而性质相同的道理。战争中士兵“弃甲曳兵而走”时,有的人“走”了一百步,而有的人“走”了五十步”,然后就出现了“五十步笑百步”的现象。此处的“走百步”和“走五十步”只是外在表现程度不同而其实际本质是相同的。孟子用这两种人是正类比推理法(也是以人推人类比法)运用。旨在阐明梁惠王虽相比于邻国多做了一些事,但两者都“于国”不够“尽心”只是外在程度表现不同而已。于是确立梁惠王“于国”不够“尽心”的论点。
所以文章的论述是围绕着“于国尽心”概念内涵的界定而展开,这正是此文议论性的具体表现,也是此文的特点之一。“于国尽心”是此文的核心概念,议论文如何围绕核心概念进行阐释界定是写好议论文的一个基本功。此文作为议论性散文,从头至尾都体现出了议论性的特点。
二、从《孟子·寡人之于国也》中悟议论文写作
我们读懂了《孟子·寡人之于国也》的议论性写作特点后,再来看看如何从此文中悟到一些议论文写作的启示。
首先明“论”“辩”。《寡人之于国也》是梁惠王与孟子围绕着核心概念——“于国尽心”展开分析争辩而展开全文,正好体现了议论文的论与辩特征。我们教学议论文写作时也要先让初学议论文的高中生明白什么叫议论文。因为只有先认识到议论文的本质概念,才能为写议论文提供正确的思维方式。据福建师大文学院潘新和教授与郑秉成教授对“议论文”名称的源流考辨来看,我们现在所提的“议论文”应该叫“论辨文”较为合适:“论”表明该类文体的目的、功能、作用,是求真,阐明见解;“辨”表明该文体写作的认知与说理方式的特点是分析思辨(“辨”与“辩”相通),即有分析、争辩、对辩之意。只有明白写议论文其实就是阐发自己的某一观点见解,阐发观点就是一种自我的辩解,其中或直露或隐含着对他人观点的辩驳,习作者才能在作议论文时运用合适的思维方式。所以应以“分析、思辨、辩驳定位该文类”。这是对学习议论文写作应一以贯之的思想。所以学习论辩思维是初学议论文的第一基本功。
其次避误区。《寡人之于国也》中梁惠王觉得自己“于国尽心”是因为自己做了些邻国没有做的事,即在灾年时迁移百姓至“河东”并转移粮食至“河内”。梁惠王通过例举自己所做之事来证明自己“于国尽心”。此处是用举例来论证观点,比邻国多做了些事就能说是尽心?做了别人没有做的事,即可认定是尽心了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此我们教议论文写作时,要注意引导学生避免在阐明见解分析辩驳中陷入逻辑推理方法的误区,特别是运用例证法证明论点的误区。现在很多高中学生对议论文的认识还只是停留在提出论点并举例子证明的窠臼。试想你能举出一千甚至一万个例子,证明你的观点,可我只要找到一个反例你的观点就被推翻掉了。例如你说一切天鹅是白色的,也举出一千甚至一万只作为例证,可如果找出了一只黑天鹅那你的结论就被推翻掉了。所以说例证法本身是有一定的局限性的,例证法在逻辑推理中当属于归纳推理的应用问题,归纳推理只是从个别事物中概括出一般原理的思维形式,其结论具有或然性,因此在写作议论文时例证法虽常用也当慎用。
再次善释理。《寡人之于国也》所运用的逻辑推理法主要是类比推理。“在说理中运用的类比并不是理由或证据,而只是说明与解释”,所以类比推理法更应该是一种释理法。我们先了解类比推理,即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有部分属性相同,从而推出它们其他属性也相同的推理,是特殊推向的推理,从其功用上看它能让抽象的道理变得更加形象。具体而言,这种推理法更是一种释理法。在选用时得遵循一定的原则:其一是每一个显前提都必须是真实的,否则会降低类比的可靠水平。其二是应当尽量提高隐前提的可靠水平。这可从两方面实现:一方面在允许范围内,应尽量扩大类比对象的规模;另一方面是在允许范围内,应当尽量扩大类比物中相同项的规模。也正因为类比法可以让要说之理更浅显,更让人易懂易接受,所以议论文写作中有很多较抽象的道理事理都要借助类比来加以阐释,我们可鼓励初学议论文写作者常用类比法释理。
从阅读中悟写作是语文教学的第一要务,我们特别要对现有的语文教材进行深入的解读,从教材中发现,让教材成为教学写作的范例。《寡人之于国也》正好是议论文对核心概念内涵界定中展开论辩说理的很好范例,我们在教学中要特别注意在读与写视域中教学此课。
参考文献:
[1]类比法.类比法分类〔EB/OL〕〔2014-10-15〕http://baike.so.com/doc/6043821.html.
[2]潘新和,郑秉成.论辨体式源流考辨及正名[J].语文建设,2013,(25).
[3]沈桂丽.类比推理的简化分析与语言训练[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
(刘福江 福建长汀县河田中学 366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