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幕视频网站:参与式文化的独特实践
2017-07-21余璧玲
余璧玲
内容提要:新技术的应用发展,改变了以往单向线性的传播模式和传受关系,媒介内容生产与消费两端的对立逐渐消失,一种以分享、参与、串连与自我呈现为特色的媒介文化正在显现。这种文化将媒介消费的经验转化为新文本,乃至新文化和新社群的生产。梳理弹幕视频网站的发展轨迹,从迷群的聚集、关系的建立到用户自主生产内容、参与社区建立,暗含了参与式文化的发展轨迹,也是亚文化视角下参与式文化的独特实践。较之于传统的媒介传播形式,受众有了更多民主参与的可能性,然而距离实现真正的完全的“参与”仍然有非常遥远的一段距离。
关键词:弹幕视频网站;亚文化迷群;参与式文化
新技术的应用及发展,改变了以往单向线性的传播模式和传受关系,创造了崭新的媒介景观。媒介内容生产与消费两端的对立逐渐消失,由上而下的发布方式也转向了由下而上的公开分享,一种以分享、参与、串连与自我呈现为特色的媒介文化正在显现。美国学者亨利·詹金斯(Henry Jenkins)将这一新型媒介文化称为“参与式文化”(Participatory Culture)。
参与式文化并非崭新的概念,从詹金斯关于迷文化的早期研究开始,关于参与式文化的讨论从未停止。最初,参与式文化被视为迷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特性,产生和发展于迷社群。迷群体并非被动地接受其所消费的媒介文本,他们同时也是媒介的生产者。迷形成了一种参与式文化,这种文化将媒介消费的经验转化为新文本,乃至新文化和新社群的生产。
梳理弹幕视频网站的发展轨迹,从迷群的聚集、关系的建立到用户自主生产内容,参与社区建立,暗含了参与式文化的发展轨迹,也是亚文化视角下参与式文化的独特实践。
一、弹幕视频网站:从迷出发到参与式文化
追溯弹幕视频网站的起源,可以发现其也发端于特定的迷群,它为ACG1文化爱好者提供了公共平台,聚拢具有相似兴趣诉求的用户,形成了一定规模的ACG文化迷群。由于弹幕视频网站的视频源并非来自网站官方,而是网友自发投稿,即网上俗称的“UP主”2,因此一批优秀的UP主对于网站起着毋庸置疑的重大作用。而这些UP主多是ACG文化的资深爱好者,所以网站内容也多集中于ACG相关内容,使得受众群体较有针对性,即所谓的“御宅族”3。
在弹幕视频网站出现之前,特定的字幕组、视频分享网站、贴吧、论坛,都是“御宅族”的群聚之地。弹幕视频网站整合了上述的互联网资源,让“御宅族”享受一站式服务。我们可以看到,“宅文化”是弹幕族和弹幕视频网站产生的直接动因,网络技术只是顺水推舟而已。弹幕视频网站起到了类似于中介的连接作用,使得原本分散的个体的“迷”聚集,建立起了相对独立的网络虚拟社区,而实现了个体的身份认同并完成了对相似属性个体“迷”的关系连接。通过弹幕视频网站,迷群得以共享信息资源,个体的爱好诉求得以满足。
弹幕视频的生产传播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迷在消费媒介内容的同时,也投身于弹幕内容的创作中,使得视频内容得以不断更新,孤立的个体也在参与创作的过程中不仅能够表达自我,同时在共享意义的过程中强化了迷群的凝聚力以及对社区的归属感。ACG文化作为受众面相对狭窄的亚文化,与大众文化相比,本身就更需要一种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弹幕视频网站帮助这类文化的迷群体建立了共享的审美判断,像詹金斯谈及迷文化所说的一样:“这些由新技术的武装的观众们,占据了新旧媒体之间的交叉空间,他们要求文化的参与权。”
起源于ACG文化迷群的弹幕网站赋予了消费者更多的权利,让他们在实现自我身份认同的同时,可以自主地参与到内容的生产流通中来,同时,受众的创意和多样化的活动又反过来促进了参与式文化的繁荣。
二、弹幕文化:参与式文化下的集体智慧
