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法执法检查要实效 上海落实有实招
2017-07-05
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执法检查汇报会在上海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卫留成介绍执法检查工作要求。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分别致辞。
全面落实固废法
上海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包括固体废物在内的各项环境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固废法。本市相继修订环境保护条例,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出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医疗废物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等9部政府规章,以及一大批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各类固体废物从收运到利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制度规定,基本实现“全覆盖”。下一步,本市将完善立法,推进分类利用,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生活垃圾中湿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达到38%。
加强改进执法检查 确保实效
艾力更·依明巴海充分肯定上海贯彻实施固废法的做法和成绩。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固废法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保护环境、治理污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艾力更·依明巴海强调,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也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推进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要抓手。我们要把加强执法检查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执法检查六个环节“全链条”工作流程,持续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坚持依法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确保这次固废法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按检查组要求,主动查找短板弱项
应勇说,近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固废法,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管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政府规章,强化固体废物的依法治理、属地管理和社会共治,同时大力推进相关设施建设,基本建成生活垃圾集约化收集和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安全收集处理、再生资源回收等三大体系,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绿色账户”等新机制,全面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目前,我们正在开展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调研及相关工作。希望执法检查组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按照检查组的要求,主动查找短板弱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上海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水平。
垃圾分类立法调研被列为立法重点任务,加大监督
殷一璀说,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上海检查指导工作,是上海提高环保工作水平、加强环保法治建设的重要契机。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将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修订了环境保护条例,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监督和专题询问,监督推动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的贯彻实施,支持和推动政府抓紧制定本市土壤环境保护办法等,垃圾分类管理立法调研也被列为今年常委会立法工作重点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本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力度,推动和督促政府部门严格贯彻落實固废法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严格管控措施,使上海环境保护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上海建设生态之城作出应有努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庆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何晔晖,全国人大环资委委员孙勤,住建部副部长倪虹等出席会议,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