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电子商务的第三方物流的法律责任研析
2017-07-05陈路平
陈路平
内容摘要:本文阐述了电商领域第三方物流法律责任研究的内涵与意义,从电商运营战略、电商服务标准领域及电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揭示服务电商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所面临的法律责任问题,并给出若干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 第三方物流 法律责任
电商领域第三方物流法律责任问题剖析
(一) 电商运营战略所衍生的第三方物流法律责任
电商定制化物流需求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责任。电商企业的定制化物流活动必然导致电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缔结非标准化物流契约,这种非标准化的物流契约与第三方物流企业既有的常规物流契约不相适应,故而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责任。作为货品承运方的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承担储运业务运作过程中所产生的物流风险。通常而言,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运用其专业化物流资产来为客户企业提供标准化的物流活动。但考虑到电商企业的物流业务具有订单批量较多和单笔订单订货量较少的特殊需求,这就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改变传统的物流配送业务流程,来适应电商企业的特殊需求。为此,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修订既有的货物配送业务流程,转而根据电商企业的特殊需求来改造成熟的物流配送流程。这种定制化的物流配送流程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既有物流业务流程并不相匹配,其需要承擔由此产生的业务流程变更风险。这一风险映射到法律领域,势必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法律责任。
(二) 电商服务标准领域中第三方物流法律责任
其一,行业行政管理体制割裂增加电商物流统一服务标准制定难度。第三方物流行业行政管理部门间权力的条块化分割问题导致物流行业存在显著的行业分割、部门割裂和区域割裂问题,由此产生的第三方物流各自为政问题,严重影响全国性第三方物流标准的定制。其中的难点在于行政管理部门间的权力分割问题增加了第三方物流标准的跨行业协同难度,制约电商领域第三方物流服务统一标准制定的主要障碍在于行政体制性障碍,服务电商的物流各子系统的行政管理权力分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来执行,在部门利益驱动下各政府部门倾向于采取并维护本部门所在行业标准,这严重阻滞了第三方物流企业打通物流各子系统之间的信息交互与资源交流,妨碍服务电商的统一物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
其二,物流信息标准化进程滞后问题。当前物流信息系统更重视对物流过程中实体货物的物理空间信息的收集与管理,这种物流信息管理的立足点在供应方而非需求方;而电商企业则更重视从增进消费者体验水平的角度来强化物流信息的收集与管理,这种物流信息管理的立足点倾向于用加强第三方物流信息管理力度的方式,来增进需求方的消费体验,而非简单考虑物流供给方管理的便利性。但在第三方物流实际运作过程中,物流信息向电商端和消费端传递过程中及时性差、物流信息准确性不高、用户体验不足问题制约了电商企业共享信息的意愿,进而严重影响电商端的市场拓展能力。
(三) 电商供应链管理中第三方物流法律责任
其一,电商企业商业机密泄露风险中蕴含的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责任。把物流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企业虽然有助于电商企业用较少的资金来获取高品质物流服务,提升电商企业物流系统的运作效率,但也会同步增加电商企业的信用风险。当物流外包协议达成后,电商企业将会失去对物流系统的有效控制权,使电商企业的诸多商业机密暴露在外。为执行物流外包业务的需要,电商企业需要将其企业内部的运作流程、关键业务环节、重点贸易伙伴等相关信息转移给第三方物流企业,由此增加了电商企业内部信息经由第三方物流渠道泄露的风险。再者,在为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服务的过程中,电商企业的商业机密泄露与否不仅取决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信用水平,而且依赖于关联服务供应商的系统有无漏洞。
其二,电子商务企业间的信用法律体系不完善问题。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企业间的法律体系不完善,虽然有《公司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涉及到电子商务企业信用管控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其中多数条款分散到不同法律法规中且缺乏相互间的衔接。各条款的规定相对模糊且缺乏实际操作性,对失信电子商务企业的惩戒措施不明确,导致执法部门难以适从,降低了既有信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既有的信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产生于改革开放早期阶段,其中仍然保留着计划经济时代的痕迹,对以电子商务行业为代表的新兴经济发展的趋势和速度预估不足,从而缺乏对新经济环境下电子商务企业之间权责关系的有效规范。
服务电子商务的第三方物流法律责任规避策略
