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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原则与策略

2017-07-28李飞虎

商情 2017年26期
关键词:扶贫开发贫困社会工作

【摘要】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认真谋划和推动,需要各方有效参与。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应坚持因地制宜与村民自决、经济发展与以人为本、资源整合与多元合作相结合的原则,宏观上应加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制度建设,中观上加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的平台与队伍建设,微观上加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能力建设,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专业智慧与力量。

【关键词】社会工作 精准扶贫 扶贫开发 贫困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使7亿农村贫困人口摆脱贫困,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上的辉煌篇章(国务院,2015)。目前,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方略。2015年,中央做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称简称《决定》),脱贫攻坚成为全国性的战略行动。《决定》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可见,只有精准扶贫,才能精准脱贫,才能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门助人的专业和职业,扶贫济困是其最基本的专业使命和社会责任。从本质而言,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具有同构性。社会工作与精准扶贫都是帮助困难群体解决问题的行动,二者在对待贫困的价值观、工作方法、工作过程、目标追求等方面具有相似性或同构性(王思斌,2016)。《决定》指出:“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到村到户精準扶贫”,“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提供了政策依据。民政部组织实施的“三区”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民政部与李嘉诚基金会发起的“大爱之行”项目等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提供了实践平台。可见,无论是从社会工作的专业属性,还是现有的制度政策,以及政府购买或基金会资助的社会服务项目而言,都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二、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原则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认真谋划和推动,需要各方有效参与(王思斌,2016)。在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且存在教育先行、实务滞后的特点,社会工作参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实践有限。因此,在精准扶贫背景下,社会工作如何有效参与,在参与的过程中遵循什么原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坚持因地制宜与村民自决相结合原则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湘西考察时提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路远的目标。”从贫困的区域分布来看,目前主要集中在少数民族的居住区和生态高度脆弱的叠加地区,这些地区无论在地里条件、还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上都参差不齐,而这些差异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致贫原因和脱贫方式的不同。因此,在这种贫困情势下,精准扶贫需要因人、因地施策,分区域、分类型治理。

在过往的扶贫开发中,有些地方过分注重政府行为而忽视贫困人群的主体参与性,把贫困地区的村民当作必须由我们来“拯救”或改变的对象,认为他们没有改变贫困状态的能力,只有等待着我们将他们扶起来。在这种扶贫思想的驱使下,农村贫困人群要么只能等待政府的救济与馈赠,要么只能被动地参与由政府或投资者代为组织和实施的农村扶贫运动,他们自己没有选择余地。许多扶贫项目是不适合地方自然条件或贫困人群的真实需要的项目。于是,扶贫项目便成了行政性任务摊派,村民只有被动的参与,不仅不能从扶贫项目中受益,甚至还要承担扶贫项目带来的风险(李飞虎,2006)。

可见,这种扶贫理念,一方面容易形成村民对政府的依赖,出现“工作组中的猪”、“项目组中的牛”等现象;另一方面村民的主观能动性没有被调动起来,村民自我脱贫的意识与能力得不到提升。从社会工作的视角而言,这种扶贫理念与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是相悖的。社会工作相信人是有潜能的,是可以改变的,在助人的过程中要尊重案主自决等。因此,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不仅要因地制宜,还要尊重村民的意愿,找到适合在地社区发展和村民愿意做的扶贫项目,这样才能真正帮助到贫困人群,提升村民自我发展、自我脱贫的意识与能力。

(二)坚持经济发展与以人为本相结合原则

众所周知,经济发展既是减贫脱贫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脱贫与否的重要指标。正因如此,在过往的扶贫过程中,我们把扶贫开发等同于经济发展,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贫困,注重脱贫的数量,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忽视人的能力建设。在这种扶贫思想指导下,确实能在短时间内让许多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实现减贫脱贫;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较多的“返贫”现象,很多贫困人群因扶贫项目的撤离、或天灾、或人祸而“返贫”,自我发展、自我脱贫的意识与能力不强。

从社会工作的扶贫理念来看,经济增长并不是扶贫的真正目标。最终的目标应是人的全面发展与社区自主能力的提高。同时,人们不能被发展,除非他们来发展自己(王思斌,1999)。可见,经济发展、经济增长只是扶贫的手段之一,而非目标。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精准扶贫过程中,不光是改变贫困人群贫乏的经济、物质问题,更应在思想、精神上改变贫困农民的面貌,让他们树立起改变贫困的信心和毅力。

(三)坚持资源整合与多元合作相结合原则

长期以来,我国的扶贫方式主要是以政府主导,通过财政拨款,自上而下的扶贫救济。这种通过国家财政投入,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居民收入,实现减贫脱贫是十分必要的,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贪污腐败、挪用贫困经费等现象。另外,从社会参与的角度而言,贫困治理不仅是政府的事情,不仅是贫困人群的事情,也是全社会的事情。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精准扶贫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资源筹措者(链接者)的角色,在熟悉政府现有扶贫政策和资源的基础上,链接社会企业等社会资源,挖掘社区内部资源,更好地服务贫困人群,切实解决贫困人群的实际困难与问题。

