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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时期党内关系问题的科学治理及其现实启示

2017-07-05马赛

理论导刊 2017年6期
关键词:延安时期启示中国共产党

马赛

摘 要:延安时期,特别是从党的六届六中全会到党的七大这一阶段,为了实现党的集中统一,中国共产党对如何科学正确地处理党内关系,从问题层面、思想层面、结构层面、制度层面、方法层面和党性层面着手,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略措施,纠正了党内关系问题处理上自建党后十多年里出现的各种错误倾向,并确立了党内关系问题治理的基本范式。回顾这一治理历程,对于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正确处理党内关系、严肃党内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延安时期;党内关系;科学治理;启示

中图分类号:D2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7)06-0046-06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是因应党内生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所制订的新准则,必将对党内生活的良性发展起到积极有效的规范作用。党内生活,一般指党内全部的政治活动,其中包括党内关系等。党内生活和党内关系有着紧密联系,只有党内关系正常,党内生活才会良性发展。因此,对党内关系问题进行科学治理是严肃党内生活的基础。在这个问题上,走过96年光辉历程的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这其中,延安时期,特别是从六届六中全会到七大,是一个重要阶段,它开启了党内关系治理科学化的历史进程:一方面纠正了党内关系自建党后反复出现的“左”或右的错误,另一方面奠定了党内关系问题治理的基本范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治理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架构,并影响至今。因此,系统考察这一阶段党在党内关系治理问题上的探索过程及其主要特点,对于党在今天不断变化的国内外环境下,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更好地处理党内关系,严肃党内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一、问题层面的治理:着力解决党内关系暴露的突出问题

强调问题意识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中对共产党人如何树立问题意识作了明确的阐述。首先是要承认问题的客观性,“问题就是事物的矛盾,哪里有没解决的矛盾,哪里就有问题。”[1]839问题的存在是客观的,但问题的存在不等于问题就一定会暴露,还需要做周密的调查和研究,否则“对着模糊杂乱的一大堆事物的现象,你就不能知道问题即矛盾的所在”。[1]839因此只有在完成了系统周密的分析工作之后,才能把握事物的内部联系,才能得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中国共产党自六届六中全会到七大期间,在治理党内关系的问题上,就很好地体现了毛泽东的这一思想。这一时期对党内关系的治理从问题层面出发,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找原因、找方法,从而避免了党过去在处理党内关系问题上的主观主义或形式主义错误,真正切中要害,形成科学的治理思路和治理体系。这一时期党内关系先后暴露的突出问题有:

问题之一,个人与中央的关系。1937年底,王明回到国内,把自己扮成是共产国际派来的钦差大臣。特别是通过1937年的“十二月会议”,大肆抛售他的右倾投降主义理论,在党内蒙蔽了一部分同志。会议决定由王明负责长江局工作,这就更加助长了他脱离中央、自行其是的气焰。这一期间,他多次以中央名义给各地党组织下指示,以中央名义对外发表各种谈话,把长江局当作第二个中央,与延安分庭抗礼。王明的言行所暴露出的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在党内闹独立闹宗派的问题,引起了党内其他一些领导人的高度关注,认为必须解决这一党内关系的不正常现象,这也成为六届六中全会把党内关系问题作为重要议题的重要原因。当然六届六中全会由于思想和理论准备上的不够充分,没有把王明的问题从根源处加以批判,只是从组织措施上加以纠正。不过问题没有到此为止,毛泽东对王明问题的深层次思考可以说由此开始。

问题之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皖南事变的爆发,引发了中央关于党中央与党的地方组织关系的思考。正如《中共中央在关于项英、袁国平错误的决定》中指出的,项英“党政军内部情况,很少向中央做报告,完全自成风气。对于中央的不尊重,三年中已发展至极不正常的程度”,[2]68决定还指出,中国革命的特点所决定的独立自主,决不能发展成为不服从中央指挥。当年7月中央制定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皖南事变是这一决定出台的重要考量。

