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锡圭先生“语素—音节文字说”献疑
2017-07-26韩传瑜
内容摘要:裘锡圭先生的大著《文字学概要》一书对汉语言文字学研究影响巨大。其中在“汉字的性质”一节中,裘先生指出“汉字不应该简单地称为“语素文字”,而应该被称为“语素—音节文字”。文章先介绍学界确定汉字性质的两种标准及其代表观点,再详细阐述裘先生的“语素—音节文字说”,并对“语素—音节文字说”提出三点疑问。
关键词:汉字的性质 语素—音节文字 《文字学概要》 裘锡圭
一.确定汉字性质的两种标准及其代表观点
汉字的性质问题曾经是我国语文学界讨论的一个热点。目前学界关于确定汉字性质的标准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有代表性的意见:
1.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1994):“文字是记录语言的,所以要联系语言来研究文字。确定文字性质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看这种文字记录的是什么样的语言单位。”
2.裘锡圭《文字学概要》(2015):“讨论汉字性质的时候,如果不把文字作为语言的符号的性质,跟文字本身所用的字符的性质明确区分开来,就会引起逻辑上的混乱。”
依据这两种确定汉字性质的标准。苏培成先生持“语素文字说”的观点。裘锡圭先生则提出了“意符音符记号文字说”。
(一)语素文字说
苏培成先生(1994)认为汉字属于语素文字。理由是看到了汉字记录的语言单位是语素。他指出“汉字的形体和它所表示的语素的音和义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所以人们常说汉字是形音义的统一体。”例如“日”“打”“美”等,一个字表示一个语素。但是汉字与语素并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一些双音节或多音节单纯词,往往由两个甚至多个没有意义的音节组成词后,整体才有意义,才是一个语素。而组成多音节词的一个个成分也是由汉字表示。这种情况下,单个汉字记录的就不是语素,而是没有意义的音节。苏先生也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指出“有些汉字不记录语素,只记录语素的一部分,这样的汉字只有形体和读音,没有意义,不是形音义的统一体,如:‘葡‘萄‘徘‘徊‘蟋‘蟀等。这样的汉字数量很少,不反映汉字的本质,这样一些字的存在不影响汉字是语素文字。”
持此观点的专家学者还有很多。其中,吕叔湘先生(1987)按照文字代表语言的方式将世界上的文字分为三类:一类是音素文字,一个字母代表一个音素,如英语。第二类是音节文字,一个字母代表一个音节,如日语。……第三类是语素文字,它的单位是字,不是字母,字是有意义的,汉字是这种文字的代表,也是唯一的代表。汉字以外的文字都只是形和音的结合,只有汉字是形音义的结合。
(二)意符音符记号文字说
裘锡圭先生(2015)不赞成以文字与语言单位的联系作为确定汉字性质的标准。他主张根据字符的性质确定汉字的性质。字符是构成汉字的结构单位。“各种文字的字符,大体可以归纳为三类,即意符、音符和记号。……拼音文字只使用音符,汉字则三类符号都使用。”根据对字符性质的分类,及汉字使用字符的具体情况。裘先生认为汉字应该是“意符音符记号文字”。例如“日”由一个意符“日”构成。“北方”中的“北”是假借字,字符“北”只表示音。因此“北方”的“北”是由一个音符构成的字。而“年”本来是从禾千声的形声字,由于字形变化太大,导致它的表音表意能力丧失成为了由一个记号构成的字。这是独体字的情况。合体字的情况则复杂的多,有两个或多个意符构成的字,如“休”“林”“森”“淼”等。有意符加音符构成的字,即形声字“请”“洋”“梅”等。也有意符加记号构成的字和音符加记号构成的字。前者如“江”,后者如“笨”。
裘先生的“意符音符记号文字说”可以解释所有的汉字。从中我们也看到了汉字的特殊性与复杂性。就整字而言,汉字是意符、音符、记号三种字符同用。就构成汉字的字符而言,汉字的字符可以身兼数职。即一个字符在不同情况下可以是音符、可以是意符也可以是记号。例如上面列举的“北”这个字符。在表示本义“二人相背”的“北”时是意符。在表示方向的“北”时则变成了音符。又例如“本”这个字符。在表示“树根”的“本”时是意符。在“笨”中则成了“音符”,在“体”中又成了记号。从这方面也可以看出,用字符性质标准来确定汉字的性质,情况十分复杂。
二.裘氏的“语素—音节文字说”
在裘氏之前,就有“语素—音节文字说”的提法。叶蜚声、徐通锵二位先生(1981)认为汉字是“语素—音节”文字。但是叶徐的“语素—音节文字说”与裘氏的“语素—音节文字说”的内涵不同。叶徐的“语素—音节文字说”仍然是根据文字与语言单位的联系这一标准提出的。因为汉字基本是“一字一素”“一字一音”。所以他们认为汉字是“语素—音节文字”。
裘锡圭先生(2015)的“语素—音节文字说”依然坚持从字符的性质出发,来确定汉字性质。现将其主要观点摘录如下。
“有的人是因为看到汉字里一个字通常代表一个语素,称汉字为语素文字的。像这样撇开字符的性质,仅仅根据文字书写的基本单位所代表的语言成分的性质来给文字体系定名,也是不妥当的(这里所说的文字书写的基本單位,就是一般所说的字)。英文是以词为书写的基本单位的,大家不是并没有把它看作是表词文字,而是把它看作音素文字的吗?”
