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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创空间 发展调研报告

2017-06-23科技部火炬中心陈晴孙启新

中国科技产业 2017年6期
关键词:众创孵化器空间

◎ 科技部火炬中心 陈晴 孙启新

众创空间 发展调研报告

◎ 科技部火炬中心 陈晴 孙启新

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以来先后出台《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等文件。科技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以众创空间作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激发科技人员和大众的创新创业活力,营造浓郁创新创业氛围。先后采取发布工作指引、制定支持政策、开展相关活动等方式推动工作,以实地调研、专家访谈、问卷调查、数据统计等方式持续对全国众创空间发展状况进行跟踪。快速发展的众创空间两年来在推动大众创新创业方面的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五项措施推动众创空间全国布局和专业化发展

一是发布《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5]297号),明确了众创空间的功能定位、服务特点和发展导向,引导各地众创空间建设,促进健康发展,采取地方推荐科技部备案的方式,示范各地发展突出的众创空间,并将备案的众创空间纳入国家级孵化器管理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备案除西藏外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的1337家众创空间;二是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为充分发挥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驱动作用,紧密对接实体经济,有效支撑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科技部先后调研全国近50家主要由龙头骨干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主导建设的众创空间,提出了专业化众创空间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梳理形成了专业化众创空间备案的标准和工作流程,公布了首批17家专业化众创空间名单;三是积极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协调支持政策,共同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扶持众创空间发展的财政和税收政策,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9)号)中,已将众创空间纳入孵化器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众创空间的单项税收优惠政策也已进入研究制定阶段;四是开展各类活动,推动全国众创空间建设。2015年3月,科技部举行“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电视电话会议”,万钢部长出席并讲话,王志刚书记主持会议并做会议总结;在“十二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及“双创周”期间众创空间单独设馆,多家众创空间展示双创成果,得到克强总理等国家领导人给予高度肯定;在全国开展众创空间业务培训50余期,以专家授课和现场观摩等方式,政策解读,推广优秀经验,参训人员近万人。五是推动众创空间集聚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以中关村创业大街为代表众创空间集聚区已成为全国创业者创新创业的高地,深圳湾创业广场、杭州梦想小镇、苏州金鸡湖创业长廊及部分高新区内的众创空间形成集聚,实现创新创业资源的高度聚合。

二、众创空间在六大方面引爆大众创新创业激情

(一)众创空间的出现解决了创业早期孵化难题,形成了从创意到产业的创新创业服务生态。

众创空间的出现进一步向前延伸创新创业的服务触角,增强和完善了科技创业孵化链条的前端环节,进一步降低创业的成本和门槛,提供了更专业、更便捷、更系统的“早期孵化”服务,形成了从“众创空间”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再到“企业加速器”最后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完整创业孵化服务链条。当前全国4298家的众创空间,与3255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400余家的企业加速器共同形成接递有序的创新创业孵化链条,2016年当年服务的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近40万家,带动就业超过180万人,实现了创新、创业、就业的有机结合与良性循环。

2013年开始,科技部火炬中心开始进行创业孵化链条试点工作,分三批确定了41家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工作示范单位,覆盖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完善的全链条服务体系,吸引了大批创业人才、团队和企业的集聚。目前链条示范的41家单位内入驻的团队及企业数量达16380家,占全国在孵企业总数的16%,其中众创空间内创业团队3882家,孵化器在孵企业8923家,加速器内高成长性企业3575家。2436家众创空间内的创业团队成功转化为孵化器在孵企业,转化率62.75%;1148家孵化器毕业的高成长性企业进入加速器,占比12.87%,实现了“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三部分的有效衔接。同时注重推动高成长性企业挂牌上市、进入资本市场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一系列常态化培育辅导和“一对一”的跟踪服务,链条内287家高成长性企业分别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产权交易市场、股权交易市场等挂牌、上市。

(二)众创空间打开了投资与孵化相结合的大门,大量民间资本参与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当中。

“投资+孵化”已成为众创空间发展的重要模式。近400家众创空间是由投资机构直接建立,2881家众创空间帮助1.5万个服务的团队和企业获得投资,投资总额约539.6亿元人民币,其中民间社会资本投资444.6亿,众创空间自身投资创业企业约78.8亿元人民币。另外,众创空间还帮助2.2万家在孵企业获得27亿元人民币的政府资助。

