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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发展的政治经济学解读

2017-06-30刘凤义李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 2017年4期
关键词:共享发展

刘凤义 李臻

[摘要]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生产力发展水平构成共享发展的物质基础;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共享发展的层次和范围。共享发展不仅包括成果共享,也应该包括劳动过程的共享。共享发展既有制度层面的共享,也有管理层面的共享。我国推进共享发展,公有制企业要努力实现制度层面和管理层面两个层次的共享;非公有制企业要在管理层面的共享发展上下功夫。

[关键词]共享发展;成果共享;劳动过程共享;制度层面共享;管理层面共享

[作者简介]刘凤义,南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李臻,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

本文系天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马克思劳动过程理论与滨海新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TJKS12-015)的阶段性成果。

引言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共享发展理念,并且指出“共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我们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指导下,深入理解共享发展问题,就成为学界值得研究的问题。①

20世纪80年代,美国经济学家马丁·威茨曼在其代表作《分享经济》一书明确提出了“共享经济”概念,引起了学界的兴趣。威茨曼从“工资制度”入手,来研究美国经济的“滞胀”问题,他认为经济“滞胀”的关键在于传统的固定工资制度既没有弹性,也不能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还不能激励雇主增加雇佣工人数量。因此要将固定工资改为浮动工资,工人工资的一部分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企业效益好,工人工资高;企业效益不好,工人工资就低,这就是他提出的“共享经济”的核心思想。威茨曼的共享经济思想提出后引起了一定争论,支持者认为威茨曼提出通过劳资关系的合作来解决充分就业问题,不失为一条新思路;批评者则认为威茨曼的理论实质上强化了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必将影响资本的效率。

应该说,威茨曼试图从微观的工资角度研究资本主义“滞涨”问题,这个思路是对的。但是,威茨曼的工资理论仍然没有跳出新古典经济学的框架,他试图在私有制框架内推进共享工资制度,在现实中必然受到资本力量的抵制,所以,他的学说最终并没有成为现实。但不可否认,威茨曼的共享思想,一定程度上与资本主义现代企业的管理趋势相吻合,所以,在企业管理层面,他的共享观点得到了一定的体现。

几乎是在同一时期,国内学者李炳炎也对共享经济问题进行了关注和研究,他发表了一系列论著,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出发,阐释了社会主义企业的共享问题。他认为资本主义企业的商品价值构成:W=C+V+M,其中V是工人工资,M是资本家占有的剩余价值,C+V是资本家的成本。但在社会主义企业中,由于公有制的性质决定了劳动者分享创造的剩余,因此在商品价值构成W=C+V+M中,只有C是成本,V+M共同构成了工人共享的价值。正是以此为基础,他提出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享经济的系列范畴,包括新成本范畴、新劳动报酬范畴、需要价值理论等。应该说,李炳炎对共享经济的研究遵循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原理和方法,对资本主义企业与社会主义企业在共享性质上的区别是很有见地的。与威茨曼的研究方法相比,李炳炎的方法更科学,更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际。

但同时也必须看到,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方法来看,关于共享经济的研究还有很大的空间。第一,企业共享问题究竟是分配问题,还是生产与分配相结合的问题。流行的观点几乎全部把共享问题局限于分配领域,这是不全面的。共享问题既涉及分配领域的问题,也涉及生产领域的问题,而且生产领域是研究的起点,因此仅仅局限在分配领域是片面的。从实践上看,我国各种类型企业中出现的劳动关系的矛盾与冲突,不单纯是分配领域的工资问题,还包括生产领域的生产条件、劳动强度、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关于共享问题的研究框架必须包括这两个领域。第二,企业共享问题究竟是管理层面的问题,还是所有制性质层面的问题。流行的观点或者强调共享只有在公有制企业中才存在,或者认为共享是企业管理层面问题,无论何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都可以实施。这两种观点都抓住了问题的一个层面,没有把企业不同层次的共享区别开来,从而导致对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的共享和社会主义性质企业的共享混为一谈,很容易产生片面认识,这些片面认识会阻碍我们对共享发展理念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贯彻。因此,有必要回到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本身的理论上来,运用唯物史观的方法来解读共享发展问题,对一些似是而非的认识进一步澄清。

