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营造平台集众智 协同创新结硕果
2017-06-23
◎ 本刊记者 刘 辰
北京工业大学:营造平台集众智 协同创新结硕果
◎ 本刊记者 刘 辰
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12月学校通过国家“211工程”预审,正式跨入国家二十一世纪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的行列。
建校55年来,北京工业大学已为北京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培养了13万余名毕业生(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2万多人),他们在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骨干作用。北京工业大学已经成为北京市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成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科技创新与研究开发的重要力量,成为展现北京市属高校发展建设成果的示范窗口。学校将继续秉承“不息为体,日新为道”的校训,努力提升办学水平,增强办学实力,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全面推进育人质量的提高,努力将北京工业大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大学,为“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首都“世界城市”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产学研合作情况
(一)大力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
自京校十条颁布以来,学校高度重视,结合学校情况,并在经过充分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陆续出台或更新了相关科技管理文件,于2015年5月23日,印发了《北京工业大学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规定》的通知(工大发〔2015〕29号)、《北京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意见》(工大发〔2015〕28号),还于2015年6月17日印发了《北京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工作的意见》(工大发〔2015〕33号)。多方面推动 “京校十条” 的落实。从现在来看,这些举措已经引起了科研人员的广泛关注,大家的理念、工作方式都逐渐转变。
北京工业大学与北京知识产权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北京知识产权学院、北京知识产权研究院。
学校于2015年5月23日印发了《北京工业大学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规定》的通知(工大发〔2015〕29号),鼓励全校各科研单位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文件规定:科技成果完成人(项目组)不得阻碍科技成果的转化,不得将科技成果及其技术资料作为私有财产占为己有。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进行转化:1.自行投资实施转化;2.向他人转让科技成果;3.许可他人使用科技成果;4.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5.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从当前来看,咨询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人明显增加。
学校依法对研究开发科技成果的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给予奖励:
1.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转化的,收入的40%作为对科技成果及转化的奖金,以现金方式奖励给项目组成员;收入的40%作为科研经费分配给项目组,用于转化过程的技术服务和开展其他自选的研究课题工作;收入的10%作为二级学院科技发展基金支付给项目组所在学院,用于统筹学科建设和科研基地建设工作;收入的10%作为校科技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科技奖励、科技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预研等工作。
2.科研成果以股份形式实施转化的,成果完成人(项目组)可部分持有成果作价股份,根据成果产生的不同的情况,确定35%到50%的股权作为奖励归项目组个人所有,其余作为学校的股权纳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校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由此股权获得收益分红再提取50%作为科研经费奖励项目组和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25%奖励给项目组所在学院,其余25%纳入学校科技发展基金。
3.项目组应按照每个教师对科技成果贡献的大小分配奖金,项目组奖金分配的最终方案应报学院及科学技术发展院备案。
这些规定,在科研人员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大家觉得学校对这些工作重视程度增加了,大家的热情明显提升。
(二)重视网络作用,利用各种网络平台促进产学研合作
一方面,北京工业大学不但自主建设了北京工业大学研发试验服务基地网络平台,还充分利用首都科技条件平台网站、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中国工业强基信息网、湖北产学研合作与创新服务平台、江苏省产学研合作信息服务平台等网络平台。2015年下半年,北京工业大学还结合最新通讯技术开发了科研管理手机APP系统,实现了产学研信息的手机APP发布,这一举措,走在全国高校的全列。
(三)和大型企业、政府科技部门、科技园区和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深化合作
近三年来,北京工业大学先后与中关村管委会、河南省科技厅、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政府、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产学研合作促进会、衡水工业新区管委会、泰安市科技局等政府科技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业相继签署了产学研合作协议。
北京工业大学不断加大校外产学研合作基地的建设力度,相继与河北隆基泰和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共建“北京工业大学-隆基泰和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基地、与界首市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签署协议,建立了再生铅及蓄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中心。发挥北京工业大学科技资源优势以及企业的市场、资本优势,逐步将北工大的科技成果通过京外科研成果转化服务平台进行推广。另外,近期还正在与石家庄市、大连市、廊坊、固安等地也正在洽谈建立研究中心的事宜。
产学研合作成果
(一)大力促进循环经济研究成果与地方及产业的联手,形成了良好效益
自2009年以来,北京工业大学与界首市及田营循环经济园区开展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利用合作,相继完成了界首市“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界首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和“田营园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等多项研究工作,其中“界首市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实施方案”和“田营园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实施方案”经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等九大部位组织的专家评审,先后获得国家级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县和国家级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为当地循环经济和城市矿产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并赢得当地的好评。
鉴于此,界首市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管委会主动提出,与北京工业大学建立《产学研基地建设合作协议》,开展以铅酸蓄电池为主的绿色回收利用和铅碳电池、锂电、超级电容器、铝离子电池、各种液流电池的研发,并以此为平台,申报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争创国家级技术中心。
界首市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投入资金5000万元新建研发平台,配备必要的设备、仪器等软硬件,满足承接乙方(北京工业大学)的化学电池循环利用和新材料电池科研任务条件。合作期间每年提供专项资金作为中心的运行经费,专门用于乙方为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组织开展科技交流、产业对接、技术转移等工作费用,并协助乙方把最新科研成果推向产业化,为其提供土地、厂房等基础配套条件,通过融资建立创业平台。2015年12月,北京工业大与界首市田营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共同建立了再生铅及蓄电池循环利用技术研究中心。
(二)推动日光温室高效、高产太阳能热利用相关技术在京津冀地区的产业化推广,提高特定地区的农产品种植效益
北京工业大学建工学院科研人员研发出的日光温室高效、高产太阳能热利用关键技术,能有效解决京津冀地区蔬菜需求量大,而种植适宜温度环境不佳,现有普通温室大棚普遍存在低温高湿、产量低、蓄热与保温效果差等问题。鉴于该项目的社会经济意义,北京工业大学大力推广相关技术,一方面支持该项目申报北京市科委的相关专项,建立示范基地;另一方面,在相关展会和对接交流活动中大力进行宣传,推进该成果与企业联合进行实际应用推广。例如:北京工业大学通过2015年8月的河北省重大项目产学研对接会,有效促成了该项目与河北省河北安能绿色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的合作。北京工业大学利用相关技术,帮助企业进行日光温室的改造和新型日光温室的研发。推广的结果表明,技术的成功应用显著提高了日光温室蔬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产学研合作中遇到的主要瓶颈及解决方式
近年来我们在产学研实践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和瓶颈有:有些对接交流活动举办方所提供的企业技术需求信息不及时、不真实,甚至是为了应付当地政府科技部门而随便提出的假的需求信息;有些对接交流活动是当地的政绩工程,临时拼凑对接交流的各方,乃至,基本上无法形成有效对接交流;有些科技中介机构急于求成,未经事先的有效交流,急于撮合校企的对接交流活动,造成不少无效对接乃至误会;成果转化平台发布的信息往往不能及时更新,已经解决的需求信息不能标注、撤销;对于有效的对接活动,在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的评估、定价存在不少困难;高校作为事业单位,有政府背景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都不能完全以市场化模式运作,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评估难以开展,不能进行有效激励,成果转化工作的动力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北京工业大学采取的解决方式为:不跟风,不盲从,不随意组织参加对接交流活动;以有效对接为原则,通过前期与举办方的充分沟通,预先组织相关专家与企业进行交流,做到有的放矢,提高交流活动的实效性;引入科技中介,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大力发挥中介的作用;同时完善学校的相关制度,提高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的收益比例,通过尝试激励相关科研人员和技术经纪人员来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