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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互联网+”视域下我国电视剧IP的产业链开发

2017-06-28欧阳宏生唐希牧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电视剧产业链互联网+

欧阳宏生++唐希牧

摘 要:近年来,电视剧对热门网络小说、网络游戏、动漫等IP的多维度改编和商业化运作已成为我国文化产业领域发展的主流趋势。在不断的创新与实践中,我国电视剧产业逐渐探索出一条互联网思维与资本逻辑下由IP串联的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基于“互联网+”的时代背景,本文首先对我国电视剧IP开发热潮形成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结合经济学产业链的相关理论,着重考察了电视剧在生产、播出、营销三个维度产生的结构性变化,并就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互联网+;电视剧;IP;产业链

作者简介:欧阳宏生,四川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 成都 610000)

唐希牧,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四川 成都 610000)

我国电视剧经过近二十年高速的市场化进程,已架构起一套相对完整的产业链。然而,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这一长期形成的产业生态格局正發生着内生性的结构变化。如何能快速响应这一变化,使之在新的媒介环境中保持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成为当下学界与业界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近年来,国产电视剧IP开发的热潮正是各电视媒体借助“互联网+”的东风,旨在打破传统电视剧线性、单一的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产业融合与文化资源最大化增值最直接的体现。所谓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译为“知识产权”,指“人类在精神生产过程中基于人的脑力劳动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表现形式的一切科学成就” [1 ]。而电视剧产业中提及的IP主要是指围绕那些已有一定市场影响力与粉丝基数的国产网络小说、游戏、动漫等文化资源所进行的影视剧版权购买、改编与后续衍生产品的开发。目前,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广泛涉足与金融资本的不断涌入,IP在成为流行概念的同时,带动电视剧在生产、播出、营销等产业链多个环节都产生了较大变化。因此,用经济学的眼光透视IP开发热潮下我国电视剧产业发展的新特征、新趋势、新问题,提出促进我国电视剧产业健康发展的相关策略是本文的宗旨所在。

一、“互联网+”催生国产电视剧IP开发热潮

“互联网+”强调的是以互联网的平台效应来促发相关产业的演变与提升,从而推动社会经济实体生命力的延展,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2 ]。“互联网+”强调互联网作为一种“高维媒介”,是整个社会的一种操作系统,其余的实体行业将成为这个系统界面上的“点击口”。对于电视剧产业而言,从“三网融合”到 “互联网+”,电视剧在“互联网+”的平台与逻辑之上充分实现了市场需求与政策扶持的双向逻辑导向,并在实现国家公共服务上具有高度的平台化优势,且逐步建构起了新的产业生态与创新经营模式,从而催生出一股电视剧IP开发的热潮。究其原因,这股“新热潮”可从两个维度展开分析:

其一,从市场维度分析。“互联网+”促进了大量本在网络场域的资金、内容的大量涌入,给电视剧产业带来了从内容开发、资本运作、受众方向等规模化改变与冲击。2015年以来,《何以笙箫默》《琅琊榜》《花千骨》《欢乐颂》《微微一笑很倾城》等大量产自网络文学、网络游戏等领域,积累多年具有高度受众沉浸与链接的网络IP开始规模化地进入电视剧领域,其带来的不仅是完善的剧情设定、人物架构、舞美服饰等,更带来的是一大批早在网络场域就链接而入的既定受众,改变了传统电视剧以演员、导演、剧本等符号“培养受众”之模式,而成为“转化受众”之运行。值得关注的是,这种范式的转化带来的是投资者对这一运行模式的信心与投入,最大可能地降低其转化到广电场域后所产生的不适之感,从而实现在“广电—网络”双重场域的共赢。这种趋势我们也可从数据中管窥一二,据清华大学《传媒蓝皮书》课题组发布的《2016中国IP产业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影视市场已有200个国内IP项目列入开发计划,其中一些影视公司公布的片单甚至100%都是IP项目。在推出的“中国超级IP-TOP100影响力榜单”中,网络小说为61部,占比高达61% [3 ]。