一、 生产力发展水平构成共享发展的物质基础

从唯物史观的方法来看,“共享”的内涵需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中来定义和理解。生产力是人类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一种力量(production force),它的要素构成包括劳动者、劳动工具和劳动资料,其中劳动者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要素,在生产力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而生产工具是技术水平的标志,所以往往对生产力发展产生关键性影响,在现代社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由于技术的形成与人们在劳动中的分工密切相关,因此分工与技术往往共同成为影响生产力水平的重要因素。生产力虽然是一种客观物质力量,但它的形成和发挥作用始终是与人的经济活动紧密相联的。换句话,现实中并不存在脱离开人类经济活动的社会生产力。从这个角度看,生产力与人类劳动以及劳动创造财富之间有着内在联系。

从人类劳动创造财富(使用价值)的角度看,生产力水平高,单位时间创造的物质财富就多;反之,则相反。生产力水平高低以及人们创造财富多少,对劳动者本身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从劳动者创造财富满足需要的程度来看,劳动者的劳动可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如果在一定时期,劳动者利用现有的劳动工具和劳动资料所创造的财富,只能满足自身和家庭的生存需要,这说明生产力总体水平还比较低下,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时间都只能作为“必要劳动时间”,自然也就没有“剩余劳动时间”,这样的社会自然也就没有“共享”的基础。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即是如此,因此原始社会的生产是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因为在这样的生产力水平下,不采取这种生产方式和分配方式,一部分人就难以生存。原始社会中这种共同劳动和平均分配的社会生产关系,也被称为“原始共产主义”。这里的“共产”,是不是有“共享”的含义呢?显然不是。“共享”中的“享”有“享受”之意,“享受”必然要求獲得的生活资料除了满足生存之外,还有发展的资料。而原始社会的平均分配反映了人们的劳动能力仅仅能够满足生存需要,在这样贫穷的社会里,根本谈不上“共享”。因此,一个社会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到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仅仅能满足必要劳动的水平时,就不具备“共享型”经济关系的物质基础。endprint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也越来越强,如果达到了所生产的产品除了满足劳动者本人和家庭必要生活以外还能有剩余,就出现了“剩余劳动”,在剩余劳动时间内生产的产品,也就是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为共享型经济关系提供了客观的物质基础。劳动生产率越高,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越多,意味着剩余产品越多,用来作为“共享”的物质基础越雄厚。

从生产力与共享发展的关系可以看出,一个社会要实现共享发展,前提是有高水平的生产力。这正是为什么马克思认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因为生产力高度发达,才能使产品极大丰富,进而才能满足人们按需分配的共享生活。需要指出的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并不是说只有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才能实现共享。共享的前提是建立在剩余劳动的基础上,而不是在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基础上,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出共享发展理念也不是什么幻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指出,即使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随着剩余劳动的增加,工人分享劳动成果的现实性也在增大,只不过这种分享是把剩余劳动一部分转化为必要劳动。他指出:“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劳动强度的增加,……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必要劳动将会扩大自己的范围。一方面,是因为工人的生活条件将会更加丰富,他们的生活要求将会增大。另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将会列入必要劳动,即形成社会准备金和社会积累基金所必要的劳动。”②

马克思这段话也表明,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看,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剩余,已经具备了一定程度的共享基础,但这仅仅是从社会生产一般的角度来说的。事实上,现实中的社会生产总是在一定社会生产关系中的生产(除非孤岛上的“鲁滨逊式”生产这种极端情况)。而一旦从社会生产关系层面考察,生产力发展带来的剩余产品,能否成为劳动者共享的产品,则取决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質。