在帮助企业获得投融资的同时,优秀众创空间也受到资本的青睐。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共有808家众创空间获得社会资本投资,上海众创空间“苏河汇”2015年11月就登录新三板,成为国内首家登录新三板的众创空间;氪空间、创新工场、纳什空间、因果树、优客工场等众创空间自身获得投资机构的青睐,累计获得投资已达55亿元人民币;“黑马会”以创业培训和投资为主要业务,年利润过亿元人民币;另外北京“创新工场”、“宏福孵化器”、“公司宝”“科技寺”、“赢家伟业”、广东“新基地”等众创空间陆续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另外,全国众创空间自身有53%获得的财政补贴,补贴额22.8亿元。

(三)众创空间促进了创业与创新的有机结合,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

201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由我部牵头起草的《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号),推动“双创”工作与产业转型升级有效结合,优化提升创新创业资源配置效率,释放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企业和高校院所改革创新。目前全国众创空间内国有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的众创空间共1142家,占到众创空间总数的26.6%,带动了中国电子、普天集团、大唐电信等多家央企积极参与双创,在全国建立了多家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全国众创空间为4.9万家常驻的企业和团队提供了技术支持服务,常驻的团队和企业目前共拥有有效知识产权达7.9万项,其中发明专利约1.8万项。

经科技部备案的17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的效果逐步显现,如海尔集团率先建立海立方线上平台、创客学院、创客工厂等5个平台,成立了183个小微生态圈,诞生了470个创业项目,聚集了30多亿的创投基金,1330家风险投资机构,24个小微企业成功引入风投,12个小微企业估值过亿元。推动了海尔集团由白色家电领域向智慧家庭领域转型。又如达安基因作为诊断试剂领域上市企业,通过构建诊断试剂领域专业技术平台、医疗器械和耗材采购平台、医院消费平台、健康服务平台等专业化资源共享平台,带动100余个创业团队和项目,推动地区诊断试剂行业壮大成长。再如北航智能系统与大数据众创空间配备3D打印机、激光切割机、精密车床、数控钻铣床等专业加工设备,聚集200余家创业企业,创客来源包括北航大学生、科技人员及其他外部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有效促进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

(四)市场化运行的众创空间有效降低了创业和创业孵化的门槛,吸引各类社会机构参与到双创工作当中。

在经济发展转型发展的迫切压力之下,多地以建设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为突破口,以孵化服务促创新创业,以创新创业促产业转型并带动就业。当前,众创空间已实现全国所有省份的全覆盖,绝大部分地区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建设众创空间,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并在长三角(18.0%)、京津冀(13.2%)、珠三角(11.8%)和成渝地区(8.4%)形成众创空间集聚发展。

截至2016年底,全国纳入火炬统计的4298家众创空间提供提供创业工位77.7余万个,当年服务的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27.4万个,吸纳就业99.4万人,其中应届大学生30.4万人。全国的众创空间中,民营企业建立的众创空间2829家,占到总数的65.8%,国有企业建立的众创空间578家,占13.5%,事业性质的占11.5%,其他为社团、民办非企业、外资及合资等性质,市场力量已成为创业服务的主力军。另外,由科技企业孵化器衍生成立的众创空间1407家,占到总数的32.7%;高新区内建立众创空间1182家,占到总数的27.5%;由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的众创空间564家,占到总数的13.1%。

(五)众创空间铺天盖地推动了全社会的创新创业氛围,成为引领我国创业文化发展的主阵地。

全国的众创空间内有8.3万专兼职创业导师服务创业者,2016年举办创新创业活动累计达到10.9万次,开展创业教育培训7.8万场,开展的国际交流活动5721余场,频繁的创业活动营造了社会上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全国的众创空间内吸引到6.3万余名大学生、5426名留学生、2.8万名科研人员、10159名原大企业高管和20520名连续创业者在其中创新创业。

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以中关村创业大街为代表众创空间集聚区已成为全国创业者创新创业的高地,深圳湾创业广场、杭州梦想小镇、苏州金鸡湖创业长廊及部分高新区内的众创空间形成集聚,实现创新创业资源的高度聚合,形成区域创业文化高地和创业地标。