其二,从政策维度分析。“互联网+”促使了电视剧产业在国家政策的帮扶与限定之下有了新的突破口与增长点。如在“一剧两星”政策的管控之下,本已产能过剩的电视剧生产行业受到了相应的限制,即使加上未上星的卫视频道也难以消化如此大规模的广电内容,而“限广令”等的颁布又相当程度上阻碍了电视台所依靠的广告收入。在这种大的背景之下,网络平台无疑成为了电视剧内容的一个较好的突破口——以爱奇艺、乐视、搜狐视频、PPS、优酷土豆等为核心的网络视频播出平台,因其自身的制作水平尚与电视剧行业差异较大,故而其多以买方角色出现,对电视剧相关的需求较大。这给电视剧行业带来的影响呈现在内容售卖、资金流入和品牌建立三层维度之上——即电视剧的制作方可将电视剧的内容进行网络平台的售卖,从而实现资金的回流与资金链的巩固,同时也可利用双平台效应进一步建立自身的品牌形象,实现话语场域的视觉占有。

二、“互联网+”背景下电视剧IP开发的产业链架构

1. 电视剧生产:剧本众创、投资多元、品牌差异化

首先,剧本众创,优化作品内容结构。一直以来,除职业编剧独立撰写的原创剧本外,我国电视剧剧本大都源于对古典名著、武侠小说和近现代名家名著的改编。然而,经典文学作品本身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与历史内涵,经过“结构化再生产”后往往呈现出双重表征:一方面,改编后的作品由于编剧、导演及演员等内容生产者自体化解读的误差,导致其难以获得观众的普遍认可;另一方面,对于年轻受众来说,其思维逻辑、接受方式更加碎片化与娱乐化,从而对经典文学作品改编的电视剧表现出一种解读范式的失调。在此背景下,剧本众创成为了电视剧剧本改编的最佳选择。通常情况下,人气小说在网络上拥有较高的点击率与评论量,容易在读者群体间形成广泛的“话题效益”。在小说的阅读过程中,读者通过贴吧留言或论坛讨论等方式积极介入作品的生产创作,给作者提供了大量的意见与反馈,为文学文本到影视文本的跨界转换提供了有力的参考。另外,电视剧对文学作品的改编长期以来存在着是“忠于原著”还是“大胆革新”的二元冲突。如果一味地忠于原著,容易落入内容生硬、剧情冗长、人物关系错乱的窠臼;而对原著进行颠覆式创作,往往因改编过度、脱离原著而招致小说粉丝的集体吐槽。其实,问题的根源在于原著作者与编剧之间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与对话,导致编剧对原著的理解不够,从而无法准确拿捏剧本改编的力度。因此,IP剧邀请原著作者加盟剧本研发团队,通过建立长期有效的合作机制,这样既能充分发挥作者个人的粉丝号召力,为后续的电视剧收视提供保障,同时,又能在合理的改编范围内,不断优化电视剧自身的内容结构,最大限度地保持原著风格与影视作品风格的协调统一。

其次,投资多元,分摊前期创作风险。电视剧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的产业活动,较之其他产业而言,相同成本的投入创造营收的效果常常具有波动性,加之审查制度严格、政策调控频繁等一系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得许多大公司对电视剧的投资变得越发谨慎。然而,IP剧与传统电视剧不同,凭借网络小说自带的人气与热度,IP剧常常未播先热,具有较高的收视保障,进而可以降低前期的投资风险。同时,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推进,各个行业间的壁垒逐渐破除,金融资本的涌入带来的是投资方式的多元化。目前,在IP剧融资市场上出现的合资、募股、预购、众筹等方式,不仅有效分摊了前期创作风险,而且也把中国电视带入一个更加成熟的资本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对于企业或投资者而言,IP剧开发不仅可以快速实现文化资本的商业变现,还对其未来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方面,投资IP等同于知识产权的投资。目前,我国已进入以知识产权為核心竞争力的新经济时代,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增强,企业或者投资者如果率先拥有IP资源,将掌握优势话语权,获得较大的增值空间;另一方面,IP剧的热播反过来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巩固市场地位,后期再围绕此IP进行系统性开发,有助于企业在文化产业各领域实现多元化发展。

最后,内容生产差异化,网剧反哺电视剧。民间影视制作机构作为我国电视剧内容生产的主力军,近年来在对优质IP资源的争夺与开发中,相继完成了自身的定位与转型,形成了差异化的品牌风格。例如,慈文传媒作为国内老牌影视制作机构,重点关注年轻人的精神世界,凭借《花千骨》《老九门》《华胥引》等多部脍炙人口的超级IP,不仅获得了收视与口碑的双赢,而且成功上市,为其扩展IP全产业链、进军海外市场奠定了基础。唐人影视则延续了一贯“聚焦古装、以情动人”的制作风格,从2005年《仙剑奇侠传》首开游戏改编电视剧先河,到2011年改编自经典穿越小说的《步步惊心》,再到《秦时明月》《女医明妃传》等多部现象级IP,唐人一度成为网络IP改编电视剧的佼佼者。同时,随着媒介融合进程的加快,以搜狐、爱奇艺、优酷土豆为代表的视频网站也开始积极布局电视剧内容生产环节,特别是以网络自制剧为代表的互联网原生IP经过多年的发展壮大,其作品质量和制作水平已与电视剧相差无几,大有反哺电视平台之势。2015年,搜狐视频《他来了,请闭眼》成功反向输出东方卫视,开启网剧反哺一线卫视的先河。有学者称,这种质量“洗地”的趋势跨越了传统的电视剧内容生产模式,直接使互联网原生IP的发展跨入3.0时代 [4 ]。

