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剧悬念的理论研究与概念分析
2017-07-17孙振虎
【摘 要】戏剧悬念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戏剧悬念的相关理论研究相对较少,且主要集中于探讨悬念的创作技巧和悬念形态。关于戏剧悬念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仍待解决,有的问题触及到戏剧艺术的某些基本命题。关于戏剧悬念的概念,仍各持一端,难免偏颇。从戏剧作品的创作、传播和审美过程来综合分析,戏剧悬念应分为悬念技巧、悬念结构和悬念感。
【关键词】悬念;理论研究;概念分析
中图分类号:J8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7)11-0008-03
一、戏剧悬念的相关理论研究文献
从目前公开出版的学术资料来看,关于电影悬念研究的文献比较丰富,而关于戏剧悬念研究的成果则少得多,主要分布在戏剧学、戏剧理论的相关专著中。目前,还没有戏剧悬念研究的专著,以“戏剧悬念”为关键词的期刊论文也较少。到目前为止,仅有的戏剧悬念研究,主要集中在悬念的创作技巧、悬念的形态分析两方面,前者的数量比后者要多一些。学界对如下问题讨论较多:
第一,剧作家要善于在戏中制造悬念,吸引和保持观众的注意。谭霈生先生指出,“悬念”指的是人们对文艺作品中人物命运、情节发展变化的一种期待心情。期待是文艺作品应给予观众的一种艺术享受,善于造成悬念,善于让观众自始至终处于有所期待的心情之中,这是剧作家应该掌握的一种基本技巧。[1]
第二,引发悬念需要条件,需要让观众知情。顾仲彝先生说:“造成悬念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造成悬念的前提必须交代清楚;第二是必须赢得观众的同情。”[2]《中国大百科全书·戏剧》中则举了五个引发悬念的条件。[3]谭霈生先生认为,作品在构建情境的过程中,并非要对观众全部保密。向观众预示多少、保留多少,剧作者在这方面必须掌握分寸,合理布局,而不要在布局上和剧情发展方向上出错,而是应该利用好悬念作为剧情的“指路标”,促使观众发生兴趣,并保持注意力,跟着剧作家预定的方向和主题设计直到戏剧结束。[4]
第三,悬念是戏剧结构中的重要手法之一,存在不同大小的多樣形态。顾仲彝先生在《编剧理论与技巧》第四章第四节中,把悬念作为第二种手法予以论述,提出戏里有一个总悬念和无数的小悬念。[5]马丁·艾思林认为,戏剧悬念是一切戏剧结构的基础。[6]谭霈生先生认为,不能把悬念仅理解为一种具体的技巧问题,还应把悬念纳入到全剧的总体布局中去。根据其悬念的运动方式,戏剧悬念对于戏剧结构的指向意义,[7]硕士论文《试论悬念》主要从戏剧结构方面探讨了悬念的新定义和两种功能的实现,即引发观众期待和引导其兴趣的方向,对主悬念、小悬念等问题进行了总结。[8]
第四,戏剧悬念与情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戏剧的形式结构层面上,谭霈生先生指出:“情境与悬念在戏剧这种特殊的形式结构中,具有极为密切的关系。探索两者关系的真谛,乃是戏剧理论中的一个基本命题。……概言之,悬念依托于情境而生成,情境则依赖悬念而具有戏剧性。”[9]罗琦的博士论文《论萨特戏剧的悬念与情境》,基于对萨特戏剧的研究,从情境角度分析悬念,在第一章论述了“戏剧悬念与情境”,分析了悬念的接受原理、形成机制,以及戏剧悬念的内涵与外延,考察和论证了戏剧悬念的意义与特质、戏剧悬念与情境的关系。罗琦指出,只有在那种体现了时空环境、事件和人物关系的集中性、完满性的场面中所蕴含的悬念,才是戏剧所特有的悬念,即戏剧悬念的特质在于它植根于情境诸要素的集中和完满;悬念存在于人与情境的契合过程,并指向人物的动机和行动。[10]
第五,戏剧悬念要更好地服务于冲突。顾仲彝先生是冲突论的提倡者,认为悬念必须以冲突为基础,服务于冲突。[11]韩晗想通过对话剧中“吊诡”的观照,来回溯中西方戏剧中的审美通则,认为这种关照方式对于戏剧审美,尤其是“冲突律”的研究是非常现实、有必要的,把悬念作为冲突的表现形式来认识。[12]
