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扶贫”的理论意蕴、建构困境及其消解路径
2017-07-05曹康康
曹康康
摘 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开放、绿色、协调、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绿色扶贫”是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当代扶贫开发战略中深度凝合的产物。当前,这一融入了环境机制要素的现代性扶贫方略,面临生态“脱钩”式建构困境。消解绿色扶贫困境,应注重把握顶层生态扶贫设计与底层绿色脱贫落实有效贯通、传统扶贫方略合理扬弃与现代绿色扶贫科学倡导有机结合、生态扶贫参与意识培育与绿色扶贫环境构建深度融合、区域内绿色扶贫安置与区域外生态扶贫移民相互补充。
关键词:“绿色扶贫”;理论蕴涵;建构困境;消解路径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6-0069-03
消除贫困和保护环境是世界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两大核心问题。[1]调查显示,生活贫困地区与生态脆弱地区在地理空间分布上存在着惊人的吻合,故扶贫开发与环境保护天然相连。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建设两大战略过程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依旧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性难题,比如扶贫开发建设进程中暴露出来的环境问题,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迎面而来的贫困问题。如何破除脱贫与环保的两难困境,摆脱生态脆弱地区的民众贫困,缓解民众贫困地区的生态脆弱,成为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建设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由此也产生了“绿色扶贫”新概念。本文正是基于此,拟通过对绿色扶贫的理论蕴意的剖析,进而考量綠色扶贫方略建构所面临的现实困境,探讨提出消解绿色扶贫困境的路径,以期对推进我国当前扶贫开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有所裨益。
一、理论蕴意:融入环境机制要素的现代性扶贫方略
2015年10月29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绿色发展理念是生产永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和生活健康发展的美丽期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管全局、管根本、管方向、管长远的东西,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3]当绿色发展理念渗透到扶贫开发工作中之时,绿色发展理念也就成为扶贫开发行动的先导,为当前扶贫开发提供了新的思路、新的方向以及新的着力点,于是便产生了“绿色扶贫”方略。
绿色扶贫是我国当前脱贫攻坚的重要原则。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了“坚持生态保护,实现绿色发展”的脱贫原则,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让贫困人口从生态建设与修复中得到更多实惠”。[4]绿色扶贫还是我国当前精准扶贫精准的重要方式。精准扶贫强调要按照贫困地区与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其中第三项工程是生态补偿脱贫,即“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增加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5]因此,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与生态平衡成为了扶贫开发的重要参考系,而牺牲环境、滥用资源与破坏生态的脱贫方略则难以称得上是“真扶贫”。
