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高速发展下的必然与防患未然
2017-07-13郭元婕
郭元婕
近来的幼儿园事件引起社会热议,甚至造成部分家庭的恐慌,这些问题的发生有其相应的背景和成因。
第一个基本事实是,我国双职工家庭十分普遍,国家卫计委2015年《中国家庭发展报告》显示:夫妻双方均有工作的家庭占所有在婚家庭的77.6%0这一数据在城镇会更高,这种现状已多年难以改变。
这就造成幼儿的养育往往要依靠上一代人或幼儿园组织的现状,同时也造就了另一个趋势,我国学前教育普及速度很快。2001年,我国3-5岁儿童入园率为35.9%,到2014年就变成了70.5%,而个别大城市,如成都等城市同年都达到了98%以上。对幼儿园需求的快速增长使这个行业长年保持快速发展,至今没有减缓的迹象。
快速发展在极大缓解了“入园难”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新建园良莠不齐,幼儿园教师专业水平、职业道德参差不齐。师资培养、培训是一件长周期的事情,现在跟不上幼儿園发展的速度,许多民办幼儿园聘用没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任教已成常态,公立幼儿园中也有不少只具备中小学教师资格却无幼教资格的教师。
尽管需求量大,但幼儿园教师这个劳动力市场却存有一个怪圈:需求旺盛并未带来教师收入的提升,只是在不断地引入低水平各类人员,因为幼儿园发展还基本处于扩张阶段,没有激起全行业对优质人才的渴望。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保护幼儿不在园内受到伤害,杜绝此类事件再发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问题,需要多方努力。
让儿童学会自我保护。学习自我保护永远不要嫌太早,这是学前教育必须面对的问题。这既是学前教育的内容,也是家庭教育的责任。许多家长认为,给儿童创造一个安全的社会和家庭环境比让儿童过早接触到黑暗事物更重要。这一观点似乎是有道理的,但不绝对。因为,在自然界中有羊群的地方很可能就会有狼。在人类社会中有关爱,同时也存在伤害。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需要学会自我保护,与给儿童创造安全环境两者并不矛盾。两者各有各的价值,缺一不可。
零容忍态度不可或缺。对有虐童行为的黑心幼儿园和师德缺失教师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对虐待儿童的幼儿园进行监管和处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法律制裁,对玩忽职守的园长作出处罚都是必要的。虐童问题一旦出现就是社会焦点,处罚在准确的前提下,一定要及时、到位。
精准提升办园质量。与不断增长的幼儿园数量相比,质量问题必然成为我国学前教育下一步发展的重点。2015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对全国31个省份367个区县1500多个幼儿园的上万名家长进行过调查。结果显示,家长对幼儿园教育的满意度总体达到83.90分(满分100分)。这说明,我国幼儿园整体水平是不低的。但是,近来发生的幼儿园事件提醒我们,幼儿园发展不均衡是个大问题。一是幼儿园办园水平存在省际差异;二是同一地域存在幼儿园之间的差异。精准提升弱势幼儿园的办园质量是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幼儿园要分类管理、分类提升,进而实现共同发展。
审批程序亟待规范。审批规范化是保障幼儿园资质的第一道关口,这一关如果严格,就可以托起整个学前教育体系的基本质量。对于不负责任的放行行为,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严格的管理和审批制度是办放心园和安全园的有力保障。
入职标准不断完善。儿童属于特殊的弱势群体,同时,他们的自制能力弱,与这样的群体长期相处,并对其成长负责是需要巨大的耐心和爱心的,否则难以支撑。许多发达国家在幼儿园教师入职前,一般还需要经过心理测试,以判断其是否适合在幼儿园执教,常有的是心理倾向或人格测试,例如给出一张中性的、抽象的黑白图片,问应聘者看到的是什么动物?图片本身并没有清晰的指向,但是不同的内心会有不同的反馈,应激反馈更能准确表现个人的内心世界。对于幼儿园教师而言,具备育儿知识是必要的,有相当的学历和资质也是必须的,但更重要的是有爱心和耐心,这一点必须想办法予以保证。
监督管理有待加强。学前教育的一个特殊性是对从教人员的恒常性、稳定性要求很高,要一直保持一种心平气和的状态,一直抱持幼教初心,这并不容易,除了保育人员的个人素质外,还需要有一个对幼儿园和教师长期、不懈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幼儿园不断进行检查、督导与督促是必须的。北京市教委在此方面的反应是迅速的,北京市教委前段时间发出了通知,一是要求立即对每所幼儿园配备一位责任督学,做好监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并就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管理作出工作部署,保障在园儿童安全、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