此外,社会工作一定要有专业敏感性,既要看到专业优势,也要看到专业不足。精准扶贫牵涉到诸多内容、诸多部门,需要多方合作才能达到精准扶贫的目标。因此,社会工作在参与精准扶贫过程中,要善于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合作,与不同专业协同、合作。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贫困治理中的复杂性问题,满足贫困人群的多元化需求。

三、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策略

精准扶贫既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也是一项民生工程,相比传统的扶贫模式而言,更加强调关注个体的疾苦、社会公正和科学的方法(高飞、向德平,2016)。据此,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介入。

(一)宏观层面,加大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制度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只有在《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这为社会工作参与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打开了制度方面的通道。但是社会工作如何参与,具体的参与途径、参与方式、参与人员等都没有相应的制度支撑。

因此,如何在制度上将社会工作纳入扶贫开发的整体规划中,是社会工作发挥作用的制度基础(王思斌,2016)。既然《决定》中提出了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计划,政府有关部门应就此计划做出具体可行的制度安排,如明确参与的主体、参与的途径、参与的方式等,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搭建好参与平台,确保社会工作在精准扶贫中发挥专业功能与专业优势。

(二)中观层面,加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平台与队伍建设

由于农村地处边远、交通不便、生活條件艰苦、发展机会与资源有限等因素的制约,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缓慢,不能满足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需要。因此,如何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是确保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一是加强农村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如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在贫困村建立社区社会工作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贫困地区、贫困村工作,在政策上和待遇上给予一定的优待。二是培育和发展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对街道相关科室职员、驻村干部、村委会成员、大学生村官、乡村教师等开展社会工作知识培训,鼓励其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逐步建立本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三是建立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和晋升机制,对到艰苦地区工作的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在提拔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时优先考虑。对自愿长期留在艰苦地区工作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当地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政策协助解决其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问题。

(三)微观层面,提升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能力建设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都迎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社区治理、婚姻家庭、残障康复等领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的实务经验,得到了党和政府、服务对象的认可。但我们必须承认另一个事实,即我国的社会工作群体(人才队伍)整体上都非常年轻,无论是理论知识,还是实践经验等都还不足以化解农村的贫困问题。因为贫困问题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往往牵涉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需要多种学科知识、多种力量合作方可从根上化解。从这点来看,我国现有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训练显然不够。

因此,社会工作要做到有效参与精准扶贫,必须提升社工自身能力。一是提升政策理解与运用能力,熟悉我国现行的扶贫开发政策,了解已有的扶贫开发系统和运行机制,能客观分析现有扶贫开发政策、机制的成效与不足,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或政策倡导。二是提升与现有扶贫系统沟通与合作能力,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是新思路、新方式,现有扶贫系统对社会工作并不一定了解或认可,这就需要社工主动与现有扶贫系统沟通和交流,找准专业定位和切入点,与现有扶贫系统达成共识。三是提升融入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的能力,社工要能放下自身,虚心学习贫困地区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语言等,尊重本土经验,积极主动拜访贫困村民,了解其经济社会生活,找准他们的迫切需要。四是提升挖掘和整合资源的能力,社工作为资源链接者,一方面可以通过策划各种主题活动,让更多的社会成员了解我国的贫困现状,影响更多的社会成员参与扶贫工作,拓宽资源获取渠道。另一方面可以针对个别贫困家庭或村民的问题和实际需求,联系爱心企业、爱心社会人士,予以定点、定向帮扶,提高扶贫的精准性。此外,可以通过社区活动等形式促进村民之间的互帮互助,在社区内部建立互助网络,通过彼此之间的帮助来摆脱困境。

四、结语

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是我国反贫困治理的新思路、新方式,社会工作既有专业理念与方法上的优势,也有经验匮乏和自身能力的不足。因此,在扶贫过程中,首先应充分发挥村民的主观能动性,倾听村民的声音,尊重村民的意愿,不要为了脱贫而违背当地村民意愿办事。其次不要把脱贫等同于经济发展,忽视人的真实需求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应重视扶贫先扶智的思想。再次党和政府应尽快出台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文件,明确参与的人员、参与的方式等,为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提供可操的政策依据。最后社会工作者应提升专业技能,能找准贫困村民的真实需要,制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服务方案,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我国反贫困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J].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2]王思斌.精准扶贫的社会工作参与:兼论实践型精准扶贫[J].社会工作,2016.

[3]陈成文,姚晓,廖欢.社会工作:实施精准扶贫的推进器[J].社会工作,2016.

[4]李迎生,徐向文.社会工作助力精准扶贫:功能定位与实践探索[J].学海,2016.

[5]李飞虎.浅析农村扶贫中以人为本的内源发展[J].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学报,2006.

[6]国务院.关于打赢扶贫攻坚的决定[J].新华社,2015.

[7]高飞,向德平.专业社会工作参与精准扶贫的可能性与可及性[J].社会工作,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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