综上,笔者认为学界有必要澄清“绿色扶贫”的理论蕴涵,以进一步推进我国当前扶贫开发工作。迄今为止,学界对生态扶贫或者绿色扶贫的基本内涵进行阐述的研究成果颇丰,但是由于学科背景以及研究视角的不同,存在着个人的褊狭和时代的局限,尽管在阐明意理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相似,但是很难在学术表述上达成统一。笔者吸收前人丰硕的研究成果,结合自己相关的调查与思考,认为“绿色扶贫”是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建设两大战略深度凝合的时代产物,是在资源短缺、环境破坏以及生态失衡的客观约束力下,通过“绿色化”的扶贫开发实践,达到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脱贫致富与扶贫开发建设中生态保护的良性互动,从而最终实现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与自然演化共进和谐的新型扶贫观。贫困地区的资源、环境与生态的现状是绿色扶贫的客观基础;“绿色化”的扶贫开发实践是绿色扶贫建构困境得以解决的现实路径;生态文明建设与扶贫开发建设的互动和谐以及脱贫致富与自然演化的共进和谐是绿色扶贫的目标。总而言之,“绿色扶贫”是融入环境机制要素的现代性扶贫方略。
二、建构困境:生态“脱钩”式的扶贫方略方兴未艾
生态“脱钩”式的扶贫方略是指在扶贫开发进程中,片面追求减贫的数量指标而忽视质量要素,以牺牲自然生态为代价,用资源促增长、用环境换总量的传统扶贫模式。它不仅表现为扶贫行动上的生态脱节,而且表现为脱贫思想上的生态错位。换言之,由于扶贫开发过程中的主观思想动机上环境要素的忽略,从而导致客观行动结果上生态平衡的破坏,最终导致主客观基础上的“双重脱钩”恶果。这种“双重脱钩”的恶果正是绿色扶贫方略建构的最大困境,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传统脱贫“范式”的支配。“范式”是由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提出来的概念。“范式”原本是指从事同一个特殊领域的研究的学者所持有的共同的信念、传统、理性和方法等。传统扶贫“范式”支配下的扶贫理念、扶贫方略以及扶贫机制大多数没有将脱贫战略与治污工程统一起来,二者通常是相互脱节,彼此分离,甚至相互对峙的。一般而言,摆脱贫困最紧要的是发展经济,而经济增长势必需要物耗与能耗,从而对生态系统造成或多或少的干扰。由此,在这种“范式”的支配下人们难以将脱贫与环保有机结合,用环境换发展、用资源促脱贫的老路子自然理所应当。翻开过去城市化的历史,无一不是用资源堆积起来血泪史,无一不是用环境换来的眼前繁荣。因此,传统发展方式框架下的脱贫“范式”的支配是影响绿色扶贫方略建构的重要因素之一。
2.主体环保参与意识的薄弱。传统范式支配下扶贫方略通常采用政策优惠、资源输入与财政拨款等方式对贫困地区以及贫困户进行帮扶,而这种依靠政府拨款、社会资助与他方捐助等第三方资助的模式极大地冲击了民众的主体地位。主体地位的相对缺失势必难以启发民众意识的觉醒,尤其是高于生活基本层次需要的环保意识,从而导致主体环保参与意识的薄弱。此外,调查显示,一般民众环保参与度的高低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而贫困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势必致使人们现代性生态意识与环境思维相对缺失。如何摆脱现实贫困而维持其基本生产生活资料需要才是民众最关注的焦点,而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的愿望则处于相对蒙昧阶段。因此,生态环保参与意识的薄弱是影响绿色扶贫方略建构的主观因素。
3.客观物质经济条件的制约。物质基础是决定事物发展与运行的最基本要素,绿色扶贫方略的建构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当地的客观物质经济条件好坏。打好我国当前扶贫攻坚战,摆脱民众贫困生活状况,离不开经济手段有效投入。另外,建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留下美丽生存空间,也离不开物质要素的有利驱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不仅是导致生产生活贫困的根本因素,也是制约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不利因素。另外,贫困地区的现实物质性要素的欠缺迫使人们从外界环境系统中求得补充,这种无规律不科学的物质补偿势必会造成自然环境的破坏,反过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的破坏又进一步加剧地区贫困面貌,由此形成不良的恶性贫困循环。因此,客观物质经济条件的制约是影响绿色扶贫方略建构的客观因素。
4.绿色科学技术手段的滞后。扶贫开发工作不仅需要扶贫科学理论的引领,而且需要扶贫先进技术的支撑。与之相应,生态文明建设同样需要生态文明建设理论的指引和生态文明建设技术的支持。绿色扶贫是扶贫开发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的产物,因此,绿色扶贫方略的实施也需要绿色扶贫理论与绿色扶贫技术的引领和支撑。但是,就一般状况而言,任何时候科学理论传播的覆盖面与技术手段掌握的熟练度都是和当地受教育的程度与当地人才的稀缺度紧密相关的。贫困地区教育落后和人才稀缺的状况决定了贫困地区科学与技术水平相对落后的面貌,尤其是环境科学和绿色技术这样新型现代性科技更是屈指可數。因此,贫困地区绿色科学技术手段的滞后是影响绿色扶贫方略建构的关键因素。
三、消解路径:扶贫方略的“绿色化”转型升级