二、 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共享发展的层次和范围

生产关系是由一定生产力水平决定的,其性质取决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从人类社会发展史来看,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类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也在增强;从劳动能力的角度看,人们劳动创造出来的财富,除了满足劳动者及其家庭生存需要外还出现了剩余,与之相适应也就产生了阶级,一些掌握生产资料的阶级,可以仅仅凭借生产资料所有权,就可以占有劳动者阶级的剩余。奴隶社会作为人类社会的第一个阶级社会,其产生正是基于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了人们能够创造剩余水平的基础上的。在阶级社会里,真正占有和享受剩余产品(或剩余价值)的不是劳动者,而是掌握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如奴隶社会的奴隶主阶级、封建社会的地主阶级等。

资本主义社会虽然也是阶级社会,但它与以前社会对剩余的生产和占有有重要区别。第一,与以前社会经济形态不同,资本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商品生产和流通在经济活动中居于统治地位,而流通容易带来经济关系的假象,其中劳动力商品的买卖最具有欺骗性。在交换领域,工人出卖劳动力给资本家,看上去是平等、自愿的关系,而且劳动者拿到了资本家支付的工资,也似乎是劳动的全部报酬,这就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对剩余的占有带有更大的隐蔽性。而以前社会都是自然经济的社会,商品经济或者不存在,或者小范围内存在,因此,奴隶主、地主对劳动者的剥削是显而易见的。第二,与经济形态相适应,资本主义生产不再像以前社会那样追求剩余产品,而是追求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不同于剩余产品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剩余价值可以以货币形态存在,而货币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又可以转化为资本,于是形成了资本积累的无限循环,这种关系导致资本家对剩余价值的贪欲具有无限性。也正是这种贪欲,形成了资本积累和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原动力。所以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③

在资本主义制度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核”被市场经济的“外壳”掩盖起来了。资本主义生产内部结构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雇佣劳动力,控制生产过程,最大程度地生产和占有剩余价值;而工人只能依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在资本家的监督和管理下进行劳动,获得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收入。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关系来看,资本家与工人之间不具备共享发展的经济关系。确切地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在本质上与共享型劳动关系是不相容的。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了资本主义机器使用中的“经济学上的悖论”,即“缩短劳动时间的最有力手段,竟变成为把工人及其家属的全部生活时间转化为受资本支配的增殖资本价值的劳动时间的最可靠的手段”④。马克思的这一说法表明,机器本来代表发达的生产力水平,可以创造更多的剩余,为共享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但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却把这种生产力变为资本增殖的手段。生产力发展的这一特点,是由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决定的。

我们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本质上与劳资共享的经济关系不相容,这是从生产关系性质方面说的。但这并不排斥在资本主义企业的管理层面,资本家会采取“共享“的形式,把工人的利益和资本家的利益连接在一起,让工人对企业有归属感、依赖感,调动工人的劳动积极性。例如,美国企业的员工持股计划、日本企业的终身雇佣和年功序列制度、德国企业的工人代表参与董事会制度等,都是典型的在企业管理层面建立共享制度,这里我们称之为“管理层面共享”。虽然这种共享仅仅是管理意义上的共享,但对工人来说,相对于资本主义早期资本家的专制式管理来说,管理共享还是体现了一定的进步性。

在资本主义共享型企业中,生产领域因为劳资合作关系,能够使劳动者形成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的新价值,使V+M能够分割为(V+M1)+M2。如果在新创造的价值中M2=0,就意味着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利益分割只是(V+M1)部分,这种情况下双方不具备共享型劳资关系的分配条件。因为在共享型劳动关系中,只有M2部分才是资本家和工人在分配领域中共享的内容。endprint

