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发展的实践指向
2017-02-09易小兵
易小兵
摘 要:共享发展的目的、目标、动力和着力点是共享发展的实践指向。共享发展目的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要通过发展物质生产力和文化生产力,合理利用资本逻辑以及推进供给侧改革来实现。共享发展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经由“先富”共享发展到“共富”共享发展的过程。共享发展动力是人民主体创造力和政府与市场的推动力。人民主体创造力来自社会结构的优化;市场推动力来自于市场调节力和政府转换职能所释放市场活力的外引力;政府推动力来自于宏观调控的主导力。共享发展着力点是守底线、促均等、建机制,就是要实施精准扶贫、完善社会救助和特殊人群的福利保障;确立均等化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利益分配、补偿、保障机制。
关键词:共享发展;实践指向;共同富裕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6)06-0043-07
在实践层面,共享发展既要有目的性维度的价值偏好和目标选择,也要有行动意义的方式方法的选择。共享发展的目的、目标属于前者,共享发展的动力、着力点属于后者。共享发展目的、共享发展目标、共享发展动力、共享发展着力点是共享发展的实践指向。本文就共享发展的实践指向做一简要论述,抛砖引玉。
一、共享发展目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是多方面的。其一,从需要领域看,有经济领域的需要,如提高收入分配的需要等;有民生领域的需要,如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就业需要等;有社会领域的需要,如教育、医疗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供给需要等。其二,从需求层次看,有低层次的需要,即基本生存保障的需要,如脱贫、 社会救济、 最低工资保障需要等;有高层次的需要,即在保障基本生存的基础上,提高生活水平的需要,如免费的医疗服务、完善的养老保障、多层次的义务教育需要等等。共享发展目的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发展权和享受权。
第一,发展物质生产力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相统一。谈到发展成果共享,往往有一种“单边物质”倾向,把成果直接等同于经济物质成果。经济物质成果固然重要,在当前还显得尤为突出。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领域,就会变得狭隘化和低层化。因为,人还有更高级别的精神文化需求。发展成果共享既是物质共享,也是精神文化共享,需要发展物质生产力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相统一。发展物质生产力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物质需求,发展文化生产力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文化生产力”这一崭新的概念,这是我党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的生产力内涵的创新。“文化生产力是人们围绕着满足人类自身的精神需求,把人类自身的思想、意志和情感作为文化资源,生产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和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 [1]发展文化生产力就是通过精神创造部门、文化公共服务部门和文化产业部门创造和提供原创性的科学理论、文学艺术作品、公共文化产品、复制制造的文化商品和文化市场服务。随着城乡居民文化教育消费支出快速上升,以及多样性、多层次、自主选择性的文化需求,出现了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需矛盾。因此,必须大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创造和提供优秀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既愉悦身心、陶冶情操,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又促进全面发展。发展成果共享就是让全体人民共同物质生活富有、精神生活富足。
第二,合理利用资本逻辑,引导资本为人民服务。“资本逻辑”指的是:“资产阶级社会里以等价交换为原则,以资本增殖为目的,占统治地位的一种生产、分配和交换体系。其本质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同一性力量和逻辑。它像传统形而上学在思维领域里一样,在现实领域里起着同化一切、吞噬一切、控制一切的作用。资本逻辑体现在资本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统治人们全部生活的终极的‘绝对存在和‘绝对价值,也即资本主义社会的最高原则和标准”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充分利用“资本逻辑”,扬长避短地发展自身。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资本逻辑”的正面效应,推动生产力高效发展,创造更多财富,满足人的普遍需要,促进实现工业化、现代化;与此同时,不断培养现代公民意识。另一方面要消解“资本逻辑”的负面效应,实现科学发展。“资本逻辑”的负面效应植根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决定了资本带来的剩余价值被私人占有,并产生剥削,形成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人民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分享劳动产品。因此,消解“资本逻辑”的负面效应的重心应落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主体的发展和完善上。公有制经济主体不仅利于资本增值,而且保障价值增值部分全民享有,同时也决定社会主义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获取剩余价值。当前有人打着改革的旗号,鼓吹国有企业私有化——“国企民营”、“国退民进”、“国企为民企腾出空间”,实质是要动摇或放弃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结果会加强“资本逻辑”的负面效应,否定共享发展道路。社会主义建设成功实践证明,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不仅不能动摇,而且要强化其“主体”功能,唯有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和按劳分配主体不动摇,才能始终保持共享发展正确方向。