弹幕视频网站的内容从生产到传播,全部由用户主导。用户大量上传自己创作或二次创作的视频,而受众在观看过程中发送的弹幕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的内容。总的说来,弹幕视频网站形成的相对独立的虚拟网络社区中的用户自主性极强,尽管也同传统视频网站一样存在着会员与非会员用户的权利区分,但整个媒介环境还是相对自由、平等的。
对于迷群体而言,对亚文化的热爱,对民主力量的渴望,对自我创造力的表达推动着他们自下而上地去建立社区。在弹幕视频网站这样的社区中,则体现在用户对弹幕文化的积极建设中来。弹幕文化作为典型的青年亚文化的一种,体现了ACG迷群所特有的观念和生活方式,呈现出鲜明的特点。因此要讨论其文化表现和生活方式,则必须从生产的内容和用户群体两方面进行分析梳理,前者包括视频本身以及弹幕和评论,后者包括UP主及观众,在集体智慧的作用下,共同完成了弹幕文化的生产及传播。
(一)弹幕特有的语言体系。首先,从生产的内容来看,不管是UP主所分享的资源,还是用户发送的弹幕及评论,都具有小众性的特征。ACG资深爱好者的这一属性赋予了弹幕族群约定俗成的自有语言体系,不是族群内部的人看了也许会一头雾水,但长期混迹其中的受众却是乐在其中。如“开门,顺风快递”表示知道太多了,“前方高能预警”则是提示后面的视频内容会出现高潮,“UP主请收下我的膝盖”表达了观众对投稿者及视频内容的赞誉等等。许多非族群人员无法理解这些“暗语”,也不能感受其中的乐趣,换句话说,弹幕受众特征所呈现的小众性也暗含了其自身机制中的排外性。新加入的弹幕用户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才能逐渐理解特定暗语的对应含义,以及观看视频时弹幕中衍生的笑点和槽点等。这种小众性及排他性保证了社区的“纯洁性”,限制了对ACG文化不了解的用户進入,而根源还是在亚文化对主流文化的对抗。
(二)用户参与的不平等。詹金斯认为,尽管并非每个成员都必须做出贡献,但所有人都必须相信,他们可以自由地做出贡献,而且他们做出的贡献都将得到相当的重视。4但事实上,即便用户都能参与到内容的创作中来,但参与程度是存在差异的,游客及会员的权限区分,会员内部的等级划分,以及UP主与普通观众贡献度的区分使得这种集体参与并非平等、公平的。弹幕视频网站的用户群体自发地建立了权利组织结构,具有一定技能,如擅长影音剪辑、游戏实况解说、资源整合的UP主往往会受到更多的追捧。通过稿件的推送吸引受众,并慢慢形成一批固定的粉丝群,被粉丝关注的UP主任何活动都可以通过推送系统让所有粉丝看到,粉丝则会点击链接追随而至。受到“积分排行”的影响,很多知名UP主为了让自己的作品登上首页,会利用这套“关注推送”功能发动自己的粉丝群抱团刷分。
长期以来,UP主和粉丝之间的凝聚力被加强,两者的关系更近于亚文化圈层内的亚组织。这一基于兴趣爱好形成的组织包括各种社会身份背景的同年龄段用户,即在相对封闭独立的社区内部仍然存在群体划分,以弹幕为媒介建构的权力与话语体系一方面的确增强了成员归属感和组织黏合度,另一方面过于同质的群体意识形成的群体情感和群体思维容易走偏,在增强自我认同感的同时,会对异类意见会本能地排斥抵触,选择性接受和自己相仿的意见。
从UP主投放视频到观众的评论分享,弹幕文化的生产建构是由多方合力进行的,但参与度却存在差异。对于媒介企业、平台而言,他们的权力、资源、技术与普通受众并不平等,正如詹金斯所说:“不是所有的参与者都是平等的。企业甚至媒介企业中的个人仍然拥有比任何个体消费者或群体更大的权力。有的消费者有更强大的能力来参与新兴的文化。”
(三)二次文本加工的开放性。弹幕视频网站作为一种小众使用的传播媒介,为受众提供了高度的自主性。不论是视频的创作或二次加工,还是视频发布或参与弹幕评论发送,受众都掌控着自主权,而弹幕的呈现方式自然就内含了解构文本的目的。一个文本(包括文字、图片乃至视频)一旦存在于网络上,它就是一个开放性文本,因为网络赋予了大众书写的权利,从而使得“恶搞”和互联网几乎是同时诞生并一起成长的。开放性文本,在大眾文化、通俗文化的研究者费斯克的笔下,就是所谓“生产者式文本”。