第六,延宕是强化悬念的重要技巧。顾仲彝先生非常重视悬念的延宕,指出“拖延”的手法就是想办法缓和冲突,不让冲突直接爆发,可以让剧情迂回曲折,反复进退,这样可以让悬念在高潮之处更具戏剧性。[13]
二、已有研究的不足之处
戏剧离不开悬念,戏剧悬念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关于戏剧悬念的理论研究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悬念是戏剧作品应给予观众的一种艺术享受。对于悬念的认识,很多人还停留在臆断、推测上:悬念要靠情节引发,存在于情节之中;主人公面对的危险越大,越容易产生悬念;冲突越强,悬念越强;戏剧性越强,则悬念越强;悬念越强,观众越喜欢;一部好的戏剧作品构建强烈的悬念就算成功了,等等。其中,很多所谓的“常识”其实有值得质疑的地方,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辨析。在已有的理论研究成果中,有些看法需要以新的角度去再认识。善于让观众在欣赏戏剧演出时处于悬念之中,这是剧作家应该掌握的一种重要技巧。剧作家要学会建构悬念,就需要明白引发悬念的特殊情境机制和具体条件。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目前还非常不充分。
戏剧艺术作品可以引发悬念,那么其生成机制是什么呢?戏剧情境作为戏剧艺术的本体,悬念需要依托于情境生成。但并不是任何情境都可以引发悬念,能够引发悬念的戏剧情境应该是一种特殊的情境结构,也就是生成机制所在。当某种情境具备了生成悬念结构的机制时,需要准备好什么具体条件来引发悬念呢?观众在什么时刻生出悬念呢?如果把引发观众生成悬念的时刻称为“引发时刻”,那么这个时刻的情境有什么特征?观众处于悬念之中,他们往往感觉到此处戏剧性强。悬念依托于情境而生成,情境则依赖悬念而具有戏剧性。可是,对于悬念的戏剧性体验是什么样的呢?根据不同的悬念体验,是否存在不同样式的悬念呢?
可以说,对戏剧悬念的研究,触及到戏剧理论研究中的一些重要的基本命题,值得更深入地展开研究。而首先要做的,就是厘清戏剧悬念的基本概念。
三、戏剧悬念的概念分析
“就对象来说,每门科学一开始就要研究两个问题,第一,这个对象是存在的;第二,这个对象究竟是什么。”[14]那么,“戏剧悬念”是什么呢?在谈“戏剧悬念”的概念之前,我们不妨先看看“悬念”的概念。
悬念体验是人们在对虚构艺术作品的审美过程中经常会有的。在小说和电影领域中,研究者们甚至根据悬念体验的强度,提出了“悬念/悬疑小说”“悬念/悬疑电影”这样的类型划分。但是,“悬念”究竟是什么,至今众说纷纭,仍无定论,并且不容易说清楚。综合看来,目前关于悬念的定义主要有四种情况。①
第一,悬念是一种“关切心情”。目前,大部分词典类工具书基本上都把悬念解释为“挂念”,即欣赏戏剧、电影或其他文艺作品时,对故事发展和人物命运的关切心情。作为“关切心情”的悬念,显然就是一种情感状态。《悬念的悖论》中说:“一般来说,悬念是一种情感状态,它是在与人们密切相关的结果不确定的情境中产生的一种情感反应。不确定和关注是悬念的必要条件或形式标准。”[15]关切、挂念与悬念在语义上可以看作是同义,都是出于关心而对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产生的“一种情感状态”。
第二,悬念是一种(编剧)艺术手法。通常这类定义出现在探讨戏剧编剧艺术的一般规律和法则的相关著述中。如“所谓悬念,主要是指编剧、导演利用观众对故事发展和人物命运前景的关切与期待心理,在剧中设置悬而未决的矛盾现象,从而引起观众的关注,并急切期待解决的后果,以便吸引和集中观众的注意力与观赏兴趣,诱导观众迅速进入剧情,以达到饱和状态的欣赏效果,在接受中享受审美的快感。”[16]这里悬念被解释为一种“在剧中设置悬而未决的矛盾现象”的艺术手法。