第三,推进供给侧改革,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扩大社会需求。在市场关系中,供给与需求是相互制约的。供给是需求的保障,没有供给,就没有需求的满足;需求是供给的归宿,只有满足需求的供给才有意义。要做到供给与需求的匹配,就必须始终坚持共享理念的价值取向——共享发展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群众。针对我国供需间结构性矛盾,党中央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改革是以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民生供给为价值取向,通过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创新等要素配置,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来优化民生供给结构,提高民生供给质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民生需求。推进供给侧改革,首先要增加民生产品供给。一是加大“兜底”资金供给,使全体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致富,使全体长期性或暂时性贫困人口得到社会救助;二是加大保障民生建设资金供给,使就业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其次要加大制度供给,打破教育、医疗、就业、分配等领域的制度壁垒,确保全体社会成员公平享有。再次要改善民生服务供给。一是创新服务,针对新型的、个性化的社会需求,发挥公共资源杠杆作用,实现效率“最大化”;二是创新技术,利用“互联网+”,提供便捷的个性化社会服务和社会救济等途径增加国民福利。最后是增加人口供给。增加人口供给,实质是通过发展人类自身生产力来实现的。人类自身生产力是人类生产和培养一代又一代人的力量和能力,其基本要素是人口的数量和质量。在“人口红利”消失,即将变为“人口负债”背景下,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有利于发展人类自身生产力,生产和提供最佳人口数量和素质。在未来,不仅劳动力的供给在量上和质上都有所提高,而且可以减缓人口老龄化压力,创造新的“人口红利”。但在另一方面,人类自身生产既是“自然增殖”,又是与消费同一的生产,如新生一代的生存和发展所需满足过程就是“生产者所创造的物的人化”过程。下一代能力的提高,个性发展以及各种需要的满足,必然要求其它供给的增加。
二、共享发展目标:实现共同富裕
共享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实现共同富裕是共享发展的目标。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能实现同步富裕,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共享发展目标的实现要经历“先富”共享发展到“共富”共享发展过程。“先富”共享发展是指不断利用“先富”优势,在社会合作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市场机制,相应提高劳动贡献收入对资本贡献收入的比率;另一方面国家在发展公共服务事业的同时,辅之以社会组织分别通过社会调剂和公益慈善把财富向弱势群体转移,不断缩小贫富差距的发展成果的共享。“先富”优势是指,其一,“先富”积累了雄厚财富,为帮“后富”奠定了物质基础;其二,在国家宪法和法律保护下的 “先富”资本仍可以继续发挥市场效应;其三,“先富”可以通过示范效应和扩散效应带动“后富”。共享发展目标实现的路径有:
第一,确立和培育劳动力产权制度,增加劳动贡献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是以劳动对价值的贡献大小和要素对使用价值的贡献大小进行按比例的分配。资本是富人收入的主要来源,劳动是穷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要求按劳动对价值的贡献进行分配,尤其是劳动者对剩余价值的分享,而劳动力产权要求劳动者对其劳动付出产生的价值增量(剩余价值)享有一定的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因此,要确立和培育劳动力产权。在公有制企业中,要加强对“合作剩余”的合理分配,确保企业普通职工与企业经营者和高层管理人员按比例享有,在增加企业普通职工收入的同时,也要缩小企业普通职工与企业经营者和高层管理人员的收入差距;要克服平均主义,区分一般性劳动和创造性劳动,提高创造性劳动收入。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因为存在大量“雇佣劳动”,所以要加强对企业职工劳动力产权的保护:逐渐改变资本和劳动对立现状,给予企业职工剩余价值分享权;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形成合理的职工工资支付方式;给予企业工资自决中员工参与权,并且确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等。
第二,确保公有产权收益分享。明晰国有资本和集体土地的产权,使全体社会成员和集体成员从公有产权中获取收益。国有企业要加大利润(红利)上缴比例,用于全民分享,而不是大部分为开发经营占有。农村土地收益要公平分配,“积极创新农村土地制度,改变地方政府成为农村集体土地实际上的所有者和支配者的扭曲现象,将土地所有权还给农民,让更多农民从土地财产中获得收益。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进一步改革完善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3]
第三,完善社会调剂功能。社会调剂是政府辅之以社会力量,依据一定的规则把社会资源向处境较为不利者和资源相对匮乏者的一方转移 ,在缓解或缩小贫富差距同时,发展公共服务。社会调剂弥补了经济领域各种因素带来的分配不公,它类似于以一种“削高平低”的方式来实现发展成果公平地享有。由于社会调剂是以社会资源在向“境况”较差的社会成员转移时,不应损害“境况”较好的社会成员平等、自由的基本权利为限度。所以“削高平低”不是“平均主义”,也不是“劫富济贫”,而是依据个人能力大小所对应的对社会贡献和应尽义务的大小。完善社会调剂功能是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考量:其一,基于对每个个体“前提性贡献”和个体人在种属方面尊严的肯定;其二,基于在非均衡发展过程中,由于经济社会转型和政策偏向一些社会群体或地区为了社会整体利益的增进做出了某些贡献或牺牲却没有得到与之贡献相称的报酬,并造成了“境况”不利的现状;其三,基于保证社会成员最为基本的生存底线和提升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发展能力;其四,基于政府在增加社会成员普遍的基本需求,营造公平社会环境及帮助弱势群体方面的责任。完善社会调剂功能,就应先完善政府社会调剂功能,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一是完善税收制度,充分发挥税收在“提低”和“限高”方面的重要作用。要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调整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负担,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加征财产税,如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开征资源税,可降低石油、电力等资源型行业凭借垄断地位取得高收入。