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公款 送礼陋习 刹住公款 送礼歪风
2017-07-31赵俊男
赵俊男
礼仪自古就是中国社会互动和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送礼”这一习俗在很多场合和情境中被异化,特别是在如今的中国官场上,公款送礼成为个人巴结奉迎、追逐名利、交换利益的手段,甚至衍生出了腐败文化。深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各级领导干部公私观念淡薄,加之受到权力寻租诱惑,亦或是对现实随波逐流妥协,如若财务报销提供便捷,责任追究缺失,这种对公共权力无视和滥用的行为就会愈演愈烈。本文在分析公款送礼成因的基础上,从制度建设着手,建议加强干部思想教育、规范财务制度,保障监督到位,坚持惩防并举,使违纪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法国著名政治哲学家卢梭认为人类对自身幸福和生存的深切关注,是早于理智存在于自然人身上的法则。这种天性犹如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助推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带来的贪婪和自私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正是为了遏制人性当中不可避免的恶,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人类不断创造和修正法律、法规、制度、舆论监督等工具,以惩治和责罚为手段,维护社会的秩序,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中国是典型的农耕文化国家,以家族为核心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相对固定和紧密,而礼仪自古就是中国社会互动和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常借节日机会礼尚往来,这种文化和传统本来无可厚非。但是“送礼”这一习俗在很多场合和情境中被异化,特别是在官场上,成为个人巴结奉迎、追逐名利、交换利益的手段,甚至衍生出了腐败文化。随着改革开放商业化浪潮的冲击,近二十多年来,官场送礼不仅有抬头之风,甚至有愈演愈烈的迹象,不仅是个别官员间的私相授受屡禁不止,公款送礼更是层出不穷。公款送礼表面上是“慨公家之慷,达个人之利”,其背后隐藏的是对公共权力的无视和滥用,这是干部堕落的“腐化剂”,也是政府形象受损的“肇事者”。
公款送礼的成因剖析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翻看一些落马官员的“腐败履历”,不难发现贪污受贿百千万巨款,通常是从收受礼品开始。随着不断的尝到“甜头”,贪念和欲望一步步膨胀,最后置党纪国法于不顾,酿成大祸。要让公款送礼得到遏制,首先必须剖析公款送礼的成因,在此基础上再寻得治理良策。总体而言,公款送礼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公私观念淡薄。公款送礼是人们试图借助公共资源满足私利的一种活动,这就必然涉及到公与私的关系问题。探讨中国人的公私观念,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所提出的“差序格局”不失为一个理想的分析起点。
费孝通认为,与西方社会不同,中国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主轴是亲属关系,每个人都以自己为中心结成人际网络,这个网络如同把一块石头扔进湖水中形成一圈一圈的波纹,石头就是社会中的个人,波纹的远近可以标示其社会关系的亲疏,即“差序格局”。显而易见,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具有高度的相对性,简单说来,比如相对于个人的“私”,家庭就是“公”;而再扩大一层,相对于家庭的“私”,宗族就是“公”;如果这个范围继续扩大,相对于宗族的“私”,村落就是“公”。这样一层一层的扩大,直至“天下为公”。在这样的划分中,对于面临多重身份和责任的圆心——个人而言,难免会形成“公义”和“人伦”的矛盾:即对于大团体的“公”和小团体的“公”该如何自处?举例来说,如果有人为了宗族的利益牺牲了村落的利益,你说他是自私的,想必他不会承认,因为家族在他看来同样为“公”,如果这中间再伴有个人利益的牺牲,就更难令其诚服了。一言蔽之,“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受中国这种根深蒂固的公私观念影响,即使现代社会中,人们的公私观念依然淡薄。投射到公共关系领域也是如此,在通报的公款送礼案例中,不乏大量的下级单位向合作单位、上级单位送礼的事件,不少涉事领导还自认为是为本单位“谋福利”,这就是典型没有分清公与私的概念,殊不知每一分财政资金皆来自于纳税人的辛苦所得,岂可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共资源成为满足个人私欲的囊中之物。
权力寻租诱惑。“权力寻租”源于经济学中的寻租理论,是用于解释腐败现象的一个特定概念。这里的“租”是“租金”的含义,在此泛指一切稀缺的生产要素所带来的超额收入。不难理解,政府的政策干预和行政管制同样可以造成稀缺,这种人为因素造成的稀缺也会形成超额收入。寻求这种政府干预或管制从而获得租金的活动,简称为寻租。需要指出的是,“寻租概念中的租金并不是所有的租金,而特指源于公共权力的租金即权力租。”因此,寻租也被称为权力寻租,这种行为既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法的,属于腐败的一种,常伴有行贿受贿等行为。
不少公款送礼的案例表明,其送禮的目的不仅仅是“拉关系”、“套近乎”,这种情感投资所期待的回报便是权力寻租,所谓“香烟一敬感情拉近,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特别是一些带有经营性质的国家机构,更是期待以这种“温情脉脉”的方式达到通过公共权力干预获取利益的目的。当公款送礼有了利益的驱使,加之互动双方越来越熟悉,送礼的筹码就会不断增大,送礼的人越来越有恃无恐,收礼的人越来越心安理得。这种公款送礼行为常常披着虚伪的面纱开始,如“试吃”、“试用”、“试驾”、“请讲课”、“请兼职”、“请当评委”、“请出国”、“请旅游”等等,再严重时便可发展至送美色、送票子、送别墅、送官位的程度。公款送礼如若演化至此,不仅会使党政系统出现“小圈子”、“小团伙”,致使腐败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从经济角度讲,也破坏了市场经济应有的平等竞争的核心原则,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造成危害。
