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媒体视域下武术传播路径研究
2017-07-10韩鑫
韩鑫
摘 要:中华武术历史悠久,内容博大精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新媒体技术的快速发展,武术的传播途径也增添了新的活力。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等方法,对新媒体视域下武术传播的路径进行了研究。研究表明:要加强新媒体在中国武术传播中的认识;运用政府职能创建专业的中国武术新媒体平台;积极支持和引导武术自媒体的发展;加强对中国武术传播的新媒体管理。
关键词:武术 新媒体 传播路径
中图分类号:G8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7)04(a)-0186-02
Research on Wushu Communication Path Based on New Media
Han Xin
(Graduate School of Chengdu Sport University,Sichuan Chengdu,610041,China)
Abstract:Chinese Wushu has a long history and profound content, which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new media technology, the spread of Wushu has also added new vitality. In this paper, the methods of literature and logical analysis are used to study the path of Wushu communication under the new media. Research shows that: to strengthen the understanding of new media in China in spreading Wushu; Wushu China new media platform using the government functions to creat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actively support and guide the martial arts from the media;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he new media Chinese Wushu dissemination.
Key Words:Wushu;New media;Communication path
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其中就有提到要支持中华医药、中华烹饪、中华武术、中华典籍、中国文物、中国园林、中国节日等中华传统文化代表性项目走出去[1]。运用中国文化中心、电影节、体育活动等等平台或形式,推动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可见国家对于像中华武术这样一些优秀传统文化对外传播交流的重视。党的十八大也明确指出:“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武术在传播中生存,在传播中发展。武术传播贯穿了武术发展的始终。没有傳播就没有武术文化[2]。武术通过家族传承、师徒传承和学校武术课程的安排,经历了人际传播、纸媒传播、电台广播、电影、电视等传统媒体的传播,再进入当下的新媒体传播时代,武术在不断的完善着自身,适应着社会的发展。
1 新媒体对中华武术传播的作用
1.1 能够有效的保护武术的多样化
新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具有信息量大、开放性、自由性等特点,伴随着高科技的不断涌现,手机、便携式电脑的更新换代,微信、微博及网络自媒体等新媒体已经成为公众交流与沟通的主要平台。武术作为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传统媒体互动性低、时效性差等方面的局限性,中华武术的传播效率大大折扣。现今社会,面对西方现代体育、跆拳道和空手道等项目的冲击,武术拳种也在逐步地消逝。新媒体的出现可以说给武术的传播带来了机遇,新媒体将武术典籍和武术文化符号等进行数字化,将其便捷化的保存和推广开来,有效的保护了武术的多样化发展。
1.2 拓宽了武术传播的渠道
新媒体同时也具有即时性、便捷性特点,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快捷的获取自己想要的信息,它的内容丰富多彩,包括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等数据。人们所熟知的武术传承一般是师徒、家庭和学校武术课程的这种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和文献资料这种传统的固定的方式进行武术传播。今天,我们进入新媒体时代,它打破了传统固有的传播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观念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使人们获取武术信息的途径更加简单化,打破了时间、空间和地域的限制。新媒体资源的丰富性在为武术爱好者提供武术知识的基础上,一方面搭建了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平台,另一方面极大地拓展了武术传播的渠道。
1.3 促进了武术文化的互动式交流
传统媒体的传播方式是一点对多点的传播,这种方式的弊端是使受众者缺乏主动性,太过于单一化,使得传播者和受众者缺乏相互的沟通与交流,从而阻碍了受众者信息的反馈。并且很难打破国与国之间的边界,使得文化与信息很难传播,从而阻碍中国武术文化的对外传播。新媒体的出现可完美的避开这些局限,它的传播方式可以是一点向多点的传播,也可以是多点向多点的传播,每个人都可成为武术的传播者,极大地促进武术文化的传播。利用新媒体发布武术的文章、图片和音频,每个人都可进行公开的评论,这样做可使广大武术爱好者之间进行互动和武术信息的及时反馈,从而促进武术文化的交流与发展。
2 新媒体与中华武术的融合发展
2.1 加强新媒体在中国武术传播中的认识
根据2015年第35次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可看出,截止2014年年底,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57亿,较2013年增加了5672万人,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3年的81.0%提升至85.5%,手机网民呈不断增长的趋势。由此说明新媒体在现今生活信息传播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影响也就越深远。对于武术的传播,就要求武术爱好者了解新媒体在传播武术文化的相关知识,比如与武术相关的网站,武术类的微信、微博公众号等等,这样可使武术爱好者在第一时间了解近期武术的发展情况,并且通过评论的形式进行互动交流,从而推动武术事业的发展。
2.2 运用政府职能创建专业的中国武术新媒体平台
武术作为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生活节奏加快,武术的传播与发展也显得至关重要,唯有武术走出去,才能够发扬光大。要想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就需要政府发挥它的职能作用。新媒体的兴起确实能够推动武术的传播和发展,但是有关专门针对武术信息传播的新媒体平台还不是很充足[3]。这就要求政府发挥其职能优势,打造专门的武术信息传播的新媒体平台,培养管理新媒体系统的专业人才,系统的、专业的传播武术文化。中国武术的传播与发展,在政府的介入下打造专业的武术传播平台,定会使武术更加系统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的传播。
2.3 积极支持和引导武术自媒体的发展
自媒体是指“基于电子化和现代化为传播措施,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提供具有公开性或私密性信息的生产、共享、传播、积累为目的的传播者,其具有自主化、平民化、私人化和普及化的性质”。[4]自媒体是新媒体的升华,属于新媒体的范畴。像中华武术、武缘人生和格斗之王等,这样一些利用微信、微博等一些社交平台,采用关注公众号的形式让广大武术爱好者及时了解武术的相关信息的自媒体相继出现,虽然这些自媒体可进行交流互动的形式,实现受众者的经验交流,但由于技术、专业的局限,这些自媒体发布的内容一般是转载国家的相关政策,武术人的口述,还有一些清晰度和武术质量不强的视频等等,这就需要政府相关机构积极的支持和引导这些自媒体,以达到武术发展的最大效果。
2.4 加强对中国武术传播的新媒体管理
运用新媒体传播武术文化,具有信息量大的特点的同时,也有一定的弊端,比如武术资料重复的现象,武术信息的真伪性的问题,公众号中的虚假广告的现象等,另外,新媒體传播的武术视频,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忽视了武术视频质量的优质性,从而使得武术爱好者在选取武术视频时存在不确定性。遵循新媒体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新媒体传播武术文化的标准,从适合中国武术发展的实际出发,充分地利用各种资源,配置优势资源,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督与管理。
3 结语
中华武术传播意义之重大,是因为中华武术历史悠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杰出代表。在新形势下,中华武术如何快速有效地传播,是当下武术发展的重大议题。武术的传播应大胆创新,与时俱进,搭上新媒体的“快速列车”,从而推动武术的传承,使之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7-01/25/content_5163472.htm.
[2] 郭玉成.武术传播的文化自觉:从走出传统到发现传统[J].中国体育科技,2007(1):25-28.
[3] 仪修稷.新媒体环境下中国武术传播路径研究[J].中华武术(研究),2016(11):35-38.
[4] 汪頔.探析自媒体时代对社会价值观的影响[J].中国报业,2013(2):44-47.
[5] 郭玉成.中国武术传播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12.
[6] 梁石云,尹恒,薛立强.“互联网+”背景下中国武术传播与发展研究[J].搏击(武术科学),2015(11):17-19.
[7] 郭亚东.移动新媒体对武术文化传播的影响研究[J].武术研究,2016(5):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