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离骚》中屈原的生死观
2017-06-30邹青
邹青
摘 要:《离骚》是屈原的代表作。这篇体制宏大、情感丰富、富有思想深度的政治抒情长诗,不仅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巨帙,光照万代、泽被后世,而且作为历史资料,它对于后人了解屈原的为人性格、思想斗争经历,及其生死观念和立场,也都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关键词:《离骚》 屈原 生命 生死观
中图分类号:I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7)06-0-01
在中国文学史上,屈原可以算得上是直面死亡、言及死亡最多的一位诗人。其中,在其长篇政治抒情诗《离骚》中就有七次:“虽九死其犹未悔”、“宁溘死以流亡佤兮”、“伏清白以死直兮”、“虽体解吾犹未变兮”、“阽余身而危死兮”、“余焉能忍与此终古”、“吾将从彭咸之所居”。屈原以最彻底、最积极的态度对待理想、对待信仰、对待他人生中的一切,即便是对死亡。其生死观的基础是情感和坚持,是“对社会政治和人生理想的双重固持”,即积极的生命态度与准备好了的死亡选择,看似矛盾实则形成高度统一的观念、心理,它们构成了屈原生死观的特殊性与永恒性。
首先,《离骚》反复表现出屈原随时准备终结自己生命与对时间流逝的紧迫感的矛盾。
一般来说,一个准备要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对时间的流逝是不太在意、不太关心的。屈原却相反,他对时间有着超乎常人的紧迫感,有着特别的个人时间体验:“汩馀若将不及兮,恐年岁之不吾与。朝搴阰之木兰兮,夕揽洲之宿莽。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通常认为,《离骚》作于屈原被楚怀王疏远之后,此时他对楚怀王仍寄以希望,对楚王室的幻想仍然没有最后的破灭和绝望。暂的政治失势使屈原更加珍惜时间,不是为了自己享受生活、享受生命,而是要“及前王之踵武”、“謇吾法夫前修”,是要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和信念;是“恐皇舆之败绩”,为了国家、民族的前途而担忧。
其次,《离骚》反复表现出屈原随时准备终结自己生命与“老冉冉其将至兮,恐脩名之不立”的焦急感的矛盾。
“恐脩名之不立”,即担心自己的美名不能早一点确立。这种生命观是积极的,屈原并不在意于个人的功名利禄,也不在意于个人作用的社会承认,而是全身心关注民族、国家的兴衰成败。至于“脩名”,可以称得上是屈原个人的审美追求和信仰,他希望自己达到一种审美的最高境界。他以“丽服”、“精玉”暗喻对美的追求,以兰草、芰荷象征人格的高洁,甚至连他的政治理想也以“美政”来命名,而屈原对时光的极度珍惜是以对理想、对至美的追求为终极条件的,在死亡与这种追求之间,他宁可选择死亡,也不会放弃追求。
最后,表现出屈原随时准备终结自己生命与热爱生活、热爱故土和民族的矛盾。
一般而言,一个对生活极度灰心、悲观厌世的人才会自杀。而屈原却恰恰相反,准备走向死亡却丝毫未影响他对生活的热爱,对美好事物的执著追求。屈原对民族、对人民、对故土的热爱之情,在其诗作中也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他为民生的艰难而痛苦,“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也为人民的痛苦忍耐,“愿摇起而横奔兮,览民尤以自镇”(《九章·抽思》);甚至为民众的苦难敢于责骂上苍,“皇天之不纯命兮,何百姓之震愆”(《哀郢》)……《离骚》中,在屈原看来,生命的本义在于本性的保持,人要为自己的理想(包括人格、政治、社会三种理想)生存,而人的一生又是极其短暂的,为此他才有强烈的时间紧迫感;假如人不能按自己的理想生存,那不如不生存,这样活下去并没有意义。因此,正是对生命、对民族的热爱,对美的至爱,屈原义无返顾地选择了汩罗自沉;也正是汩罗自沉,更显示出屈原对生命、对民族、对国家、对美政的激情和追求。
屈原生活在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时代,同时代的儒家、道家理论中也有对生命、对生死的阐释和宣扬,并对中国人的生死观有着强有力而深远的影响。在此,我们可以将屈原和儒、道两家一起作个简略的对比。
道家的生死观集中表现在《庄子》一书之中,“庄周梦蝶”与“妻死,庄子鼓盆而歌”两个故事生动、形象、典型地代表了道家的生死观:生与死都是虚无一体的,此生即彼死、此死即彼生。将梦与醒、生与死强加确定、区分,只能是受外物之羁绊、束缚,而顿生计较之心,此无异于对生命之残害。因此,像样的对时间的紧迫感、焦急感,在道家看来似乎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庄子·齐物论》)。庄子就是要用这种极端反常的判断打破人们对时间的固有概念,从而进入一种“天人合人”的无时间境界。
儒家生死观与道家生死观大多是相对的。儒家注重生,对死则取回避态度。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但儒家并不是怕死,“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始终俱善,人道毕矣”(《荀子·礼论》)。儒家也认识到人之生死为自然变化之常理,主张对死亡泰然处之;然而因为认识到死亡的必须性,才能注重在世时建功立业。儒家最为显著的是进退观,即“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但当个人利益与道义不能两全的时候,儒家坚决主张舍生取义:“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生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孟子也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也”(《孟子·告子上》)。
综上,屈原的生死观是不以理性判断为主,而是个人情感的力量占主导,它出于自己对理想的追求、对生命的珍惜、对国家、对民族、对信仰的赤诚,是“对社会政治和人生理想的双重固持”。
参考文献
[1][宋]洪兴祖:《楚辞补注》 中华书局 2008年11月第6版
[2]王德华:《屈骚精神及其文化背景研究》 中华书局 2004年9月第1版
[3]金开诚:《屈原辞研究》 江苏古籍出版社 2000年1月
[4]毛庆:《屈原与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 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8年6月版
[5]刘永济:《屈赋通笺 笺屈馀义》 中华书局 2007年10月 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