问题之三,地方党组织内部关系。1941年间山东根据地党内领导人之间的争论和不团结,暴露出根据地党政军组织缺乏领导核心的问题。刘少奇作为中央全权代表前往山东虽暂时解决了问题,但暴露出根据地党内关系问题到了非对体制加以调整不可的时候。党中央汲取经验,适时提出了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思路,建立起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这是对中央与地方,特别是地方各党组织间关系的一次重要调整,构建起抗战乃至解放战争时期党内关系的基本模式。而之后的西北局高干会,实际上又通过整风的形式,把建立一元化领导体制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纠正,进一步巩固了这种新确立的党内关系模式。

由此可见,从六中全会到七大召开之前,正是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把党内关系的治理从问题层面逐步引向深入,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系统推进。当前,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面临的形势与当时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出现了很多过去不曾有的问题,且还有新的问题不断出现。这就需要党在治理党内关系时始终从问题层面出发,善于发现问题、敢于直面问题。借鉴党的宝贵历史经验,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中把握各种规律,形成科学治理党内关系的思路和方法。

二、思想层面的治理:寻找党内关系错误倾向的根源

思想是行動的根源,一切错误的行为都是错误的思想路线所引导的。早在红军时期,面对红四军党内关系中的各种错误倾向,毛泽东在给四军的一封信中就明确指出,红四军党内的错误思想来自于农民、游民和小资产阶级,这种思想不利于党内团结,“我们必须和这种思想(主要是思想问题,其余是小节)奋斗,去克服这种思想。”[3]74六届六中全会以后,在面对党内关系出现各种错误倾向时,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正是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路,对于党内关系暴露的各种问题,并不仅仅是停留在组织措施上纠正错误,而是积极寻找这些错误倾向的思想根源,并通过开展思想斗争的方式来克服这些错误思想。

六届六中全会前后,党内关系暴露出最严重的问题就是王明所代表的宗派主义路线。王明的宗派主义路线给党内关系带来的严重损害历时已久,只是因为王明的宗派主义披着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外衣到处唬人,因此在党内欺骗了不少同志,竟一时不能分辨其真正的面目。王明的宗派主义路线自党的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央取得统治地位以后,就迅速通过往各个根据地派特派员和中央代表的方式把其错误的路线推向全党。正所谓“钦差大臣”满天飞,到处搞肃反扩大化,把反对他们错误路线的党内同志动辄采取路线斗争的方式排挤出党的领导岗位,甚至肉体消灭,造成了党内关系的极度紧张。遵义会议纠正了这一错误路线之后,王明利用从共产国际回国的特殊身份,继续在党内推行他的宗派主义路线,在党内关系上“处处闹独立”。六中全会虽然在组织措施上及时制止了这一路线,但其思想根源还存在于党内相当一部分同志头脑中,随时以各种形式表现出来。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党内关系的毒瘤,就必须割除其思想源头。

党内关系中的宗派主义路线,其思想源头究竟是什么,毛泽东作了深刻的分析,在《整顿党的作风》中,他列举了党内关系中宗派主义的若干种表现,包括闹独立性、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等,一针见血地指出,“宗派主义是主观主义在组织关系上的一种表现”。[1]825在稍后的《反对党八股》中,他还进一步挖掘了主观主义与宗派主义的思想源头,“这些东西在我们党内,是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反映”,“如果不加以节制,不加以改造,就很容易产生主观主义、宗派主义。”[1]833通过如此深入的分析,宗派主义的思想根源已经得到彻底暴露,那么怎么纠正呢?毛泽东明确提出,就是“要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实事求是的精神”,才能“扫除党内宗派主义的残余,以党的利益高于个人和局部的利益为出发点,使党达到完全团结统一的地步”。[1]825因此,只有以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代替教条主义、经验主义的思想路线,才能从根本上抓住党内关系错误倾向的根源。为此,毛泽东向全党发出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号召,提出要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学习和工作必须从周围的实际情况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想象、个人热情或者是书本出发,只有这样,才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矢”射中国革命的“的”。随后,全党正是按照毛泽东的这一思路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整风运动,从根本上解除了主观主义对于全党的束缚,使得全党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粉碎了宗派主义等错误倾向对党内关系的侵蚀,从而在七大召开时使党达到了空前的团结统一。