著有《恶搞:反叛与颠覆》的传媒学者曾一果教授这样写道:“(它)是一种自由、松散型的文本,受众可以随时随地参与和介入到这些大众文本中去,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重新拼贴、组合,创造出无数新的大众文本,大众不断参与、介入,深入到这些文本内部,任意肢解文本,也可以将文本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起来,不断生产出新的意义来。”而这种对文本的二次加工也是弹幕文化的重要一环,也符合了亚文化的特质,青年人的亚文化所具有的反抗、冲突、另类、矛盾等特点都在文本解构的过程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不论是集体吐槽还是情绪发泄,都体现除了青年亚文化的外在特性,即内含的边缘性、颠覆性和批判性等。它在某种意义上完成了对主导文化的某种抵抗。
三、商业化浪潮下的参与式文化
(一)商业开发与参与式文化的冲突。网站的良性运营必得依靠完善的经营链。传统视频网站一般是通过购买视频播放版权,赢得受众,招揽广告商,进而开放VIP注册等保证资金链的健康,维护网站的正常运作。而弹幕网站的稿件上传源于用户,这既是其独有的特点,也为后来的平台发展埋下了问题隐患。
首先,是视频版权问题。弹幕网站主要依托UP主的稿件上传,也就是说网站本身并未掌握稿件内容的版权。UP主除上传原创视频之外,还有不少搬运自其他网站的视频。而无授权的二次上传不仅侵害了视频源网站的版权,还造成了视频网站受众的分流。简单来说就是弹幕视频网站播放一部无版权的视频,基本是零成本。近两年,国内版权意识逐渐提升,开始重视打击盗版,弹幕视频网站也开始进行整顿,开始着手与传统视频网站的达成商业合作。
其次,弹幕视频网站仅仅依靠广告的单一盈利模式无法保证平台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网站也开始开发多种收费服务,如充值的大会员、虚拟道具、订制周边、线下活动等等。
而这一系列商业举措也象征着主流文化对亚文化的收编,弹幕视频网站不再是封闭、独立的圈子,逐步向着更多元的社区发展。B站董事长陈睿表示,事实上目前 B站有三分之二的流量已经不是二次元的内容,“B站从二次元开始,但是逐步发展成为真正的兼容并包的社区,我们不区分对待 UP 主,也不会区分对待用户。现在B站的情况是,动漫宅和追星族和平共处。”5然而这对网站的老用户形成了很大的冲击,社区建立源自ACG文化迷群,而今社区逐渐开放,打破了以往与主流文化之间的界限,新用户的涌入实际上减弱了老用户对社区的粘合度,而商业化的发展趋势加剧了这种参与的不平等,明星UP主和普通UP主之间的资源分配不均,充值用户和普通用户之间的权限差别等等,与参与式文化中内含的民主、平等理念渐行渐远。
(二)开放平台中的懒人行动主义。弹幕视频网站最初是按照目标受众的特定属性建立的ACG文化社区,孤立的个体迷通过社区建立联系,共同分享资源、交流经验等,用户的活动和参与式文化紧密联系。ACG爱好者充分利用新媒介,根据自身的需求来生产和传播媒介内容。他们因为共同的爱好而互相连接,这些最初始的用户也是社区建设最积极的贡献者。然而随着主流媒体的曝光度增大,更多的视频网站巨头、电影电视节目也参与到“弹幕文化”中,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推荐机制来到弹幕视频网站。
B站董事长陈睿表示现阶段B站已经能够为上亿的用户提供服务,有超过100万的UP主。但事实上,即使是点击量上百万的热门视频,其评论区最多能有上千条评论,弹幕池还充满了各种无意义弹幕。大量从来没有上传过视频或者进行过评论的用户成为了网站的大多数,不符合弹幕视频网站希望用户积极参与内容生产,加强社群粘合度的期待。而当这些仅仅止于观看的用户成为网站主体时,弹幕视频网站所内含的参与实践的价值也在被稀释,其有别于与传统视频网站的特色也在逐渐淡化。正如同格拉德威尔提出的“懒人行动主义”,在网络平台所搭建的虚拟社区中,受众的表达变得更容易,他们通过观看、点赞营造出一种参与感,但这种参与的实际影响力其实为零。不同于社区原有迷群,在商业化浪潮裹挟下进入到原本封闭社区的大众缺乏对社区的归属感,离真正意义上的“参与”仍相去甚远。
四、结语