2. 电视剧播出:多屏共播、台网联动

长期以来,由于体制的特殊性与渠道的稀缺性,电视台作为电视剧传播的唯一终端,在播出环节处于垄断地位,影响力过于强大。如今,随着视频网站、网络电视、智能手机等新媒体的崛起,电视台不再是一家独大,“多屏共播+台网联动”已成为电视剧播出的新模式。

首先,从“多屏共播”的角度来看。凭借电视媒体的高到达率、网络媒体的互动性以及手机媒体的高接触率与用户强关系网,各平台间能够形成互动合力,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一方面,“多屏共播”能够最大限度地扩大受众覆盖面。IP剧的大部分原始受众是以90后为代表的,伴随着互联网成长起来的年轻群体,他们儿时追捧的网络小说、游戏、动漫,如今在各大屏幕上得以具象化重现,自然会激活昔日粉丝们追剧的热情,使之在后期的观剧过程中获得一种“我在其中”的参与式消费体验,对作品的推广产生巨大的正面效益。同时,在年轻群体的影响下,中老年群体的观剧热情也被激活,从而形成各个年龄段受众的收视热潮。另一方面,随着网络与手机用户规模的高速增长,上网看剧、手机看剧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电视剧的收视习惯。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5.14亿,网络视频用户使用率为72.4%。其中,手机网络视频用户规模为4.40亿,使用率为67.1% [5 ]。借助互联网、手机等多屏终端,电视剧不仅提高了其社会影响力,同时也延长了产品的生命周期。

其次,从“台网联动”的角度来看。我国电视剧“台网联动”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先台后网,以网为辅。电视台通常是将整部电视剧播完后再上传到网络供网友点播,而这里的网络主要是指电视台自己建立的官方网站,如央视的“央视网”、湖南卫视的“金鹰网”、浙江卫视的“新蓝网”等。此时,电视台仍是电视剧播出的主要阵地,而网站更多充当着传统电视媒体“影视资料库”的角色。第二阶段,台网平行,互为中心。商业视频网站的加盟,使得“台网联动”开始步入深度融合的发展阶段。出于市场利益的驱使,视频网站不再满足于被动等待用户点播,而是积极寻求与电视台的战略合作,通过对电视剧进行版权购买、网络编排、深度开发等方式,实现了与电视台的同步播出。第三阶段,先网后台,网络首播。此时,受国家“一剧两星”政策的影响,优质电视剧在电视台播出的渠道变窄,规模变小,电视播出平台的种种限制凸显了视频网站的相对自由,体制机制的差异使得视频网站成为电视剧价值转换的重要渠道。例如,2015年9月,IP剧《蜀山战纪之剑侠传奇》就率先试水“先网后台”,在爱奇艺上进行付费首播,仅上线一小时,该剧播放量达352万次,8天内点击量更是超过1亿。随着网络成绩的不断爆表,该剧在登录安徽卫视后也取得了收视长虹,据CSM35城收视数据显示,《蜀山战纪之剑侠传奇》上星播出当晚收视率为0.977,刷新了安徽卫视2015全年电视剧收视纪录。

3. 电视剧营销:粉丝互动、创意营销、影游联动

首先,互动营销,让粉丝变身IP孵化者。热门影视IP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与普通观众不同,他们不再是电视剧传播的终端,而是一个个节点,既接收信息,也在制造与传播信息。互动营销的方式打破了观众与电视剧之间无形的墙,使粉丝主动参与到作品的宣传与推广上来,从而有效扩大了IP品牌的传播效果。堪称2015年度超级IP的《花千骨》,片方在播映之初就直接将高清片花长传到网络,任由粉丝“肆意发挥”,之后网络风靡多版由网友根据片花制作的MV。由于粉丝的助推,这些恶搞视频在短期内得以快速传播,并获得了超高的浏览量与点击率。以剧集内容为核心,通过UGC+病毒式的传播,电视剧成功实现了宣传与推广的整合。互动营销同样也体现在电视剧的播出过程中,通过短信互动、弹幕评论、微信摇一摇、有奖竞猜等方式,网友与网友之间以及网友与电视剧之间能够实现更加积极主动的交流互动。

