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经济合同运行管理法律问题研究
2017-07-03刘晓
刘晓
摘 要:本文就高职院校的经济合同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就高职院校的合同经济管理过程中其可能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问题进行了分析,从制度的完善、人员的配置以及其在结构体系科学性方面进行了探讨,总结如何实现高职院校的经济合同合理化的运行。
关键词:高职院校;经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高职院校是当前随着社会人才需求的变化逐渐发展起来的一所职业教育学校。高职院校为社会上输送了在经济、文化、建筑、机械等产业中的各种高素质人才。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为我国电气工程、建筑施工、机械制造等各个方面创造了巨大的收益。高职院校的发展速度很快,针对性的培养社会上所需的各行各业的人才,使得学生在校期间和社会的沟通就很密切。经济合同是联系社会机构和高职院校之间的纽带。这是学校和社会之间的合作更加深入的一种体现。同时为了实现高职院校经济合同管理的规范性,本文就高职院校在经济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分析,就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实现了新时期内高校经济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发展。
一、高职院校经济合同管理目前状况
高职院校在2000年以来实现了快速的扩张和合并,很多的中职院校在规模上逐渐的增加,实现了人数的增长和教学设备的相对完善。在发展的过程中,高职院校在参与市场经济层次的深度不断的加上,并且在办学的规模,办学的条件、科研设备的采购、科研成果研究等各个领域中实现了广泛的应用,并且经济合同的建立是高职院校采购和参与市场经济的重要的形式,这也是防范法律危险,重视经济合同管理的重要的依据。目前,高职院校在经济合同管理方面主要有以下问题:
(一)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高职院校在发展的过程中,涉及到的大大小小的自身发展的问题逐渐的变大,参与到经济的事务领域范围也逐渐变大。如果在这种情况下,高校的管理者自身的能力不够,或者是法律意识淡薄,对经济事务的认识不到位就会影响到管理者的能力,就会导致管理者的合同形式中的经济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对社会机构的经济事务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能明确的规定,那么就不能对对方形成约束,防范意识薄弱。这种行为体现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可能就是过分重视对合同的签订,但是对合同的实际的执行情况不重视。或者是对合同的形式很重视,但是实际上合同中的内容并不重视。这些都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或者是常常发生违约的现象。
(二)经济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
随着高职院校在学校内部参与经济事务的能力不断的增加,随之增加的是经济合同增长。但是合同中的各项法律条例如果没有专业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认识把关的话,是不能实现在合同签订前的防范,做好在合同签订后的制约工作,不能实现合同的有效的监督管理。比如很多的高职院校在开展了经济合同的签订前,都是将合同的签订交给本校的后勤部门管理,同时,科研的各种成果也是由转化成合同的科研部门进行签订管理,这些签订的合同仅仅是从审计和会计的角度出发签订的,其中的手续或者是内容都没有经过核查和审核。这些合同中就会出现很多的个人思想,对一些指责或者是权利并没有明确的说明,导致高职院校的经济合同经常会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
(三)合同主体不适格
高职院校可以视作是独立的法人,在参与经济合同和签订一些合同国内的过程中,都是需要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的。但是很多高职院校下属的各个职能部门其自身承包的目标责任管理机制没有经过同意或者是允许的情况相爱,就会擅自和校外机构签订协议。如某高职院校后勤处因开学在即急需补充教学桌椅,便以部门名义与某家具生产企业签订桌椅采购合同。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对于学校下属单位或部门对外签订的合同,无论是否加盖学校印章,也无论学校是否授权,如果合同已实际履行,则往往被认为事实上已生效。假如前期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审查不严,产生合同纠纷,学校下属非法人单位或职能部门、各院(系、部)、实行内部承包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的部门,因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合同的权利义务最终要由学校承担。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在合同主体上加以规范和重视,避开和减少因合同主体不当造成的损失。
(四)合同条款粗漏简单
合同内容的不严谨、粗陋、条款内容的不清晰也是导致合同难以继续开展的原因、在一些高校的采购过程中,很多高校采购合同中只是注明了采购的设备的型号、价款,以及交货的日期,但是没有说明货物付款的日期,这就导致供货商可以在任意时间内向学校催缴这部分款项。学校经常会面临这种合同的困境。一到那在合同中出现这种违约条款的困境,那么口头的约定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的。合同是在双方具有相同意见的前提喜爱完成的。这是要在体现双方的真实含义后才能签订的。这样才能基本的保证合同条款的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同时合同的条款应该具备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劳,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策略等,尤其是在签订合同时,应该重视对合同条款和内容的记载的周密性。所以,在签订合同时,應该就高校内部的经济合同的管理人员进行研究合同细则,找到其中内容的欠缺部分,对合同内容是否表达清楚,就合同的实际的内容进行仔细的分析,从源头上对合同进行严谨的防范。
二、防控经济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策略
高职院校的经济合同关系着学校各项事务的开展的顺序,必需要重视对高职院校的合同管理,重视经济合同在高职院校的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就目前来看,必须要控制好对经济合同的管理,避免法律风险对此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和完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对此高校可以健全完善高校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实现制度的规范化。因为高职院校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但是在高校的教师规模、财力、物力等都逐渐提升的情况下,对学生的教学质量却不能有所保证,高职院校在很多的地方需要完善。高校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应该进一步的完善,实现高效、规范、科学的制度。高职院校可根据院情和学校发展的需要,结合《合同法》的法律条款建立规范化管理办法,将经济合同的范围、责任追究以制度的形式进行明确,针对不同类别的常用经济合同制定指导性示范合同,规范合同条款,以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和实际操作过程进行规范,从根本上防范法律风险。
(二)配备专门的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
制度的执行是必须要有相应的执行人员的。这就要求高校应该根据经济合同建设和管理所需要的各种专业人才,构建执行人员的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其专业的素质。同时,高校应该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经济合同管理部门,并且明确这个部门人员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的内容。比如有的高职院校可以建设和开展相应的法律事务所,对监督管理的部门授予其监督的权利。比如财政部门掌管着高职院校的财务支出在行使其自身的经济合同给能管理职能时应该做到承担对合同的草拟、初审、用印、备案和合同履行监督。在高校的人员配备工作上,应该选择具有法律知识背景的人员来专职合同经济管理,参与合同的签订、商谈等工作内容。高校也应该计划性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培训、提高其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其自身的业务能力。
(三)构建经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一是加强事前防范。做好事前的防范工作应该先调查客户的基本的信息,就客户的信用进行调查研究,同时就客户的基本资金结构和偿还贷款能力进行分析,主要是分析其财务信息,公司成立的时间、股东构成情况等。就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展开调查。其次就是让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展开各项调查,并且拟定合同的内容条款。
二是严格事中制约。在合同签订结束后,合同的管理部门应就签订合同的企业的实际的履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且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对其履行情况做好记录。合同签订完成后可能会出现合同变更,形成补充的协议或者是修改合同,在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后可以变更,但是如果没有达成相同的意见就需要按照原来的合同进行。
三是及时事后补救。高职院校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违约的情况,面对这种情况,合同的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应就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并且采用多种方式来处理这种违约的现象。尽可能的降低学校的经济损失,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三、结束语
随着当前高职院校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在经济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方面,其逐渐的开始重视起来,但是自身在这方面的保证措施还不够,没有形成有效、合法的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因此,需要强化高校在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的意识,培养专业的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建立相关的合同签订制度,提高自身的法律风险意识,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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