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亮《朱雀》的书写及其对鲁迅精神的继承
2017-07-21冯晨旖
冯晨旖
(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 中国现当代文学,江苏 南京 210097)
摘 要: 鲁迅先生的文学创作在我国文学发展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自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文学开始在更加多元的环境中成长,出现了众多作家和写作风格,但是作为中国新文学先驱的鲁迅依然深刻影响着新世纪文学的创作。本文以青年作家葛亮的长篇处女作《朱雀》为研究对象,从地域书写、文本叙事、苦难主题三个方面研究《朱雀》对鲁迅先生的继承。
关键词: 葛亮 鲁迅 地域书写 文本叙事 苦难主题
五四以来,中国文学极大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在这一时期各种思潮涌入,新文学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鲁迅先生是新文学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先生力图用现代的手法展现民族的灵魂,在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千百年来中国人身上的缩影。鲁迅先生是现代文学的灵魂,他的精神不仅通过作品深刻影响了读者,而且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作家和知识分子。进入新世纪,中国文坛的开放性越来越显著,一大批新锐作家开始涌现,他们的写作不仅积极汲取了西方文学的营养,而且在潜移默化中深受鲁迅精神的影响,他们的加入给中国文学带来了极大的活力。葛亮是近几年声名鹊起的作家,作为一个受过系统教育、生长在传统与现代交融的时代的年轻人,他的作品深刻地受到了鲁迅先生的影响。本文将就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地域书写:鲁镇和南京
每位写作者都对故乡有着别样的情感:鲁迅和鲁镇、废名和黄梅、沈从文和湘西……他们都在书写中记录了对于故乡的那份难舍而又复杂的心情。承接现代文学的当代文学自然也有着对于故土的书写,他们在作品中回忆甚至展望故乡:叶兆言笔下的南京城、池莉作品中的武汉日常、莫言和他的高密东北乡……对于作家来说,故乡既是他们生长的地方,又是滋养他们灵魂的所在。
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创造了一个在封建宗法制度下固守过往的“鲁镇世界”,在这里有曾经试图冲破封建束缚但终归屈服的祥林嫂,封建旧礼教的守卫者鲁四老爷,活在自己臆想出来的胜利中的阿Q,穿着破旧长衫满口之乎者也的孔乙己……形形色色的人物写出了一个在封建宗法制度高压下艰难转型的农村社会。
葛亮在南京出生成长,千禧年之际前往香港求学并开始文学创作,首先在港台声名鹊起,其后大陆学界开始注意到这位“具有超人禀赋和良好训练的青年才俊”(莫言语)。葛亮被海外评论界称为“当代最具大师潜力,最会说故事的小说家”,他的作品中有一个“老灵魂”,文字婉转、技巧娴熟,在平静如水的叙述中阐释着对于人生和社会的理解。《朱雀》是葛亮的第一部长篇,在他的长篇处女作中,葛亮完成了对其“家城”南京过往与当下的言说。对于葛亮来说,《朱雀》是他不得不写的一部作品,“在意识深处,南京是我写作的重要旨归。我初开始写作的时候,就想写一本关于南京的小说,我对南京有一种情感的重荷,仿佛夙愿。当我写完了《朱雀》,等同于完成了一桩债务”。带着这样一种使命感和责任感,葛亮开始了书写。