二是民生和社会保障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力度。在公共投入中,应压缩行政成本、减少豪华性的城市建设以及豪华工程、豪华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要实现充分就业,大力发展和普及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行之有效的社会福利政策,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其次要扶持社会层面的支援力量。就社会调剂而言,政府起着主导作用,带有某种强制性。但是公益慈善也是托起社会调剂的“习惯和道德的手”,具有自愿性,可以弥补财政转移支付的不足。慈善捐赠,包括扶贫、助学、济贫、安老、救灾、济困、解危等,实际上也是通过把已经分配到个人的一部分财富(社会资源)转移给一些收入低、处境差甚至恶劣的人,实行社会收入的转移支付,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收入差距。我们可以通过建设慈善文化、建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发展我国慈善事业。
“先富”共享是贫富差距逐渐缩小的发展成果共享,随着贫富差距的缩小,逐渐形成“合理差别”的发展成果共享,这种差别的合理性在于:中等收入群体占主体,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所占比重较低。随着“先富”共享的渐进式推进,在社会成员收入普遍提高的同时,高收入者财富增进会带来低收入者财富更大的增进,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所占比重越来越小,而且高收入群体和低收入群体与中等收入群体的财富差距越来越小,依此发展,“先富”共享就逐步向 “共富”共享(共同富裕)迈进。共享发展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实现后,共享发展仍将继续。因为,共享发展将伴随着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进程。
三、共享发展动力:人民主体创造力和政府与市场的推动力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构成人民主体的每个具体个体是目的的,“人是目的”就是人的利益是目的。因此,人民主体与其紧密利益联系在一起,享有利益就是获取利益。所以人民是共享发展的主体,共享发展动力来自人民主体自觉创造。自觉创造就是人人自觉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人人都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和个人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与此同时,发展成果的合理共享也取决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分配。市场是社会资源分配“看不见的手”,政府是社会资源分配“看得见的手”,只有“两只手”既合作发力又不过度相互干扰,才能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因此,市场和政府是共享发展主要推动力的发生者。提供和增强共享发展动力的主要路径有:
第一,优化社会结构,激发人民主体参与性和创造力。优化社会结构目的是使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做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首先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一是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以创业带动就业,建立面向人人创业的众创空间,鼓励发展新业态,培育壮大新产业,形成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环境。二是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增强贫困人口的生存能力、知识能力、获得生活必需资源能力和参与能力,以解决他们的就业。三是以职业教育促进就业,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大职业技术培训,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帮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四是鼓励民间资本培育市场、扶持产业、投资兴业,增加就业岗位;增加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数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规模;发挥非政府组织直接吸纳就业的 “蓄水池”效应,间接促进就业的“催化剂”效应,促进公平就业的“平衡器”效应以促进就业。五是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现代服务业,积极开发养老、保健服务业等产业,拓展就业空间,增加就业岗位。其次是大力扩展中间阶层。公正、和谐、稳定的社会结构应是以中间阶层为主体的“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社会阶层结构。在中国,发育出足够大的中间阶层是普遍受益、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既体现了社会结构的优化和进步,又是形成现代化社会结构的关键。培育壮大中间阶层,一是要不断扩大白领阶层、中小企业主、高中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社会组织和各类自由职业者等群体,改善中间阶层的结构,提高上中等社会阶层在整个中间阶层中的比重。二是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来改善社会结构,为更多的工人阶层进入中间阶层创造条件,从而不断扩大白领阶层和专业技术人员比重[4]。但在大力扩展中间阶层的同时,也要稳定富裕阶层,因为,有恒产者方有共享发展之恒心。再次是加强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公正的社会流动,是以社会平等为价值取向,体现了公民的自由权利。它有利于社会成员自由地选择机会、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并改善自身境遇。促进公正、畅通的社会流动,就必须消除城乡二元制度壁垒和对身份、财富、职业、地位、性别的歧视性等。一是加强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水平流动。统一城乡市场特别是要素市场,一方面促进资本、技术等要素在向农村流动,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开发农村新兴产业;另一方面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合理流动,优化城市“职业分工”结构。二是促进社会阶层垂直流动。