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大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评价研究
2017-07-25杜传忠冯晶张咪
杜传忠+冯晶+张咪
摘 要:从区域和部门两个维度,技术转移可分为国家间技术转移、国内跨区域技术转移以及技术从生成部门向使用部门的转移。本文通过构建技术转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国泛环渤海经济圈、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及所属省份技术转移绩效进行测算。研究结果显示,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相对较高,北京和上海等龙头城市技术转移绩效最突出,吉林、黑龙江、海南、云南和贵州的技术转移绩效相对较低。为提高技术转移绩效,应提升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供给能力以及对他们的需求能力和消化能力;建立完善区域性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助推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探索完善区域技术创新协作及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全国及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方面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
关键词:三大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评价;跨区域技术转移;跨部门技术转移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095-07
一、引 言
当今社会,一场新产业革命正在孕育发生,全球产业面临深刻变革。与此同时,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新的环境条件下,中国必须将创新驱动作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为此,必须促进区域技术转移,加快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三大经济圈作为中国科技创新实力最强的地区,集聚了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和科技创新成果,准确把握这些区域的技术转移绩效,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政策促进其科技成果转化,是中国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重要一环。
关于技术转移的含义,目前学术界的认识并不一致。联合国[1]把技术转移定义为关于制造产品、应用生产方法或提供服务的系统知识的转移,其转移的内容是知识、信息和专利等软件,不包括货物、设备的单纯买卖或租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欧盟统计署[2]认为技术转移是指一国做出的发明(包括新产品和新技术)转移到另一国的过程。章琰[3]认为技术转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技术在不同背景间的水平运动;二是技术由实验室向市场的运动,即技术商业化过程。这里的第二层含义即人们常说的科技成果转化。可见,技术转移范围要大于科技成果转化。杨善林等[4]将技术转移定义为具有商品属性的技术在两个利益主体(技术供体和技术受体)间进行所有权或使用权让渡的过程。
综合已有学者的研究,本文的技术转移是指具有商品属性的技术通过一定的技术服务中介机构或其他渠道,在技术供给方和技术需求方之间进行的所有权转移;这种转移既可发生在不同国家地区之间,也可发生于同一国家的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同一地区的不同企业之间。因此,技术转移便表现出跨区域的空间转移特征和跨部门的时间转换特征。基于此,可从空间(横向)和时间(纵向)两重维度对技术转移活动进行类型划分[5]。从空间维度看,技术转移是技术跨区域的转移,既包括跨国转移,也包括国内不同地区之间以及同一区域不同企业之间的转移;从时间维度看,技术转移是指从技术生成部门(研究机构)向技术使用部门(企业和商业经营部门)的转移,即通常所说的科技成果转化。按照技术转移的具体表现形式,可将其归纳为三种基本类型:一是国家之间以及国内跨区域技术转移;二是从技术生成部门(研究机构)向技术使用部门(企业和商业经营部门)的跨部门技术转移,即科技成果转化;三是既跨区域又跨部门的技术转移。
基于以上关于技术转移的内涵界定及表现形式,考虑到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主要基于跨区域技术转移以及技术生成部门向使用部门的跨部门技术转移两个层面,通过构建技术转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中国三大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加以测算并进行评析。
二、中国三大经济圈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评价
基于目前中国技术转移的特征,本文主要从跨区域和跨部门两个角度对三大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进行测算。在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上,考虑到现行规范划分下的京津冀经济圈、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包括的省份数量较少,导致样本数量过少,不利于全面准确把握中国区域技术转移绩效。为提升研究的科学性,本文将三大经济圈的范围扩大到泛环渤海经济圈、
泛环渤海经济圈指环绕着渤海全部和黄海部分沿岸地区所组成的广大区域,由三个次级的经济区组成,即京津冀圈、山东半岛圈和辽宁半岛圈。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
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4个省份。为了与泛环渤海经济圈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的数据样本一致,本文将临近长江三角洲且积极对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福建、江西和河南3个省份涵盖在内。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