六届六中全会后从思想层面寻找党内关系错误的根源,并通过确立起正确的思想路线来实现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党在党内关系治理问题上最根本最关键的历史经验,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当前党内关系出现的种种问题,和党内一些同志在思想上抛弃马克思主义的武装,被各种西方错误思潮、腐朽思想占领有直接关系。因此,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下治理党内关系,必须把解决思想问题摆在首位,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特别是面对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挑战,须着力加强全党对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坚定全党在思想上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以思想上的统一保证党在组织上的团结。

三、结构层面的治理:依据党的任务调整党内关系的架构

党的组织结构是党内关系的物质基础,组织结构是否科学、合理、有效与党内关系正常与否有着紧密的联系。因此,科学治理党内关系,就必须搭建起科学的组织架构。但如何衡量党的组织结构是否科学有效合理?毛泽东指出:“一个政党要引导革命到胜利,必须依靠自己政治路线的正确和组织上的巩固。”[4]303因此,党采取什么样的组织路线,建立起什么样的组织结构必须和党的任务即政治路线相结合。六届六中全会以后党逐步确立起来的政治路线就是一条紧紧依靠人民开展全民族抗战的全面抗战路线。因此,党的建设,包括党的组织结构的调整,都必须服从服务于这条路线。正如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一文中指出的,要“把党的建设问题同联合资产阶级又同它作斗争的问题、同八路军新四军坚持抗日游击战争和建立抗日根据地的问题联系起来”。[5]614从六届六中全会到七大,中国共产党始终把领导全民族抗战这一政治路线作为依据,不断优化党的组织结构,推动党内各种关系的科学治理。

第一是优化根据地的党组织结构。抗战进入到相持阶段,日本侵略者对根据地搞封锁和扫荡,国民党右派又不断制造反共高潮,严酷的形势使得在党内关系中有两个问题暴露出来。一是上下级关系问题,根据地党组织一定程度存在各行其是的现象。宣传上不经过中央,“如另立中央政府的主张,马日事变的估计,陈团起义的发表,仇货充斥的自白等”,[2]305甚至在行动上不服从中央;二是根据地地方党组织、军队党组织、政府党团组织之间不协调、不统一,互不买账、相互扯皮,根据地缺乏领导核心。根据地各组织中“机关庞大,系统分离;单位太多,指挥不便”,“许多人谁不服谁,而不能承认一个比较强一点的同志为领导中心”,这种现象如不再改变,“简直是自杀政策”。[6]558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中央于1941到1942年间先后出台了《中央关于统一各根据地内对外宣传的指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一领导与精兵简政工作的指示》等文件,对根据地党组织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逐步建立起了一元化的领导体制。在这一结构下,首先是上下级关系得以进一步明确:“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原则之严格执行”,“在决定含有全国全党全军普遍性的新问题时,必须请示中央,不得标新立异,自作決定危害全党领导的统一”;[6]428其次是对根据地同级各组织间关系做出重大调整,各根据地“确定中央代表机关(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区委会、地委)为各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6]423领导根据地党政军民一切工作,同级军队党组织、政府党团、人民团体党团等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服从同级中央代表机关或党委的领导;三是各级党的领导机构内部的关系得以优化整合。根据地中央代表机关或党委内部精兵简政,改变领导机关干部多、群龙无首的状况。“只留三个主要负责人”,“其中一个为书记是领导中心”,[6]558并且要承认以优秀的同志为领导中心,各中央局、分局要帮助各级组织领导核心的确立。

