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乐器发明略梳
2017-07-05刘勇
刘 勇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北京 100101)
中国乐器发明略梳
刘 勇
(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 北京 100101)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有许多关于乐器起源的记载,这些记载大都把乐器的发明归于神灵或具有神性的人。乐器明明是人创造的,可为什么将其归于神灵呢?笔者认为,古人这种做法表明,人们常将乐器的发明与对乐器发明者的崇敬心理联系在一起,是古代人们至爱情感和敬畏心理的一种综合表现。
乐器;发明;神灵;创造
基督教认为,上帝创造了人类生活所必须的一切,包括空气、阳光等。但是,上帝并没有发明乐器,创造乐器的似乎是亚当的第七世孙犹八。《圣经》记载他是一切弹琴吹箫之人的祖师,也即音乐人的祖师。虽然没有直接说是犹八创造了乐器,但是既然是祖师,就是前无古人,乐器必然出自他手。如果是别人创造了乐器,那么别人就是祖师了。正如他的哥哥雅八,是住帐篷牧养牲畜之人的祖师,因而可以相信他是帐篷的发明者。
关于乐器的发明,中国古人也有大致差不多的说法。他们也没有直接说神发明了乐器,但是把乐器的发明归功于一些圣人。例如《世本·作篇》:“伏羲使削桐为琴……”(雷学淇辑本);“伏羲作瑟,五十弦……”(茆泮林辑本);“女娲作笙簧”(茆泮林辑本);“神农氏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茆泮林辑本)。古人将琴、瑟等部分乐器的专利权赠与了伏羲、神农等圣人,还有很多乐器怎么办?《吕氏春秋·古乐》篇干脆将一大批乐器的发明权统统归于乐人“倕”。倕既然能够在接到帝喾的任务后马上制造出鼙鼓、钟、磬、笙、管、埙、篪、鼗、椎等多种乐器,哪里还是人?分明就是一尊神,或者神灵附体的人。“朱襄氏”的士达,帝尧的乐官质等,也是这样的人。正如某些神话学家所认为的,“神是由杰出的人发展而来”。①Lewis Spence, The Outlines Of Mythology, Fawcett Publications, Inc., Greenwich, Conn. 1961,P16. 笔者译。也即,神话中的神是人根据自己的形象造出来的。
图1 持工具的伏羲女娲
伏羲和女娲是中国古史中最具神话色彩的两位圣人。据说他们是兄妹关系,而后结为夫妻。他们的母亲是华胥氏,她因为踩到了巨人的脚印而受孕并生下了这对儿女。伏羲被称为人文始祖,据说曾画八卦,教人渔猎,还建立了许多社会制度,而女娲竟然是人的制造者,她把黏土和成泥,然后抟成人型,于是有了人。这一传说,与《圣经》中上帝制造亚当的故事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著名的汉代画像石中,有许多伏羲和女娲的图像。二人均为人首蛇身,尾部交缠在一起,伏羲手托太阳,女娲手托月亮,意味着阴阳相和。伏羲手执曲尺,女娲手执圆规,意味着他们发明了工具并制定了许多制度。(图1)
关于伏羲和女娲的故事,既属于神话,又属于传说。说它是神话,是指他们所做的事情只有神能做到,而人是做不到的,比如,能把泥土做成人,谁行?尽管现在有些地方为了某种目的,把伏羲认定为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伟人,并且每年举行祭拜仪式,但从史学的角度看,这是不严谨的。说它是传说,是指有关他们的故事虽然见于某些历史文献,但很可能是文献作者自己编造或记录的故事。这些记载具有鲜明的口头文学的色彩,不但所述内容各不相同,而且多有矛盾甚至荒诞之处,若非作者编造,就是来自世代流传的民间传说,而且在而后的传播中,也鲜有人把这类故事当作严肃的历史来看待。总之,既为神话传说,就不必对其真实性作细致的考究,正如许多神话学家所指出的:“神话与自然人和自然环境无关,神话所讲述的故事,几乎全部与神迹有关,并有着神奇的不可思议的背景。”*Lewis Spence, The Outlines Of Mythology, Fawcett Publications, Inc., Greenwich, Conn. 1961,P15-16. 笔者译。。
本文的主旨不在于研究神话,但既然涉及到神话,就避不开这个话题。一般认为,神话产生于上古时期,那时的人企图解释一些自己看到的或经历过的现象,但是囿于科学水平,许多解释只能求助于想象。宇宙是怎样形成的?天地是怎样分开的?人是哪里来的?这是全人类都在思考的问题。在《圣经》中,天地和人都是神创造的,而在中国的神话中,天地原来是一只混沌的卵,盘古将其分开,形成了天地。人则是女娲创造的,虽然现代科学对这些问题有着科学的解释,与神话迥然相异,但人们还是对这些神话念念不忘。
宇宙的形成、人类的出现,当然不可能是人类的功绩。人不可能创造宇宙,不可能开天辟地,也不可能创造人类自身这一物种。这样的重大问题,归结于神,或可以理解,但是把某种乐器的起源也归结于神,实际上大可不必,因为这实在是比较简单的事情。
那么,为什么会是这样?