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包括中国华南、东南和西南的9个省份(广东、广西、湖南、海南、福建、江西、四川、云南和贵州)以及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同时为了便于比较,在各经济圈内分别选取7个主要省份作为考察对象:泛环渤海經济圈选择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吉林和黑龙江;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选择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安徽和河南;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选择广东、广西、湖南、海南、四川、云南和贵州。本文所选用的数据分别来自于2009—2015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和相关省份统计年鉴等。
2008年的金融危机给国际和国内各项技术活动带来较大冲击,这一年的数据相较其他年份发生较大波动,而跳跃点的存在会影响时间序列数据拟合的有效性,因而本文从2009年开始考察。
(一)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跨区域技术转移是指技术在区域之间的流动,既包括跨国技术流动,又包括国内各地区、各企业以及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技术转移。以中国为例,跨国技术转移的国外技术引进主要通过国际贸易和FDI两种途径[6];国内技术转移主要包括技术输出和技术吸纳两个层面。现阶段,中国跨区域技术转移主要通过技术市场来实现,因而可通过测算技术市场的交易活动来衡量区域技术转移状况。据此可采用各地区国外技术引进合同数与合同金额衡量各地区跨国技术转移活动,采用各地区国内技术输出和技术吸纳合同数与合同金额衡量各地区的国内技术转移活动[7]。endprint
(二)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测算
Cantwell和Janne[8]在研究创新全球化环境下跨国公司和政府作用时指出,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济快速发展的初期,技术吸纳金额远高于技术输出金额,随着日本经济日益发展,技术“纯输出”由负转正。这说明,技术市场交易活动与经济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在经济相对落后阶段,技术交易主要是技术吸纳,先进技术的吸纳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而到经济发达阶段,技术交易则主要表现为技术输出。对中国而言,跨区域技术转移也具有相似的特征。一方面,从国际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总体偏低,跨国技术转移主要表现为从国外引进技术,引进技术越多,跨区域技术转移水平越高;另一方面,从国内看,与其他地区相比,三大经济圈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技术输出更能体现一个地区的技术转移水平,向其他区域输出技术越多,跨区域技术转移水平越高。冯锋等[9]采用跨省区技术“纯输出”来衡量跨省区技术转移,所谓技术“纯输出”是指某个省区跨省区输出的技术成交金额减去该省区跨省区吸纳的技术成交金额。
根据前文构建的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文在参照“纯输出”指标基础上,考虑到中国跨国技术转移的现状和特征,用国外技术引进成交额TF1加“纯输出”额TNOF考察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情况,即考虑跨区域技术转移的“纯输出”指标P=TFI+TNOF。由于技术市场合同数与技术市场合同金额高度相关,两个指标反映的技术转移水平大致相同,所以进行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评价时仅考虑技术市场合同金额。2009—2014年三大经济圈各省份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值如表1所示。
从表1可知,北京技术转移绩效值最大,且远大于其他省份,说明北京国外技术引进和国内技术输出成交金额最多,且增长速度较快[10]。这与北京对外交流活跃、技术创新水平高和技术市场交易活跃等有关,也显示出北京作为全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移中心的地位;其次是位于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中的上海和江苏。上海技术转移绩效值的标准差较小,说明近年上海技术市场交易活动增长速度较低,维持相对稳定状态;而江苏技术市场交易波动较大,2009—2012年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13—2014年国外引进技术交易大幅度减少致使技术转移绩效值快速下降,导致江苏技术转移绩效值的标准差偏大;紧随其后的是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的广东和泛环渤海经济圈中的天津技术转移绩效值也较大,且增长速度也较快。值得注意的是,福建技术转移绩效标准差与广东不相上下,但其均值仅为-101.429,说明福建主要是国内技术吸纳,且吸纳速度增长较快。综合来看,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天津是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值最大的五个省份,且其技术转移绩效值在各自经济圈中也远高于其他省份。这表明三大经济圈中各有一、两个省份处于技术转移的“领头羊”地位,它们一方面大力吸引大量国外技术,另一方面大量输出本地技术,并且这些省份本身也是所在经济圈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地区。此外,吉林、黑龙江、安徽和湖南的技术转移绩效平均值均为正,但与绩效值最高的五个省份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其余省份的技术转移绩效平均值均为负,其中福建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值最小,四川和浙江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值相对较大。总体来看,现阶段中国技术转移绩效总体偏低且区域差异明显,这与区域创新要素分布及创新能力的非均衡性直接相关。
三大经济圈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存在较明显的差异。泛环渤海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值的领先主要得益于北京较高的技术转移绩效值,且近年来该经济圈内部各省份技术交易活动较活跃。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内既包括经济、技术较为发达的江苏、浙江和上海,又包括近几年快速发展的安徽等,技术转移绩效值也较高。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内除广东和湖南外,其余省份技术转移绩效值均为负值,且该经济圈内技术转移绩效值最高的广东与北京、上海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是在仅包括广东9个城市的珠江三角洲经济带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该经济圈内其余省份与广东的经济交流相对偏少,内部技术溢出效应较差,从而导致经济圈内部各省份技术转移差异较大[11]。
