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文本细读:陈白露之死
2017-07-17马丽琴西南大学文学院重庆北碚400715
⊙马丽琴[西南大学文学院, 重庆 北碚 400715]
《日出》文本细读:陈白露之死
⊙马丽琴[西南大学文学院, 重庆 北碚 400715]
在戏剧《日出》中曹禺塑造了诸多人物,其中女主角陈白露尤为独特。她倦怠的气质、嘲讽的笑以及她最后的死亡都是耐人寻味的,从该剧问世至今,学术界关于陈白露这个角色和她的死因各执一词,有研究者认为她的死是社会的原因,也有论者认为是她个人的因由。而笔者旨在通过文本细读的方式,从文本本身来揭示金钱世界、生活和良知对于陈白露的影响,以期对陈白露的死因有一个更为准确的把握。
陈白露 金钱控制 生活 良知
一、金钱世界的控制
在戏剧中,曹禺对于陈白露这个人物做了大篇幅的舞台说明,这对于直接面对文本的读者而言,就对戏剧角色有了一定的“预知性”,这样的预知性虽然会削弱读者的阅读期待和戏剧本身的魅力,但同时它也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戏剧本身。
戏剧开篇对陈白露的介绍说道:“她神色不时地露出倦怠和厌恶;这种生活的倦怠是她那种漂泊人特有的性质。”这一段就奠定了陈白露在大都市的地位——“漂泊人”。由“漂泊”二字可知陈白露并不是大都市的人,她是由别处来到这儿的,那么陈白露是从哪里来的?何以沦落成这般光景?在戏剧中作者并没有直接交代,却在陈白露与方达生的谈话中隐藏了一丝线索:
你要问我自己是谁么?你听着:出身,书香门第,陈小姐;教育,爱华女校的高才生;履历,一阵子的社交明星,几个大慈善游艺会的主办委员……父亲死了,家里更穷了,做过电影明星,当过红舞女。怎么这么一套好身世,难道我不知道自己是谁?
由陈白露这一答复以及她与方达生的其他谈话可知,陈白露是一个家道中落的知识女性,是一个人闯出来流落到大都市的,经历颇多。从前,她的家境是挺不错的,自己也是极具天资,家里的条件也能够满足她的物质生活。但是也可看出她并不是一个个体生产者,她的职业实际上是寄生于社会上某个枢纽的,即通过自己的身份才学周旋于交际圈。这种职业往往需要家境殷实,有一定的资本投入才能维持下去。所以父亲去世后,家道中落的陈白露失去了维持自己这种职业和物质生活的资金来源,没有了资金保障,她就无法过那种享乐自在的生活,才会沦为寄身于旅馆,靠出卖自己,周旋于有钱人中间来换取物质生活的交际花。她的住所是“旅馆”,而旅馆是一个暂时性的住处,也要靠钱来维持居住权,由此也可看出陈白露注定一世“漂泊”的命运和金钱对她的绑缚。
戏剧中也有交代陈白露的婚姻状况,她和一个诗人结过婚。她很爱诗人,离开舞场跟他结婚,到乡下生了小孩。那人是最忠心的朋友,却是“最不体贴的情人”,他们的生活也渐不如意。如戏剧中陈白露所说的,两个人相处久了,就失去了新鲜感,彼此觉得是个累赘,只剩下平淡和无聊。陈白露之所以回忆起这段婚姻时觉得可笑,并认为婚姻生活是平淡、无聊、厌烦的,是因为“这些年的漂泊教聪明了她,世上并没有她在女孩时代所幻梦的爱情”。所以当方达生为陈白露指出“婚姻”这一出路时,陈白露才会说方达生傻。因为相对于方达生而言,陈白露已是久经世故,她的经历(家变,婚姻失败,做舞女,交际花)早已让她看透了生活的残忍。对于现在住在旅馆的陈白露而言,除了现有的实实在在的物质生活,其他都是虚无的。
“她并不甘心这样生活下去,她很骄傲,她生怕别人刺痛她的自尊心,但她只有等待,等待有一天幸运回来叩她的门,她能意外地得一笔财富,使她能独立地生活下去。”这一段话是曹禺对陈白露的舞台说明,联系陈白露在家道中落之前的职业和她之后的经历,便可知道,陈白露很骄傲,只有钱财才能维护她的自尊心。戏剧中,陈白露对方达生说:“不懂?我问你养得活我吗?……我要舒服,你不明白?我出门要坐汽车,应酬要穿些好衣服,我要玩,我要跳舞,你难道听不明白?”她很在意物质生活,她想要好的物质生活,要别人来养活自己,而不是自己劳动。久经世故的陈白露“不信跟方达生走,就会得到自由。她已经看透,在那个社会里,‘自由’只是‘金钱’的奴隶。方达生没有钱,到哪里去获得‘自由’?她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去换钱,正是为了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地生活”。她已经明白在这世界,物质、生活才是第一位的,有钱了才能养活自己,才能玩乐,周旋于有钱人中间。这是她对生活的认知,已然成了她的生活哲学。