当代中国,“官二代” 、“富二代” 、“知二代”、“农二代”、“贫二代”,透视的是由社会阶层代际传承导致社会阶层的固化与封闭的现象日益突出,也预示着促进社会阶层垂直流动的必要性。促进社会阶层垂直流动,要把握以下两点。其一,以机会平等原则为指导。在机会平等原则下,任何社会地位所提供的流动机会应向所有合乎条件的人开放,而不应只有个别人才拥有。机会平等原则虽不排除个人先赋性因素,但也突出个人后致性因素,可以为个人通过奋斗改变自身境遇(向上层流动)提供平等机会。同样由于“官二代”出身背景等先赋性因素虽未消失但作用在减弱;“富二代”财富和职业有高代际继承率,但经营能力有争议。如若在机会平等原则下,他们仅倚仗先赋条件,而不靠个人努力,也可能向下层流动。所以,机会平等原则能促进社会阶层的合理流动,有效地激发人的积极性和开拓进取精神。其二,要实现社会公平。要消除城乡居民的身份差别和待遇差别;改善农村和落后地区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实行公平、公正的人才选择原则,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后是发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社会资源配置的“第三只手”,能充分地激发社会活力,也是共享发展动力的又一产生者。特别是社会组织的志愿性服务,能为共享发展创造精神动力,促进社会与个人的进步与发展。志愿性服务主要是致力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其目的不是为了个人利益,而是将志愿者自己的力量无私地奉献给他人或社会。在志愿性活动过程中,一方面,志愿者获得精神成长、价值实现、道德提升;另一方面,志愿性服务对象不仅改善了物质生活条件而且获得精神温暖。
第二,政府与市场联动,形成共享发展推动力。首先是释放市场活力,产生共享发展的推动力。其一,经济利益的追逐是共享发展原动力。市场承担着对生产要素进行评价的职能,市场按不同要素对生产发展的贡献的差异,作为其参与分配的依据,能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各个经济主体在以要素贡献标准对其经济利益的追求过程中,形成“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原动力。其二,竞争刺激是共享发展推动力。由于竞争的优胜劣汰机制作用,市场主体要生存、发展,就必须始终保持旺盛的活力,使自身不断得到优化。其次是政府转换职能,形成共享发展的主导力。其一,政府转换职能是释放市场活力的外引力。科学厘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让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政府的职能定位和工作重点越来越清晰: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生态环境、支持创新等,从而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譬如坚持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审批“瘦身”推动流程再造,准入门槛降低等点燃许多投资意愿;“营改增”为民间资本打破各种“玻璃门”、“弹簧门”的掣肘;“宽进严管”为市场秩序夯实基础,“非禁即入”政策激扬起一些行业的新脉动,创新驱动战略让“宽带中国”上路、“4G标准”落地。只有让“看不见的手”充分施展,让政府之外的各类主体各尽其能,经济发展的引擎自然动力充沛、活力迸发[5]。其二,完善政府宏观调控职能,形成共享发展的主导力。政府要发挥在社会资源分配的主导作用,为确保共享发展规则的公平合理,需要进一步发挥税收和财政的杠杆作用,把更多财政投放到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增加公共产品的种类和数量的供给,着力增进人民福祉。
四、共享发展着力点:守底线、促均等、建机制
第一,守底线。共享发展有层次之分,守底线就是要实现好最低层次共享发展,维护底线公平,保障人的基本生存。守底线具体表现为保障和逐步提高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首先要实施精准扶贫。一是扶贫责任人要精准。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原则,逐级分解落实,精准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数据库。二是扶贫对象要精准。要精准识别贫困户和贫困村,深入分析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三是扶贫项目要精准。要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四是扶贫考核要精准。要逐步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和问责机制,按照《扶贫工作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地方政府扶贫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扶贫成效。五是扶贫成效要精准,要使7017万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部如期脱贫,一个都不落。其次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是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也是共享发展的 “底线” 和 “红线”,不能突破,各级政府要提高“兜底”的能力和水平,建构综合性社会救助制度。建立以生活救助制度为主体,专项救助制度和特殊救助制度共同发展的“一体两翼”的“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社会救助体系。针对孤、寡、病、残要给予定期救助,针对失业、遭遇自然灾害等人群要给予临时救济,针对贫困户要进行扶贫。再次要保障特殊人群的专门福利。对高龄、空巢、失能和低收入等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建立残疾人补贴制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对残疾儿童、孤儿和弃婴等处在特殊困境下的儿童提供福利项目、设施和服务,保障其生活、康复和教育。