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值最高的五个省份均为中国经济较为发达的省份,这说明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二者事实上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12]。一方面,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越高,说明该区域技术交易活动越活跃,从而越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区域,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交易活跃度越高,从而越有利于促进跨区域技术转移。相应地,区域经济的差异性或不均衡性,也导致了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的差异和不均衡。
三、中国三大经济圈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评价
(一)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跨部门技术转移是指从技术生成部门(研究机构)向技术使用部门(企业和商业经营部門)的转移,这种转移也是技术从研发到应用的转化过程。技术的供给方一般包括大学、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机构,技术使用部门主要是企业。技术的跨部门转移需要相应的中间平台支撑,它们是为有效实现技术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中介机构。可见,影响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的因素,既包括技术供给方的研发能力,也包括中介平台的支撑条件,当然还包括技术需求方对转移技术的使用效果[13]。根据上述三方面因素,可构建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的评价指标体系。技术研发能力受技术要素投入的影响,主要包括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其中以R&D活动人员折合全时当量衡量人员投入,以R&D经费内部支出和R&D经费投入强度衡量资金投入;技术转移能力主要受技术市场活跃程度的影响,用技术市场合同数和技术市场合同金额衡量;技术转移效果指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能力,用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衡量,其中经济效益用新产品销售收入、企业工业增加值、国内地区生产总值、企业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比重和出口交货值衡量,社会效益用新增利税、新增从业人员和全员劳动生产率衡量[14]。由于无法获取全部产业因使用技术带来的产值和销售收入等数据,本文以高技术产业作为考察对象近似反映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endprint
高技术产业是指用当代尖端技术(主要指信息技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生产高技术产品的产业群,该产业研发投入高、研发人员所占比重大。与中低技术产业相比,高技术产业对于技术的需求更大,可看作是技术市场上的主要需求主体。
(二)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测算
本文运用SPSS20.0软件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三大经济圈各省份历年技术转移绩效的综合得分,据此可对三大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情况进行评价。为消除各变量间的量纲关系使数据具有可比性,首先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然后进行KMO和Bartlett球形度检验。根据方差大于1即为主成分的标准,取前三个成分作为主成分,前三个主成分累加占到总方差的85.049%,说明解释力较大。根据主成分得分系数矩阵可求出前三个主成分的系数,方法为各自主成分载荷向量除以各自主成分方差的算术平方根。其中系数的平方和等于1,将各个系数分别乘以13个原始变量标准化之后的变量即为各主成分的函数表达式[15]。提取主成分之后可计算各指标的权重,进而得到各样本的综合得分情况。2009—2013年三大经济圈各省份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值如表2所示。限于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技术市场合同数和全员劳动生产率这两个指标2014年的数据不可得,而这两个指标又比较重要,本文仅计算了2019—2013年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值。
从表2可知,2009—2013年三大经济圈各省份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值的排名并未发生明显变化,广东一直处于第一名的位置,且综合得分远高于其他省份;江苏一直位居第二名,北京、山东、上海和浙江则分别在第三—第六名之间徘徊。其中北京和山东位于泛环渤海经济圈,该经济圈中天津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值也较大;江苏、上海和浙江位于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该经济圈中福建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值相对较大;在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除广东之外,四川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值较大。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值较大省份的制造业都比较发达,且处于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