“我们可以把语素文字解释为字符属于语素这个层次,也就是说字符跟语素这个层次发生关系,而跟音素、音节这两个层次没有关系的文字;或者解释为能够表示语言的语素结构(即能够表示词由什么语素构成)而不能表示语言的音素或音节结构的文字。语素-音节文字可以解释为既使用语素这个层次的字符、又使用表示音节的字符的文字。”
“汉字的意符和记号都不表示语音,前者只跟文字所代表的语素的意义有联系,后者只起代表不同语素的文字区别开来的作用。它们都是属于语素这个层次的字符。所以汉字里的独体、准合体和合体表意字以及记号字和半记号半表意字,都可以看作语素文字。”
假借字属于音节文字
“形声字的声旁也是表音节的符号。……由于形声字的形旁只跟语素的意义有联系,可以把形声字看作是介于语素字跟音节字之间的一种文字。半记号半表音文字的性质也可以这样看。”
三.关于裘氏“语素—音节文字说”的三点疑问
结合上述裘锡圭先生(2015)提出的“语素—音节文字说”的具体论述,我们产生了三点疑惑。
第一,裘先生在论述中将汉字与英文的单词作等价比较,说“英文是以词为书写的基本单位的,大家不是并没有把它看作是表词文字,而是把它看作音素文字的吗?”这这种比较似乎不妥。黄伯荣先生等(2011)指出“英语、日语没有与汉字相对应的概念,它们由字母或假名来记录。字母或假名是音符不是义符,英语、日语用字母或假名及其组合体(一个或几个音节)来记录语素或词的声音。汉语的字不等于英语的词(word)和字母(音素符号),也不等于日语的假名(音节符号)。”因此,裘先生指出大家不把英文看作是表词文字而看作是音素文字,并据此指出第一种标准的不科学性,这是有问题的。因为如此论证忽视了汉字及其所使用的字符在整个文字体系中的特殊性。
第二,裘先生认为汉字的意符和记号都不表示语音,前者只跟文字所代表的语素的意义有联系,后者只起代表不同语素的文字区别开来的作用,所以记号和语素这一层次发生关系。我们对这一解释存在疑问。记号与文字的声音与意义都没有直接的联系,那为什么说记号与语素这一层次发生联系呢?裘先生解释说“后者只起代表不同语素的文字区别开来的作用”。我们以“清”和“洋”两个字为例。这两个字的意符完全一致都是从“水”。能够区别这两个字的是声符“青”和“羊”。如此看来“青”“羊”也起区别不同语素文字的功能。为什么不说声符也与语素这一层次相联系呢?
第三,在《文字学概要》中,裘锡圭先生的“语素—音节文字说”与后面“三书说”的内容有相悖的地方。例如,裘先生说记号是与意义相联系的,半表意半记号字是语素文字。而半表意半记号字里有大部分声符表音作用失效了的形声字,例如:域、江、海、话、蛇、驴等。而“三书说”的表意字中没有收录这些字。反而在形声字里出现了:刻、缸、啤、都等字。裘氏确定汉字性质的标准是看字符的性质,即字符的表音表意作用。这与传统六书说和裘氏的三书说对文字分类的标准是一致的。“语素—音节文字说”和“三书说”同存在于《文字学概要》这部著作当中。但是在“语素—音节文字说”中,记号是表意的。在“三书说”的“形声字”中记号却又变回声符了。
参考文献
1.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11—17。
2.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1—2。
3.吕叔湘.《语文近著》[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142。
4.葉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164。
5.黄伯荣、戚晓杰.《为什么还说汉字是表意文字——兼评意音文字、语素文字》[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作者介绍:韩传瑜,华中师范大学语言与语言教育研究中心2015级汉语言文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方言、语法、词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