那么陈白露口中的舒服需要多少的钱财来维持呢?王福升让陈白露想办法还钱时说:“这是美丰金店六百五十块四,永昌绸缎公司三百五十五元五毛五,旅馆二百二十九块七毛六,洪生照相馆一百一十七块零七毛,久华昌鞋店九十一块三,这一星期的汽车七十六元五……”陈白露的消费情况由此可见,“刚还了八百,又欠了两千”,也是对陈白露经济状况的揭示。从前文提起的吃穿用度也可以看出陈白露的消费支出与收入是不平衡的,在她与潘四或其他有钱人的关系中,她实际上是借钱来消费,一旦别人不给她钱财不付账她就无法生活。这也为后来潘四破产她无力偿还债务走向绝路埋下伏笔。文本中,王福升拿了许多账单,让陈白露想法子还钱,但是此时潘四已经破产了。“这不仅切断了她的经济来源,使她那骄纵奢侈的资产阶级生活化为泡影,而且沉重地打击了她的生活信念。”她放下面子向曾经追求她的张乔治借钱,却不想这人嘴上一套,心里一套,立马就躲开了。所以这时陈白露不仅没有钱财维持享乐的生活,而且觉得颜面尽失,其希望破灭了。
由上述可知,无论是以前的生活、职业还是现在的生活,在一个正常的社会中,陈白露都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个体生产者,她不愿劳动,她需要钱维持安逸的生活,使自己独立。她的久经世故让她看透了生活,认同物质,也就决定了她必然受到金钱世界的控制,一旦资金不能保证,陈白露就无法正常生活,她因虚荣而维持的那虚假的自尊心就会不堪一击。
二、生活与良知
陈白露这个角色是十分丰富的,依托文本,可以看出曹禺在塑造陈白露时并不只是专注于金钱对她的控制,同时也写出了陈白露作为一个漂泊在大都市不得不靠出卖自己谋生的交际花内心的矛盾。在开篇的舞台说明中,曹禺便指出了陈白露厌恶生活,又热爱生活的倦怠的气质,这一段实际上已经是对陈白露这个人物心理的一个暗示了,厌恶生活的无聊、平庸,热爱生活中的好玩的(别人找她玩,她自己玩乐)。而这种倦怠、厌恶是由陈白露内心深处的良知带来的。因为良知与倦怠,她才会有与方达生看霜时小鸟依人似的样子,才会因为方达生那句还有点从前样子的话而伤感痛苦,以及救小东西时的欢喜与痛苦。这种良知时常与陈白露现在的行为、思想认知相互矛盾,让她备受煎熬。她享受帮助小东西后的快感,以为阳光再一次属于她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强烈的欢喜之感,良知战胜生活的错觉,才使小东西的失踪、死亡带给陈白露极大的精神打击,让她再一次明白生活、物质才是实实在在的,良知并不能战胜黑暗势力。
陈白露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使她不得不陷入现有生活的习惯中,虽然知道这样的生活平庸乏味,她深感厌恶却又十分习惯。钱理群谈到陈白露时说:“这是人的基本物质欲望得到满足,甚至是较为充分的满足以后,生活本身所具有的惰性力量(即所谓‘习惯’)对于人自身的桎梏……是自己所习惯的生活方式将自我凝固、束缚起来,这是一种人的自由生命的自我剥夺。”对于陈白露这样的漂泊者而言,金丝笼里的生活已成为习惯,让她的惰性得以生长,习惯渐渐将她捆缚,吞噬了她生命的活力。所以陈白露的哀伤实际上是她身陷习惯与生活的泥沼,挣扎无果的疲惫感和幻灭感,是她良知与生活本身的矛盾。
在戏剧文本中,有一段陈白露跟王福升的对话,她在与王福升的谈话中表示她玩够了想回家:
陈白露:……我想回家去,回到我的老家去。
王福升:(惊奇)小姐,您这儿也有家?