其次,创意营销创新广告植入模式。市场竞争的升级催生植入广告的出现,一次成功的电视剧植入广告,创意部分最为重要,好的创意营销意味着广告在具有原创性的同时,又能很好地融入节目之中。东方卫视《老九门》和爱奇艺的“联姻”对此做了有益的尝试,该剧开发了一种新型的广告植入形式叫“原创贴”,即在剧中插播一段由剧中人物角色基于IP剧情演绎的30秒创意广告,伴随着“前方高能,正片来袭”的7秒预告,《老九门》剧情式插入广告随之出现。区别于传统的贴片广告,“原创贴”新颖的形式颠覆了大家对传统植入广告的认知。一方面,广告内容紧贴剧中人物与情节,将品牌与剧情深度融合,能够全方位、立体化地诠释品牌个性与内涵,保证观众接受度,避免抵触感;另一方面,此类型广告不需要专业的影棚、专业的化妆,也不需要绚丽的后期特效,利用现场的服装、演员、场景,根据创意就能拍摄,故而大大降低了广告制作的成本。以广告植入为主体的创意营销充分体现了现代营销的中心思想,即以创意为核心,协调使用各种传播方式与营销手段,使产品宣传达到高强度冲击力与低成本投入。

最后,影游联动,有效开发IP衍生品。泛娱乐时代下,影视作品与网络游戏的跨界合作是各方利用IP品牌实现商业变现的最佳营销模式之一。近年来,影游联动的案例不胜枚举,从早期由网络游戏改编的电视剧《仙剑奇侠传》《古剑奇谭》,到之后由《花千骨》《青云志》等热播IP剧改编的同名手游,但凡有一定号召力的影视IP都已经把游戏开发确定为下游产业链延伸的重要一环。然而,在以往的影游联动中,游戏方往往只负责游戏的开发与运营,并不参与电视剧的内容研发,容易造成游戏剧情与电视剧情的脱节。如何让两者达到更深度、更广域的融合?对此,网易携手IP剧《微微一笑很倾城》为我们呈现了影游联动营销的新方式。《微微一笑很倾城》本身就是一部以游戏贯穿始终的言情电视剧,该剧讲述了某校计算机系系花贝微微与师哥肖奈在游戏中相识,后在现实中见面,从线上到线下的恋爱故事。这与网易旗下《倩女幽魂》网游气质十分合拍,构成了自然融合的前提。在具体的合作中,网易《倩女幽魂》团队早在电视剧立项之初就与剧方达成了深度战略合作,不管是剧中桥段的设计,还是角色职业的挑选,都经过了双方的探讨。对于剧中游戏世界的架构,网易也参与了电视剧后期制作,包括游戏术语的设计、虚拟场景的搭建、游戏视频的拍摄、音乐的融合等。此外,为满足消费者观剧之后产生的情感认同以及迫切想获得相关衍生产品的心理需求,网易选择了将《倩女幽魂》游戏发布前置,与电视剧播出同步进行。这种“边看边玩”的整合营销模式,借助电视剧热播所产生的粉丝效应,有效促进了衍生产品销量的增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收益。

三、我国电视剧IP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毋庸讳言,目前我国电视剧IP开发虽然火热,但市场进程中仍然暴露出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找准产业发展的症结所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就显得尤为迫切。

1. 避免题材趋同化,内容创新是根本

目前,我国IP剧市场已初步培育出了仙侠剧、宫斗剧、穿越剧、涉案剧、悬疑剧等数种以题材为划分的类型电视剧,在繁荣电视剧市场的同时,也带来了题材扎堆、情节雷同等状况。特别是随着《花千骨》《青云志》《欢乐颂》《微微一笑很倾城》等剧的走红,“仙侠+IP”“宫斗+IP”“都市爱情+IP”几乎成为了固定的模式套路,题材类型的趋同、演员阵容的相近,难免令观众心生厌倦,导致许多IP剧收视率高开低走。同时,在创作手法上,IP剧多采用快节奏的叙事策略,通过夸张的情节设置与多线并进的演绎方式,并配以铺垫、悬念、反转等技巧,以求将原著大量的信息进行集中化的视听呈现,但却忽视了故事本身的内在逻辑性与结构合理性,从而导致作品文化内涵的缺失与艺术价值的弱化。