将2009—2013年技术转移绩效值进行加权平均,权重为价格指数的倒数,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可知,2009—2013年三大经济圈各省份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综合排名前五名依次为广东、江苏、浙江、北京和上海。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各省份排名较靠前;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中除广东外,其余各省份排名均不理想;泛环渤海经济圈中北京、山东和天津排名相对靠前,而其余省份排名则处于中下游位置,该经济圈整体排名情况好于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但相较于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大经济圈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的综合排名与现实区域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大致吻合。近年来,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高技术产业激增,在三大经济圈中高技术产业产值最高,大大提高了该区域的技术转移绩效。同时,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中江苏、浙江和上海总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制造业较发达,因而极大地带动了该区域技术转移绩效。相比之下,泛珠江三角洲地区曾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但近年来随着其他地区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该区域政策优势逐渐减弱。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其余各省份经济发展水平都与广东存在较大差距,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该经济圈整体的技术转移能力。京津冀地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也较强,并在泛环渤海经济圈中发挥了重要的带动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囿于数据可得性,本文仅测算了基于本省份跨部门技术转移的绩效,难以对既跨省份又跨部门的技术转移绩效进行衡量,而现实中这种“双跨”型的科技成果转化现象并不罕见,尤其是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表现得更加突出,甚至可能表现出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优于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的情况。如北京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排名第一,而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则排名第四。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作为技术成果承接地的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体制机制较灵活,市场反应速度快,对北京的科技创新成果承接吸纳能力很强;相比之下,长期以来天津和河北的政府行政力量较强,国有经济比重较大,民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市场竞争不充分,区域性要素市场發展滞后,导致技术及其他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不通畅,在承接北京丰富的科技创新成果方面反而劣于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
四、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分别从跨区域和跨部门两个角度对中国泛环渤海经济圈、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和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及所属省份技术转移绩效进行评价,得出以下基本结论:
第一,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值相对较高,这主要与以下因素相关: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产业结构以技术密集型产业为主,科技力量雄厚;城市群建设全国领先,区域产业及技术创新协同度高;上海和江苏国外技术引进能力较强。在中高端产业竞争实力、区域研发及创新能力和经济圈内部产业及技术协同水平等方面,泛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与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还存在一定差距,由此导致该经济圈技术转移绩效低于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泛环渤海经济圈整体上技术转移绩效水平低于泛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主要是由于产业和技术协同性差,导致技术转移绩效偏低。
第二,中国三大经济圈中龙头城市技术转移绩效最突出。北京、上海和广东三个省份技术转移绩效最高,都属于所在经济圈的龙头省份以及经济、技术发展的主导省份。其中北京跨区域技术转移绩效值最大,广东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值最大。北京是全国教育和人才集聚的中心城市,教育和科技实力雄厚,拥有89所高校和全国近1/3的科研机构,技术人员密度全国最大,人才资源十分丰富,向其他地区转移技术的能力很强。但由于北京服务业比重较高,制造业所占比重相对不高,在技术转移方面,其跨部门技术转移绩效并不是最高,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是最强的;相比之下,广东制造业较为发达,且不乏高技术产业集聚,从而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第三,吉林、黑龙江、海南、云南和贵州的技术转移绩效相对较低。其中吉林和黑龙江隶属东北老工业基地,长期以来由于受体制机制、科技创新能力和人力资本等因素的影响,技术转移绩效偏低,严重制约了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反过来,经济发展滞后进一步制约了这些地区科技创新及技术转移绩效的提升,由此形成恶性循环。海南自然禀赋及区位因素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产业结构以旅游业为主体的服务业所占比重较高,制造业包括高新技术产业的数量较少,且所占比重较低,由此表现为其技术转移绩效偏低。云南和贵州地处偏远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长期相对滞后,由此导致技术转移绩效不高。endprint