第三,悬念是一种“结构”。马丁·艾思林认为,戏剧悬念是一切戏剧结构的基础。他提出了悬念的三种样式,并画了三张悬念递进图式,即主要的悬念因素、次要的悬念因素、具体而微小的悬念因素。[17]
第四,悬念是作品中的某些悬而未果的矛盾现象或焦点间题。“何谓‘悬念?它是指所有叙事性文学作品中艺术创作主体(即作家)利用艺术接受客体(即读者或观众),密切关注故事情节发展及人物命运的期待心理,有意在作品中设置的某些悬而未果的矛盾现象或焦点间题。”[18]
在这四种概念中,有的人在论述相关问题时择其中之一而用,有的人则各种情况混用。这在实践或者理论交流与沟通中,造成了不便,甚至容易引起误解。我们提倡对于悬念的概念要辨析运用。
现在,大家普遍认为悬念与两个概念密切相关:紧张、期待。可以说,期待是观众在一种特殊的紧张中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注意。悬念最基本的特征在于观众的情感反应。“观众总是急切地、紧张地,甚至痛楚地,但驚喜地在猜疑不定的心理状态下观察着剧中人物的反应。猜疑不定伴随着同情的兴趣,是悬念产生的源泉。”[19]观众对主人公的命运走向不确定,同情主人公,为主人公担心,为其遭遇的危机感到紧张,从而形成强烈的期待,对主人公的性格和动机形成感受和揣测,并对主人公的行动形成浓厚的兴趣和关注。这些因素全部指向悬念。在悬念之中,观众产生兴趣并愿意形成关注。
悬念存在于观众的审美过程中,并且是以一种疑问的形式出现。从接受者的角度来说,在其接受信息时会在心中形成问题——尽管不一定有明确的问题意识,也会在疑问的引导下,沿着戏剧的发展方向,把注意力和期待固定在问题的终点上。这就要求剧作家思考,如何设置以理性问题获得感性效果的悬念结构方式。
可见,“悬念”从创作者、作品和受众的层面来界定要全面得多。并且,作品有一个创作、传播和审美的过程,与之相对应的,这个过程中与悬念有直接关系的是创作者、作品和受众。那么,“戏剧悬念”也应该包含这样三层含义:第一,从创作者的角度来说,悬念是创作者在刻画人物和设计情节时,在紧要关头用种种手段和技巧延宕,让受众对人物命运和情节发展产生强烈的期待,即创作者在作品中设置悬而未决的、会引起观众期待的情节的艺术手法,可以另称为“悬念手法”或者“悬念技巧”;第二,从作品的角度来说,悬念是让受众产生期待的情节安排和结构,可以另称为“悬念结构”;第三,从受众层面来说,受众在作品悬而未决的情节中,急切地想知道情节发展和人物命运的结果,悬念即是对人物命运的去向产生念念不忘的期待之情,可以另称为“悬念感”。
当然,悬念并非戏剧艺术专有。小说和电影中也有悬念。由于戏剧艺术和小说、电影艺术的对象及艺术手段等不尽相同,戏剧、小说、电影的创作、传播和审美的过程也是不同的,所以,不同艺术形式中的“悬念”,有共通之处,也有各自独有的特性。在表现内容上,叙事型艺术的对象是事件,而戏剧艺术的对象是人物命运;在主要艺术手段上,叙事型艺术主要依靠叙述,而戏剧艺术更依赖于动作。戏剧艺术的本质和特性决定了戏剧悬念生成机制有自身的特点。宜把三种艺术形式中的悬念分别称为戏剧悬念、小说悬念和电影悬念,以便于区分研究。
注释:
①前文已有介绍的个例不再赘举,为使行文简洁,各情况只举一个代表性例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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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胡健生.论“悬念”在中外戏剧中的运用[J].岱宗学刊,1999(3).
[19]顾仲彝.编剧理论与技巧[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1,257.
作者简介:
孙振虎,男,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博士后,中央戏剧学院戏剧戏曲学博士,研究方向:戏剧影视美学、编剧理论与技巧、戏剧影视史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