随波逐流妥协。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对部分领导干部顶风违纪的行为起到了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2013年9月3日,中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通知,要求“坚决刹住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果”。此通知一出,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的办公室主任大呼“轻松”,因为不用再考虑过节送礼等事宜。因为在往年,出于“工作”的需要,单位总是要给一些关系单位、领导送送礼,这节日送礼除了经济付出之外,还需要付出不少的精力,能别出心裁投其所好最好,至少也不能落后于其他送礼的单位或是个人,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endprint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不少公款送礼的单位往往是被动的,甚至是无奈的,主要是担心和自己处于同样位置的单位如果送了,上级单位、领导会有想法,对以后的工作造成影响。这种随波逐流的心态,恰恰是形成不良风气的有力推手,而毫无底线向现实妥协的行为,只能将自己陷入更加被动和无奈的境遇。
财务报销便捷。公款送礼之所以能够实现,其重要前提就是财务报销制度上有漏洞可循。正是因为财政资金的使用不够公开透明,且存在不合规不合法的现象,才使得相关人员和领导任意支配公款。甚至一些单位还保留有自己的小金库,这样支配起来更可以恣意妄为,不掏自己的腰包就能和利益相关人拉关系、处感情,何乐不为?
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公款送礼的报销会披上隐形衣,比如用一些“办公用品”、“招待费”的发票套现,再去购买礼品送礼。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公款送礼的形式更加多样,不少电商会明确询问商品和发票是不是寄往同一地址,而发票也可以开成诸如“办公用品”、“会议费”、“咨询费”等报销更为方便的内容。而近来兴起的电子礼品卡和礼品券,让公款送礼的方式更加隐蔽。这种电子礼品卡和礼品券只要输入卡号和密码就可以轻松完成支付,所以对于送礼者而言,只需要通过短信把卡号、密码发给收礼人,送礼的过程就完成了。至于发票内容,当然也是随心所欲。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增加了监管和治理的难度,必须引起高度警惕,而其中发票的规范使用和严格管理,也成为和财务监管科学化、精细化并行的治理之道。
责任追究缺失。任何一个“理性人”在违规违法的时候都会考虑“成本”,这个“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其责任的追究。在公共权力行使过程中。如果疏于责任追究,在某种程度上就会导致违规违法事件的增加。从一些落网贪官所收之礼看,品种之多、数额之大,简直令人触目惊心,这其中不乏公款所送。公款送礼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甚至于日盛一日,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责任追究的缺失。特别是在以单位名义送给上级单位、关系单位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人不把公款送礼、收礼当回事,甚至认为私相授受的范围比较大,自然是法不责众。如果对公款送礼者和收礼者皆严惩不贷,并且加大惩处力度,明确责任担当,如根据具体送礼数额、情节,对送礼者和收礼者处以什么程度的处罚,惩戒时间是多久,责任追究到哪一级别,公示范围等都有明确规定,并且将之制度化,发现一起,查处一次,绝不姑息纵容,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且将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媒体监督等监督方式有效组合,定能逐步改变、铲除滋生这种现象的土壤。
公款送礼的遏制路径
公款送礼不仅是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也是不少官员以权谋私的开始。这种不正之风不仅使政治生活失范,也会导致经济秩序混乱,更会对社会文化和人们的价值观念造成冲击和影响,遏制公款送礼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自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反对“四风”[“四风”主要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决心和行动,不仅为官场正风肃纪,也提振了社会风气,可谓深得民心。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公款送礼的不正之风和陋习必然有其顽固性和反复性,反腐败和转作风并非一日之功,遏制公款送礼歪风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深究源头,从制度人手,不仅在重要节日等时间节点强化监督,更要把功夫下在平常,斩断私用、滥用公款送礼的“黑手”,着重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思想认识是源头。公款送礼问题涉及到传统文化、社会风气、个人情感、利益关系等诸多方面,若非严重违纪,对其调查监督往往难以深入。要禁绝公款送礼之风,首先需要从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人手,澄清在公款送礼行为上的模糊认识,认识到无论是从“感情”出发,还是以“利益”为目的,这种行为都等同于“行贿受贿”,害人害己。只有有了这种认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明确所谓的礼尚往来不是“礼仪”而是“利益”,真正划清“公”与“私”的界限,不给打着情感旗号的送礼者实现利益交换的机会,让有这种歪念的送礼者知难而退。当送礼者和收礼者在思想认识层面把“公款送礼”和“反腐倡廉”提升到同一高度时,就会逐渐形成“人送我不送,人收我不收”的意识。