其实,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看,IP剧之所以出现上述状况,归根结底在于在市场利益的驱使下,创作者对艺术精神的自我放逐以及为迎合年轻受众群体快餐式娱乐消费口味所采取的一种文化妥协行为。然而,不论题材趋同与否,好的内容仍然对受众是有吸引力的,这也是传统电视媒体展开工作的立足点与价值基础。近年来,一些“良心”IP剧之所以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正是依赖于创作者对内容的细心打磨、对剧情的反复推敲以及对电视剧艺术表现手法的不断创新。其中,《琅琊榜》就是一部兼具收视与口碑、质量上乘的IP大作,该剧以大梁朝为历史背景,在沉冤昭雪、扶持明主的正能量主线下,讲述了主人公梅长苏以病弱之躯智博奸佞、拨云见雾的传奇故事。全剧剧情考究,制作精良,叙事上既不拘泥于对前朝野史的戏说,也不以烂俗的虐恋爱情博眼球,而是以国仇家恨、兄弟情义为落脚点,采用戏剧化的复仇叙事、大情怀的家国叙事与市井化的江湖叙事,三者相结合的方式来展现惊心动魄的权谋与政斗,风格上是古色古香的古偶作风,细节处又贴合了当代人的言行逻辑与生活趣味,这无不体现出创作者扎实的文学功底与在内容上不断推陈出新的工匠精神。可以说,在IP剧飞速发展的今天,“内容为王”的创作原则并未改变,只有立足于艺术本位,不断提升作品的内容质量并深化文化引领功能,IP剧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住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2. 电视台“马太效益”凸显,政策引导是保障

中国电视剧产业是一个播出方占据绝对优势的格局,播出方的风吹草动对生产制作方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而播出方动作的主要因素就是政策的调控和约束 [6 ]。2015年1月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一剧两星”政策,明确规定同一部电视剧每晚黄金时段联播的卫视综合频道不得超过两家,同一部电视剧在卫视综合频道每晚黄金时段播出不得超过两集。新政打破了“一剧四星”时代各卫视间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其目的在于通过调整卫视综合频道的节目配比,来扩大市场容量,减少电视剧库存数量,以丰富节目类型和提升电视剧整体质量。然而,受多重因素的影响,电视剧市场供大于求的困境仍然没有得到切实解决,反而使电视台之间的贫富差异越拉越大,“马太效益”凸显。例如,湖南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等一线卫视凭借自身雄厚的资本实力与庞大的粉丝数量大肆购买与抢夺优质IP大剧的首轮播映权,其市场地位进一步强化;而二三线卫视面对日益高涨的购剧成本也只能望而却步,转而依靠于购买低成本剧或大剧的二轮播映权来勉强维持生存。这样一来,强台越来越强,弱台越来越弱,形成恶性循环。同时,由于买方市场的不景气,诸多处于上游的中小型影视公司也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其生产的IP剧雖然不乏内容上乘之作,但由于自身品牌影响力较弱,导致其陷入大电视台看不上、小电视台又买不起的尴尬境地。

因此,要想优化电视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需在遵循电视剧艺术规律与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力度。对此,可采用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在宏观层面上,要制定适合我国电视剧产业发展的长远战略规划,创新电视剧IP开发的体制机制与管理体系,并积极推动与鼓励我国电视剧产业“走出去”,以期在保证国内电视剧产业发展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我国电视剧的国际竞争力,改变我国电视剧出口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的尴尬局面。同时,也要对那些实力相对较弱的二三线卫视、地方电视台及小微影视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与政策倾斜,可通过人才流转、硬件更新、结成联盟、以强带弱等方式使其走差异化竞争路线。其次,在微观管理方面,要转变政府职能,将过去的硬性监管转为软性引导,从立项许可、题材规划、播出审查等各个环节入手,“以政策引导资源动向,以资源引导题材多样化发展,激发电视剧生产机构的创新性和原创力,并增强创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7 ],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电视剧产能过剩、库存积压、供需失衡的现状。