第二是优化党中央领导集体内部的结构。六届六中全会以后,党中央的领导工作主要是通过书记处来实现,当时的书记处书记有毛泽东、王明、张闻天、博古、陈云、康生、周恩来。1943年,出于落实精简政策,以及改变中央工作相对分散,书记处工作会议“等于各部委联席会议,与政治局会议无多大区别”,[7]274不利于集中统一的局面,达到“使中央机构更加简便与灵活,使事权更加统一于集中,以达到更能增强中央的领导效能”的目的,[8]171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中央机构调整及精简的决定》,指出:政治局领导党的工作,决定重大问题,而书记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对政治局负责。《决定》提出书记处重新调整,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三人组成,毛泽东任政治局和书记处主席,书记处会议由“主席召集之。会议中所讨论的问题,主席有最后决定之权”。[8]173这一结构调整,使得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对全党的领导关系更加清晰,增强了党中央的领导效能;尤其是对中央领导集体内部的关系做出了调整,突出了毛泽东的核心地位。

服从于党的政治路线,通过建立一元化体制,突出党的集中统一,突出党组织中领导核心的作用,这样的党内关系治理方式,对于应对特殊战争环境、领导全党开展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当前,中国共产党正领导中国人民,为夺取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为了完成这个史无前例的伟大任务,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就必须战胜前行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党的历史证明这有利于党的集中统一,从而去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因此,在新形势下治理党内关系,必须服从于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不断优化党的组织结构。特别是把握好党的领导核心与全党的关系问题至关重要,全党都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四、制度层面的治理:建立规范党内关系的各种制度

制度是用来调节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党内关系是在政党内部生活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同样需要一种带有约束力的规范。因此,治理党内关系,科学地制定相关制度,能够起到基础性的保障作用。中国共产党党内关系的制度设计包含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根本性的制度,即民主集中制,它规定了党内关系所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第二个层面是党内根本大法,即党章,它对党内关系从宏观层面上做了规范;第三个层面是各种具体制度和规则,它对处理各种党内关系从具体层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三个层面的制度建设,在建党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系统展开,甚至缺乏可操作性。六届六中全会前后,党中央逐步认识到加强党内关系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至此后,制度建设从以上三个层面得以展开和加强,从而对于治理党内关系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第一个层面,对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制度加以丰富,把它从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予以具体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毛泽东在总结张国焘分裂党、叛党的教训时,提出了“四个服从”的要求。六届六中全会接受了毛泽东的观点,所通过的《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政治决议案》指出:“认真实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 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服从上级, 中央是全党最高的领导, 用以严格党的纪律,使党及其各级领导机关达到在政治上和组织上团结得如像一个人一样的程度。”[9]764同时通过的《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强调:“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党的一切工作由中央集中领导,是党在组织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9]773 随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抗战进程中组织的不断壮大和思想的不断升华,到党的七大召开时,对于民主集中制这一制度的理解日趋成熟。一是民主集中制根本制度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确认,党章的总纲明确写入:“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的集中制组织起来的。”[10]535同时党章对民主集中制做了进一步的注解,规定它包含了“四个条件”:选举制、报告制、四个服从、遵守纪律和执行决议;二是将民主集中制上升到党内关系内在规律的高度。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我们的党,不是许多党员简单的数字的总和”,“是党的首脑(中央)、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依照一定规律结合起来的统一体。这种规律,就是党内的民主的集中制”。[11]358

第二个层面,对党内关系的根本大法——党章予以完善。中国共产党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后历经三次修正,六大又制定了第二部党章。七大对党章在包括党内关系的方面做了大的调整。原因在于,一方面六届六中全会对于党内关系有很多新的规定,但没有写入党章,此后抗战过程中党内关系有很多新的指示和决议的内容也需要在党章中体现。另一方面是七大与六大相比,时隔17年,党内外情况发生巨大变化,加之六大党章有很多不适用的地方,因此修改和完善党章是必须的。七大党章对于党员与组织的关系、央与地方组织的关系、中央领导集体内部的关系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在党员与组织关系的问题上,第一次规定了党员的权利,这是在处理党员个人与组织关系上的一个重大进步。