《朱雀》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千禧年,一个苏格兰华裔许廷迈作为交换生来到他父辈的故乡南京,以一个局外人的眼光观看南京的过往与当下,南京的大历史被包裹在叶毓芝、程忆楚、程囡母女三人的经历之中。首先,葛亮以“朱雀”为题本是就标志了他书写南京城的决心,朱雀是南京的地标之一,在上古中国神话里,朱雀被视为凤凰的化身,身负火焰,终日不熄。根据五行学说,朱雀色红,属火,尚夏,在四大神兽中代表南方。她们母女三人又是这朱雀之城的女子,她们有着这座城的“冷”和“烈”,三位女子出场给人的第一感觉无一例外都是冷,这是一种云淡风轻、不动声色的冷,因为这座城上演了太多“旧时王谢堂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历史戏码,久而久之,这座城市中的人在面对历史沉浮和人生变迁就多了一份达观和冷静,而她们的“烈”则是身负火焰、终日不熄的朱雀带给她们的宿命。另外,葛亮在《朱雀》中写了大量日常生活。写南京人的饮食文化:年轻人再过来,挎着篮子,里面是一只白瓷茶壶,先给他们斟上。然后从篮子掂出两根“心里美”萝卜,用个刮刀嘶嘶地去了皮,麻利利地在中间开了几刀。好像在掌心开出了一朵花,碧绿的瓣,通红的蕊子。他咬伤一口,沁甜沁甜,再学小韩呷上一口热茶。觉得有薄薄的汗透出来,喉头酥酥的痒,仿佛有一股浊气温暖地升腾上来,写南京人的语言艺术:难得南京话里的骂人话,句句都是掷地有声。含义里是透彻骨髓的怨与怒。说多了,融到了说话人的字里行间去,也融到了这个城市的血脉里去。
二、文本叙事:归乡和看客
鲁迅先生的小说中存在一个“归乡模式”。《故乡》中的“我”因被封建宗法制度的农村社会所挤压而逃到了现代都市,但是辛苦辗转却失去了精神的家园,“我”此番从城市回到了“相隔两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正是为了寻梦,但是“我”那时记得的故乡不过是心象世界里的幻影,于是“我”再度远走。《朱雀》中许廷迈的父辈离开故土前往苏格兰,而他们血脉的延续为了寻根又回到了南京,许廷迈穿梭于南京的历史和当下,但是这些过去的现在的乃至将来的都没有给予他任何希望,许廷迈远走大洋彼岸却因为程囡的一封信重又归来,但是这片名为“故乡”的土地却让他觉得有凉意袭来。许廷迈还会离开吗?会的。南京永远无法给予他心灵和精神上的任何滋养,这里只是他名义上的“故乡”。另一方面,在鲁迅先生“归乡模式”的小说中,如《在酒楼上》、《孤独者》、《故乡》、《祝福》,叙事者在讲述他人的故事的同时,也在讲述自己的故事,两者形成一个复调。《朱雀》以母女三代人来讲述金陵城的历史,恢宏的时间跨度考验着写作者对于叙事人的选择和叙事结构的安排。葛亮以苏格兰华裔许廷迈回到南京寻根开始讲述,在他的言说中读者开始看到程囡在当下南京的各种遭遇,故事就这样一环套一环地发展,在叶毓芝、程忆楚的故事中金陵城的大历史变得真实可感,程囡、许廷迈、雅可又将现代南京的繁杂展露无遗。
在叙事者的选择上,鲁迅先生的小说中常有一个“我”出现,“我”可能是隐匿于人群中的一个看客,也可能是离家多年的游子,“我”对故事的讲述始终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距离感。《故乡》中的“我”是离家二十多载,处在现代和传统夹缝中艰难生存的游子,这个《朱雀》的开篇即写道:“他本无意于这一切了。说到底,他不过是一个局外人。”许廷迈是以一个局外人的眼光来看待发生在程囡母女三人身上的历史往事的,透过她们我们可以看到南京在这百年的历史中的种种遭遇。同样,许廷迈正是这样一个在传统和现代中艰难成长的年轻人。他生于苏格兰,异邦文化对他自然有着深刻的影响,但是骨子里却抹不去传统的印记:他听着风笛长大,却总将它和思乡病连在一起,他被别人问到苏格兰裙子会臉红,觉得这是他的罪过。许廷迈有着和“我”一样的尴尬处境。另外,鲁迅先生的小说叙事者往往和事件保持着一个清醒的距离,这种距离让读者对于故事能够有独立的判断。葛亮曾说:“南京是我不得不写的题材,可是真正能够延续写作的原因,是身在香港,反而增加了我写家乡南京的欲望。在香港有着不一样的生活节奏,心里面有种很明显的双层次感觉,从一个城市看另一个城市,那种感觉就很不一样。”葛亮身处香港反观南京本身就带有一种客观冷静的眼光,同样《朱雀》中选用一个苏格兰华裔的眼光看待南京的历史与当下,他虽然有着和普通中国人一样的外貌,但是对这座城一无所知,他以一个外来者的眼光看着故事徐徐向前发展,他是和作者同构的“我们”。