在互联网浪潮的推动下,媒体与受众的壁垒逐渐被打破,受众不再只是被动的信息接收者,他们在消费媒介文本的同时也在积极地进行文本的生产和输出,表达自己的态度和诉求。他们通过参与文化实践和内容创作,搭建起了新的网络社区,并在其中构建自己的身份,寻找社会认同。
弹幕视频网站以其独特的形式给了用户广泛参与、表达自我的机会,并将其纳入到内容生产的环节中来,使其成为内容生产的主导者,在形式上一定程度满足了人们对自由、平等、公开、包容、共享的新型媒介文化样式的期待。在商业化浪潮的席卷下,作为亚文化迷群聚集地的弹幕视频网站不可避免地受到主流文化的影响,两者在冲突中逐渐融合,最终被主流文化收编。
弹幕视频网站从一个最初由迷群体建立起来的、并不盈利的、相对封闭的社区走向了以盈利为目的的开放的商业化平台。对网站所有者而言,用户规模的扩展、商业效益的变现是巨大的成功,而对固守ACG文化净土的用户而言却是巨大的失望,他们仅仅希望能够保留最原始的迷社区而不受到商业力量的干扰。文化壁垒的打破,使得无数非ACG文化爱好者的涌入社区,在商业化的管理运作模式下,用户所分得的资源愈加不平衡,话语权和影响力分层明显。同时,在平台开放之后,尽管用户数量与日俱增,单纯观看视频但并未参与内容生产的用户人群占据了主体,即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眼中的“懒人行动主义”者,弱化了弹幕视频网站用户参与社区建设的特征,要实现真正平等的参与实践仍任重道远。
注释:
1.ACG:ACG为英文Animation、Comic、Game的缩写,是动画、漫画、游戏的总称。ACG文化是一种次文化, 发源于日本,以网络方式传播流入世界各国。其包含的动画、漫画、游戏经常互相改编,成为一种具有无限可能的文化艺术形式。
2.UP主:在华语圈,只要在弹幕网站上上传发布视频的人都被统称为UP主。UP即“upload”( 上传) 的缩写,在日语中,“主”=“本人”,UP主的意思就是上传者。但UP主≠ 作者, 转载者也称为UP主, 也有人用中文音译为“阿婆主”。
3.御宅族:又称OTAKU, 原指热衷且博精于动画、漫画及电脑游戏(ACG) 的人, 也泛指热衷于其他形式次文化,并对其有深入研究的人, 比如“ 化学宅”。OTAKU一词是世界公认的词汇,已被收录入各大英语词典中, 在中文里会有“宅男宅女”的含义。
4.enkins, H, Purushotma, R., Weigel, M., Clinton, K., & Robison, A. J. (2009). Confronting the challenges of participatory culture: Media education for the 21st century. [M].MIT Press.
5.陳睿:每个上 B 站的人内心都是孤独的. [N/OL]. 每日经济新闻.
参考文献:
[1]谭文若.网络群体成员身份认同的建构途径——以“绝望主妇”迷群为例[J]. 新闻界,2012(17).
[2]蔡骐,黄瑶瑛.新媒体传播与受众参与式文化的发展[J].新闻记者,2011(08).
[3]岳改玲.新媒体时代的参与式文化研究[D].武汉大学博士论文,2010(10).
[4]岳改玲,石义彬. 数字时代的参与式文化——以互联网上围绕《星球大战》的受众创作为例[J]. 新闻与传播评论.
[5]张岑岑.微言大义抑或话语狂欢——从微博现象看参与式文化对社会的影响 [J].青年记者,2012(04).
[6] 曾一果. 恶搞:反叛与颠覆[M].苏州大学出版社,2012;172-174.
[7]亨利·詹金斯.大众文化:粉丝、盗猎者、游牧民——德塞都的大众文化审美[J].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 (4).
[8]Henry Jenkins.Textual Poachers:Television Fans and Participatory Culture,New York:Routledge,1992:27、28、33.
(作者系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新闻学硕士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