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建省的历史背景和意义
2017-07-17胡欣阳
胡欣阳
摘要:19世纪末,清政府外受西方列强的联军进犯,相继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内受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国家实力大大减弱,对新疆等西部疆域无力顾及,导致其相继被沙俄和他国蚕食、占领。本文着重分析了清朝前后新疆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并阐述了新疆建省的意义。
关键词:清代 军府制 新疆建省
新疆自西汉正式纳入中国版图以来,无论是在中央政府无比强大的汉唐元明时期,还是在控制力相对较弱的魏晋南北朝五代十国时期,中央政府对新疆的统治基本上实行的都是军府制,完全有别于中原地区实行的郡县制。清朝建立以来,新疆地区依然沿袭着军府制,这一制度在清政府统治新疆之初发挥了巨大作用。
19世纪中叶,经历了两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朝政府外有西方列强的步步紧逼,内有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的困扰,国家实力大为削弱,西部边陲的新疆也陷入农民起义和外敌侵占的动乱之中,外国侵略者阿古柏一度占领了除伊犁等地的新疆大部分领土。直到1877年年底,左宗棠率领的中国军民彻底驱逐了阿古柏匪帮,新疆收复战以胜利结束,新疆建省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下面,笔者简要分析了新疆建省的历史背景和建省后的重大历史意义。
一、清代新疆建省的历史背景
1.新疆建省是内外部形势发展的需要
从外部环境来看,1860年英法联军攻占北京,强迫清朝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中英北京条约》和《中法北京条约》。与此同时,沙俄以武力相威胁,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北京条约》,除了侵吞中国东北大片领土之外,沙俄还规定了中俄西部边界的勘界点和大致走向。1864年,沙俄威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鲸吞中国西部边疆地区44万平方公里的土地。1881年,沙俄又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中俄伊犁条约》,侵占了西北边疆七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
短短二十年间,沙俄就侵占了新疆五十一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新疆大片领土被侵占,既是清政府昏庸无能的体现,又充分暴露了清政府对新疆行政体制管理较松散的弊端,所以新疆建省已刻不容缓。
从内部来看,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以及之后的陕甘回民起义,极大地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地位。受其影响,新疆的库车、伊犁等地也先后爆发农民起义,清朝在新疆各地的统治机构基本瓦解,新疆陷入空前的政局动荡之中。
1865年,中亚国家浩罕趁新疆内乱之际,派军官阿古柏率军入侵新疆,先后占领了新疆南北的大部分地区。在新疆面临严重的主權危机时,1875年,清政府委派左宗棠收复新疆。左宗棠统帅中国军民,仅用了一年半的时间,就彻底摧毁了阿古柏匪帮,收复了天山南北的所有失地,取得了收复新疆之战的重大胜利。
1882年,随着伊犁地区从沙俄手中收复,中国军民驱逐外来侵略者,收复新疆的任务基本结束。但经过十余年的战乱和阿古柏、沙俄侵略军的掠夺破坏,新疆的政治经济状况十分严峻。清朝原设置在新疆各地的军政机构已基本瓦解,中国西北边防已名存实亡,人口锐减,土地荒芜,各地生产力水平严重衰退,在这种情况下,重建新疆任重道远。建设新疆,首先要建立起各级行政机构。以左宗棠为首的一些大臣率先提出了在新疆建省的主张,新疆建省成为摆在清朝政府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新疆建省是强化清朝政府管辖新疆的必要措施
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全国时,就把全国划分为郡县两级行政区,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实行郡县制度以来,历代中央王朝在中原实行的基本都是这一统治制度,各级官员由中央政府直接委派,随时调动任免,且以文官为主,其任务是办理各地行政民事。
历史证明,这是一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统治制度。但是,由于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加之境内民族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历代中国王朝在这一地区实行的是军府制统治制度,无论是汉唐在西域设置的西域都护,还是清朝在新疆设置的伊犁将军,都是属于军事系统的武职官员,其主要职责就是统率驻军、带兵打仗和管理军队屯田,一般不过问各民族中的行政事务。
到清朝时,军府制度已经发展到了极致,其实质上是中央管军政,但不管民政,民政多由本地王公伯克管理,致使当地民众只知道伯克,而不知清政府,这种体制显然与国家统一的大局相背离。因而,新疆建省推行与内地一致的郡县制自然成为新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清代新疆建省的历史意义
清代一些开明的政治家早就提出过新疆建省的建议。如1820年,龚自珍便撰写了著名的《西域置行省议》,提出新疆建省的设想;清朝在收复新疆后,主持新疆军政事务的左宗曾棠数次上奏,陈述新疆建省的必要性与可能性,认为“为新疆画久安长治之策,纾朝廷西顾之忧,则设行省、改郡县,事有不容己者”,同时又提出必须废除南疆维吾尔地区长期实行的伯克统治制度,改军府制为郡县制;陕甘总督谭钟麟、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刘锦棠等人也数次上奏论述,遂使新疆建省之说臻于完善。
1884年10月,清政府正式宣布新疆建省,刘锦棠被任命为首任新疆巡抚,仍以钦差大臣督办新疆事宜。刘锦棠就任后,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大变革:第一,削减伊犁将军权限,裁撤各地驻军大臣,伊犁将军将不再总统全疆军政事务之责,驻军制度与内地各省基本一致;第二,取消了伯克统治制度,削弱“回王”权力,各地州县官员直接管理各民族行政民事;第三,变革维吾尔族地区的土地、赋税制度,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国家的赋税收入;第四,将迪化(今乌鲁木齐市)直隶州升为府,新疆军政中心由伊犁移到了迪化。到1902年,新疆自治区行政建制下辖4道,道以下设有6个府、10个厅、3个州、23个县与分县。
新疆自治区的建立,使得新疆的军政管理制度与内地完全一致,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近代中国西部领域的安全,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大大促进了新疆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新疆与内地经济文化的联系,为清末中国边疆治理制度的改革树立了典范,对新疆乃至中国后期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和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