第三个层面,制定了处理党内关系的各项具体制度和工作流程。六届六中全会前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中央就委托刘少奇负责起草三个具体制度文件。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后,刘少奇就此项工作给大会做说明时,指出了制定党内具体制度的必要性:“要保证党的团结,除政治上思想上之党的统一外,条文上亦规定法律上非团结不可,以避免个别人破坏党的团结与统一。并以此党规与党法去教育同志。”[9]749-750毛泽东也非常支持党内立法这项工作,他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为使党内关系走上正轨”,“还须制定一种较详细的党内法规,以统一各级领导机关的行动”。[5]528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等三部党内法规,对于党内关系做了非常詳细的规定:包括中央委员与党中央的关系,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与地方党组织的关系,书记处与政治局的关系,书记处与中央各部的关系,同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党员与党的负责人、领袖之间的关系等等。六届六中全会后,毛泽东在给中央所写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还从工作机制的角度对理顺党内上下级的工作关系做了说明,“对于任何工作任务”,“上级领导机关及其个别部门都应当通过有关该项工作的下级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不能“上级的个别部门去找下级的个别部门,而使下级机关的总负责人不知道”。[1]900-901另外,“上级机关也不要不分轻重缓急地没有中心地同时指定下级机关做很多项工作,以致引起下级在工作步骤上的凌乱。”[1]901

六届六中全会后的历史证明,党内关系的治理不仅仅要从思想上着手,也要从制度上着手,双管齐下,方能见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并重,提出要依法治党,把党内各种关系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党内法规体系的任务,特别是十八届六中全会出台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必将对治理党内关系在制度上起到预测性、警示性和惩罚性作用。党内法规的建设是一个体系,需要科学设计、统筹安排,更需要系统化,防止制度漏洞。总之,新形势下党内关系的治理,必须按照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党的要求,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依靠法治思维,实现党内关系的法治化。

五、方法层面的治理:纠正处理党内关系的错误方法

由于党员在思想上、认识上存在差别,因此党内各种关系中,如党员之间、上下级之间、党员与组织之间产生思想、政治乃至组织上的分歧是不可避免的。正如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的:“党内如果没有矛盾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斗争,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4]306因此,在处理各种党内关系时,承认党内各种矛盾的客观存在是必须的,而要解决这些矛盾,消除党内各种分歧,在党内关系的问题上实现团结一致,就必须依靠正确的方法,即正确开展党内斗争。中国共产党自建党起,在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上,很早就懂得要使用党内斗争这个方法。但在怎样开展党内斗争的问题上,相当一个时期却没有能够掌握好,导致党内斗争过火。从1927年始一直到遵义会议前,造成了党内关系的极度紧张。因此,六届六中全会后,党中央在系统治理党内关系过程中,着力解决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问题,即如何正确地开展党内斗争。

一是分析错误地进行党内斗争的原因。在党内斗争中搞惩办主义,走到“左”的极端,和党内的教条主义思想路线有着紧密联系。教条主义者之所以在党内斗争中大搞“左”的一套,从哲学层面寻找原因,是他们根本不懂得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即斗争的形式,则因矛盾的性质不同而不相同。”[4]335不去弄清楚党内矛盾的性质,把党内矛盾统统当做阶级矛盾来处理,用阶级斗争的方式加以解决。“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教条主义者不遵守这个原则”,“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4]311毛泽东还分析到,对于党内矛盾而言,也有对抗性和非对抗性的区别,党内矛盾一般是非对抗性的,如果犯错的同志能够及时改正,就不会发展为对抗性矛盾,“必须充分地给犯错误的同志留有自己觉悟的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过火的斗争,显然是不适当的。”[4]335教条主义者在党内大搞过火斗争还有其政治上的原因,即他们不懂得中国革命的规律,制定的是一条错误的政治路线,必然遭到党内一批真正懂得中国革命规律的同志反对,他们只能靠推行一条极端的组织路线来强行贯彻其政治路线。对此,毛泽东在《反对党八股》中有很透彻的描述。他指出教条主义者们只会“装腔作势,借以吓人”,他们不懂得什么是真理,却又怕别人反驳,只能“大讲其‘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就是为着装腔作势,借以吓人”。[1]835