第二,促均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质是一种社会资源的再分配,有助于均衡发展。针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和供给城乡失衡现状,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确立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其一,对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界定还存在分歧。一方面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概念界定存在分歧,另一方面基本公共服务范围虽可大致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公共教育、公共管理、文体传媒、城乡社区、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交通运输等,但划分标准不一。其二,对“均等化”取向不清晰,国家(政府)没有对“均等化”的内涵、标准做统一界定。然而“标准”是“均等化”的核心参数,它决定了能否形成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所以,要确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系统,对基本公共服务的类型与供给标准、均等化政策权力和责任分配、均等化财政制度、均等化供给途径与模式、均等化监督机制等要做明确的界定或规定。二是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律体系。以《公共服务法》为统领,制定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法》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法》,可制定《中央与地方关系法 》、《政府间转移支付法》,修改《预算法》和《税法》[6]。三是搭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平台。其一,要建立 “自下而上”的利益诉求表达平台,确保公民行政参与。参与行政决策前意愿表达、行政决策的建议商讨及制定和评估,形成由公民、政府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协商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其二,要建立“自上而下”的供给和回应平台。政府汇集公众的不同利益诉求,根据公众诉求确定所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类型、数量及其标准,安排相应的财政投入,组织和监督生产,从而满足公众诉求,对公众负责。
第三,建机制。共享发展能不能实现关键在机制,实现共享发展关键要抓好利益共享的三大机制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共享发展的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公正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物质利益、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公正分配。调整贡献分配机制,提高劳动贡献比重;完善分配监管机制,加大调节力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健全公平分配的政治机制,增加利益主体在利益分配中的话语权。二是建立健全共享发展的利益补偿机制。利益补偿有着不同的分类,但主要是指在我国工业化、市场化与改革开放过程中,由政府原因和市场失灵导致的利益失衡,国家对丧失较多利益的利益主体采取直接或间接方式的利益补偿。利益补偿机制是利益补偿主体弥补利益受损者损失和扶助先天弱势群体的制度安排。为了减少或化解先前的利益分配不公带来的利益分化,亟需建立完善如关于对非均衡发展战略推进中的受损地区(特别是“三农”)的补偿,机构改革中利益受损者的利益补偿,资源开发补偿(生态补偿、经济补偿、环境补偿、健康补偿、生态移民补偿)等一系列补偿机制。三是建立健全共享发展的利益保障机制。要坚持公共服务普惠性原则,确保公共服务的公益性、普惠性;要健全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公共服务的资金投入有保障、资金来源可持续;要完善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机制,提高所有社会成员共享公共服务的水平;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作为公共服务推动者、主要供给者、实施者和监管者的重要作用[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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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sharing of the objectives, goals, driving forces and acting points of development are the practical dimension of shared development. The objective of shared development is to meet the growing material and cultural needs of the people, which needs to develop material productivity and cultural productivity, to rationally utilize the logic of capital and to promote the supply side of the reform. The goal of shard development is to achieve common prosperity, which must go through a process from the "earlier prosperous" shared development to "common prosperity" shared development. The driving force of shared development is the people's subjective creativity and the driving force of the government and the market. People's subjective creativity comes from the optimization of social structure, and market impetus comes from market regulation and governmental conversion functions to release the vitality of the market. The driving force of the government comes from the macroscopic adjustment. The acting point of shard development is to keep the bottom line, to promote equality, to pay attention to mechanism, which means to implement the precise support to the poor, to improve social assistance and the welfare of special groups, to establish the equality of legal system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the distribution of benefits, compensation and safeguard mechanisms.
Keywords: shared development; practical dimension;common prosperity
责任编辑:翟 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