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乱象”只是“相遇问题”
2017-07-25刘洪波
刘洪波
共享单车在城市里出现,带来了不少新情况。我想,这些事情可以归结为“相遇问题”,城市也好,市民也好,与一种新的东西遇上了,难免要经过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各个方面才能做到“相宜”。
我不同意把围绕共享单车出现的各种情况,与市民素质、社会文明等等做紧密的联系,不同意把这些情况与与“企业不负责任”“政府无所作为”等等挂起钩来。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奇葩都有,社会丰富了什么怪事都有,这些都是客观事实,各有出现的概率,永远不为零。极端的情况,要说总是说不完的,谁把共享单车拆零件卖了,谁把共享单车背回家了,谁把共享单车扔湖里了,等等,这只是极少数、极个别。类似极个别的人遇上共享单车有破坏性,遇上井盖有破坏性,见到路灯要用弹弓打,不具有代表性。
共享单车确有普遍的问题,例如随意停放的问题,损坏率高的问题,在路面骑行秩序不讲究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带有典型的“相遇”特征。人也好,城市也好,社会也好,与陌生的人、陌生的事物遇上,总有一个从不习惯到习惯、从闯入到融入、从遭遇到相融的过程。
机器刚刚出现在工厂的时候,工人们把机器砸了,这不是素质问题、文明问题,而是人不能习惯机器所带来的变化。汽车代替了马车,带来了故障趴窝和车祸问题。电话大量装进家庭,也产生了好多问题。
任何新东西都会带来冲击,对大多数人来说,只是适应问题。适应时间有短有长、有快有慢,但不是遥遥无期。
以此为认识基点,我们对围绕共享单车出现的一些问题就不必大惊小怪。媒体上出现了各种报道,损毁车辆的、共享变私享的、乱停乱放的,还有载客摩托车主破坏单车的,很正常,媒体总是要传播新出现的事,但怎样评论、怎样看待媒体上报道的事却需要过脑子,有思考。见到这些报道,就认定市民素质有问题、政府能力有问题、社会文明程度有问题,未免只看到现象而昧于事理。
让大家看到新东西带来的冲击,有好处,就是设置社会议题,让大家看到有问题,但平常心还是要有,别把事情一下子就提升到大家都配不上新东西的程度。凡事以人为本,而非以新东西为本。人需要适应新事物,社会需要发展,政府需要进步,但终究来说,是人和社会可以决定新事物的存留,而非新事物决定人和社会的存留;最终只有共享单车是否适应于人和社会的问题,没有人和社会是否适应共享单车的问题。如果新的东西就是天然有权要人和社会去适应,怎么会有许多新的东西被淘汰出局?
对运营商来说,共享经济、共享单车也是新东西,也需要在运营中不断完善。现在我们可以看到,与社会和人的日常使用高度嵌合的服务,其运营不只是企业内部的事情,还具有很强的外部性。共享单车正向的外部性,是提供了行动方便,增加了绿色出行,提高了公共交通使用率,增进了人们健康等,另一方面,共享单车必然要用到城市道路、空间和秩序等资源,也对这些构成影响,就像工厂要向环境排放一样,这是负向的外部胜。我们不能说这种负面的外部性是运营商事先就有谋划地转嫁其成本,但随着新情况的出现,我们有理由要求企业承担消除负向的外爿牲的责任。
政府在共享单车出现之前,未及考虑相关问题,出现问题后制定相应办法,并乐见共享单车产生的正向的外部性,这就是对共享单车、共享经济的支持。经一事,长一智,更深刻地认识道路、空间、秩序的资源性,并进行严格管理,将有利于今后对类似新事物的管理有所预判。
总而言之,共享單车仍在轨道之内,报道出来的问题有些多,但不值得惊诧,不必要把事情看得太严重,好像市民素质、社会文明、政府治理、企业责任全都乱了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