二是確立正确开展党内斗争的方法。首先是确立正确的方针。在处理党内关系的方法上,“左”倾教条主义者长期奉行的一条方针就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他们“就没有不对抗的问题,没有不对抗的时候,没有不对抗的人”,他们是“党内斗争中没有正确立场的‘打手,无原则的‘斗争家,嗜好斗争的‘斗殴家,为斗争而斗争”。[11]187其结果,党内并没有像教条主义者设想的那样实现团结统一,反倒使得党内家长制盛行,个人专断,还使得党内同志间不敢发表意见。总之使得党内同志间相互对立,组织上也发生分裂,这就给党内关系造成严重的负面后果。鉴于这样的惨痛教训,六届六中全会后,中央提出,在党内斗争上必须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我们揭发错误、批判缺点的目的,好像医生治病一样,完全是为了救人,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1]828要“达到既要弄清思想又要团结同志这样两个目的”。[1]938正是由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确立了正确的党内斗争方针,这一时期在治理党内关系过程中,特别是在对待过去犯有教条主义错误的同志时,只整思想、不把人整死,只做分析、不乱打一顿。六届七中全会针对历史问题做出的决议中还特别指出:“对过去党的历史上的错误应该在思想上弄清楚,但其结论应力求宽大,以便团结全党共同奋斗。”[7]304

其次是确立科学的手段,即批评与自我批评。“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4]311毛泽东在《矛盾论》中从哲学的高度出发,为中国共产党人确立了开展党内斗争的科学手段。这就为全党从根本上纠正过去在党内斗争中搞逼供信、惩办主义等错误手段打下了基础。整风运动开始后,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中比较重要的有1941年的“九月会议”和1943年的“九月会议”。在这两次会议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以及列席会议人员认真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第二次“九月会议”上,刘少奇就如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了发言,指出:一是“要有自由批评空气,特别是中央负责同志应有这种精神准备”,二是“批评只准明枪,不许暗箭,彼此挑拨也是不对”,三是“发言一律称同志,不称首长,以利争论的展开”。[7]291毛泽东在会议上也指出:“整风是一个大的自我批评,就是以斗争求团结”,“只要不把党斗翻,言论一概自由。”[7]294这些思想对于如何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对于中央政治局率先垂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而带动全党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指导作用。党的七大上,批评与自我批评正式确认为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毛泽东在政治报告中对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理论上做了高度评价,指出:“有无认真的自我批评,也是我们和其他政党互相区别的显著的标志之一。”[1]1096这可以说是中国共产党在过去24年处理党内关系、开展党内斗争最终找到正确方法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

在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历史条件下,治理党内关系,就要继续坚持党在开展党内斗争中的正确方针和科学手段,在党内生活中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后,全党把过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红红脸、出出汗”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党内在开展党内斗争的问题上,历史上出现的“左”的倾向问题相对不是那么突出,但是党内一言堂、家长制甚至对个人搞报复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更加突出的,则是刘少奇《论党内斗争》中提到的另外两种倾向,即自由主义和无原则的斗争要引起党内足够重视。一些人在党内斗争中搞你好我好大家好,搞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搞所谓“独善其身”,搞当面不提意见、背后小广播等等,这些现象的存在,都是错误的党内斗争方式,不利于党内同志间、组织间关系的纯洁,不利于党的团结。因此,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解决这些问题,坚持用正确的方法处理好党内关系。