此外,葛亮在《朱雀》中设置了两条线索。一条是宏观历史线:集中在1923—1999年这段时间,逐一点明与南京有关的社会政治事件,还原大历史处境;一条是民间历史线,聚焦叶氏家族三代母女的情感生活并围绕她们搭建起日常生活情境。外在的大历史被具体成家族乃至个人的情感生活,葛亮书写的重点依旧是城市,正如他所说:“我希望《朱雀》里的城,是一个完整的城。我之前也强调过,如果让我讲《朱雀》里谁是主角--城市才是,而所有人都是建筑这座城市的砖瓦。”
三、苦难主题:乡村与城市
鲁迅是站在五四启蒙知识分子极具理性的立场上书写中国乡村的苦难的,他的小说不仅写出了古老的乡村在一个停滞不前的时代惨痛的社会生活史,而且写出了古老的乡村中国在一个新旧交替时代复杂的社会意识史。杨义曾说:“鲁迅是我国现代文学中把平凡而真实的农民,连同他们褴褛的衣着,悲哀的面容和痛苦的灵魂一道请进高贵的文学殿堂的第一人。他以一位先驱者炽热的心,写下了古中国人口占大多数的农民的苦难生活的第一卷。”发表于1924年的《祝福》书写了一个勤劳朴实的农村劳动妇女祥林嫂苦难的一生,而祥林嫂的苦难,则是封建宗法制社会中千百万被处于奴役地位的劳动妇女的真实写照;《故乡》中的闰土则是苦难深重的中国农民的出色画像,而闰土苦难的根源则直指半封建半殖民落后贫穷愚昧的近代中国乡村社会现实和伦理秩序。从鲁迅笔下的乡土小说中,我们可以解读出启蒙思潮下的“苦难”在文学书写中所承担的历史使命。
葛亮是一个苦难意识非常强的作家,在长篇小说《朱雀》中,苦难贯穿了叶氏母女三代的人生,也是南京这个六朝古都的城市底色。对于叶毓芝来说,她短暂的一生就在守望中慢慢终结。生活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她是南京著名药店“奇仁堂”老板唯一的女儿,处于时代浪潮的她想要革命却始终不敢踏出那一步,只能看着好友赵海纳风风火火地投身到时代的浪潮中去。她唯一的一次反抗是爱上了芥川并怀上了日本人的孩子,但是接踵而至的战争却让她所有有可能得到的幸福毁于一旦,南京城里嚷嚷着叶家小姐怀了日本人的孩子,躲入寺庙的叶毓芝救父心切却惨死于日本人手下,怀里的孩子被切尔神父救下。生在这样一个乱世的女婴在还未有记忆之前就经历了南京大屠杀这样惨烈的历史,幸运的是她活了下来,并被妓女程云和取名程忆楚抚养长大。“文革”中,程云和为了保护自己的两个孩子选择自杀身亡,“程云和自绝于人民,她死有余辜”,这句话深刻地展示了在“十年动乱”时期下底层人民的艰难困苦,沿着命运的轨迹,发生在抗战时期的生母身上的悲剧又发生在养母的身上,因为右派,因为做过妓女,因为给日本人做过慰安妇,程云和用死亡捍卫自己最后的尊严,也用死亡保全自己的儿女。在“十年动乱”时期,底层人民根本无法左右自己的人生,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存都無法保障,这无疑又是苦难人生的另一种表现。叶毓芝的女儿程忆楚爱上马来西亚侨生陆一纬,在特殊的年代陆一纬被划为右派送到了北大荒,程忆楚在南京艰难地生存,她本不爱老魏,但是为了名声却嫁给了强暴她的老魏,热爱文学和艺术的程忆楚和只知道家长里短的老魏的婚姻注定就是一场悲剧。当初恋陆一纬再次出现的时候,她还是毫不犹豫地投入了他的怀抱,正如葛亮在作品中描述的被抽去翅膀里的筋的白天鹅逸一样,程忆楚在严峻的年代失去了爱人,在必须谈婚论嫁的年龄嫁给了一个强暴自己的工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她再也飞不起来了。当命运之轮驶到第三代,程忆楚的女儿程囡长大成人,但她同样不简单:十八岁时爱上了美国人泰勒,这个泰勒竟然是一名特务,被退学的她在秦淮河畔和“哥哥”开了一家古玩店,并在这里邂逅了苏格拉华裔许廷迈,但是雅可的出现又打破了她可能有的幸福。雅可耽美颓废,染有毒瘾,但是有着极高的绘画天赋,内心也是浪漫柔情,与程囡同时都市里的红男绿女,最终雅可毒瘾发作死在程囡的怀里,程囡也怀上了雅可的孩子。程囡最终决定生下孩子并自己抚养,这种宿命的轮回一代又一代地延续着,这种苦难怎么也摆脱不了。葛亮试图在《朱雀》中展现南京的苦难历史,这个苦难不是一座城的苦难,而是生活在这座城中的每个人的苦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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