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导师制下辅导员角色的调整
2017-07-09林海翠
林海翠
[摘 要] 本科生導师制的实施、导师的出现,与辅导员的职能产生了一定的重合。基于导师与辅导员的角色困惑,分析了本科生导师制中导师的主要任务,以及高校辅导员的定位与职能,理清两者的区别与联系。进一步分析本科生导师制下,辅导员应在学生工作中作主导、推动导师作用的发挥、与本科生导师合作共赢等角色调整。
[关 键 词] 本科生;导师制;辅导员;角色调整
[中图分类号] G64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7)25-0096-02
随着教育教学的不断改革,高校学分制的推进与普及,以及研究生导师制的借鉴参考,本科生导师制也在逐步推广应用。不少学者还认为,本科生导师制是高校学分制的重要保障之一,也有利于本科生的培养,让学生进一步明确未来的目标与发展方向。而本科生导师制,纵观国内高校的做法,大致有几种不同的分类:一是全程导师制,即大学四年都安排导师对学生进行相关指导;二是分阶段导师制,即在本科前两年不安排导师进行具体指导,后两年再结合实际情况安排导师予以指导;三是对不同的学生群体实行导师制,比如有全员导师制,即全体学生按照一定比例分配导师;也有个别导师制,一般只对部分成绩优异,或某些专项有特长的学生安排跟踪指导,等等。这里所提及的导师,主要在学业上开展指导,对学生科研、学习等方面进行跟进。与辅导员的指导内容不同,辅导员主要进行生活、思想等学生课外方面的指导。
按照导师制的发展趋势以及国家对辅导员的政策要求,两者同时存在是无可避免的。那么,导师的存在是否会影响辅导员职能的发挥呢?同样是以育人为目的,导师与辅导员的角色,具体怎么区分及界定?本科生导师制下,辅导员的角色应如何调
整、如何正确处理好与导师之间的关系使教育效果达到更优将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一、本科生导师制中导师的主要任务
在我国,现阶段并没有相关文件对本科生导师制实行明确的要求。参考各高校的做法及实施规定,一般把本科生导师定位在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学术研究、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如黑龙江科技大学制订了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办法,其中规定导师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业规划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科技活动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就业指导、考研及相关资格考试指导等。导师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为人师表;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也有学者把导师的主要任务概括为:“根据学分制的要求,引导学生确立学习目标,建立正确的专业思想,顺利地完成学业;深入学生生活,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使之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择业观,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对学生进行一定深度的专业指导,使之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而本科生导师制中关于导师的选拔,各高校的做法几乎如出一辙,主要在任课教师群体中产生,而非教辅人员或行政人员。这无疑对导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做好教书的工作,在学术上做好指导,帮助学生在专业学习中少走弯路,教育学生成人成才,用教师自身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担当学生的优秀模范;还要做好深入课外生活、疏导学生心理等育人的工作,担当学生的引路人,激励学生解放思想、紧跟社会主流、勇于开拓创新。这其中,教书与育人两个任务相互兼容、共同产生作用;而育人的部分,也不可避免与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重合之处。
二、高校辅导员的定位与职能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指出:“学生管理工作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少数教师不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项极为紧迫的重要任务。”“辅导员按照党委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班主任负有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职责。”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文)也明确:“辅导员、班主任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根据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24号令)的要求,“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同时,该文件还明确说明:辅导员的主要工作职责集中在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心理疏导、生活关心、就业指导、校园文化建设、课堂协助等方面。
三、本科生导师制下辅导员角色的调整
(一)做好学生工作的主导
从时间上看,辅导员是大学生最先接触的人,且本科四年辅导员都会伴随学生的成长。从内容上看,辅导员不仅关心学生的专业学习、学术科研,还会深入甚至参与学生生活、课外活动等方方面面,并提供教育与引导。而本科生导师,在时间和内容方面,则相对所局限,毕竟辅导员与本科生导师的工作定位与内容不一样,故两者的作用力会有不同。但是,从教育目标来看,两者都是为了培养学生成长成才、实现大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国家及社会培养合格的接班人。因此,两者的同时存在,其关系需要平衡。基于对两者的角色定位分析,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中“学校教育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位置”的要求,辅导员在学生工作中应该占主导地位。
辅导员在最初与学生接触时,应向学生说明辅导员、任课教师、导师、其他高校管理人员的不同分工与工作任务,这些群体在大学生日常学习与生活中的产生作用与影响等,让大学生对师生关系有一个大致的把握。日常学生管理过程中,辅导员也积累了不少学生的基本信息,当导师介入学生指导时,辅导员应主动向导师提供所掌握的动态,保障导师在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学生科研指导时,更具针对性,提高教育效能。当导师工作告一段落,或大学学习结束时,辅导员也要有始有终,做好总结,向学生、导师、领导等汇报学生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辅导员在各类育人群体中如何盘活资源、整合作用,并认真吸取经验、努力在下一阶段积极改进,等等。
(二)推進导师作用的发挥
辅导员平时通过主题班会、个别谈心、困难学生帮扶、就业服务、干部培养、社会实践、课外活动等方式,接触学生、了解学生,渗透于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学生与辅导员之间建立的信任也比较深。导师虽然在主要的专业学习中能够为学生带来积极的作用,但导师与学生接触的时间并没有辅导员多,并非每一天都在学校上课,而且导师不一定每一年都担任学生的任课教师,因此与学生面对面沟通的机会更少了。如果学生与导师之间的交流仅依靠课后有限的时间,学生对导师的依赖、彼此的信任度也不会深。这种状态下建立的对话效果相对表面,那么导师的育人功能则没办法得到充分体现。
辅导员除了在学生工作中担当主导、平衡好与导师之间的关系之外,还应积极推进导师作用的发挥。比如,辅导员可以运用各种现代科技与新媒体手段,激活师生间的对话,拉近导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还不受时空的约束;学生日常的班级出游、运动会等集体活动,积极鼓励导师参与,让导师融入学生中,从群体到个体更深入地了解学生;适时组织专业技能竞赛,邀请导师作为评委予以指导,让导师进一步把握学生对知识的运用,也增强导师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在制定与学生相关的制度或规章时,最好适当征求导师意见,争取把对师生都有利的内容体现在文件精神中,保障各类育人角色的良好配合、保证学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体来说,辅导员应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积极协调导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并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导师与学生,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导师的感染力。
(三)合作共赢
由于辅导员和导师的工作目标具有共通性,两者不可能把服务学生、指导学生的任务完全割裂开来。辅导员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前提下,推动学生专业学习的发展。导师在学术科研教育中,贯穿并融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育人格局发生了变化,其关系也由各自为政转向合作共赢,要调动起学生、辅导员、导师、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之间的合作,真正实现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指出:“高等学校各门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广大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言传身教,以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人格给大学生以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大学生专业学习的各个环节,渗透到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各个方面。”这也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的专业教育相互关联,密不可分。辅导员虽然在学生管理中居主导地位,是贯穿学生工作的主线,但也不能忽视导师对学生思想上的影响。不少个人魅力强的导师,其发挥的作用可能比辅导员更大,学生也更愿意追随。因此,辅导员在工作中,应加强与导师的沟通交流,共同探讨学生成长,切实解决学生困惑。彼此间相互理解与尊重,实现优势互补,才能达到理想的教育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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