(一)协同电商战略的第三方物流法律责任规避策略
其一,完善第三方物流民商法中关于第三方物流责任的法律规范。为配合电商企业运营战略的有效执行,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为此担负更多的专用资产投资成本。为此,立法机构应当在强化第三方物流民商法的基础上,来明晰既有物流契约领域中的模糊地带,要在充分尊重第三方物流企业合理权利的基础上严格规范第三方物流履约行为。从《合同法》角度分析,立法者要在严格责任原则基础上,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合同规则作出明细化规定,让契约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有法可依。再者,对于《合同法》的修订要能够充分体现出现代物流业务的特征,用规范的法条来有效涵盖物流契约约定的服务事项。
其二,电商企业的快速响应战略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法律责任。与其他行业不同,电子商务行业内部的市场竞争较传统行业更为激烈。为应对高强度的市场竞争,多数电商企业制定了快速响应市场战略,并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与之同步推进该战略。为应对电商企业的特殊物流配送需求,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改造既有物流配送系统,来达到电商企业提出的瞬时响应物流订单的高标准。第三方物流企业根据其资源禀赋特征来设计物流规范化和标准化服务流程,而这类物流服务通常表现为难以用较为固定的物流配送合同来规范的特点。虽然受托人与委托人签订了第三方物流业务合同,但快速响应战略要求物流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而非合同规范来提供高标准物流服务,这就要求第三方物流企业额外配置物流装备以快速响应订单需求。加大对专用性物流资产的投入将会增加第三方物流企业的额外成本支出,而这份成本的收益却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
(二)支持电子商务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标准制定策略
其一,强化对第三方物流服务标准的法律规范。第三方物流服务国家标准的制定是广义法律问题,导致电商企业与第三方物流就物流服务达成所产生纠纷的法律本质是第三方物流服务的国家标准缺位问题。推进第三方物流服务标准化进程有助于强化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为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服务过程中,有规范统一的技术标准,使第三方物流服务的供给方和需求方对该物流服务水平形成共识,从而降低双方就服务达成水平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电商领域第三方物流标准的制定应当由国家权威机构来完成,在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系列标准有機对接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之后形成第三方物流行业共同遵守的行动规则。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需遵循以下要求:一是将整个第三方物流视为一个大系统,统筹来定制系统内的物流专用机械装备和专用工具标准、物流技术实施标准、物流服务质量检测标准等各子系统技术标准;二是要协同定制系统内诸如仓储、运输、包装、装卸、物流信息组织等作业环节的工作标准。
其二,强调物流标准与电商需求的协同性。第三方物流标准制定应修订既有物流标准中的不足,从行业规范性和电商行业需求两方面来考虑服务电商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当前电商企业快递订单规模较大和单笔订单体积、重量较小的特点,第三方物流标准制定应当在整合既有行业标准和物流服务标准体系基础上,来制定适合电商行业需求的第三方物流服务标准体系,有序推进电商领域物流大系统的标准统一,为合理组织电商运作、促进物流技术进步,提供权威的法规制度保障。
(三)供应链赔偿责任风险的法律责任规避策略
强化对电商供应链中衍生的赔偿责任风险的契约规范性。在物流业务操作过程中造成的货物毁损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着力关注赔偿标准的确定。通常而言,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预设货物毁损风险情景的方式,来设计相应的货物毁损风险应对方案,并将各类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对于部分无过错风险责任,第三方物流企业通过订立免责条款的方式来规避自身可能担负的赔偿责任;对于部分有过错风险责任,第三方物流企业则通过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的方式将其风险责任固化。第三方物流企业需要在与客户方加强协商的基础上来订立双方认可的物流契约,以有效明晰在各类物流风险情形下第三方物流企业赔偿责任边界,以避免己方在将来面对索赔时担负无限赔偿责任。对于缺少正规物流合约的情形,第三方物流企业应当依据货物毁损事实所发生的业务环节,明确各自责任来处理甲乙双方间的纠纷。考虑到物流合同中的条款规范难以穷尽各类物流风险,在物流实务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超出物流合同规范的例外情形,造成甲乙双方难以就货物毁损价值达成一致,为此针对货损问题,契约双方应当委托第三方来认定物流货物毁损价值,以提升货损价值认定的公允性。
参考文献:
1.孙苗苗,张智光.我国物流法律制度构建的系统论思考冲突——准据双层体系[J].商业经济研究, 2016(11)
2.邱锐.关于第三方物流民商法律问题研究[J].职工法律天地,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