笔者认为,比较合理的解释是,琴、瑟、笙等乐器是先秦时期最受宠爱的乐器。先秦有大量关于琴的故事,例如著名的“高山流水”的故事、《史记》中孔子习琴的故事、《韩非子》中师涓和师旷弹琴的故事等等。在《韩非子》中,琴乐还有通鬼神的功能。“得心应手”这个成语,也是出自琴人,可见,琴在当时各种乐器中地位是很特殊的。瑟的记载没有这么多,但是也有“瓠巴鼓瑟而渊鱼出听”的说法,可见瑟的艺术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而且人们还用“琴瑟友之”这样的句子来比喻人之间的情谊,反映出琴和瑟在当时是经常一起合奏的。笙,大者为竽,齐宣王喜欢听300人吹竽,足见当时竽的普及水平。《战国策·齐策》载:“临淄甚富而实,其民无不吹竽鼓瑟击筑弹琴”,又可见这几件乐器在当时的齐国,确实是最受人们喜爱的、最贴心的,因而是最流行的乐器。这里的“流行”一词,不同于“流行歌曲”之“流行”,流行的真正意义是受欢迎并且普及。在人们眼中,这些乐器是神奇的,因为它们可以产生出如此美妙的音乐。因此,从感情上,他们将这些神奇的乐器视为神圣之物,而神圣之物,必由神圣创造。
钟磬等大型打击乐器,是宫廷音乐的符号,与平民基本无关。所以,在传说中是由乐工创造的,其神圣性低了一等。
历史进入汉代,有了新的情况。在某些画像砖石中(图2、3、4、5),伏羲和女娲分别手持排箫和鼗鼓。前述文献中曾提到二人发明了乐器,但不是这两种。汉人为什么要将这两种乐器的发明权也归于伏羲与女娲呢?
图2 四川合江画像石,伏羲鼗鼓女娲排箫
图3 四川崇州画像砖,伏羲鼗鼓女娲排箫
图4 河南唐河画像石,女娲举排箫(摇鼗鼓?)
图5 河南唐河画像石,伏羲吹排箫(摇鼗鼓?)
笔者认为,汉代人将排箫和鼗鼓的专利权赋予伏羲和女娲,与较早的人将琴、瑟、笙、簧的专利权赋予他们,性质是相同的,但体现了不同的时代特色。早些时候,人们认为琴、瑟、笙、簧等是他们最钟爱的神奇的乐器,故而将这些乐器的发明权托付于神灵。而汉画像石则不同,它反映的则是汉代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用乐。排箫和鼗鼓,是汉代鼓吹乐和乐舞百戏中最常用的乐器(组合)。虽然鼓吹乐用于宫廷与军队,具有庄重与威武的性质,但就整个社会生活看,排箫与鼗鼓在百戏中的使用更具有时代特色,所以更多地体现出世俗的特征。在全国很多地区的汉画像石中,有大量排箫和鼗鼓的画面,演奏形式丰富多样,李荣有教授在他的著作《礼乐复兴:两汉钟鼓之乐与礼乐文化图考》一书中有丰富的搜集和细致的研究,可供大家参看,其中最有特色的是两种乐器由一人演奏,通常是左手执排箫,右手摇鼗鼓,也有相反者。(图6、7、8)有人认为,画像石反映的生活,与墓主人本人有关。这些墓主人多为官宦或富豪,否则他们是没有条件修建豪华墓穴的,但就他们的日常生活的性质而言,则属于水平较高的世俗生活。他们可能生前生活奢华,并希望死后继续在天堂过着这样的日子,于是将生前的生活场景刻画在墓石上。但据笔者观察,这些画作更像是工匠们按照画谱进行创作的,至少是一个大致的画谱。从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画像石的内容和画面来看,这种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当然在按照画谱进行刻画时,工匠也会有自己的处理和艺术手法,所以经常出现大同小异的画面。无论出自哪种情况,这些画面或者画谱的依据,应该是当时真实的社会生活,而排箫和鼗鼓的组合,正是当时社会音乐生活中最流行的乐器组合。这两种乐器的历史虽然都很悠久,而且排箫据说还曾是《韶》的伴奏乐器,但从这些图中可以看出,在汉代音乐生活中,这两种乐器体现出的主要文化内涵,显然已不是其历史感和神圣性,而是鲜明的世俗特色。
图6 河南南阳画像石,左排箫右鼗鼓
图7 河南南阳画像石,左排箫右鼗鼓
如果上述分析合理,那么将当时最受欢迎的、因而在人的生活中最重要的乐器的原创归因于神灵,就不足为怪了。这是汉代人创作的新神话,也许创作者自己也不相信这两件乐器是伏羲和女娲创造的,但是他还是这样做了,以显示这两件乐器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并表达自己对这两种乐器的敬畏之感,就像今天的年轻人把自己的偶像叫做“男神”“女神”一样。将自己钟爱的乐器的发明权托付于神灵,意味着人们对人自身生命与生活的重视。虽然表现为神话,但其人文精神却跃然石上,这与当时道教思想的传播有关,与当时整体的社会风尚(三观)有关。这个问题很大,笔者将另撰文探讨。
(责任编辑:郑铁民 李鸿熙)
10.3969/j.issn.1002-2236.2017.03.003
2017-03-16
刘勇,男,博士,中国音乐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J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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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2236(2017)03-00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