3. 勿被资本格式化,有序开发是关键

如今,在国家“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号召下,资本开始向文化领域汇聚,这对我国电视剧产业来说不无裨益。但是,资本的大量介入亦產生了一些不良风气。一方面,为抢夺优质IP资源,一些大型的影视公司与门户网站利用手中雄厚的资本大量购买与囤积各种网络小说的版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了IP交易的市场价格。两年前,一部网络热门小说三四十万的版权价格是常态,如今开价在200万以上的网络小说不在少数。版权价格的虚高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对电视剧制作成本的削减,加之演员的天价片酬,使得不少剧组负担沉重,由于无法支撑大手笔的精良制作,许多IP剧目陷入了质量不高、粗制滥造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IP剧开发还成为许多企业“借壳上市”的重要手段。即便对某些单项剧目的投资并不能产生同等的市场回报,有时甚至是亏本的,这也无关痛痒,因为他们更看重的是投资IP所产生的杠杆效益,公司上市后资本估值的几何级增长不仅能够快速收回前期投入,还能通过抛售股票、转让股权等方式获取巨大的商业利润。从产业的角度讲,IP开发本身是一种市场行为,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本无可厚非,但如果过分追求自身利益,则必然会导致市场的无序性与盲目性。因此,建立合理、有序的IP开发机制是避免其被资本格式化的关键。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科学化的IP开发价值评估体系。目前,由各大网文平台网站基于用户点击率、作品访问量与作者知名度所推出的自制榜单是投资者评估IP最主要的方式,然而,由于各平台数据有限,这种经验性评估方式并不能完整体现IP的市场价值。对此,笔者认为可建立市场调研组和项目评估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共同完成对IP开发的价值评估。市场调研组主要负责对有意向开发的网络文学作品的相关信息进行采集与反馈,然后交由第三方机构,利用定性、定量等科学的研究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得出客观公正的影视开发可行性意见方案,最终再由投资方、影视公司及专家组成的项目评估组结合作品、资金、主创人员及播出平台等多种因素对方案进行综合研判,决定是否开发。这样就形成了一套相对客观、公允、科学的电视剧IP开发价值评估体系,既可降低前期的投资风险,又避免了市场开发的盲目性。

第二,搭建规范化的数字产权交易平台。IP市场的无序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交易环节中信息不对称、不透明造成的,换句话说,即缺乏一个规范化的IP版权交易平台。对此,由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联合湖南创无限移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经政府联席会议审批成立的国内首家数字产权交易平台,为我们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所谓数字产权交易平台,是指“以互联网为新增渠道,以类证券化交易为方式,旨在为全产业链中网络文学、游戏、动漫、影视等多领域提供规范的交易平台和完整的纳税服务,为用户提供一个以产品权益及产品融资的平台。” [8 ]目前来看,该模式最大的特点在于:一方面,平台本身能对即将上线的电影、电视剧及其衍生产品等数字产权进行有效评估,并依据经济价值对其进行证券化拆分,投资者可以像购买股票一样,在线上完成对电视剧或电影的投资,且“份额”可以随时买入或转出。这样,不仅节省了线下交易谈判的冗长流程,而且产权利益各方通过网络平台有效实现了互动互通;另一方面,数字产权交易平台作为政府联席会议审批的合法平台,具有严格的审核与监管机制,规范化、体系化的交易流程,使得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从而可以有效杜绝版权侵权、价格虚高等乱象,促进市场的规范化。

综上所述,“互联网+”对电视剧产业的影响是巨大的。通过对电视剧IP开发的产业透视,我们看到了传统电视行业在转型过程中所做出的探索与努力,虽然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但以互联网为驱动、以用户为中心、以内容为支撑的基本发展理念不会改变。我们有理由相信,“互联网+”语境中的中国电视剧产业会更加繁荣。

参考文献:

[1]梅宪华.知识产权概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2-3.

[2]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EB/OL].[2015-07-04].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7/04 /content_10002.htm.

[3]崔巍.2016中国IP产业报告发布:传统原创编剧影响日渐式微[N].北京青年报,2016-09-18(A10).

[4]顾亚奇,胡智锋.“剧”变2015:多屏时代电视剧制播新业态[J].新闻战线,2016(3):16-19.

[5]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6-08-03].http://www.cnnic.net.cn/hlwfzyj/ hlwxzbg/hlwtjbg/201608/t20160803_54392.htm.

[6]张国涛,张陆园.2015年中国电视剧的生态与格局之变[J].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6(3):26-29.

[7]黄海涛,王乙涵.当前我国电视剧产业的困境与出路[J].现代传播,2013(6):115-117.

[8]中国企业网.品牌授权排除“拦路虎”,数字产权交易平台迎来新时代[EB/OL].[2016-02-02].http://info.qiye.gov.cn/a/qiye/ 20160127/114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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