向贫困宣战,向污染宣战,这是党中央发出的两大号召,是我国“十三五”期间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处理好的重大问题。[6]扶贫与污染并非相伴而生,求生态中谋发展与脱贫困中存生态未必没有可能。为了响应中央号召,我们必须将脱贫与治污有机结合,方能从绿色中找增长,从增长中存绿色。因此,扶贫方略的“绿色化”转型升级不仅是应对“双重脱钩”的有机桥梁,更是应对建构困境的有效路径,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顶层生态扶贫设计与底层绿色脱贫落实有效贯通。顶层设计过程中,要将绿色理念深刻融入到扶贫开发工作始终,不仅要形成一套科学的绿色扶贫理论体系,更要制定一套有效的绿色扶贫可操作步骤,从而达到理论科学性与现实操作性的统一。底层落实过程中,要注重对顶层设计中理论的深刻领会和步骤的有效吸纳,从而真正将绿色发展理念、绿色发展方略以及绿色发展机制落实到实际扶贫开发工作的全过程。其中,最重要的是将二者有效贯通,反之则是无效设计和盲目行动。因此,从上下贯通的角度看,只有将绿色扶贫的顶层设计与底层落实结合起来,才能有效推进绿色扶贫方略的构建。
2.传统扶贫方略合理扬弃与现代绿色扶贫科学倡导有机结合。现代绿色扶贫模式强调从环境中寻找经济增长亮点,从扶贫开发中保存生态实力,推崇环保与脱贫和谐共济的扶贫模式。当然,传统扶贫模式并非一无是处,在其“范式”主导过程中,我国的扶贫开发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传统扶贫模式的生态系统性或绿色环保性方面有所欠缺,如若我们科学扬弃其负面性,合理继承其成功的养料,则必将更好促进现代绿色扶贫的推广与应用。因此,从前后相继的角度看,倘若将传统扶贫模式的合理扬弃与现代扶贫方略的科学推广结合起来,就会更好促进绿色扶贫方略的构建。
3.生态扶贫参与意识培育与绿色扶贫环境构建深度融合。生态扶贫参与意识的培育最关键的就是唤醒贫困群众的主体性意识和提高贫困群众主体地位,不仅包括脱贫主体参与意识,而且包括环保主体参与意识。无论是脱贫致富还是生态维护都需要群众主体积极融入,否则难以取得真正的实效,甚至滋生“等、靠、要”等懒惰情绪和思想。此外,绿色扶贫方略的建构离不开良好的运行环境,包括绿色扶贫政策支持、绿色扶贫资金驱动、绿色扶贫文化引领以及绿色扶贫科技支撑等等因素。因此,从主客观统一的视角看,只有将主观绿色参与意识加强与客观绿色扶贫环境创建结合起来,才会科学推进绿色扶贫方略的构建。
4.区域内绿色扶贫安置与区域外生态扶贫移民相互补充。原地安置与异地搬迁是结合客观实际情况而采取的科学手段。对于那些生态环境较好,且适合继续居住的贫困地区可以进行域内绿色科学安置,从而发展其有效内生扶贫力量;对于那些生态环境破坏极其严重,且地质灾害频繁的贫困地区应该适当采用区域外合理移民的方式,从而保证其基本生存与安全。对于因为风俗习惯差异大、受教育程度低以及年迈体弱等社会因素难以移出的人口,采用外向式帮扶模式,帮助其职能转向,从而促使其原地增加收入;对于那些受教育程度较好且有一定劳动技能的年轻人,应该鼓励其在就业地落户安家,从而缓解贫困地区人口资源压力。因此,从内外相联的视角看,如若将区域内部绿色合理安置与区域外部有序移民结合起来,就能更加合理推进绿色扶贫方略的构建。
结语
贫困与环境问题是我国能否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两块短板,是决定着中国未来命运与民族发展前途的重大现实性课题。“绿色扶贫”方略不仅拓宽了绿色发展理念的融合空间,而且拓新了扶贫开发战略工作思路,其不仅对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理论和拓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观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指导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和我国当前打好扶贫攻坚战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1] 陈吉宁.扶贫攻坚要走出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双赢之路[N].中国环境报,2016-04-11.
[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8.
[3]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5-11-04(02).
[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N].人民日报,2015-12-08(01).
[5] 赵其国,滕应.以生态扶贫带动精准扶贫[N].光明日报,2016-04-29(10).
[6] 刘解龙.论绿色发展时代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6,(5).
【责任编辑:张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