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国财政部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
2017-07-06
中国总会计师 2017年5期
5月14日,在北京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包括中国在内的27个国家达成共识,共同核准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简称《指导原则》),其中17个国家派财长或代表出席了签字仪式。
《指导原则》全文共计15条,是各方在“一带一路”倡议下首次就资金融通问题制定的指导性文件,主要目标是本着“平等参与、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推动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多元化融资体系。
关于《指导原则》对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意义,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称,第一,这是“一带一路”倡议下首次就融资问题形成指导性文件;第二,它为推动建设符合“一带一路”特点的融资体系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务实建议;第三,它为今后各方深化融资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史耀斌指出,《指导原则》主要提出了三方面政策建议:一是推动沿线国家政府加强协调合作,为融资活动创造有利的政策環境;二是充分动员市场力量,特别是发挥私人部门在“一带一路”融资中的作用,共同建立多元化融资体系;三是推动金融创新,完善融资环境,加强金融监管合作,维护区域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