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美学中的审美关系说
2017-07-24陆丽桦
摘 要:周来祥先生在和谐美学的构建过程中,特别重视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辩证思维方法,他按照逻辑的方法指出了主客体之间的三种关系:认识关系、审美关系、伦理实践关系,并将审美关系看作美学的研究对象。本文从周来祥先生的辩证思维方法出发,分析了“三大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梳理了“审美关系说”的理论渊源和结构内涵,最后简短介绍了周先生的“审美关系说”引发的争论及带来的反思。
关键词:和谐;逻辑;审美关系
作为中国当代著名的美学家和文艺理论家,在兼收并蓄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和西方美学的优秀理论的基础上,周来祥先生运用辩证逻辑思维,贯通古今,史论结合,构建了以和谐为核心,以审美关系为轴心的和谐美学。
随着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辩证思维方法的深刻发展,加之关于美的本质问题的论争热潮的掀起,周来祥先生提出了美学是研究审美关系的科学的主张,并通过历史与逻辑的演绎、比较视野的开拓和理论体系的完善,极大地丰富了其审美关系说的思想内涵。
一、 “三大关系”理论
按照逻辑的方法,周来祥先生认为主客体之间存在三种关系,即认识关系、审美关系和伦理实践关系,这三种关系是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人与世界的三种关系。
认识关系是指在社会实践中,从感性认识出发,以个体形式为对象,以概念的形式探究最普遍的本质规律,体现关于世界的整体的系统的认识,这种认识活动倾向于去发现客观真理的必然性的内容,而排斥纯主观的不确定性。而伦理实践关系可以说是基于劳动——人类最初的实践活动的,周来祥先生认为,伦理实践关系体现出主体对客体的一种意愿、欲望和目的,这种关系要求在现实世界中,尤其是在客观物质世界中实现自己、肯定自己。但是这种意愿、欲望能否实现,则取决于实践的对象是否符合客观必然性,以及实践主体的目的和手段是否符合对象的客观规律。而审美关系,其实是一种居间关系,它是认识关系和伦理实践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介于认识关系和伦理实践关系之间。尽管审美关系与认识关系和伦理实践关系密切相关,但是我们也要注意三者之间的区别。
二、 审美关系说的结构内涵
周来祥先生把审美主体和审美客体所构成的审美关系作为美学研究的对象,并形成了自己的“审美关系说”。具体说来,其审美关系说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审美关系是认识关系和伦理实践关系的统一。认识关系是指人在认识客观世界时,必须放弃个人的主观情感,这是一种理性的认识,是理智的关系。而伦理实践关系是一种意志关系,是人的愿望和欲求,需要在客观实践中看看是否与对象的规律性相一致。审美关系是认识关系和伦理实践关系的统一,具有二重性,“虽然它也包含理智的内容,但是理性的获得并不经过抽象阶段,审美活动往往一直处在个别事物之中,事物的本质必然和内在联系是通过具体的现象形式深化而来的……”这一点在本文的第一节中已经论述过了,这里不再赘述。
其次,审美关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周来祥先生将其主要分为古代素朴的和谐美、近代对立的崇高美以及现代辩证的和谐美。古代素朴和谐美是指构成美的一切元素有序地稳定地结合为一个和谐的有机体,更进一步地,周来祥先生将古代素朴和谐美又分为优美和壮美两种类型,他认为优美强调平衡、柔和,给人宁静安详的感觉;而壮美则强调对立、冲突,给人的感觉是阳刚、惊奇,但即使这样,壮美中的对立因素也是趋于均衡、和谐的,不会超出古典和谐美的表达。到了近代,社会矛盾日益激化,原本和谐的秩序被打破,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感性与理性所构成的有机体的内部都发生了分裂,对立和冲突取代了平衡和和谐。现代辩证的和谐美对古代素朴美和近代崇高美进行了扬弃,含有对立的因素,又不等同于古典的和谐,而“是人类美和艺术发展的最新所在,它彻底否定了近代形而上學的绝对对立,而复归为古代的和谐统一,同时它彻底否定了古代素朴的和谐,而跃进到现代对立基础上的和谐”。它将古代的和谐和近代的对立予以辩证地综合和发展,达到了更高层次上的辩证和谐。
最后,在审美关系的前提下,周来祥先生根据质、量两个方面对审美和艺术的形态进行了划分。他认为依据量的标准,美可以分为偏于内容的美(例如社会美)和偏于形式的美(例如自然美);艺术分为偏于内容的再现艺术和偏于形式的表现艺术。而依据质的标准,美可分为内容和形式的矛盾对立中偏于和谐的优美,以及在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中偏于矛盾对立的崇高与滑稽;艺术也分为在对立中偏于和谐的艺术,以及在统一中偏于对立的艺术。
三、 审美关系说的争论及反思
周来祥先生在和谐美学的视域下阐述自己的审美关系说,对学界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同时,也引起了较大的纷争。众多纷争中与“审美关系说”相对的更为显著的一派观点是“审美活动说”,主张这一观点的学者质疑“关系”是静止的、相对的,是否适合用来指称美学的研究对象?例如王一川先生在《美学对象不是“审美关系”——与周来祥同志商榷》一文中开门见山地提出几点不同意见:“首先,审美,归根到底不是“关系”,而是一种人类活动,是活生生的、无限丰富的人类活动。其次,审美是一个复杂的多元统一体,依赖于多种因素如理智、意志、情感等等的参与,而不仅限于情感。第三,在我们当代,既有专门的、集中的审美活动——艺术审美活动,也有比较明显的审美活动——关于社会美的创造与鉴赏的社会审美活动,关于自然美的创造与鉴赏的自然审美活动。
新理论在发展的过程中不免要面对质疑和诘难,思想的碰撞才更有利于理论的成熟。不可否认的是,周来祥先生的审美关系说在构建过程中也是吸取了各家之长,并做出了开创性的理论探索,不但促使我们重新思考审美、艺术与世界的关系和价值,更促进了中国当代美学的体系化和完善化。周来祥先生,以及每一位理论构建者,都值得我们尊重,他们的耕耘也都值得被重视。
参考文献:
[1]周纪文.和谐论美学思想[M].济南:齐鲁书社,2007:55-56.
[2]周来祥.古代的美、近代的美、现代的美(第一版)[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96.
作者简介:
陆丽桦,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