当然,在思想意识上筑起反腐拒变、廉洁自律的防线,不能单靠领导干部自身的道德修养,要通过不断强化的教育,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进行塑造和升华,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得以继承,使廉洁从政、一心为民的时代精神得以弘扬。要通过预防教育、警戒教育、党课教育、专题教育、通报教育、案例教育等多种形式,帮助领导干部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義等腐朽思想,培养正确的情感表达方式和高尚的人生价值追求,从思想上根除公款送礼的歪风邪气。
财务规范是关键
人们常说,治理公款送礼要釜底抽薪,这个“薪”就是财政资金。对于预算内的财政资金,要确保使用的合法合理,推进财政预算编制和决算审核在阳光下运行,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详细公开“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人大的监督作用。对于预算外的财政资金,无论是收入还是支出,都应设立专门账目严格管理。超支经费其去向必须细化,严控预算追加频繁的现象,维护财政预算在执行中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不断提升决算与预算的匹配程度,筑牢预算约束力的防线。另外,对于单位内部私设的小金库,要坚决取缔并一查到底,坚决杜绝随意使用、任意支配财政资金的行为。
要不断规范职务消费,管住乱花钱的手,乱签字的手,继续推进使用公务卡结算,让每一笔公务消费都可跟踪查询。与此同时,要严格管理发票,尽可能的使用电子发票。将每一笔交易的商品名称、单价、数量等内容利用信息化手段详细记录。使其不仅能够在发票票面上体现,还可以到统一的信息系统中追溯调查,这样就可以很大程度上降低发票被非法利用的可能性。当然,对于虚开发票的商家要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严惩,很多国家商家乱开发票的现象之所以不像我国这么普遍,正因为巨额的罚单让其不敢乱开,而重奖激励下的消费者,更让乱开发票的商家时时处于被举报的危险之中。
监督到位是前提。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到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利益格局正在进行深刻调整,利益格局的调整主要指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即当前社会力量在茁壮威长,其作用日渐凸显,政府必须重视社会力量的变化并维护社会力量的合法权益。民众在关乎自己利益问题上的知情权、表达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权利应该且必须受到尊重。自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新一届中央政府对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和奢靡之风的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只要稍加留意我们就会发现,很多问题的揭发都来自于民间监督,特别是网络监督的力量。对于公款送礼.如果编织出一张360度无死角的监督网,就会形成一种强大的震慑力量,让心存杂念者感受到党纪国法的威严,收敛自己的行为。这种监督应采用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理顺监督渠道,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效整合起来,从内部监督来讲,要重视自我监督、互相监督,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从外部监督来讲,要重视上级监督、人大监督、媒体监督和民众监督。特别是要从思想认识里虚心接受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社会认同感和执政合法性,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严惩不贷是保障。“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如果想让法律法规变成一纸空文,最简单的方式就是让违法违规者安然无事。国内外无数事实证明,仅仅依靠道德教育是制不住歪风邪气也禁不住人的贪欲的。包括公款使用在内的所有公共权力,如果缺少对违法者的严惩,公权滥用就会成为一种必然。这种严惩,不是运动式的,更不是一阵风,而应该是常态化、制度化的,有明确的法律限度和实施细则,对收礼者和送礼者皆有制约,要做到法律面前无例外,没有不能查处的“铁帽子王”,对于典型的案例,要给予通报曝光,警醒各级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党纪作风无小事,正风肃纪不容易,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公款送礼之风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必须持续跟进,坚持惩防并举,使违纪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用严惩不贷保障党纪国法的威严,用查处必罚树立遵纪守法的自觉。当然,另一方面我们也要从关心和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抓实抓好教育培训工作,创造不敢腐、不易腐、不能腐的制度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作者单位: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