六、党性层面的治理:不断加强和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

六届六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对于党内关系的治理,有一个特殊的着力点,就是从强调党性出发。通过党性教育和锻炼,使得党内同志更加自觉地保持党内关系的纯洁和团结。何谓党性,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中指出,当一个党员面对个人利益和党的整体利益不一致的时候,“能够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就是党性,“这就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原则性的最高表现,就是无产阶级意识纯洁的最高表现。”[11]131因此,党性纯不纯,在党内关系中就能够清晰地表现出来。1941年皖南事变爆发后,中央就深刻指出,“一切有个人英雄主义思想即是说党性不纯的同志,特别是军队的领导人员,必须深自省察”,“必须估计到游击战争环境,即在今后仍有可能产生如像张国焘或项英这类人物,因此加重了全党特别是军队中干部与党员的党性教育与党性学习,决不可轻视这个绝大的问题。”[2]70

1941年3月,中央政治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党性问题,会议还委托王稼祥起草关于党性问题的决定。7月1日,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唯一一个专门关于党性的决定。为什么要把这个问题摆到如此高的位置,任弼时后来在中央党校的讲话中做了解释。一是抗战的环境、统一战线的环境,使得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决定因素增强;二是党的队伍迅速扩大,80万党员中有75万是抗战后新加入的;三是从党的历史看,也有很多党内不团结甚至闹分裂的教训。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必须“把党性问题单独地作为一个问题提出”。[6]369《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全面分析了党性不纯在党内关系中的各种具体反映,包括“政治上自由行动,不请示中央或上级意见”;“组织上自成系统,自成局面”,“反对集中领导,本位主义”,“感情拉拢,互相包庇,秘密勾搭,派别活动”;“思想意识上”,“反对无产阶级的集体主义,一切从个人出发”等等。[2]444《决定》对于党内关系各种问题的分析入木三分,深刻揭示了党性不纯给党内关系造成的严重恶果。为了加强党性,《决定》明确提出了六条具体意见。《决定》对于七大前中央治理党内关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任弼时所说的,“《决定》发出后”,“使党在政治上、组织上、思想上比过去更加统一”,“去年八九月前”,“要想统一一些事情还有难度”,“八百诸侯,你肯了他不肯”,现在“许多事情比较统一”。[6]371

这一时期从加强党性出发治理党内关系,除了通过《决定》在全党开展教育以外,还特别强调通过理论联系实际来加强党性鍛炼。毛泽东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中指出:“没有科学的态度,即没有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统一的态度,就叫做没有党性,或叫做党性不完全。”[1]800因此,中央着重强调实践对于加强党性的重要作用,党员要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改造个人的主观世界。毛泽东1941年3、4月为《农村调查》写的序言和跋,就是向全党发出的开展实践的号召。1941年8月,中央又发布了《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和《关于实施调查研究的决定》,从思想上、组织上、方法上对全党开展实践做了具体部署,决定中明确指出:“粗枝大叶、自以为是的主观主义作风,就是党性不纯的第一个表现;而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密切联系,则是一个党性坚强的党员的起码态度。”[2]531这一阶段,刘少奇对于如何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也做了重要贡献,他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对如何加强党性修养作了深入的阐述,该文也被列为整风运动必读的22个文件之一,对于全党加强党性修养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通过增强党性从而实现对党内关系的治理,这是六届六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的一个宝贵经验。时间过去了76年,但《中共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中对于党内关系种种状况的分析,今天看来仍然具有现实性。当前,党内一些人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交换,根本上讲就是丧失了党性。因此,要确保党内关系的纯洁性,如何巩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是基础。作为一个有着八千多万党员的世界上最大的执政党,作为一个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要远超过延安时期。因此,加强党性教育和锻炼,对于实现党的团结统一,时代意义更加突出。必须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党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全党范围内狠抓党性问题,才能避免党内关系畸形发展,避免党蜕变为某些野心家和投机分子的政治利益集团。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8册)[G].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3]毛泽东文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毛泽东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5]毛泽东选集(第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6]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9册)[G].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7]胡乔木. 胡乔木回忆毛泽东[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8]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0册)[G].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9]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5册)[G].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0]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22册)[G]. 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1]刘少奇选集(上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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