那么,M2的基础又是什么呢?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M2来源于制度因素,即通过民主管理制度,调动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制度条件不变的情况下,M2来源于合作基础上的分工和技术因素,即企业采用合理的分工,率先进行技术革新,可以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从动态的角度看,M2是技术和制度相互作用的结果,企业总是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创造更多剩余,增强市场竞争力。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资本主义企业利用共享关系,在民主管理和分工合作中提高创造剩余的能力,对社会主义企业有借鉴意义。

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则不同,无论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其内部的劳动者都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因此企业内部创造的剩余,归劳动者共同占有,尽管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剩余占有和分配的范围不同,但性质是相同的。企业剩余由劳动者共同创造、共同占有、共同享受,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关系,由于这种共享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的,这里我们称之为“制度层面共享”。因此,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与共享发展本质上是一致的,也可以说社会主义性质企业与共享发展是一种内生关系。共享发展的水平取决于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水平,企业劳动生产率越高,创造出的剩余产品越多,劳动者共享的水平也就越高。

我们说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与共享发展本质上是一种内生关系,这是从共享发展性质上说的。在现实中,并非只要是公有制企业就必然能共享发展。共享发展的前提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剩余劳动、剩余产品的出现,共享发展的水平取决于劳动生产率水平,影响劳动生产率的因素,不仅包括企业的生产关系性质,还包括更为具体的管理水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生产资料的性能、社会分工水平等等。这其中,从人的角度来看,管理水平占有突出的地位。因此,即使是在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中,如果管理水平跟不上,也可能造成企业效率低下,剩余劳动或剩余产品减少,共享基础被削弱,本来意义上的共享发展,可能会演变为平均主义,破坏了经济发展的动力机制,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自然也就谈不上共享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也要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市场上参与生产和竞争。社会主义企业中的工人也是以劳动力商品的形式存在的,这样在社会主义企业中,商品价值构成仍然遵循:W=C+V+M的原则,C+V同样构成成本价格。但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的是:在生产领域,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消除了资本与劳动的对立关系,劳动者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者与管理者之间只是分工不同,但都是企业的主人翁。社会主义企业可以通过经济民主方式,实现生产过程的共享。这一点在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是不可能做到的,资本为了控制劳动,尽量在生产过程中分化劳动技能、增加劳动强度等。

在分配领域,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对剩余M的分配,本质上是在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在集体企业中,M全部由劳动者集体共享;在国有企业中,M也要分割为M1+M2,M1在企业内部共享,M2上交国家,在全社会范围内共享。

综上可见,从社会生产关系性质上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劳动者共享之间没有必然性,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劳动者共享之间存在内生关系,因此社会主义制度内生共享关系。但是,从管理层面看,资本主义企业利用市场机制和各种管理手段,使企業工人一定程度上参与了管理型的共享,调动了劳动者积极性,提高了企业的效率。这一点上,社会主义企业可以借鉴。我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定意义上正是运用市场机制,实现制度型共享与管理型共享的融合。

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推进共享发展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市场机制成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种利益的基础手段。全面深化改革,就是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机制的有效作用,而贯穿改革、体现发展的旨向就是共享发展理念。基于以上理论分析,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共享发展理念,应着眼于以下几点:

第一,要明确共享发展不仅包括成果分享,也应该包括劳动过程的共享。人们对共享发展的理解,通常理解为分配领域的问题,即对劳动成果的分配。事实上,分配关系是由生产关系(狭义)决定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⑤。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因为工人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生产过程中度过的,所以,生产过程的条件大部分也就是工人的能动生活过程的条件,是工人的生活条件”⑥,因此就共享而言,如果没有生产领域的共享,只是分配领域的共享,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一个企业劳动时间很长、劳动强度很大,仅仅在分配上增加一些工资,从劳动者自我发展角度来看,这种共享的意义是有限的。一些资本主义劳资关系中的共享模式,已做到既包括分配领域的共享,也包括劳动时间的缩短、劳动福利的提高、劳动者参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展共享,更应该强调从人的自我发展角度去考虑,把生产关系与分配关系有机结合起来。