(六)众创空间顺应科技革命时代浪潮,形成企业级服务新业态。

众创空间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了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众创空间的服务催生了大量以互联网技术集成应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等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创业企业。2016年,众创空间内的创新创业服务人员达到12.9万人,累计服务的企业和团队近50万个,服务收入和投资收入达39.4亿元人民币,2016年当年有7.2万家服务的创业团队注册成立为企业。

在取得辉煌业绩的同时,我国众创空间的发展仍在很多方面有待提升和发展。如市场化程度很高的众创空间面临市场规律的考验,可持续健康发展问题逐步显现;众创空间链接与整合国内外创新创业资源的能力需要继续增强;众创空间孵化服务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增值服务有待深化,行业标准尚待健全完善;专业化众创空间尚需合理布局并扩大数量规模;孵化服务职业化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众创空间地区和城乡发展差异仍较大,跨区域协同促进机制有待探索。

三、下一步工作七项举措

为进一步促进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创新服务模式。未来,我们将重点在以下七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建立众创空间标准体系

以分级指导、分类指导、优化而不固化为基本原则,研究制定众创空间相关标准体系。充分考虑各地众创空间发展水平差异,制定基础入库标准、备案示范标准、服务规范标准。一是将众创空间统计纳入专项科技统计报表制度,设计科学规范的众创空间统计调查指标体系。二是建立众创空间基础数据库,对各地符合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全要素等基本特征的新型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纳入众创空间考察范围,作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基本条件之一。三是制定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示范标准,发布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对符合标准、模式新颖、服务专业、效果显著、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进行备案示范。四是编制众创空间服务规范标准,建立健全由标准术语、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制度、服务质量管理等标准组成的多维服务标准体系和服务流程标准。

(二)加强金融与创业孵化的深度融合。

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创业载体发展以天使投资为核心的创业投资,引入天使投资群体,建立与天使投资协会、天使投资联盟、天使投资俱乐部等行业组织的合作。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面向创业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创新,探索、股权众筹、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等快速迭代的新型金融服务产品。支持各类创业孵化机构充分利用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联合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共同设立细分产业创投基金。

(三)分类指导促进众创空间的专业化发展。

根据各地不同的资源禀赋和现实需求,构建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众创空间发展格局,实行分类指导,不断制定和完善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和措施。根据不同类型,进一步研究出台和完善对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集聚区、专业孵化器、国际孵化器等分类指导意见。

(四)提升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机构的服务能力。

强化创业导师服务。在众创空间内深化创业指导、投融资服务、创业实训等创业导师服务内容。深化“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师”辅导模式,落实创业导师认证备案制度,完善创业导师评价机制,建立全国创业导师数据库。支持众创空间开发高附加值服务项目,积极拓展知识产权、技术转移等科技服务,技术成果价值评估、创业团队评估、市场拓展、人脉链接以及竞争性情报等个性化服务。加快发展创业服务业,鼓励业态创新,逐步形成贯穿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创业服务链条。强化众创空间培训工作,开展对众创空间管理人员、孵化服务人员、在孵企业及创业者的多层次的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

(五)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合作,研究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建立科学的管理、评价和激励机制,修订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鼓励地方政府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保护、财政资金支持、创新券等政策措施。将孵化器发展作为持续性常态化的研究,编写年度发展报告,开展专题调研,为制定创业政策提供依据。

(六)推动构建跨区域众创空间合作网络。

探索以北京、武汉、深圳、成都、西安、杭州、青岛等创新高地为核心,打造跨区域众创空间服务网络。促进创新高地丰富的创业者、创业导师、创投资金等创新资源共享。支持创新高地的先进机构在周边地区建设孵化载体,实现先进孵化模式和科技服务向周边地区的输出。鼓励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内陆地区等创新资源薄弱的地区与区域创新高地开展创业合作,将创新高地优秀创业项目引入本地孵化器、加速器落地发展。鼓励创新资源薄弱地区在创新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异地孵化器,发掘优质项目,引入本地进行孵化。

(七)推动众创空间国际化发展

鼓励众创空间开拓国际业务,设立海外机构,通过与国外高校、研究院所和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合作,对接海外创业团队、投资机构,优选高科技项目。吸引外国孵化机构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或共建孵化平台,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创业孵化的先进理念与模式。组织和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发展论坛、会展和学术活动。支持地方政府、企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搭建国际化的创新创业交流合作平台,深入开展全球孵化行业的信息交流、科研交流和项目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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