陈白露:嗯,你的话对的。(叹了一口气)各人有各人的家,谁还能一辈子住旅馆?
王福升:小姐,您真有这个意思?
陈白露:嗯,我常常这么想。
王福升:(赶紧)小姐,您要是真想回老家,那您在这儿欠的那些账,那您——
此时陈白露口中的这种回家,不是简单的地方的变化,而是生存状态的变化,但是鉴于陈白露是一辈子卖给了这个地方的事实,大概只是她精神上的回归而已。而作为一个下人的王福升却颇有意味地对她说回家了她欠下的账目怎么办,言下之意再明白不过了。于是,陈白露被王福升的话拉回到了现实,她那来自良知深处的渴求被现实的残忍打压了回来。家和旅馆也是陈白露两种命运和生存状态的象征,离开了家乡,她由“竹均”变成“陈白露”,这中间她生命的活力渐渐在大都市失落。为了可怜的生活,她将陈白露一辈子出卖。猛然清醒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时,陈白露对这种纸醉金迷的生活,对自己感受到的那点快感产生了极大的幻灭感。自己是一辈子卖给这里的,是再也回不去了。良知与生活的矛盾反复出现,良知无法战胜黑暗势力的结局,足以将她折磨得精疲力竭,让她在现实生活与自我良知的矛盾中耗尽最后的力量。
我没有故意害过人,我没有把人家吃的饭抢到自己的碗里,我同他们一样爱钱,想法子弄钱,但我弄来的钱是我牺牲我最宝贵的东西换来的。我没有费着脑子骗过人,我没有用着方法抢过人,我的生活是别人甘心愿意来维持,因为我牺牲过自己。我对男人尽过女子最可怜的义务,我享受着女人应该享的权利!
这样痛苦的告白是她对少年的朋友方达生讲的。“看似倔强的回答却又极其软弱,又有多少屈辱和痛苦?”她的良知让她既不甘心成为金八、潘四那样抢人害人的人,又不甘心自己通过劳动维持清贫的生活。陈白露既明白自己的职业的灰色属性,质疑这种生活,又要为自己正名。这段话深刻地反映了陈白露内心的矛盾,也反映了她的精神危机。“她‘心里痛苦’,‘嘴头上硬’……借以掩饰内心的‘恐慌’‘犹疑’和‘不满’。”她总是在追求物质生活时回想起自己还是“竹均”时的样子,思念“家”的味道。现在的她生活在醉生梦死的世界里,更可悲的是她清楚自己的境况是被世人所鄙夷的,但又不能自拔。她清楚地知道太阳出来了,但是不属于自己,最后在这种良知与物欲生活的痛苦矛盾中结束了自己这停滞矛盾的生命。
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陈白露之所以自杀,一方面是因为金钱世界对她的控制,另一方面是因为她深陷生活与良知的矛盾中不能自拔。陈白露的自杀并不能单方面地绝对地归结为社会因素或者她的个人因素,因为一个“人”本身就是多面的、复杂的。她对物质的认同我们并不能给予对与错的评判,由剧本中金八控制证券市场就可知当时社会的“失范”性。在那样的灰色环境下,为了更好的物质生活,陈白露选择的这种非正当公开的职业,是无法给予一个确定的衡量的标准的。
①曹禺:《日出》,四川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第7页。(文中有关该作引文均出自此书,故不再另注)
②③辛宪锡:《曹禺的戏剧艺术》,上海文艺出版社1984年版,第28页,第30页。
④钱理群:《大小舞台之间──曹禺戏剧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1页。
⑤田本相:《曹禺传》,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84页。
⑥马俊山:《“新女性”个性解放道路的终结——论陈白露的悲剧》,《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84年第4期,第108页。
作 者
:马丽琴,西南大学文学院硕士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编 辑
:水 涓 E-mail:shuijuan393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