基于以上分析結论,为提升中国技术转移绩效,笔者认为应重点采取以下政策:
第一,提升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供给能力以及对他们的需求能力和消化能力。从供给角度,提高科技创新设备和人员等的利用率,改革科技创新成果收入分配制度,强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激励约束机制,以提供更多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同时加强对国外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的吸收利用能力。从需求角度,强化市场竞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对科技创新成果的需求能力和消化能力。
第二,建立完善区域性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和中介机构。建立完善包括知识产权服务、创新要素聚集、创新主体协同、科技人才培训、创新信息收集、整理与发布等在内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平台,完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为各类创新主体更好地进行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提供优质服务。
第三,探索完善区域创新协作及成果转化机制。借助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强特定经济圈内部区域创新主体之间的创新协作及成果转化。探索构建包括创新资源共享、创新平台共建、创新要素流动和创新成果有效转化的一整套体制机制。特别是对于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的地区,应加快完善市场机制,消除要素、技术流动壁垒,提升技术市场交易活跃度,促进区域创新协作及成果有效转化。
第四,充分发挥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全国及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方面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北京和上海正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圳已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天津和武汉正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充分发挥全国及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在技术创新、知识扩散、成果外溢与转化过程中的极化效应,以点带面,以面推体,构建完整、高效的区域创新及成果转化网络,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在各区域间的高效转化。
参考文献:
[1] 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R].瑞士:联合国技术转让行动守则会议,1985.
[2]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统计署.奥斯陆手册:创新数据的采集和解释指南[M].高昌林译,北京: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1.23.
[3] 章琰.大学技术转移——界面移动与模式选择[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66-68.
[4] 杨善林,郑丽,冯南平,等.技术转移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认识及比较[J].中国科技论坛,2013,(12):116-122.
[5] 徐耀宗.谈技术转移[J].科学学研究,1991,(2):74-84.
[6] 沈坤荣,傅元海.外资技术转移与内资经济增长质量——基于中国区域面板数据的检验[J].中国工业经济,2010,(11):5-15.
[7] 冯锋,李天放.基于技术转移与产学研R&D投入双重影响的区域经济增效实证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1,(6):97-102.
[8] Cantwell, J., Janne, O. The Role of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and National States in the Globalization of Innovatory Capacity: The European Perspective[J]. Technology Analysis & Strategic Management, 2000,12(2): 243-262.
[9] 冯锋,司尚奇,李徐伟.我国跨省区技术转移差异性分析——基于1996—2007年各省技术转移数据[J].中国科技论坛,2009,(11):77-82.
[10] 廖述梅,徐升华.我国校企技术转移效率及影响因素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11):52-56.
[11] 林江,周少君,黄亮雄.区域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基于“泛珠三角”区域框架的实证分析[J].财经研究,2011,(12):129-139.
[12] Griliches, Z. Productivity, R&D, and Basic Reseach at the Firm Level in the 1970s [J].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6, 76 (1):142-154.
[13] 石善冲.科技成果转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3,(6):31-33.
[14] 郑伟.技术转移与经济增长研究——基于科技支撑和引领经济发展的视角[J].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08,(10):3-16.
[15] 高铁梅.计量经济分析方法与建模:EViews应用及实例[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289-300.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