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传销的特点
2017-06-27刘畅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迅速发展,传销也在我区落地生根发展,虽几经打击清理但依然存在,并呈蔓延趋势,形势不容乐观,同时我区也发生多起因传销活动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纠纷,如因传销引起生病、溺水等意外死亡事件;因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抢劫、故意投毒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曾发生传销人员暴力阻碍执法事件等等,严重影响我区乃至我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觑。本人结合我区实际,借鉴别地经验,进行一些思考和归纳,谈谈粗浅看法,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关键词:传销;经济法制;特点
1传销按照“五级三阶制”的模式进行敛财活动,具有很强欺骗性。
我局查处假借深圳黄氏海之惠化妆品、假借“香港仟億”服装、“天津天狮”化妆品传销模式即为五级三阶制。即将传销成员分为五级: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并按这五个级别对下线进行抽成;“三阶”即传销成员的晋升分为三阶: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为一阶,业务主任到业务经理为一阶,业务经理到高级经理为一阶。最顶端的为“老总”。传销组织者还设计了一个“出局”制度,即达到A级别一定程度的“老总”就要“出局”,给下线留有晋升的空间和奋斗的希望,这依然改变不了传销是一场赤裸裸的分赃游戏的实质,完全由“老总”对传销申购款项实施分配,因为真正在传销活动中获利是“塔尖”上的几个“老总”们,传销申购款中的45%均被几个“老总”私下瓜分。由于利益客观,迎合一部分人一夜暴富的心理,让传销人员“勇往直前、乐此不疲”。
2传销从有商品为掩护发展到全靠拉人头发展下线计酬的模式。
传销原来还有销售劣质、假冒的产品为幌子,现在彻底脱掉了推销商品、技术和劳务的“外衣”,直接宣扬“拍拍手、跺跺脚,一天能挣一万多”的暴富理念,实行金字塔型财富攫取方式,把发展下线作为生存的唯一条件。在我区出现假借“香港仟亿”服装、“天津天狮”化妆品、“深圳黄氏”海之惠化妆品传销组织,根据查获传销人员交代根本未见任何产品。
3传销从“杀亲杀熟”软缠型向成网恋交友暴力型转变。
由过去的软缠软磨式介绍亲戚朋友加入传销,转为利用互联网以网上交友和谈恋爱为名骗至阜阳,见面后骗至传销地点,以各种借口、理由,有预谋的强行将新人的手机、身份证或随身携带的现金拿走,使新人无法与外界联系,同时安排其他成员限制新人人身自由,强迫使其交钱加入传销组织。据统计仅2013年度颍州辖区因传销引起抢劫案件共发案28起,因传销引起非法拘禁案件发案5起,而在此之前发生因传销引起非法拘禁和抢劫此类案件微乎其微。
4传销从集体聚会式洗脑演变至一对一聊天说教式洗脑。
过去基本上传销参与人员一周两到三次集中到某一会场,多则上百人,少则四五十人,进行宣讲说教,分享传销带来“成功和喜悦”,达到洗脑目的;现在大都为一对一聊天、谈心、散步进行说教,而且不做笔记,不留任何纸质传销材料进行洗脑。
5传销参与人员由西部省份向我市周边地区发展,决不允许本地人参加。
过去传销参与人员基本上由川、陕、甘、云、贵等西部省份人员参加,最近向周边河南、江苏、江西、湖北等省发展,甚至由我市周边如亳州、淮南、蚌埠等地人员参加。
6传销参与人员由原来不同年龄段人向16—30岁年轻人发展。
过去传销参与人员从16岁至60岁之间,各个年龄段人员均有参加,如今通过查获传销参与人员大都在16岁到30岁之间的年轻人,大部分为未婚,刚刚毕业的人居多。
7传销人员由原来真姓真名向化名、网名等虚假名代替演化。
传销人员在内部交往均称呼阿军、小芳等化名、假名,全部隐去真名,就连自己的上下线都不知真名叫啥;即使是熟人介绍来到传销窝点,立即被安排有另外不认识传销人员负责说教洗脑,其便与该熟悉介绍人彻底失去联络;同时原来传销人员均知道本系统上下线人员和网络,如今进入传销网络后被安排在那个网络、那个系统都不知道,更谈不上上下线是谁了。
8传销由公开型向隐蔽性发展。
传销参与人员原来可自由出入,近年来随着打击的加强,他们10至20人租房居住在封闭套房或独门院落组成一个“家”,房内无广播、电视、网络,环境完全与外界隔绝,就连成员进屋开门均用暗语对话,为规避打击处理而设计制定了完整的生活、学习、工作制度予以应对,由“家长”(基本上为C级)对下级传销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每天以编造励志故事蛊惑人心,对发展的新人开展洗脑,诱惑加入,一旦加入或是洗脑成功,才被允许与外界联络。
9传销人员均租房居住,由原来租住居民民房到小区套房发展。
传销参与人员原来基本上在郊区居民空置民房聚集,有向城市中心开放式老的居住小区转移。比如,由原来三里岗社区侯庄民房聚集,向金普顿宾馆对过商厦小区、安居工程、永昌商城小区转移等等。
10传销交款由原来银行转账进行向定期现金交款转变,规避调查。
近年我局查获的传销案件中发现,为逃避打击,传销收款不留任何手续,均为现金当面交付上级,计酬返利帐目只掌握在少数“老总”手中,传销收款从以往银行走账的方式改为现金交款方式。
作者简介:刘畅(1987—)男,安徽阜阳人,汉族,本科,科员,研究方向:刑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