第二,从生产力层面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无论是公有制性质的企业,还是私有制性质的企业,要贯穿共享发展的理念,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共享发展的物质基础。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大逻辑看,发展生产力,主要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来实现。目前,我国虽然是制造业大国,但还不是制造业强国,很多产业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都控制在国外垄断企业手中,生产水平处于“微笑曲线”的最低端。要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必须在技术创新上有所突破,从“中国制造”变为“中国创造”,彻底实现发展方式的转变。

第三,从生产关系层面看,必须发挥公有制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共享发展中的引导作用。从生产关系的性质上看,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与共享不相容,而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与共享之间是一种内生关系。因此,公有制企业理应在共享发展方面做出表率,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国有企业始终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为中国经济共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不可否认,国有企业在对外资经济和民营经济在共享发展的引导方面,还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从生产领域看,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尽管企业内部仍然存在旧式分工,企业内部劳动者之间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在劳动过程、劳动关系等方面应该做得更好,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的表率。但现实中,一些国有企业面对市场竞争,不得不学习非公有制企业的一些做法,如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临时工等,虽然降低了成本,但造成了国有企业内部同工不同酬的不平等现象,这与共享发展的理念是背道而驰的。马克思曾经深刻地指出:“在资本主义生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状态内,非资本主义的生产者也受资本主义观念的支配。”⑦ 党中央号召要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就是要让社会主义生产占统治地位,让非社会主义的生产者也受社会主义观念的支配,发挥国有企业“普照的光”的作用。只有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真正成为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才能使共享发展更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endprint

第四,从企业管理层面看,要积极利用价值规律作用,在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提高管理水平,通过管理型共享,推进共享发展的实现。非公有制企业从生产关系的性质上看,与共享发展是不相容的,但这不否认在管理层面,非公有制经济可以利用经济民主手段,推进共享发展,如在生产领域缩短劳动時间、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保护和劳动环境质量,在分配领域,实行员工持股、让员工参与企业管理等。这些都是共享发展在管理层面的表现,对于私营企业来说这些不仅可以做得到,而且可以做得很好。在这点上,西方发达国家一些企业先进的管理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如果非公有制企业只能在管理层次上实现共享,公有制企业则有更高的目标,就是在所有制和管理层面实现双层共享,这是公有制性质企业的优势所在。从实践经验来看,公有制性质企业,在管理层面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制度,但总体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应该以共享为理念,虚心学习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管理经验,借鉴到我国公有制企业中来,提高公有制企业管理水平,相应地提高共享发展的水平。

第五,要坚持公平与效率、共享与发展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在西方经济学思维中,公平与效率是“熊掌”和“鱼”的关系,认为二者不可兼得。在这一理论中,共享属于公平问题,强调共享会影响经济效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则认为,经济活动中不存在抽象的公平与效率的对立关系,二者必须纳入到具体的生产关系中分析才有意义。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在经济关系上是对立关系的,因此从资本角度看所谓的效率,从劳动者角度看未必是效率。西方经济学所说的效率,本质上是指资本的效率。从劳动者的角度看,劳动是财富的重要源泉,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成果共享可以更好地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更有利于提高效率,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生产的效率和成果决定分配和消费的内容,而分配和消费又反作用于生产,因此“共享”和“发展”之间是一种良性互动关系,而不是西方经济学所说的共享必然会损害效率和发展。良好的共享模式会带来经济绩效和社会绩效的均衡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的“发展依靠人民”“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也恰恰揭示出了公平与效率、共享与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

注释:

①中央提出的共享发展,既包括微观企业层面的共享,又包括宏观社会层面的共享,本文主题是研究微观层面即企业层面的共享问题.

②{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605,469.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77.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3.

⑥{7}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01,47.

责任编辑:李瑞山

(本文发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杂志2016年第2期)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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